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母亲的中药铺
甘典江
(1)那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一是新华书店,一是母亲的中药铺。前者,是因为我爱看爱买连环画;后者,是因为我喜欢嗅闻那些中药的味道,特别是咀嚼几片苦甜苦甜的甘草。
(2)母亲当过赤脚医生。八十年代初,母亲参加医疗培训后,加入了城关镇合作医疗站。
(3)医疗站在我读书的中学附近,临街两间旧木房。一间开处方和打针,另一间,是药铺。和母亲一起在守药铺的,还有三个阿姨。一天到晚,她们就做三件事:抓药,打针,织毛衣。除此之外,便是无休无止的聊天。我注意到,她们抓药非常麻利,瞟一眼处方,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抽屉。仅凭手抓,就基本准确,最后还是放进小秤称一称,添点或减点。然后,把药倒入毛边纸或废报纸,包好扎紧,写几个字交待几句,递给别人。
(4)只要一走进药铺,我就被一股浓重的药香包裹得严严实实,有点喘不过气来,但一习惯就好了。我望着那些神秘莫测的抽屉,瞅着那些贴着标签的药名,兴奋不已:什么“半夏,黄精”,什么“益母草、白芨”,都是曼妙的植物。当然,也有的是矿物和其他异类,比如“朱砂、雄黄、海马”,不由得使我产生了相关的联想:这朱砂,肯定就是国画中传统的红色颜料吧?李可染曾用顶级朱砂绘过四张毛主席诗意图《万山红遍》,已成画史上的经典。至于雄黄,不就是许仙意气用事的东西吗?所谓的海马,只是相当于一条小鱼而已。
(5)其中,我最喜欢的药草,是甘草。首先,是因为它的名字,甘草,望文生义,不就是“甘甜之草”吗?昔时,神农氏遍尝百草,解毒靠的就是这宝贝。再加上,我自己就姓“甘”,与这甘草,是家门,五百年前,应是同根而生之族。最早,是母亲教我嚼的甘草,一是因为它的药理,二是可以变相地替代水果糖,八十年代,任何甜味都是奢侈品。就这样,我嚼着甘草成长着,自以为嚼出了甘草的本真之味,破解了甘草的一切密码。
(6)母亲还爱用党参来炖乌骨鸡和猪肚,补血。她营养不足,严重贫血。人参太贵,吃不起。还有金银花和枸杞,母亲他们都用来泡茶喝。自然,我也跟着全部享受到了。
(7)在自家的院子墙角,母亲还栽了几株三七。蔓延的藤叶牵上墙,覆盖成了一面翠绿的毯子,像青绿山水画的设色,极其养眼。可惜,后来拆迁,毁于一旦,使我失去了这一片翠绿。母亲只好把三七块茎挖出,收藏好。她说,三七可以治妇科恶疾,以及跌打损伤。
(8)九十年代的某一天,这个合作医疗站被撤销了。回到家,母亲专职做她的家庭主妇。赚钱的任务,彻底由父亲负责。那个中药铺,被别人买去,改作了服装店。从此,街上流行的药店,大多是连琐的西药店。在我的印象中,传统的中药是文化,望闻问切的中医大夫,近似于诗人。相反,我害怕西药西医,因为这些东西是实验室配制合成出来的化学组织,成分复杂而可疑,至少没有一个在阳光之下生长的过程,没有温度、湿度,更无个性与灵魂。我实在难以想象,“阿莫西林”比母亲的“金银花”会更让我亲近与信赖。甚至,当我感冒受寒,母亲亲手煎熬的一罐红糖姜开水,也会比最昂贵的感冒灵更能帮我发汗,助我痊愈,让我心暖。
(9)现在,父亲走了,去了天国。母亲一个人守着我们,在空旷的屋顶上栽花种菜。母亲身子瘦弱,时有病痛,我很是担忧,同时,我又安慰自己:生病不正常吗?不正证明了人在活着?何况,这世上,还有那么多栩栩如生的药在陪护呢。一根草是药,一撇叶是药,一线阳光,一滴水,也都是,甚至,一个人可以是另一个人的灵芝。母亲多年与草木为伴,沉浸于无边无际的药香之中。于我而言,母亲就是我人生一味无价的中药,为我清热解毒,可以抵御这世间的种种伤害。
(本文有删节)
1.对文章的下列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 第三段运用细描手法,通过“瞟”“抓”“称”“添”“减”“包”“扎”等一系列动作,表现了人物娴熟的抓药技艺、细致的工作态度。
B. 本文用较多的笔墨写甘草,“我”嚼着甘草长大,对甘草有特殊的感情,“我”的姓氏关联着甘草,与甘草有渊源。
C. 如同中药的药理,母亲的爱与美德,慰藉“我”的心灵,成为“我”无价的精神财富。
D. 甘草具有甜味,是处于那个年代的“我”充实、幸福的写照,作者在对中药铺的回忆中表达了对母亲的真挚感情。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第四段中作者写由药名引发的联想,有何用意?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母亲的中药铺
甘典江
(1)那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一是新华书店,一是母亲的中药铺。前者,是因为我爱看爱买连环画;后者,是因为我喜欢嗅闻那些中药的味道,特别是咀嚼几片苦甜苦甜的甘草。
(2)母亲当过赤脚医生。八十年代初,母亲参加医疗培训后,加入了城关镇合作医疗站。
(3)医疗站在我读书的中学附近,临街两间旧木房。一间开处方和打针,另一间,是药铺。和母亲一起在守药铺的,还有三个阿姨。一天到晚,她们就做三件事:抓药,打针,织毛衣。除此之外,便是无休无止的聊天。我注意到,她们抓药非常麻利,瞟一眼处方,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抽屉。仅凭手抓,就基本准确,最后还是放进小秤称一称,添点或减点。然后,把药倒入毛边纸或废报纸,包好扎紧,写几个字交待几句,递给别人。
(4)只要一走进药铺,我就被一股浓重的药香包裹得严严实实,有点喘不过气来,但一习惯就好了。我望着那些神秘莫测的抽屉,瞅着那些贴着标签的药名,兴奋不已:什么“半夏,黄精”,什么“益母草、白芨”,都是曼妙的植物。当然,也有的是矿物和其他异类,比如“朱砂、雄黄、海马”,不由得使我产生了相关的联想:这朱砂,肯定就是国画中传统的红色颜料吧?李可染曾用顶级朱砂绘过四张毛主席诗意图《万山红遍》,已成画史上的经典。至于雄黄,不就是许仙意气用事的东西吗?所谓的海马,只是相当于一条小鱼而已。
(5)其中,我最喜欢的药草,是甘草。首先,是因为它的名字,甘草,望文生义,不就是“甘甜之草”吗?昔时,神农氏遍尝百草,解毒靠的就是这宝贝。再加上,我自己就姓“甘”,与这甘草,是家门,五百年前,应是同根而生之族。最早,是母亲教我嚼的甘草,一是因为它的药理,二是可以变相地替代水果糖,八十年代,任何甜味都是奢侈品。就这样,我嚼着甘草成长着,自以为嚼出了甘草的本真之味,破解了甘草的一切密码。
(6)母亲还爱用党参来炖乌骨鸡和猪肚,补血。她营养不足,严重贫血。人参太贵,吃不起。还有金银花和枸杞,母亲他们都用来泡茶喝。自然,我也跟着全部享受到了。
(7)在自家的院子墙角,母亲还栽了几株三七。蔓延的藤叶牵上墙,覆盖成了一面翠绿的毯子,像青绿山水画的设色,极其养眼。可惜,后来拆迁,毁于一旦,使我失去了这一片翠绿。母亲只好把三七块茎挖出,收藏好。她说,三七可以治妇科恶疾,以及跌打损伤。
(8)九十年代的某一天,这个合作医疗站被撤销了。回到家,母亲专职做她的家庭主妇。赚钱的任务,彻底由父亲负责。那个中药铺,被别人买去,改作了服装店。从此,街上流行的药店,大多是连琐的西药店。在我的印象中,传统的中药是文化,望闻问切的中医大夫,近似于诗人。相反,我害怕西药西医,因为这些东西是实验室配制合成出来的化学组织,成分复杂而可疑,至少没有一个在阳光之下生长的过程,没有温度、湿度,更无个性与灵魂。我实在难以想象,“阿莫西林”比母亲的“金银花”会更让我亲近与信赖。甚至,当我感冒受寒,母亲亲手煎熬的一罐红糖姜开水,也会比最昂贵的感冒灵更能帮我发汗,助我痊愈,让我心暖。
(9)现在,父亲走了,去了天国。母亲一个人守着我们,在空旷的屋顶上栽花种菜。母亲身子瘦弱,时有病痛,我很是担忧,同时,我又安慰自己:生病不正常吗?不正证明了人在活着?何况,这世上,还有那么多栩栩如生的药在陪护呢。一根草是药,一撇叶是药,一线阳光,一滴水,也都是,甚至,一个人可以是另一个人的灵芝。母亲多年与草木为伴,沉浸于无边无际的药香之中。于我而言,母亲就是我人生一味无价的中药,为我清热解毒,可以抵御这世间的种种伤害。
(本文有删节)
1.对文章的下列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
A. 第三段运用细描手法,通过“瞟”“抓”“称”“添”“减”“包”“扎”等一系列动作,表现了人物娴熟的抓药技艺、细致的工作态度。
B. 本文用较多的笔墨写甘草,“我”嚼着甘草长大,对甘草有特殊的感情,“我”的姓氏关联着甘草,与甘草有渊源。
C. 如同中药的药理,母亲的爱与美德,慰藉“我”的心灵,成为“我”无价的精神财富。
D. 甘草具有甜味,是处于那个年代的“我”充实、幸福的写照,作者在对中药铺的回忆中表达了对母亲的真挚感情。
2.赏析文中画线的句子。
3.第四段中作者写由药名引发的联想,有何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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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母亲的中药铺
甘典江
那时候,我最喜欢去的地方,除了新华书店,就是母亲的中药铺,因为我喜欢嗅闻那些中药的味道,特别是爱咀嚼几片苦甜苦甜的甘草。
母亲当过赤脚医生。八十年代初,母亲参加医疗培训后,进入了城关镇合作医疗站。
医疗站在我读书的中学附近,临街两间旧木房。一间开处方和打针,另一间是药铺。和母亲一起在守药铺的,有三个阿姨。一天到晚,她们就做三件事:抓药,打针,织毛衣。除此之外,便是无休无止地聊天。我注意到,她们抓药非常麻利,瞟一眼处方,就可以找到相应的抽屉。仅凭手抓,就基本准确,最后还是放进小秤称一称,添点或减点。然后,把药倒入毛边纸或废报纸,包好扎紧,写几个字交待几句,递给别人。
只要一走进药铺,我就被一股浓重的药香包裹得严严实实,有点喘不过气来。我望着那些神秘莫测的抽屉,瞅着那些贴着标签的药名,兴奋不已:什么“半夏、黄精”,什么“益母草、白芨”,都是名字曼妙的植物。当然,也有的是矿物和其他异类,比如“朱砂、雄黄、海马”,不由得使我产生了相关的联想:这朱砂,肯定就是国画中传统的红色颜料吧?李可染曾用顶级朱砂绘过四张毛主席诗意图《万山红遍》,已成画史上的经典。至于雄黄,不就是许仙曾意气用事的东西吗?所谓的海马,只是相当于一条小鱼而已。
其中,我最喜欢的药草,是甘草。首先,是因为它的名字,甘草,望文生义,就是“甘甜之草”。昔时,神农氏遍尝百草,解毒靠的就是这宝贝。再加上,我自己就姓“甘”,与这甘草,是家门,五百劫前,应是同根而生之族。最早,是母亲教我嚼的甘草,一是因为它的药理,二是可以变相地替代水果糖,八十年代,任何甜味都是奢侈品。就这样,我嚼着甘草成长着,自以为嚼出了甘草的本真之味,破解了甘草的一切密码。
母亲还爱用党参来炖乌骨鸡和猪肚,补血。她营养不足,严重贫血。人参太贵,吃不起。还有金银花和枸杞,母亲用来泡茶喝。自然,我也跟着全部享受到了。
在自家的院子墙角,母亲还栽了几株三七。蔓延的藤叶牵上墙,覆盖成了一面翠绿的毯子,像青绿山水画的设色,极其养眼。可惜,后来拆迁,毁于一旦,使我失去了这一片翠绿。母亲只好把三七块茎挖出,收藏好。她说,三七可以治妇科恶疾,以及跌打损伤。
九十年代的某一天,这个合作医疗站被撤销了。回到家,母亲专职做她的家庭主妇。赚钱的任务,彻底由父亲负责。那个中药铺,被别人买去,改作了服装店。从此,街上流行的药店,大多是连锁的西药店。在我的印象中,传统的中药是文化,望闻问切的中医大夫,近似于诗人。相反,我害怕西药,因为这些东西是实验室配制合成出来的,至少没有一个在阳光之下生长的过程,没有温度、湿度,更无个性与灵魂。我实在难以想象,“阿莫西林”比母亲的“金银花”会更让我亲近与依赖。甚至,当我感冒受寒,母亲亲手煎熬的一罐红糖姜开水,也会比昂贵的感冒药更能帮我发汗,助我痊愈,让我心暖。
现在,父亲走了,去了天国。母亲一个人守着我们,在空旷的屋顶上栽花种菜。母亲身子瘦弱,时有病痛,我很是担忧,同时,我又安慰自己:生病不正常吗?不正证明了人生活着?何况这世上,还有那么多栩栩如生的药在陪护呢。一根草是药,一撇叶是药,一线阳光,一滴水,也都是,甚至,一个人可以是另一个人的灵芝。母亲多年与草木为伴,沉浸于无边无际的药香之中。于我而言,母亲就是我人生一味无价的中药,为我清热解毒,为我抵御这世间的种种伤害。
(本文有删改)
(1)简析第三段中的“抓药”细节。
(2)第四段中作者写由药名引发的联想,有何用意?
(3)文中为什么用较多的笔墨写“甘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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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淡 雅 百 合
枫林
记得小时候,母亲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花卉,每到夏季,各种鲜花争芳吐艳,满院飘香。
我喜欢那一簇簇迎风盛开的山百合。那时的我经常和小伙伴们躲在花丛下捉迷藏;用那些紫色的百合种子穿成“珠珠串”,美美地戴在手上。有时在盛开的花朵上,还可以捉到漂亮的蜻蜓或者蝴蝶。花儿的馨香、翩翩起舞的蝴蝶和孩子们的欢笑声,充盈着院中的每一个角落。那份温馨、那份快乐,幸福着我的童年。望着我们沾满花粉的手臂和笑脸,母亲总会忍俊不禁。并小心拾起那些紫褐色的种子,继续种在花圃里。因为有母亲的精心培育,我家的百合年年花繁叶茂,美丽旖旎。母亲不仅培育了美丽的百合,也把爱花、养花、惜花的情愫遗传给了我,把对花儿的痴情种进了我的灵魂,使之成为成年的我生活中唯一的嗜好。
百合花又叫夜合花,原产于新疆吐鲁番盆地。自古以来,百合的美,常是诗人墨客吟咏的对象,一般人对它也喜爱有加,无论是栽植于庭园或瓶插于室内,它都散发出一股与众不同的清纯高雅的气息。至于百合名称的由来,则因其根茎由许多白色的鳞片层层环抱,状似白莲,取其“万事随心”、“百年好合”之意。
我寓所周围的山上生长着许多野生的山百合,“学染淡黄萱草色,几枝带露立风斜”。每年到了百合的花季,你看那红色的花瓣上,点缀着颗颗褐色的笑靥,紫色的花蕊突出于花瓣之外,俏丽的绽放于树下、林间。与庭院中种植的各色百合遥相辉映,芬芳妩媚,香馥悠长。成为我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我爱百合花,尤为喜爱白色的百合花,也许是它身上美丽、纯洁、脱俗、清馨的气质深深打动着我。你看百合花那绿绿的叶,片片衬托着花枝上白白的花瓣,喇叭形的花朵自然舒展;花无异色,含露低垂;那洁白的百合花,像月下的霜雪,像无瑕疵的白玉、像少女的肌肤、像水洗的胭脂。清新脱俗的百合花散发淡淡的清香,就像婀娜多姿的清秀佳人,如梦似幻,超然脱俗,不染纤尘。
我对百合花是一往情深的。我喜欢她不附庸风雅的品格;喜欢她“天然淡泞好精神”的本色;喜欢她超凡脱俗、矜持含蓄的气质。当你走近百合花丛,便不由自主的沉醉于陆游“芳兰移取通中林,余地何妨种玉簪,更乞两丛香百合,老翁七十尚童心”所描绘的诗意之中。
百合花,尽管羸弱轻柔,却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激进的灵魂,无论刮风下雨,它都能在墙角一隅淡然的伫立。它不比四君子的刚毅,但却在柔柔的妩媚中有着矜持的顽强和脱俗的清雅。它不为流俗而动,依然保持了原始的简单,一色的白,一心的坚持,一生的自持。尽管人们培植了更多眩目的品种,但它依然无动于衷的坚持着自己,成就了永恒的白色经典,保持了永恒的纯净心空。
每每在百合盛开的季节,采撷一束淡雅秀逸的百合花放置我的桌案上,独自欣赏着如此纯净、淡雅、清馨的花朵,自是一种最美的享受。在人与花的互相凝视中欣赏着,交流着,仿佛间她就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的知己。每次面对她,一切压力、忧郁和不快,都会荡然无存。她给小屋带来了祥和、安宁和温馨,她把我带入一个生机勃勃,如歌如诗般的境界,让我尽享熏风送暖的惬意。愿她在我的心谷里永不凋谢,让她的清香萦绕着我,与我相依相随。也许我早已被中国的花文化潜移默化却浑然不知,不然我怎么会在万种娇艳中独爱那一种?是的,“花非花,人非人,花是人,人是花”,百合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存在体,更是一种心情,一种文化,一种经典的创造。
常听人说起“花语”:牡丹象征富贵;康乃馨象征温馨、祝福;玫瑰象征着爱情。我喜欢百合,希望她成为“圣洁”和“友谊”的象征。
美丽的花儿,只有当她脱离大自然的田野,悄然进入人们心田的一瞬间,她才会变成一种永恒。(选自散文在线“精美散文”,有删改)
1.请联系全文,简要概述百合花的特点。(4分)
________
2.文中划线句子使用的是什么修辞手法?请分析其表达效果。(5分)
________
3.请结合全文,解析文章最后一段话的深刻含义。(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淡雅百合
枫林
①记得小时候,母亲在院子里种了很多花卉,每到夏季,各种鲜花争芳吐艳,满院飘香。
②我喜欢那一簇簇迎风盛开的山百合。那时的我经常和小伙伴们躲在花丛下捉迷藏;用那些紫色的百合种子穿成“珠珠串”,美美地戴在手上。有时在盛开的花朵上,还可以捉到漂亮的蜻蜓或者蝴蝶。花儿的馨香、翩翩起舞的蝴蝶和孩子们的欢笑声,充盈着院中的每一个角落。那份温馨、那份快乐,幸福着我的童年。望着我们沾满花粉的手臂和笑脸,母亲总会忍俊不禁。并小心拾起那些紫褐色的种子,继续种在花圃里。因为有母亲的精心培育,我家的百合年年花繁叶茂,美丽旖旎。母亲不仅培育了美丽的百合,也把爱花、养花、惜花的情愫遗传给了我,把对花儿的痴情种进了我的灵魂,使之成为成年的我生活中唯一的嗜好。
③百合花又叫夜合花,原产于新疆吐鲁番盆地。自古以来,百合的美,常是诗人墨客吟咏的对象,一般人对它也喜爱有加,无论是栽植于庭园或瓶插于室内,它都散发出一股与众不同的清纯高雅的气息。至于百合名称的由来,则因其根茎由许多白色的鳞片层层环抱,状似白莲,取其“万事随心”、“百年好合”之意。
④我寓所周围的山上生长着许多野生的山百合,“学染淡黄萱草色,几枝带露立风斜”。每年到了百合的花季,你看那红色的花瓣上,点缀着颗颗褐色的笑靥,紫色的花蕊突出于花瓣之外,俏丽的绽放于树下、林间。与庭院中种植的各色百合遥相辉映,芬芳妩媚,香馥悠长。成为我生活中一道亮丽的风景。
⑤ 我爱百合花,尤为喜爱白色的百合花,也许是它身上美丽、纯洁、脱俗、清馨的气质深深打动着我。你看百合花那绿绿的叶,片片衬托着花枝上白白的花瓣,喇叭形的花朵自然舒展;花无异色,含露低垂;那洁白的百合花,像月下的霜雪,像无瑕疵的白玉、像少女的肌肤、像水洗的胭脂。清新脱俗的百合花散发淡淡的清香,就像婀娜多姿的清秀佳人,如梦似幻,超然脱俗,不染纤尘。
⑥我对百合花是一往情深的。我喜欢她不附庸风雅的品格;喜欢她“天然淡泞好精神”的本色;喜欢她超凡脱俗、矜持含蓄的气质。当你走近百合花丛,便不由自主的沉醉于陆游:“芳兰移取通中林,余地何妨种玉簪,更乞两丛香百合,老翁七十尚童心”所描绘的诗意之中。
⑦百合花,尽管羸弱轻柔,却拥有顽强的生命力和激进的灵魂,无论刮风下雨,它都能在墙角一隅淡然的伫立。它不比四君子的刚毅,但却在柔柔的妩媚中有着矜持的顽强和脱俗的清雅。它不为流俗而动,依然保持了原始的简单,一色的白,一心的坚持,一生的自持。尽管人们培植了更多眩目的品种,但它依然无动于衷的坚持着自己,成就了永恒的白色经典,保持了永恒的纯净心空。
⑧每每在百合盛开的季节,采撷一束淡雅秀逸的百合花放置我的桌案上,独自欣赏着如此纯净、淡雅、清馨的花朵,自是一种最美的享受。在人与花的互相凝视中欣赏着,交流着,仿佛间她就是我的亲人、我的朋友、我的知己。每次面对她,一切压力、忧郁和不快,都会荡然无存。她给小屋带来了祥和、安宁和温馨,她把我带入一个生机勃勃,如歌如诗般的境界,让我尽享熏风送暖的惬意。愿她在我的心谷里永不凋谢,让她的清香萦绕着我,与我相依相随。
⑨也许我早已被中国的花文化潜移默化却浑然不知,不然我怎么会在万种娇艳中独爱那一种?是的,“花非花,人非人,花是人,人是花”,百合不仅是一种简单的存在体,更是一种心情,一种文化,一种经典的创造。
⑩常听人说起“花语”:牡丹象征富贵;康乃馨象征温馨、祝福;玫瑰象征着爱情。我喜欢百合,希望她成为“圣洁”和“友谊”的象征。
11美丽的花儿,只有当她脱离大自然的田野,悄然进入人们心田的一瞬间,她才会变成一种永恒。 (选自散文在线“精美散文”,有删改)
1.请联系全文,简要概述百合花的特点。(4分)
2.⑤段划线句子使用的是什么修辞手法?请分析其表达效果。(5分)
3.请结合全文,解析文章最后一段话的深刻含义。(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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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蒿素之母”:屠呦呦
1930年,屠呦呦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呦呦鹿鸣,食野之苹”,父母选取《诗经·小雅》的名句为她取了这个名字。她自幼耳闻目睹中药治病的奇特疗效,小时候就对中药有了深刻印象,认为药物是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与工具,并决定为此奋斗终身。
屠呦呦1951年如愿考入北京大学医学院药学系,所选专业正是当时一般人缺乏兴趣的生药学。她觉得生药专业最可能接近探索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医药领域,符合自己的志趣和理想。在大学4年期间,屠呦呦努力学习,取得了优良的成绩。在专业课程中,她尤其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有着极大的兴趣,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大学毕业后,她被分配到卫生部直属的中医研究院工作。当时,设备简陋,科研人员不足。但是,刚刚走上工作岗位的屠呦呦虽身患结核等慢性疾病,但仍坚持工作,到野外一根根采集标本,在室内夜以继日地进行实验研究,各种工作她都积极主动地完成,她是《中药炮炙经验集成》一书的主要编著者之一;她研究半边莲和中药银柴胡的成果被相继收入《中药志》。
1969年,中国中医研究院接受抗疟疾药研究任务,屠呦呦任科技组组长。从1969年1月开始,历经380多次实验,制出190多个样品,制作了2000多张卡片。其间,她查阅大量文献,借鉴古代用药的经验,设计了多种提取的方法,经过艰苦的试验、千百次的试错,终于在1971年的一次尝试中从黄花蒿中发现抗疟有效提取物,他们将这种无色的结晶体物质命名为青蒿素。1973年,屠呦呦合成出了双氢青蒿素。1981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由世界卫生组织等主办的国际青蒿素会议上,屠呦呦以首席发言人的身份作《青蒿素的化学研究》的报告。青蒿素的研制成功被中华医学会等评为“建国35年以来20项重大医药科技成果”之一,屠呦呦也被称为“青蒿素之母”。据世卫组织统计数据,世界上约有2.5亿人感染疟疾,将近100万人因感染疟原虫而死亡。如果没有屠呦呦发现的青蒿素,那么2.5亿疟疾感染者中将有更多的人可能无法幸存下来。青蒿素是当前中国被国际承认的唯一创新药物,现在世界多国已广为应用,已经产生很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五”期间,屠呦呦参与国家攻关项目“常用中药材品种质量研究”中“青蒿品种整理和质量研究”课题,对青蒿进行系统研究,分离鉴定了17个化合物,其中5个为新化合物,并修正了《中国药典》长期沿用的谬误。
“屠呦呦的贡献值得获取诺贝尔奖!青蒿素经受了时间的考验,并挽救了大量患者的生命,从而证明了从传统药物获得确定化学成分药物的价值。”北大生科院院长饶毅这样评价。但屠呦呦认为自己只是推开了青蒿素的一道“门缝”,其他人合力才打开了这扇“门”。
有趣的是,屠呦呦生活上是个粗线条,一心扑在工作上,不太会照顾自已。因为工作忙,她的私人东西总放得乱七八糟的,不像一般女性收拾得那么停当。但工作中的屠呦呦十分严谨,兢兢业业,在接到“523”项目时,她女儿才三岁,为了不影响研究,她把孩子交给老母亲抚养。为了检验青蒿素治疗作用于人类身上是否安全有效,她勇敢地充当了首批志愿者,在自己身上进行实验,屠呦呦后来身体不太好,与当时长期做实验有关。
谈及自己的梦想是什么,她说,“我的梦想是用古老的中医药,促进人类健康。”
(有删改)
[相关链接]
2015年10月,屠呦呦因发现青蒿素治疗疟疾的新疗法,获诺贝尔生理学或医学奖,她是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科学奖项的中国本土科学家、第一位获得诺贝尔生理医学奖的华人科学家。(百度百科)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屠呦呦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父母选取《诗经·小雅》的名句为她取“呦呦”这个名字,希望她如鹿一样能出人头地。
B.在专业课程中,屠呦呦唯独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有着极大的兴趣,可以说这为她以后的研究和成功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C.在1981年北京召开的国际青蒿素会议上,屠呦呦以首席发言人的身份作《青蒿素的化学研究》的报告,足以说明她在这一领域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
D.文章叙述屠呦呦在生活上的粗线条,更加突出了她为了事业所作出的牺牲,使传主的形象更丰满。
E.屠呦呦发现的青蒿素,让2.5亿疟疾感染者中更多的人幸存下来,作为当前国际承认的独特的创新药物,它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难以估量。
2.这篇传记运用了正面侧面结合的方法刻画屠呦呦形象。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3.作为一名药学家,屠呦呦在医学上有哪些贡献?请结合材料简要概括。
4.屠呦呦2015年10月获得了诺贝尔科学奖,她成功的原因有哪些?请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屠呦呦与青蒿素
沈 斌
屠呦呦,l930年12月30日出生于浙江省宁波市。她自幼耳闻目睹中药治病的奇特疗效,小时候就对中药有了深刻印象,这促使她后来去探索其中的奥秘。考大学时,屠呦呦选择药物学专业为第一志愿。她认为药物是治疗疾病的主要手段与工具。1951年,屠呦呦如愿考入北京医学院药学系,所选专业正是当时一般人缺乏兴趣的生药学。她觉得生药专业最可能接近探索具有悠久历史的中医药领域,符合自己的志趣和理想。在大学4年期间,屠呦呦努力学习,取得了优良的成绩。在专业课程中,她尤其对植物化学、本草学和植物分类学有着极大的兴趣。1955年,屠呦呦大学毕业,分配到卫生部直属的中医研究院工作。从此,她埋头从事生药、炮制及化学等中药研究,开始了她为之奋斗一生的事业。
工作伊始,屠呦呦主要从事生药学研究。l956年,全国掀起防治血吸虫病的高潮,她对有效药物半边莲进行了生药学研究;后来,又完成了品种比较复杂的中药银柴胡的生药学研究。这两项成果被相继收入《中药志》。屠呦呦虽身患结核等慢性疾病,但仍坚持工作,无论到野外采集标本,还是在室内进行实验研究,她都积极主动地完成。由于她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l958年,被评为卫生部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1959年,屠呦呦参加卫生部举办的“全国第三期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系统地学习了中医药知识。在两年半的学习中,她不但掌握了理论知识,而且参加过临床学习。通过这次学习,屠呦呦深深感受到中医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她还根据自己的专业,深入药材公司,向老药工学习中药鉴别及炮制技术,并参加北京市的炮制经验总结,从而对药材的品种真伪和道地质量,以及炮制技术有了进一步的感性认识。以后,屠呦呦参加了卫生部下达的中药炮制研究工作,是《中药炮炙经验集成》一书的主要编著者之一。
通过一段时间的生药和炮制研究,屠呦呦体会到,中药研究还必须重视中药内含物质与药效之间的关系,而有效成分的研究又是掌握中药疗效规律的必然途径。屠呦呦和同志们经过多年不懈的努力,先后发明和研制了新型抗疟药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1978年,青蒿素抗疟研究课题荣获全国科学大会“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奖”;1979年,获国家科委授予的发明奖。l984年,青蒿素的研制成功被中华医学会等评为“建国35年以来20项重大医药科技成果”之一。
疟疾是一种严重危害人类生命健康的世界性流行病。据世界卫生组织报告,全世界约数10亿人口生活在疟疾流行区,每年2亿余人患疟疾,百余万人死于疟疾。因疟原虫对喹啉类药物已产生抗药性,所以,疟疾的防治重新成为世界各国医药界的研究课题。60年代以来,美、英、法、德等国花费大量人力和物力,寻找有效的新结构类型化合物,但始终没有满意的结果。中国是从1964年重新开始了对抗疟新药研究,至l967年,又组织全国7大省、市全面开展这项工作。从中草药中寻找抗疟新药一直是整个工作的主流,但是,通过对数千种中草药的初步筛选,却没有任何重要发现。
就在中外都处于困境的情况下,l969年2月,屠呦呦接受了中草药抗疟研究的艰巨任务。她首先从收集整理历代医籍、本草、地方药志的单、验方入手,还走访当时中医研究院内老中医专家,搜集建院以来的有关群众来信,整理了一个从2000余方药中选编的以640种药物为主的抗疟方药集,并且在此基础上,进行实验研究,组织鼠疟筛选。东晋名医葛洪《肘后备急方》中称,有“青蒿一握,以水二升渍,绞取汁,尽服之”可治“久疟”。她细细琢磨这段记载,觉得里面大有文章。屠呦呦根据这条线索,改进了提取方法,采用乙醇冷浸法将温度控制在60℃,所得青蒿提取物对鼠疟治疗效果有了显著提高;接着,用低沸点溶剂提取,使鼠疟效价更高,而且趋于稳定。后来又进行猴疟实验,取得同样满意的效果。此后,她又进行了深入的药理、毒理研究,为确保用药安全她还亲自试服。
在临床证实青蒿抗疟有效的基础上,屠呦呦等人发扬连续作战的精神,进一步分离提纯青蒿有效单体。这种新型化合物被命名为“青蒿素”,经大量化学工作、衍生物制备结合四大光谱研究,确定为倍半萜类成分。1977年3月,首次以“青蒿素结构研究协作组”名义撰写的论文《一种新型的倍半萜内酯——青蒿素》发表于《科学通报》(1977年第3期),引起了世界各国的密切关注和高度重视。青蒿素的发现和研制,是人类防治疟疾史上的一件大事,也是继喹啉类抗疟药后的一次重大突破。l981年10月,在北京召开了由世界卫生组织等主办的国际青蒿素会议上,屠呦呦以首席发言人的身份作《青蒿素的化学研究》的报告,引起中外代表们的极大兴趣。
由于青蒿素存在抗疟复发率比较高、用药剂量比较大等实际问题,为进一步完善这一特效药,屠呦呦等人还对其衍生物进行了研究。他们排除干扰,克服困难,历经6年时间,终于又开发成功抗疟疗效比青蒿素高l0倍,而复发率极低、用药剂量小、使用方便的抗疟新药——双氢青蒿素。同时,对双氢青蒿素的化学、制剂、毒理、药理、药代动力学、生物利用度、质量规格、临床应用等20余项课题进行了系统研究。
1990年3月,双氢青蒿素通过了技术鉴定,专家们普遍认为该药是国际上比较理想的口服抗疟治疗药,将青蒿素结构中的羰基改为羟基,使临床疗效大幅度提高,具有理论和实际意义。双氢青蒿素的研制成功,在抗疟药的研究领域里又是一个新的起点。屠呦呦并未因此而满足,她十分清楚,新药系列化研究计划正等着她和同志们去实现。
(选自《生物谷》,有改动)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中医药的神奇疗效让屠呦呦小时候就对中药有了深刻印象,这成为促使她后来去探索中医药奥秘的主要原因。
B.屠呦呦在北京医学院药学系所选的专业是当时一般人缺乏兴趣的生药学,她工作后也只从事了生药学的研究。
C.通过参加卫生部举办的“全国第三期西医离职学习中医班”,屠呦呦深深感受到中医理论与临床实践相结合的重要性。
D.屠呦呦经过自己的努力,先后发明和研制了新型抗疟药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并获得了“国家重大科技成果奖”等大奖。
E.传记前两段主要讲了屠呦呦学习医药学的经历,后面若干段落讲了发明研制青蒿素和双氢青蒿素的过程,详略得当。
2.第四段交代疟疾和抗疟药物研制的什么情况?其用意是什么?请简要分析概括。
3.屠呦呦有哪些优秀品质?请简要分析概括。
4.屠呦呦对青蒿素的研究历程十分复杂艰难,请概括出来,并说说这些给了你什么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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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大型商场中的书店,有着独特的生存模式,例如地方政府为了制造文化繁荣提供财政补贴;书店在一个租的地方搭售文创产品、咖啡增加收入。在这样的“文化空间”下,书变得 了,它被抽象化,变成一种被供奉的商品。一家书店的开业,大家讨论的是怎样把书店变成“产品”,这种观念的一个前提就是:书本身并不重要。中国正在提倡全民阅读,每年的4月,媒体都会讨论中国人均阅读不足的问题。上海的季风书园、南京的先锋书店和北京的万圣书园,都靠 的坚持获得了读者的口碑。这样的书店,本身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城市的“文化地标”,成为读者的精神家园。他们更接近文化,更远离商业。市场的逼迫一直都在,如果一个城市不能为这样的书店提供支持,就应该有包容之心,而不是再雪上加霜。新媒体时代,“最美书店”成为一个传播学上的噱头。人们会为巴黎的莎士比亚书店和花神咖啡馆 ,因为那里曾经有过海明威、萨特这样的文化人出没。即便是巴黎这样杰出的城市,也会因为这样的文化地标而多几分魅力。任何一个有文化的城市,都不是靠大建设而 的,而是( )最终才能形成一个传统。
1.依次填入文中横线上的成语,全都恰当的一项是( )
A. 举重若轻集腋成裘津津乐道鼎鼎大名
B. 无足轻重锲而不舍津津乐道声名鹊起
C. 无足轻重集腋成裘沾沾自喜鼎鼎大名
D. 举重若轻 锲而不舍沾沾自喜声名鹊起
2.文中画横线的句子有语病,下列修改最恰当的一项是
A. 即使一个城市不能为这样的书店提供支持,就应该有包容之心,至少不能再雪上加霜。
B. 一个城市即使不能为这样的书店提供支持,至少应该有包容之心,更不能再雪上加霜。
C. 如果一个城市不能为这样的书店提供支持,就应该有包容之心,更不能再雪上加霜。
D. 一个城市如果不能为这样的书店提供支持,至少应该有包容之心,而不能再雪上加霜。
3.下列在文中括号内补写的语句,最恰当的一项是
A. 靠这样的一个个书店,靠一个个文化人,经过漫长的积淀
B. 经过漫长的积淀,靠这样的一个个书店,靠一个个文化人
C. 靠一个个文化人,靠这样的一个个书店,经过漫长的积淀
D. 经过漫长的积淀,靠一个个文化人,靠这样的一个个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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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最美”的挣扎
公元2010年,在长城、黄山、珠穆朗玛峰等100个中国最美的地方之外,又增添了一个中国最美的书店:南京先锋书店。
可是,只在一瞬间,先锋书店就“粉身碎骨”了。醉酒之徒驾车直撞了进来,先锋书店两扇玻璃大门被撞得粉碎,书架支离破碎,一片狼藉,书籍伤痕累累,面包车也撞得像根麻花,两个酒徒重伤,被抬着住进了医院。
钱晓华的心,比酒徒伤得更厉害。他哭了。
因为,他路上见到了儿时的伙伴阿丁。阿丁是个讨饭的盲人,他在南京的天桥下忧伤地拉琴,乞求人们施舍一顿饭钱。阿丁的妈妈、姐姐从小就是瞎子。他想向阿丁施舍,可是,智慧和善良在大道上哭泣,命运却还在捉弄他!酒鬼的冒失令他一辈子愧疚阿丁。
开这个书店真是个磨难。
1996年寒冬,书店第一次是安在临时搭建的17平方米的白铁皮屋子里。书店名字叫“先锋”,人也在“先吃风”。他坐在门口守店,跟走在风雪里没什么两样,严寒肆虐,冷嗖嗖一片,骨头都打着颤,手脚冻得都能见到里面的血肉,每到夜晚,太平南路商业一条街就剩下书店的灯还在雪光中闪亮。凌晨步行回家,回头看不见一个行路人,只有一串串脚印,满载一轮月光,一直把他心中沉淀的孤寂搅得沉渣泛起。何时才见朝阳啊!
不到一年,铁皮屋子因为拆迁而被迫转移。
一而再,再而三。
“先锋书店走过13年了,我经历过失败、挫折、痛苦和煎熬。我曾想过放弃、想过自杀!”好在,书店对面的圣保罗教堂的钟声响了。钟声总是为他打开心路。
他就就着钟声去再开书店,去看书、听音乐、回忆、落泪。对他来说,流泪是最快乐的,因为流泪帮他排毒。
他最终把书店装潢成“教堂”。今天,他引申道:“我的工作就是我的信仰,书店便是纯粹的地方,容纳圣洁的灵魂。我的书店在装潢方面引入了教堂的风格,将这种风格融存为心心相印的信仰。”
阿丁是钱晓华的参照系。因为,他差点连阿丁都不如。
钱晓华至今户口还在金坛农村。他19岁就在罗村乡政府做通讯报道员了,而且写的新闻还在全国、全省获过一等奖。到金坛纺织厂当了3年秘书,又进了南京大学作家班。因跟后来上台的领导合不来,他被迫回老家谋出路。
第二天,钱晓华就从亲戚那里借了几百元钱,迈上了做茶叶生意的旅程,因为钱晓华家里承包了茶园。可惜,茶叶生意做到最后也是山穷水尽,走投无路,生计无着。
这时,失魂落魄的钱晓华碰到了阿丁,阿丁从九岁开始每天要将讨回的米粒晒干,每隔一周送回家给盲瞎却在操持农活的母亲和姐姐充饥。这让钱晓华羞愧无比。“盲瞎的阿丁尚在养活家人,我要向阿丁学习!我怎能让铁骨铮铮的老父亲再为我流泪!”钱晓华放开胆子想:有什么能够把我的生活道路也镀上一层金色呢?唯有书!自己学的中文,每一本书都是我的阳光!被书环抱的感觉很温暖。是不是开个书店?
于是,落魄的钱晓华孤身一人流落南京街头。他像阿丁一样寻找。
终于找到一处不起眼的白铁皮屋子,不大,但起的名字口气却不小:先锋!
经历多次磨难之后,终于有了现在的最美书店——先锋。
(选自《人物通讯》,有删节)
相关连接:
①钱晓华,南京先锋书店老板。1964年出生于江苏金坛。先在工厂工作,后曾就读于南京大学作家班。1993年开始下海经商,1996年创办先锋书店。——百度百科
②南京先锋书店自创立以来探索出一条以“学术、文化沙龙、电影、音乐、创意、生活、时尚”为主题的文化创意品牌书店经营模式,搭建一座可供开放、探讨、分享的公共性平台。其为读者打造的建筑之元素、宗教之情结、人文之关怀的书店阅读空间,吸引了众多国内外读者的聚集,使其成为南京重要的文化地标。它被南京市民评为十二张文化名片之一。
2014年,英国BBC评为全球十大最美书店,南京先锋书店名列其中。2016年,美国《国家地理》杂志评选为全球十大书店之一。系亚洲唯一入选书店。——光明网
③这么多年,钱晓华一直追寻着他的梦想;他是一个非常善良、充满爱的人,也是一个很有自我、有信仰的人。尽管图书已经进入了薄利时代,但是,他依然坚持自己的社会人文理念,他卖的不是书,是在倡导一种文化。——好友李大鹏说钱晓华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题目是“‘最美’的挣扎”,“最美”一语双关,即指钱晓华创办的“最美”书店,又是对钱晓华在创业历程中百折不挠精神的概括和赞美。
B. 这篇人物通讯体现了真实性和文学性相结合的特点,作者匠心独运,叙事跌宕起伏,一波三折,体现了“文似看山不看平”的创作规律。
C. 文章提到钱晓华“学的中文”,进过作家班,还获过新闻创作一等奖,这为他以后选择书店事业、推广公民文化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D. 钱晓华的先锋书店被誉为“最美书店”,不是因为它建筑的规模宏大,而是因为它有自己的经营特色——推广的不是书,而是公民文化。
2.文章用了很多笔墨描写“阿丁”,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
3.作为一个创业青年,钱晓华有哪些杰出的表现?结合材料谈谈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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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北京三联韬奋书店4月8日起试行24小时不打烊,在实体书店普遍生存艰难的时候,这家老牌书店逆势而上,为读者点亮了一盏明灯。
4月22日,李克强总理致信三联书店全体员工,勉励他们“把24小时不打烊书店打造成为城市的精神地标,让不眠灯光陪护守夜读者潜心前行,引领手不释卷蔚然成风,让更多的人从知识中汲取力量。”
支持三联书店实行24小时不打烊的,除了书店自身的文化追求和文化情怀之外,也有政府实实在在的扶持。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以及财政部文资办拿出上亿元资金补贴那些在服务读者方面作出优异成绩的实体书店,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因房租和人工费用不断攀升所导致的书店危机。
请你概括上述新闻材料的主要内容,并自选一个角度,写一篇不少于100字的新闻短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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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第下列小题。
京剧名家孙毓敏:生命之火为国粹艺术燃烧
沈黎明
孙毓敏1940年出生在上海一个普通市民之家,幼年时由于父母离异,她和两个妹妹跟着母亲艰难度日。孙毓敏的母亲喜欢京剧,经常在家中哼唱,耳濡目染,孙毓敏也喜欢上了京剧。1952年,孙毓敏考入北京私立艺培戏曲学校,开始为期7年的学艺之路。孙毓敏学戏特别刻苦,每天凌晨4点多钟就起床练声,然后练基本功,风雨无阻;上课时则认真听讲,不懂就向老师请教。为了练好旦角的兰花指,她天天晚上打来热水,将手放进很烫的水中慢慢上弯到90度,无论冬夏从不停止。
1958年夏天,孙毓敏以优异的成绩完成了学业,然后拜荀慧生为师,唱念做表舞全方位得到荀慧生亲授,演出的《荀灌娘》《红娘》等荀派大戏,每年在200场以上。
1968年,她因所谓的“海外关系”罹祸,不甘屈辱的她推开三楼的窗户,一跳致残。对一个演员而言,这原本意味着艺术生涯的终结,她竟又顽强地重新站立起来。最初腿不能动,手无力,她就先锻炼双手,平躺在床上帮人织毛衣,以平均每周一件的速度,一直织了近百件。手有劲了,她就用双手扳着两腿练翻身……一段时间后,她开始练站立,接着开始练迈步,她请人在床和窗户之间拉一根绳子,然后抓着绳子一步步地挪动,每前行一点都像踩在刀尖上,疼得大汗淋漓。经两个月不懈努力,她终于用一个多小时完成了从床边到窗前仅4米的行走。
逐渐能像鸭子一样摇摆着走路后,孙毓敏查阅大量资料,给自己制订了一个计划:脚跟骨有棱不平,多多走路把它磨平;膝关节弯曲困难、小腿肌肉萎缩,就爬楼梯锻炼。走路好说,爬楼梯对她是有一定风险的。为了实现愿望,她冒险脱去了保护腰椎的钢背心,抓着楼梯扶手向上攀爬。尽管每上一级台阶都疼得眼冒金星,肌肉萎缩的双腿不住颤抖,但她全然不顾,经过一段时间努力,孙毓敏的膝关节弯曲相对自如了。
爬只是第一步,接着是摸、滚、跌,终于走上了她难以忘怀和舍弃的舞台。孙毓敏硬是凭着对京剧事业的热爱和顽强的毅力,经过长达13年令人难以想象的“残酷”锻炼,重新站在了舞台上。
1978年,孙毓敏的冤案得到平反。重返阔别多年的舞台后,孙毓敏精湛的演技再度吸引了广大戏迷的眼球,获得大家的喜爱,她不仅赢得“活红娘”的美誉,荣获了中国戏剧最高奖“梅花奖”及“梅兰芳金奖”等多项大奖,还在国际上获得了“亚洲最佳艺人终身成就奖”。
作为戏曲艺术学校之长,她倾尽心力,秉承名校传统,顺应时代要求,曾率领师生四赴欧洲巡演,在巴黎创下连满27场的记录……
多年来,孙毓敏一直不忘恩师荀慧生先生,不忘荀派艺术的传承,在百忙中不辞辛劳地传授荀派艺术。孙毓敏先后收了60多名入室弟子,对慕名请她指点的年轻演员她也从不拒绝,为数十人说过戏,堪称桃李满天下,荀派艺术第一传人。
如今孙毓敏虽然已退休,但仍然关心京剧事业的发展、京剧人才的培养,并兼任多所大学和艺术院校的客座教授,生命之火一直为古老的国粹艺术燃烧着!
(选自《黄河黄土黄种人》,2016年第10期,有删改)
相关链接:
当她终于可以“像鸭子一样”走路,在“样板戏”《奇袭白虎团》中她扮演了一个群众,站在舞台的犄角,没有一句台词,甚至没有人看到她的面容,她却感到莫大的鼓舞。
(《孙毓敏:角儿就得宠辱不惊》)
孙毓敏自传的书名起得贴切——《我这两辈子》,她的人生历经悲喜、穿越生死,除了一身傲骨,更有一片仁心。在追寻荀派艺术的道路上,孙毓敏走得坦坦荡荡,无愧于心。
(《傲骨“荀”芳踪》)
1.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 孙毓敏喜欢京剧与家庭熏陶密不可分,后来她考取北京私立艺培戏曲学校,在这个学校学习了七年的京剧艺术,为后来成为京剧名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B. 孙毓敏在“文革”期间因为莫须有的“海外关系”问题遭受灾祸,受尽屈辱,后来她不甘忍受,从三楼跳下,造成腿不能动、手无力的结果。
C. 孙毓敏通过艰苦的锻炼能够像鸭子一样走路后就登上舞台,虽然是群众演员,没有台词,但她十分满足,这充分说明孙毓敏对京剧的热爱。
D. 文本通过孙毓敏的“一跳致残”和她用13年的时间艰苦锻炼的对比告诉人们,只要对自己的目标充满执着,用顽强的毅力去拼搏,就能够成功。
2.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在艺培戏曲学校学戏时,孙毓敏就体现出了执着、好强、不惧困境的品格,她每天凌晨4点多起床练功,为练好旦角的兰花指天天用热水烫手。
B. 孙毓敏凭借毕业时的优异成绩、荀慧生老师的言传身教,演出了荀派大戏《荀灌娘》《红娘》等,年纪轻轻就成为荀派艺术的传承人。
C. “脚跟骨有棱不平,用多走路把它磨平”中的“磨平”一词充满疼痛感,一个词语就形象地描摹出孙毓敏在锻炼过程中遭遇的艰难。
D. 第四段主要交代孙毓敏锻炼自己的内容,第五段是过渡段,“爬只是第一步”总结第四段,“重新站在了舞台上”引出下文的表述。
E. 孙毓敏的自传《我这两辈子》中的“两辈子”以她再一次登上京剧舞台为分界线,她认为过去是上一辈子的事情,这表现了她的宽容大度。
3.重返京剧舞台的孙毓敏是如何让“生命之火为国粹艺术燃烧”的?结合文本谈谈你的看法。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