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鞋》——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 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 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 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 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2.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3.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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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 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 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 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 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2.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3.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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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亊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筒要分析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4)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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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袱放进箱子,
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
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 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
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 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 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
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 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 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个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 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一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 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 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个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她,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 一双鞋。
那个人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
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之后。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
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
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 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 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 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 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 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 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
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 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 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 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 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 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 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 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 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 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 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 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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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文后各题(15分)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
“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亊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筒要分析〃(5分)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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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一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试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
(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 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 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 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 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事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筒要分析。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回答问题。
鞋 刘庆邦
有个姑娘叫守明,十八岁那年就定了亲。定亲的彩礼送来了,是几块做衣服的布料。
媒人一走,母亲眼睛弯弯的,说:“给,你婆家给你的东西。”
“谁要他的东西,我不要!”
“不要好呀,我留着给你妹妹作嫁妆。”
妹妹跟过来,要看看是什么好东西。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坚决不让妹妹看,她把包被放进箱子,啪嗒就锁上了。
家里只有自己时,守明才关了门,把彩礼包儿拿出来。她把那块石榴红的方巾顶在头上,对着镜子左照右照。她的脸红通通的,很像刚下花轿的新娘子。想到新娘子,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
按当地的规矩,守明该给那个人做一双鞋了。她的表情突然变得严肃起来。
她把那个人的鞋样子放在床上,张开指头拃了拃,心中不免吃惊,天哪,那个人人不算大,脚怎么这样大。脚大走四方,不知这个人能不能走四方。她想让他走四方,又不想让他走四方。要是他四处乱走,剩下她一个人在家可怎么办?她想有了,把鞋做得稍小些,给他一双小鞋穿,让他的脚疼,走不成四方。想到这里,她仿佛已看见那人穿上了她做的新鞋,由于用力提鞋,脸都憋得红了。
“合适吗?”
那个人说合适是合适,就是有点紧。
“穿的次数多了就合适了。”
那个人把新鞋穿了一遭,回来说脚疼。
“你疼我也疼。”
那个人问她哪里疼。
“我心疼。”
那个人就笑了,说:“那我给你揉揉吧!”
她赶紧把胸口抱住了。她抱的动作大了些,把自己从幻想中抱了出来。摸摸脸,脸还火辣辣的。
瞎想归瞎想,在动剪子剪袼褙时,她还是照原样儿一丝不差地剪下来了。
第一次看见那个人是在社员大会上,那个人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她不记得稿子里说的是什么,旁边的人打听那个人是哪庄的,叫什么名字,她却记住了。她当时想,这个男孩子,年纪不大,胆子可够大的,敢在这么多人面前念那么长一大篇话。她这个年龄正是心里乱想的年龄,想着想着,就把自己和那个人联系到一块儿去了。不知道那人有没有对象,要是没对象的话,不知道喜欢什么样的……
有一天家里来了个媒人,守明正要表示心烦,一听介绍的不是别人,正是让她做梦的那个人,一时浑身冰凉,小脸发白,泪珠子一串串往下掉,母亲以为她对这门亲事不乐意,守明说:“妈,我是舍不得离开您!”
媒人递来消息,说那个人要外出当工人,守明一听有些犯愣,这真应了那句脚大走四方的话。此-去不知何时才能回还,她一定得送给那人一点东西,让那个人念着地,记住她,她没有别的可送,只有这一双鞋。
那个外出的日期定下来了,托媒人传话,向她约会。她正好亲手把鞋交给那个人。约会的地点是村边那座高桥,时间是吃过晚饭,母亲要送她到桥头去,她不让。守明把一切都想好了,那个人若说正好,她就让他穿这双鞋上路——人是你的,鞋就是你的,还脱下来干什么。临出门,她又改了主意,觉得只让那个人把鞋穿上诚试新就行了,还得让他脱下来,等他回来完婚那一天才能穿。
守明的设想未能实现.她把鞋递给那个人时,让那个人穿上试试.那个人只笑了笑,说声谢谢,就把鞋竖着插进上衣口袋里去了。直到那个人说再见,鞋也没试一下。那个人说再见时,猛地向守明伸出了手,意思要把手握一握。
这是守明没有料到的。他们虽然见过几次面,但从来没有碰过手。她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低着头把手交出去了。那个人的手温热有力,握得她的手忽地出了一层汗,接着她身上也出汗了。那个人大概怕她害臊,就把她的手松开了。
守明下了桥往回走时,见夹道的高庄稼中间拦着一个黑人影,她大吃一惊,正要折回身去追那个人,扑进那个人怀里,让她的那个人救她,人影说话了,原来是她母亲.。怎么会是母亲呢!在回家的路上,守明一直没跟母亲说话。
后记:
我在农村老家时,人家给我介绍了一个对象。那个姑娘很精心地给我做了一双鞋.参加工作后,我把那双鞋带进了城里,先是舍不得穿,后来想穿也穿不出去了。第一次回家探亲,我把那双鞋退给了那位姑娘。那姑娘接过鞋后,眼里一直泪汪汪的。后来我想到,我一定伤害了那位农村姑娘的心,我辜负了她,一辈子都对不起她。(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小说思想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注重从细微处表现人的心灵秘密,守明照镜子时,“不知为何,她叹了一口气,鼻子也酸酸的”,寥寥数语,初恋少女的微妙心理就显露出来了。
B.小说善于使用对比手法刻画人物,守明的美好形象,就是在与母亲收人家的彩礼、偷偷监视女儿约会等一系列言行的鲜明对比中,逐渐凸显出来的。
C.小说擅长在平淡叙述中营造不平常的效果,守明与未婚夫分别后见一黑影,大吃一惊,原来是母亲,这一既在情理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的情节就颇具匠心。
D.小说地方特色鲜明,尤其是“守明像是捍卫什么似的”“在黑压压的会场中念一篇稿子”等日常生活语言的大量使用,更增添了浓郁的乡土气息。
E.小说善于通过细节描写表现人物性格,未婚夫和守明约会时随意把鞋插进口袋,分手时又主动与守明握手,表明他虽是一个农村青年却有现代意识。
(2)小说以“鞋”为中心叙亊写人,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筒要分析。
(3)小说中守明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她有什么样的心态,请简要分析。
(4)文末“后记”是独立于小说外的写作说明,还是属于小说的有机组成部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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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等着的轿车[美国]欧·亨利
黄昏来临了,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小公园的那个安静的角落,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开始读书。她的脸看起来很秀气,那件灰色衣服却是普普通通的。前一天也是这个时候来到这里,再前一天也是如此,有个小伙子知道这些情况。
这个小伙子慢慢地靠近她。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小伙子顺势拣起书,有礼貌地递了过去,随便讲了几句关于天气的寒暄话,就静静地站在一旁。
姑娘看了一眼小伙子简朴的衣着,一张并不引人注目的普普通通的脸。
“如果你愿意,就请坐吧。”她深沉地低音说:“光线太暗了,无法看书,我现在想聊聊天。”
“你知道吗?”他说,“你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漂亮的姑娘,昨天我就见到你了。”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得记住,我是一位小姐。”
“实在冒昧,”小伙子说,“都是我的不是,你也知道——我的意思是公园里有这么多的姑娘,你也知道——当然,你不知道,但是……”
“换个话题谈谈吧。当然,我知道了。讲讲这些来往的游客吧,他们去哪儿?为什么那么匆忙?他们感到幸福吗?”
小伙子一时还没搞清,自己究竟应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到这里来坐的目的,只是因为我能接近这么众多的游客,我跟你讲话,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天性善良的人,一个没有铜臭、不是惟钱是图的人聊聊,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厌恶钱啊——钱,钱,钱!我讨厌我周围的那些男人。我不喜欢自得其乐,看不上珍珠宝石,也懒得游山玩水。”
“我可总是这么认为,”小伙子说,“钱是个好东西。”
“当你有了成百万块钱,你就可以兜风、看戏、跳舞、赴宴。可我对这一切腻透了!”姑娘回答。
小伙子很有趣地看着姑娘。他说:“我可很喜欢研究和探听富人们的生活。”
“有时候,”姑娘继续说,“我想,如果我要恋爱的话,就要爱一个普通的小伙子——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你刚才说的当真是这个意思:你会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当然啦!”她回答。
“我在饭店工作。”小伙子说。姑娘心里一惊,问道:“该不会是个跑堂的吧?”
“我就是这个饭店的出纳员,你看见那里耀眼的有‘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了吗?”姑娘看了看手表,站起身问:“你怎么不上班?”
“我上夜班。”小伙子答道,“离上班时间还有一小时呢!我能再见到你吗?”
“不知道,也许可以。我得马上走了。唔,今晚我要去赴宴,还有一个音乐会呢。你进来时可能看到公园门口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吧?”
“是的,我看到了。”小伙子回答。
“我总是坐这辆车来的,司机正在等我呢,再见!”
“现在天已黑了,”小伙子说,“这公园里坏人太多,要不要我送你上轿车?”
“你还是在长凳上再坐十分钟再走吧。”说完,姑娘就朝着公园大门走去。小伙子盯着姑娘漂亮的身影,然后起身跟在她后面。
姑娘走到公园大门口,转过头看了一眼那辆小轿车。就走了过去。她横穿马路,走进那个有耀眼的“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的饭店。店里的出纳柜台上一个红头发姑娘看见她来了,就离开了座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就接替了红头发姑娘的工作。
小伙子把手插进口袋,在街上慢慢地踱着。然后,他走近那辆轿车,钻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夜总会,亨利。”
1.小说开篇写女孩、小伙子的外貌(衣服和脸),有什么作用?(4分)
2.本故事以“错位”这种幽默的手法推动情节发展,请简要概括促成故事情节转折的三层错位。(5分)
3.小说题为“等着的轿车”,文中那辆“白色小轿车”在折射男、女主人公心理(性格)方面,意蕴丰富,请紧扣文本探究。(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飞翔的黄豆芽儿
我八岁那年,母亲去世了。
母亲烧过百天后,奶奶把她领进了家门。她的脸很像房前的向日葵,很圆很大,眼睛也大;穿着绿色的呢子衣服,上面用金线绣着俗艳的牡丹花,人显得有些虚胖。
她很不拿自己当外人,三下五除二扒掉我身上的衣服,我害羞地往后躲,她“嘎嘎”地笑:“躲啥躲,小屁孩,从今天起我就是你妈了。”她把我抱到大盆里,给我洗澡。很多很多的肥皂泡几乎给我洗掉一层皮,姐姐站在一旁冷冷地看。她去倒水时,姐姐说:“不许你管她叫妈!”我点点头。我们有事时叫她赵姨。
没几天,我就挨了她的打。她炒了黄豆芽儿,我不吃。她给我夹到碗里,我不知哪来的勇气,端起碗,把整碗饭倒进了泔水桶里。她伸手给了我一巴掌,骂:“你这败家孩子,你爸天天人不人鬼不鬼地挣那点儿钱,哪扛你这么败坏的?”
姐姐站在她面前,大声说:“你少在这装大尾巴狼,别以为谁不知道你是‘嫁死’的,我们老齐家的事,你少管。”
她的脸“刷”地一下子,白成了一张纸。
我问姐什么是“嫁死”,姐没说。没几天,我在邻居的嘴里知道了“嫁死”就是嫁过来时给买了一张保险,然后就盼着矿上出事,人一死,新娘就可以拿钱走人了。我听了,脊背发凉。
一个黄昏,矿上的警报尖锐地打断了各家各户刚刚升起的炊烟。她踉踉跄跄地跑出去。回来时,脚步扭了麻花儿,不过,她没有像矿上那些女人那样哭天抢地,她的眼里没有泪。
她三天三夜水米没打牙,也没人去管她。叔叔们说:“看着她点吧!”奶奶叹口气说:“算了,腿儿长在人家身上,要走要留随便吧。”第四天,她打开门,洗了整整一杆衣服。晚上,她包了很大很大的白菜包子,她说:“他走了,咱们的日子还得过 。”
放学回家,我看到院子里摆了两麻袋黄豆。她坐在桌子前挑豆子。我睡觉时,她哗啦哗啦地用水淘豆子。问她这是干什么,她说:“生豆芽儿。”又补充一句:“卖了,挣点儿钱花。”
她伺候那些豆芽儿比伺候孩子还精心,一天不知要看上多少回。好多个晚上,我都被搬动盆子的声音惊醒。灯光下,她搬动大铝盆,给豆芽儿换水。那些豆芽儿像可爱的胖宝宝一样很富态。而她,如向日葵一样的脸却瘦了下去。
豆芽儿不知不觉就长长了。她用自行车驮出去,回来时,筐的大肚子就空了。没几日,豆芽儿筐不再空肚子了。满满地出去,满满地回来。她坐在院里长吁短叹,一遍又一遍让我帮着算再降多少钱合适。嘴里还叨咕着,人家咋能卖那么低的价钱呢?我说,该不是从秤上找了吧?我也给你的秤琢磨琢磨。她说,咱挣的是光明正大的辛苦钱,那样的缺德事咱不干。
豆芽儿被她送给左邻右舍,人家给钱,她死活不肯要,说,权当做个广告了。那些天,我看到她的眼睛总是红红的,嘴角起了很大很大的水疱,像挂了两滴水。
没几日,豆芽儿筐又空了。她说,老二,你猜咋的?那些人生的豆芽用尿素,怪不得又长又压秤呢,今天全叫工商给查了。她说,这人到啥时候都不能坏了良心。
日子飞快地溜走了。她卖的豆芽儿在矿区很受欢迎,她的吆喝也很有意思,她不像别人光喊“豆芽儿”,而是喊:“老齐家豆芽儿!”
我从学校回家时,我常常碰上一个老实的男人在帮她搬麻袋,她让我叫蒋叔。我想,守了这些年,她对这个家也算够意思了。我跟姐姐说,赵姨要走,你别拦着。姐瞅了瞅她,没吭声。话是这样说,可每次回家时,我的心还是悬着。
她没走,风雨不误地生豆芽儿卖豆芽儿。矿上的人几乎家家的餐桌上隔三差五地就要摆上一盘老齐家豆芽儿。
她来学校看我,给我带来满满一瓶子鸡蛋酱,还带来一件新织的毛衣。她说“别省着,身体也要紧。”她走时,我注意到,她的鞋后面张了嘴,像一只滑稽的青蛙,每迈一步,它就张一下嘴,她穿的还是那件绿色的呢子衣服。衣服褪了色,剪烂的牡丹花被她用针细细密密地补上了。她到我们齐家十几年了,这件衣服还是她最好的衣服。低头看手里的毛衣,灰色的,很简单的针法,有好几处漏针的窟窿。
高考结束了,我背着行李卷儿回到矿区。家里空荡荡的。邻居说,老二,你赵姨去医院了。急忙往镇卫生院跑。一路上,我的泪不停地流。
她贫血,眼睛也不好,在卫生院躺了两天,就说什么也不住了。她说“那些豆芽儿烂根儿,就卖不出去了。”回到家,我说:“你指挥,我来弄。”不就是生豆芽儿卖豆芽吗?挑豆子,淘豆子,试温度。在卖之前,还要挑一次,把豆芽儿上的皮全都弄出去。挑豆芽儿皮很累眼睛,挑一会儿,眼睛就又酸又涩。我恍然间明白了为什么她的眼睛总是流泪,为什么我的新毛衣,会织漏那么多针。我低下头,泪一滴滴落到豆芽儿上。
我干活儿,她就在一旁说陈年旧事。她说“老二啊,当年你姐说得没错,我是‘嫁死’的。那时候真是穷,连饭都吃不饱,我爹听人家说有这样给矿上做媳妇的,就托人给我介绍。他说,赌一把吧,命好,早点儿拿了钱,你弟能娶上媳妇,你也能再走个好人家。可是,你爸没了,回到这个院子,看到你们,我怎么也下不了那个狠心……”
她咳个不停,我停下手里的活儿,给她捶背,泪流进我的嘴里,淡淡的苦涩里,却有一点儿温暖幸福流进了心里。
录取通知书来的那天,我去了蒋叔家。那年夏天,矿区里的两大新闻,一是齐家二小子成了矿上第一个大学生。二是齐家姐弟给继母找了老伴儿。
喝喜酒的时候,矿长说,不容易啊,赵红霞愣是用黄豆芽儿让咱矿上飞出了凤凰。
我给她敬了杯酒,叫了声妈。夹了一筷子黄豆芽儿,吃进嘴里,泪流满面。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开篇赵红霞出场时的外貌和服饰描写既塑造了人物形象,又为下文情节作了铺垫。
B.小说善用细节描写,如“她的脸‘刷’地一下子,白成了一张纸”“脚步扭了麻花”“她的鞋后面张了嘴,像一只滑稽的青蛙,每迈一步,它就张一下嘴”等,使人物形象真实丰满,增添文章的感染力。
C.小说通过姐姐、奶奶、矿长的言行举止、心理描写来侧面烘托主人公赵红霞的不易,表现了她坚强执着的性格。
D.小说语言朴实自然,于不动声色中见深味,字里行间流露出作者对赵红霞不幸命运的悲悯之情,读来真切动人。
2.小说中的赵红霞具有鲜明的性格特点,请结合小说内容简要分析。
3.请结合文章内容简要分析“黄豆芽儿”在小说中的重要作用。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25分)
等着的轿车[美国]欧·亨利
黄昏来临了,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又来到小公园的那个安静的角落,坐在一张长椅子上开始读书。她的脸看起来很秀气,那件灰色衣服却是普普通通的。前一天也是这个时候来到这里,再前一天也是如此,有个小伙子知道这些情况。
这个小伙子慢慢地靠近她。就在这时,姑娘手中的书滑到了地上。小伙子顺势拣起书,有礼貌地递了过去,随便讲了几句关于天气的寒暄话,就静静地站在一旁。
姑娘看了一眼小伙子简朴的衣着,一张并不引人注目的普普通通的脸。
“如果你愿意,就请坐吧。”她深沉地低音说:“光线太暗了,无法看书,我现在想聊聊天。”
“你知道吗?”他说,“你是我一生中见到的最漂亮的姑娘,昨天我就见到你了。”
“不论你是谁,”姑娘冷冰冰地说,“你得记住,我是一位小姐。”
“实在冒昧,”小伙子说,“都是我的不是,你也知道——我的意思是公园里有这么多的姑娘,你也知道——当然,你不知道,但是……”
“换个话题谈谈吧。当然,我知道了。讲讲这些来往的游客吧,他们去哪儿?为什么那么匆忙?他们感到幸福吗?”
小伙子一时还没搞清,自己究竟应扮演一个什么样的角色。
“我到这里来坐的目的,只是因为我能接近这么众多的游客,我跟你讲话,是因为我想找一个天性善良的人,一个没有铜臭、不是惟钱是图的人聊聊,你不知道我是多么厌恶钱啊——钱,钱,钱!我讨厌我周围的那些男人。我不喜欢自得其乐,看不上珍珠宝石,也懒得游山玩水。”
“我可总是这么认为,”小伙子说,“钱是个好东西。”
“当你有了成百万块钱,你就可以兜风、看戏、跳舞、赴宴。可我对这一切腻透了!”姑娘回答。
小伙子很有趣地看着姑娘。他说:“我可很喜欢研究和探听富人们的生活。”
“有时候,”姑娘继续说,“我想,如果我要恋爱的话,就要爱一个普通的小伙子——你的职业是什么?”
“我只不过是一个普普通通的人,但是我希望我能在这个世界上出人头地。你刚才说的当真是这个意思:你会爱一个普普通通的人?”
“当然啦!”她回答。
“我在饭店工作。”小伙子说。姑娘心里一惊,问道:“该不会是个跑堂的吧?”
“我就是这个饭店的出纳员,你看见那里耀眼的有‘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了吗?”姑娘看了看手表,站起身问:“你怎么不上班?”
“我上夜班。”小伙子答道,“离上班时间还有一小时呢!我能再见到你吗?”
“不知道,也许可以。我得马上走了。唔,今晚我要去赴宴,还有一个音乐会呢。你进来时可能看到公园门口有一辆白色小轿车吧?”
“是的,我看到了。”小伙子回答。
“我总是坐这辆车来的,司机正在等我呢,再见!”
“现在天已黑了,”小伙子说,“这公园里坏人太多,要不要我送你上轿车?”
“你还是在长凳上再坐十分钟再走吧。”说完,姑娘就朝着公园大门走去。小伙子盯着姑娘漂亮的身影,然后起身跟在她后面。
姑娘走到公园大门口,转过头看了一眼那辆小轿车。就走了过去。她横穿马路,走进那个有耀眼的“饭店”两字的霓虹灯招牌的饭店。店里的出纳柜台上一个红头发姑娘看见她来了,就离开了座位,这位身穿灰色衣服的姑娘就接替了红头发姑娘的工作。
小伙子把手插进口袋,在街上慢慢地踱着。然后,他走近那辆轿车,钻了进去,对司机说:“去夜总会,亨利。”
1.小说开篇写女孩、小伙子的外貌(衣服和脸),有什么作用?
2.本故事以“错位”这种幽默的手法推动情节发展,请简要概括促成故事情节转折的三层错位。
3.小说题为“等着的轿车”,文中那辆“白色小轿车”在折射男、女主人公心理(性格)方面,意蕴丰富,请紧扣文本探究。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遍地白花
刘庆邦
收秋之后,村里来了一个女画家。
村民觉得奇怪,这会儿场光地净的,要红没红,要绿没绿,要金黄没金黄,有什么可画的呢。可女画家每天这儿转转,那儿瞅瞅,画了张家古旧的门楼子,画了李家废弃的碾盘,画了石榴树、柴草垛、鸡窝……村民看着平常的东西,经她一看,就成了好看的东西,经她用笔一点,就成了一幅画。凡是被她画过的人家,神情都有些骄傲,还没被她画过的,都希望她能到家里画一回。
小扣子也热切盼望女画家到他家作画。自从女画家到来,小扣子就天天跟着。女画家的每一幅画,都是在小扣子的注视下完成的。
这天早上,小扣子一爬起来,就和他的黄狗去找女画家。
女画家住在村东头,那家闺女刚出嫁,正好空着一间房,女画家就租住在那里。住了几天,房东就把女画家当闺女看了,不让她交房租。
太阳还没出来,村街上弥漫着浓浓的烟火味。有人家烧麦秸,有人家烧豆叶,有人家烧甜瓜秧,每样柴火散发一种香,就形成了醇厚绵长的人间烟火味。村里人原来并不觉得烟火味香,而女画家一进村就闻出来了,她说,哎呀,真香!大家用鼻子吸了吸,是香。
这会儿,女画家正在给房东家的祖父画像。她身后站了不少人,他们静静地肃立着,连出气都尽量放轻。女画家目光只在老人和画之间牵来牵去。她下笔很果断,也很有力量,能听见画笔在画纸上划动的声音。老人在墙根儿蹲着晒太阳,脸上的皱纹很多,连耳朵的高处都爬满了,这些皱纹像大地上的河流和沟壑,弯弯曲曲。小扣子一看画像,心就震了一下,以为自己的祖父复活了,正慈爱地看着他。他眼睛有些发湿,差点对着画像喊出一声爷爷。有了这张画像,人们对老人也多了几分羡慕,说他满脸的褶子变成了满脸的画意。
女画家又给房东家的儿媳画了一朵硕大的红莲花,光彩烁烁,仿佛是开在一潭清水上。花样子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全村就开遍了红莲花。
女画家开始到野地里作画了,小扣子和黄狗在后面跟着。女画家画的是一片茅草,茅草的叶和茎都枯黄了,只有穗子是银白的,许多穗子连起来,就有了气势,一片白茫茫,让人怀疑走进了月光一样的梦境。在小扣子眼里,这画有声音,是旷野里长风吹在茅草穗子上发出的呼呼声;有气味,是土地的气味、茅草穗子的气味;有温度,温度很低,让人感到萧萧的凉意。黄狗突然跑到茅草丛里,女画家把它也画进去了,画上的黄狗在张着耳朵听风。小扣子心里欢喜,女画家总算画了他家一样东西。
晚上,母亲用手巾包着新鲜的鸡蛋,带着小扣子,给女画家送去。女画家说,画了人家的门,画了人家的狗,不给人家钱,还白吃人家的鸡蛋,这样的便宜事上哪儿找去!她的话把院子里的人都逗笑了。
月光正好,母亲和小扣子没有马上回家,女画家接着又说到了荞麦花。女画家说,她小时候,跟着下放的父母在农村住了一段时间,好像看见过荞麦花。在她印象里,荞麦花不是零零星星开的,似乎一夜之间全都开了。她早上起来,觉得西边的天怎么那么明呢,跑到村边往西地里一看,啊,原来是荞麦花开了。荞麦花开遍地白,把半边天都映得明晃晃的。荞麦花的花是不大,但经不住荞麦花又多又密,白得成了阵势,成了海洋,看一眼就把人震住了。在此以前,她喜欢看一朵两朵的花,老是被那些孤独的花感动。看到了大面积白茫茫的荞麦花,她才打开了眼界,才感到更让人激动不已和震撼的,是潮水般涌来的看不见花朵的花朵。她钻进密密匝匝的花地里,一呆就是半天。她记得荞麦地里蜜蜂和蝴蝶特别多,像是在花层上又起了一层花。连蜜蜂和蝴蝶似乎都变成了白的。她晚间也去看过荞麦花。晚间很黑,没有月亮。不过,她一点也不害怕,因为满地的白花老远就看见了。她看着前面的光明,不知不觉就走进了花地里。
说到这里,女画家轻轻地笑了。她说时间太久了,记不清了。反正那样的荞麦花如今是很难看到了。
院子里的人一时都没有说话,只有如霜的月光静静洒落。小扣子把女画家的话都记住了。
来年,在小扣子的要求下,母亲在一块地里种上了荞麦。
小扣子看见,荞麦出芽了,荞麦长叶了,荞麦抽茎了,荞麦结花骨朵了……荞麦终于开花了!荞麦花开得跟女画家的回忆一样恍如仙境,把小扣子感动得都快要哭了。
从荞麦开花那一刻起,小扣子天天在花地里,并不时地向远方张望。母亲知道小扣子盼望什么,她帮着小扣子向远方张望。
(有删改)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以收秋后色彩单调的农村为背景,写女画家的取材作画和村民的反应,显示出她与村民不一样的审美取向。
B. 小说写村民对女画家的热情友好,不仅突出了乡情的淳厚质朴,还着意引导读者了解乡村生活状况,关注农民的感情世界。
C. 小说没有曲折的情节,而注重场景描绘,意在引领人们去发现乡村之美,唤醒人们心中沉睡却不能忘却的乡村诗意。
D. 小说文笔细腻,富有韵味,如写村街上弥漫的烟火味,写老人脸上的皱纹,写画上黄狗的神态等,都体现了这一特点。
2.简要概括“小扣子”这一人物的形象特点,并分析“小扣子”这一形象在小说中的作用。
3.探究标题“遍地白花”的丰富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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