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塞林格:半生叛逆,一生传说……
叶匡政
美国两个惊天大案的凶手,都与一本书有关,这本书叫《麦田里的守望者》。
1980年12月的一个晚上,当马克·查普曼掏出手枪指向约翰·列侬——这位著名的摇滚乐歌手时,枪上盖着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4个月后,里根总统遇刺。罪案现场,警察在凶手小约翰·欣克利的口袋里,发现了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书已被翻得破烂不堪。
但这本书并不是一本专门陪伴凶手的书,它同样陪伴过无数卓有成就或循规蹈矩的美国人。
写作这本书的作家,2010年1月27日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家中逝世,享年91岁。
他叫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只为自己的快乐写作
塞林格1919年元旦出生,在他离世的地方,隐居了近60年。他成名后,深居简出,据说只接受过一个中学生的采访。塞林格的一生始终是个谜。他的生活经历简单,但他的内心世界,却一直被人们视为一个幽深的洞穴。
塞林格酷爱写作,从军时也带着打字机,有空就写。1948年,他的短篇小说《香蕉鱼的好日子》在《纽约客》上发表,由此成为让人羡慕的“《纽约客》作家”。此后,他基本只给这家杂志写稿,共发表过14篇作品。
1950年7月,《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出版使塞林格一举成名,两个多月内再版了10次。
此书一出版,就受到年轻人追捧,他们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塞林格也由此成为美国战后一代的代言人。一时间,模仿霍尔顿的言行举止成为一种时尚,风衣和反戴的红色鸭舌帽成为美国的流行街景。
不朽的著作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前,美国文学总是将童年理想化,孩提时代永远是快乐而天真的。塞林格的作品,使“成长”染上了一些悲观主义的色彩。
小说以主人公霍尔顿的口吻,讲述了他被学校开除后,独自在纽约城游荡了两天的经历和感受。霍尔顿只有16岁,很像今天中国的“富二代”。他出身富裕家庭,但内心矛盾、精神空虚;他渴望找到一个理想的精神世界,但没人能给他指导。他既是叛逆者,也是一个受害者。他对学校和教育的控诉,在今天看来仍然直指人心:“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浑账的凯迪拉克……”
小说出版后,评论界褒贬不一。《纽约时报》赞其为“异乎寻常的、才华横溢的处女作”,批评声则围绕道德败坏、虚无主义和过度使用粗鄙语言等焦点展开。
时间给出了最公正的评断。时至21世纪,《麦田里的守望者》已然成为美国当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不但被《时代》周刊评选为1923年至2005年间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一,声名卓著的现代文库( ModemLibrary)也将其纳入20世纪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列,各版本累计销量高达6500万册。
半生隐居者
塞林格的自娱后来发展到不发表也不出版任何作品,再版的书也不许出现自己的照片。不久,他买了一块90多英亩带小山的土地,隐居到新罕布什尔州的乡间。他住在山顶的一座小屋里,四周都是树木,竖着高大的铁丝网,网上装着警报器。他似乎在践行霍尔顿的梦想,“用自己挣的钱盖个小屋,在里面度完余生”,不再“和任何人进行该死的愚蠢交谈”。
他很少出门,除非是到佛罗里达度假或去拜访隐居的《纽约客》前编辑成廉·肖恩。
他的书房,是一间只有一扇天窗的水泥斗室,每天早上8点他就带着盒饭入内写作,直到下午5点半才出来,家里任何人都不得打扰他。人们想拜访他,也要事先递送信件,陌生人被他拒之门外更是常事。他极少在公共场合露面,不接受媒体采访,即使出现在附近的小镇上,也几乎不与人说话。几十年里,媒体要找到一张他的照片都很困难。
他还在写作吗?这是所有人关心的问题。在《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后,10多年里他只出过3个中篇和一个短篇,1970年后便不再发表作品。有人认为他一个字也没写;有人说他一直在写,但会像果戈里那样在去世前将手稿付之一炬;也有人说他写了很多作品,将在死后发表。
这种隐居使得他被称为文学界的嘉宝——因不愿成名而更成名。他的余生成了传说。
或许塞林格选择逃避成人世界,只是因为他想永远守住自己的童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那段话是多么适合成为他的墓志铭①,愿塞林格在天堂能实现他的愿望:
“那些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个浑账的悬崖边。我的职责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选自《青年文摘-快点》2011年第15期,有删改)
【注】①墓志铭:文体的一种,内容主要是对逝者一生的评价。
1.文章的开篇为什么从美国两大惊天大案写起?(4分)
答:________
2.塞林格“只为自己的快乐而写作”有哪些具体表现?作者为什么详写这些内容?(5分)
答:
3.作者为什么说文末引用《麦田里的守望者》那段话适合成为他的墓志铭?(6分)
答: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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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林格:半生叛逆,一生传说……
叶匡政
美国两个惊天大案的凶手,都与一本书有关,这本书叫《麦田里的守望者》。
1980年12月的一个晚上,当马克·查普曼掏出手枪指向约翰·列侬——这位著名的摇滚乐歌手时,枪上盖着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4个月后,里根总统遇刺。罪案现场,警察在凶手小约翰·欣克利的口袋里,发现了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书已被翻得破烂不堪。
但这本书并不是一本专门陪伴凶手的书,它同样陪伴过无数卓有成就或循规蹈矩的美国人。
写作这本书的作家,2010年1月27日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家中逝世,享年91岁。
他叫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只为自己的快乐写作
塞林格1919年元旦出生,在他离世的地方,隐居了近60年。他成名后,深居简出,据说只接受过一个中学生的采访。塞林格的一生始终是个谜。他的生活经历简单,但他的内心世界,却一直被人们视为一个幽深的洞穴。
塞林格酷爱写作,从军时也带着打字机,有空就写。1948年,他的短篇小说《香蕉鱼的好日子》在《纽约客》上发表,由此成为让人羡慕的“《纽约客》作家”。此后,他基本只给这家杂志写稿,共发表过14篇作品。
1950年7月,《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出版使塞林格一举成名,两个多月内再版了10次。
此书一出版,就受到年轻人追捧,他们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塞林格也由此成为美国战后一代的代言人。一时间,模仿霍尔顿的言行举止成为一种时尚,风衣和反戴的红色鸭舌帽成为美国的流行街景。
不朽的著作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前,美国文学总是将童年理想化,孩提时代永远是快乐而天真的。塞林格的作品,使“成长”染上了一些悲观主义的色彩。
小说以主人公霍尔顿的口吻,讲述了他被学校开除后,独自在纽约城游荡了两天的经历和感受。霍尔顿只有16岁,很像今天中国的“富二代”。他出身富裕家庭,但内心矛盾、精神空虚;他渴望找到一个理想的精神世界,但没人能给他指导。他既是叛逆者,也是一个受害者。他对学校和教育的控诉,在今天看来仍然直指人心:“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浑账的凯迪拉克……”
小说出版后,评论界褒贬不一。《纽约时报》赞其为“异乎寻常的、才华横溢的处女作”,批评声则围绕道德败坏、虚无主义和过度使用粗鄙语言等焦点展开。
时间给出了最公正的评断。时至21世纪,《麦田里的守望者》已然成为美国当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不但被《时代》周刊评选为1923年至2005年间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一,声名卓著的现代文库( ModemLibrary)也将其纳入20世纪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列,各版本累计销量高达6500万册。
半生隐居者
塞林格的自娱后来发展到不发表也不出版任何作品,再版的书也不许出现自己的照片。不久,他买了一块90多英亩带小山的土地,隐居到新罕布什尔州的乡间。他住在山顶的一座小屋里,四周都是树木,竖着高大的铁丝网,网上装着警报器。他似乎在践行霍尔顿的梦想,“用自己挣的钱盖个小屋,在里面度完余生”,不再“和任何人进行该死的愚蠢交谈”。
他很少出门,除非是到佛罗里达度假或去拜访隐居的《纽约客》前编辑成廉·肖恩。
他的书房,是一间只有一扇天窗的水泥斗室,每天早上8点他就带着盒饭入内写作,直到下午5点半才出来,家里任何人都不得打扰他。人们想拜访他,也要事先递送信件,陌生人被他拒之门外更是常事。他极少在公共场合露面,不接受媒体采访,即使出现在附近的小镇上,也几乎不与人说话。几十年里,媒体要找到一张他的照片都很困难。
他还在写作吗?这是所有人关心的问题。在《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后,10多年里他只出过3个中篇和一个短篇,1970年后便不再发表作品。有人认为他一个字也没写;有人说他一直在写,但会像果戈里那样在去世前将手稿付之一炬;也有人说他写了很多作品,将在死后发表。
这种隐居使得他被称为文学界的嘉宝——因不愿成名而更成名。他的余生成了传说。
或许塞林格选择逃避成人世界,只是因为他想永远守住自己的童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那段话是多么适合成为他的墓志铭①,愿塞林格在天堂能实现他的愿望:
“那些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个浑账的悬崖边。我的职责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选自《青年文摘-快点》2011年第15期,有删改)
【注】①墓志铭:文体的一种,内容主要是对逝者一生的评价。
1.文章的开篇为什么从美国两大惊天大案写起?(4分)
答:________
2.塞林格“只为自己的快乐而写作”有哪些具体表现?作者为什么详写这些内容?(5分)
答:
3.作者为什么说文末引用《麦田里的守望者》那段话适合成为他的墓志铭?(6分)
答: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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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匡政
美国两个惊天大案的凶手,都与一本书有关,这本书叫《麦田里的守望者》。
1980年12月的一个晚上,当马克·查普曼掏出手枪指向约翰·列侬——这位著名的摇滚乐歌手时,枪上盖着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4个月后,里根总统遇刺。罪案现场,警察在凶手小约翰·欣克利的口袋里,发现了一本《麦田里的守望者》,书已被翻得破烂不堪。但这本书并不是一本专门陪伴凶手的书,它同样陪伴过无数卓有成就或循规蹈矩的美国人。写作这本书的作家,2010年1月27日在美国新罕布什尔州的家中逝世,享年91岁。他叫杰罗姆·大卫·塞林格。
只为自己的快乐写作
塞林格1919年元旦出生,在他离世的地方,隐居了近60年。他成名后,深居简出,据说只接受过一个中学生的采访。塞林格的一生始终是个谜。他的生活经历简单,但他的内心世界,却一直被人们视为一个幽深的洞穴。
塞林格酷爱写作,从军时也带着打字机,有空就写。1948年,他的短篇小说《香蕉鱼的好日子》在《纽约客》上发表,由此成为让人羡慕的“《纽约客》作家”。此后,他基本只给这家杂志写稿,共发表过14篇作品。
1950年7月,《麦田里的守望者》的出版使塞林格一举成名,两个多月内再版了10次。此书一出版,就受到年轻人追捧,他们认为它道出了自己的心声,塞林格也由此成为美国战后一代的代言人。一时间,模仿霍尔顿的言行举止成为一种时尚,风衣和反戴的红色鸭舌帽成为美国的流行街景。
不朽的著作
在《麦田里的守望者》之前,美国文学总是将童年理想化,孩提时代永远是快乐而天真的。塞林格的作品,使“成长”染上了一些悲观主义的色彩。
小说以主人公霍尔顿的口吻,讲述了他被学校开除后,独自在纽约城游荡了两天的经历和感受。霍尔顿只有16岁,很像今天中国的“富二代”。他出身富裕家庭,但内心矛盾、精神空虚;他渴望找到一个理想的精神世界,但没人能给他指导。他既是叛逆者,也是一个受害者。他对学校和教育的控诉,在今天看来仍然直指人心:“要你干的就是读书,求学问,出人头地,以便将来可以买辆浑账的凯迪拉克……”
小说出版后,评论界褒贬不一。《纽约时报》赞其为“异乎寻常的、才华横溢的处女作”,批评声则围绕道德败坏、虚无主义和过度使用粗鄙语言等焦点展开。
时间给出了最公正的评断。时至21世纪,《麦田里的守望者》已然成为美国当代文学的经典之作,不但被《时代》周刊评选为1923年至2005年间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一,声名卓著的现代文库( ModemLibrary)也将其纳入20世纪百本最佳英文小说之列,各版本累计销量高达6500万册。
半生隐居者
塞林格的自娱后来发展到不发表也不出版任何作品,再版的书也不许出现自己的照片。不久,他买了一块90多英亩带小山的土地,隐居到新罕布什尔州的乡间。他住在山顶的一座小屋里,四周都是树木,竖着高大的铁丝网,网上装着警报器。他似乎在践行霍尔顿的梦想,“用自己挣的钱盖个小屋,在里面度完余生”,不再“和任何人进行该死的愚蠢交谈”。
他很少出门,除非是到佛罗里达度假或去拜访隐居的《纽约客》前编辑成廉·肖恩。
他的书房,是一间只有一扇天窗的水泥斗室,每天早上8点他就带着盒饭入内写作,直到下午5点半才出来,家里任何人都不得打扰他。人们想拜访他,也要事先递送信件,陌生人被他拒之门外更是常事。他极少在公共场合露面,不接受媒体采访,即使出现在附近的小镇上,也几乎不与人说话。几十年里,媒体要找到一张他的照片都很困难。
他还在写作吗?这是所有人关心的问题。在《麦田里的守望者》出版后,10多年里他只出过3个中篇和一个短篇,1970年后便不再发表作品。有人认为他一个字也没写;有人说他一直在写,但会像果戈里那样在去世前将手稿付之一炬;也有人说他写了很多作品,将在死后发表。
这种隐居使得他被称为文学界的嘉宝——因不愿成名而更成名。他的余生成了传说。
或许塞林格选择逃避成人世界,只是因为他想永远守住自己的童年。《麦田里的守望者》中的那段话是多么适合成为他的墓志铭①,愿塞林格在天堂能实现他的愿望:
“那些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几千万个小孩子,附近没有一个人——没有一个大
人,我是说——除了我。我呢,就站在那个浑账的悬崖边。我的职责是在那儿守望,要是有哪个孩子往悬崖边奔来,我就把他捉住——我是说孩子们都在狂奔,也不知道自己是在往哪儿跑,我得从什么地方出来,把他们捉住。我整天就干这样的事儿。我只想当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选自《青年文摘-快点》2011年第15期,有删改)
【注】①墓志铭:文体的一种,内容主要是对逝者一生的评价。
1.文章的开篇为什么从美国两大惊天大案写起?(4分)
2.塞林格“只为自己的快乐而写作”有哪些具体表现?作者为什么详写这些内容?(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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骆家辉:一英里梦想
提到61岁的骆家辉,总有两个离不开的话题,一是他的华裔血统,二则是“美国梦”。
“100年前,我的祖父乘蒸汽船到了美国华盛顿州。他在一个白人家庭当佣人,这户人家距离州长官邸不到一英里路程。我们家族用了一个世纪,才从那幢当佣人的房子搬到了州长的房子里。”“我的父亲骆荣硕在二战爆发前加入美国陆军,战后回到西雅图,开了个小杂货铺,在美国扎下根来。”这是骆氏家族的转折点,也是他整个人生的开端。
骆家辉1950年出生于西雅图,上幼儿园前,骆家辉还不会讲英语,因为家里人只说台山话;在幼儿园时,他还因为不爱吃美式早餐而被教员打了手板。现在,他喜欢喝星巴克的摩卡咖啡,有时还亲手调制,并用流利的美式英语与记者畅谈咖啡文化。
1968年,骆家辉考上耶鲁大学。几年后,又取得了波士顿大学法学学位。因为出色的法学教育背景,骆家辉受聘在华盛顿州金县的检察院办公室工作。1982年,成功竞任华盛顿州议会众议员。1996年更是以58%的优势选票当选华盛顿州州长,成为美国历史上第一位亚裔州长——而该州只有约5%的亚裔人口。这也是骆家辉第一次完成他的家族百年来的“一英里梦想”。“骆家辉就是美国梦的主角。”在1997年的国情咨文中,美国前总统克林顿如此评价骆家辉的当选。时隔12年,这一评价被另一位民主党总统奥巴马重新复述了一遍。“骆家辉懂得‘美国梦’,他令‘美国梦’鲜活起来。”2009年,已离任州长近6年的骆家辉正式宣告复出,就任奥巴马政府的商务部部长。
“我的成功,大概要归功于我的家庭教育。”骆家辉在接受采访时提及,“我们家庭的基本理念就是重视教育。作为第二代移民,我的父母从祖父那里看到了文化的重要性,也体会到华人在美国创业的艰辛,他们对教育的重视影响了我。我对自己的华裔身份非常自豪。”
在华盛顿州长任上一年多后,骆家辉才和祖先的家乡第一次发生了联系。1997年10月,骆家辉以私人身份开始了自己的寻根之旅,借道香港回台山祭祖。对新任州长的骆家辉来说,这多少有点“衣锦还乡”的感觉。他和夫人先乘车来到了水步镇,再按照台山的习俗,下车扛着大烧猪,点了香烛拜祭祖先。对骆家辉来说,返乡祭祖,也是他个人政治生涯的另一个开端。从这一年开始,骆家辉开始为中国高层所熟知。他在北京受到了江泽民的接见。在骆家辉访华之前,中美关系正处在由低谷趋向缓和的敏感期,他的寻根之旅,也因此被媒体评论为“中美关系融冰的一次试探”。《香港商报》则报道说,在过去的两年中,中国高官几乎每次访美时,都会与骆家辉见面。也许,这种源于血统的关系,使得骆家辉成为中美两国关系特殊的“润滑剂”。
骆家辉言谈温和,态度理性,尤其注重家庭生活,完全符合传统的在美华人形象。但一旦涉及国家利益和价值观的问题,他的言谈就会变得格外谨慎。骆家辉说过:“我以我的中国血统而自豪,我以我的祖先而自豪,我以华裔为美国的贡献而自豪,但我是百分之百的美国人。”骆家辉曾感慨地回顾了自己年少时如何想做“标准的美国人”而挣脱中华文化影响的心路历程。整个青少年时代,他既要面对教师要求的“美国化”,又要面对父母的“努力往同拉”——有的时候,骆家辉希望自己的午饭能像美国同学一样带烤苹果派,而不是米饭。他挣扎得非常痛苦,甚至为此和父母关系紧张。成年以后,他才开始在热爱美国的同时,深深认同自己的华裔身份。他意识到,亚洲移民因为人种原因,很难像大部分欧洲移民那样被完全同化,华人实际上永远摆脱不了“美国人”前面的“华裔”二字。
尽心尽力维护和争取美国利益的言谈和行动,相信会一直伴随着骆家辉的外交生涯。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从骆家辉的祖父起,他的家庭就扎根美国,三代的努力为他的发展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他的成长深受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
B.和奥巴马的成功之路类似,骆家辉从政的成就也得益于他的少数族裔身份,因而他能在亚裔人口仅占5%的华盛顿州当选州长。
C.中国传统文化的影响使骆家辉回中国寻根,如同很多成功人士的“衣锦还乡”,完全按照家乡的习俗祭祖的行为赢得了华人的赞誉。
D.华裔血统使骆家辉在中美交流活动中具备了特殊的优势,可能是这种优势让他在中美关系的敏感时期起到了改善两国关系的作用。
E.本文记述了骆家辉的成长过程,着重表现了他同时受中美两国文化影响的特点,在世界逐渐走向一体化的今天,他的经历值得关注。
2.请根据传记内容,简析标题“一英里梦想”的含意。(6分)
3.骆家辉说“我以我的祖先而自豪,我以华裔为美国的贡献而自豪,但我是百分之百的美国人”。骆家辉为祖先自豪的原因是什么?骆家辉为美国做出了哪些贡献?为什么他自认为是百分之百的美国人?(6分)
4.从幼年到成年,骆家辉对中美文化的态度,走过了怎样的历程?这些对你有怎样的启示?请结合文本分析。(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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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9分,每小题3分)
孔子一生以维护、恢复“周礼”为己任,他的各项政治主张都是从这一总目标出发而提出的。明“夷狄”、“诸夏”之别,就是其中之一。孔子这方面的言论虽不多,却牵涉到“民族意识自觉”的大问题,对后世的影响也极为深远。
“周礼”成为周王朝建立领主制封建国家政治机构的组织原则之后,其作为周族的典章、制度、仪节、习俗的总称的意义不仅依然存在,而且被扩大、推广到整个华夏族的势力范围。在当时,用不用“周礼”,已成为区分“夷狄”与“诸夏”的主要标志。如楚是南方大国,文化发展程度并不低于周族的姬姓各国,只因为不用“周礼”,而被“诸夏”视为“蛮夷”。齐桓公建立霸业时,还专门以“包茅不贡”为借口对楚进行讨伐。可见,“周礼”在区分“夷狄”与“诸夏”时的重要意义。由于当时在“夷狄”与“诸夏”之间还存在着严重的民族斗争,这种区分就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从西周到春秋末,尽管华夏族在黄河中下游地区已居主导地位,但并未从根本上改变华夏诸国与少数民族杂处的局面,如“王畿”附近就有伊雒之戎、陆浑之戎。诸侯大国卫国在卫懿公时,和邢国一起被狄人“残破”。救卫存邢、南伐荆楚、北伐山戎,是管仲辅佐齐桓公所建立的重要霸业。所以,尽管孔子对管仲僭越违礼颇为不满,但对其“相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十分称许,说:“微管仲,吾其被发左衽矣。”孔子觉察到当时民族斗争的严重性,从维护周礼到自觉维护“诸夏”的团结统一,充分肯定管仲这方面的功绩,这说明孔子自觉地把维护民族利益作为第一位的大义,把管仲的贡献提到了“如其仁”的高度。比起“民族大义”来,管仲在其他方面的不足,在孔子看来,都是可以原谅的。这可以说是最早的体现了某种朦胧状态的民族意识的自觉,这种民族意识的自觉的继承和发扬,就成为一种民族的向心力和凝聚力。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几千年来绵延不绝,是世界文明发展史上的奇迹,它的出现应当说与孔子所开始的民族意识的自觉有着一定的思想渊源关系。
关于区别“诸夏”与“夷狄”,孔子还有一段议论,即“夷狄之有君,不如诸夏之亡也”。意思是说,“夷狄”虽“有君”,却不行“周礼”,君臣上下的名分有等于无;而“诸夏”哪怕无君,但君臣的等级秩序照样存在。可见孔子以明“夷狄”“诸夏”之别表现出来的朦胧的“民族意识”的自觉不是孤立的,而是和他的君臣等级观念纠缠在一起的,因此决不能给以过高的、违反历史真实的估计。
孔子的明“夷狄”、“诸夏”之别的政治主张,到秦汉以后逐渐以“明华夷之辨”的命题为历代儒家所继承和发扬。积极方面,每当民族危亡之际,总有一批民族英雄以此为思想武器和精神支柱,挺身而出,伸张民族大义。消极方面,也总有人以此为借口,对内欺压少数民族,变成大汉族主义;对外则以天朝大国自居,流于狭隘的民族主义。
1.下列对“明‘夷狄’、‘诸夏’之别”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明“夷狄”、“诸夏”之别是孔子的政治主张之一,是在维护、恢复“周礼”这一总目标的基础上提出来的。
B. 明“夷狄”、“诸夏”之别的主要标志是周礼,它当时适用于周族内部的同时已被扩大、推广到整个华夏族。
C. 明“夷狄”、“诸夏”之别表现出的强烈的“民族意识”的自觉是和君臣等级观念纠缠在一起的,并不孤立存在。
D. 明“夷狄”、“诸夏”之别的政治主张在秦汉后以“明华夷之辨”的命题被继承和发扬,其历史作用具有二重性。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作为周族的典章、制度、仪节、习俗总称的“周礼”,是周王朝建立领主制封建国家政治机构的组织原则。
B. 华夏诸国与少数民族杂处的局面使得“夷狄”、“诸夏”的矛盾一直存在并愈演愈烈,最终导致民族战争爆发。
C. 孔子对管仲僭越违礼的行为颇为不满,但对其“一匡天下”的成就表示称许,这体现了孔子民族意识的自觉。
D. 中华民族文化传统从未中断,这文明史上的奇迹与始于孔子的民族意识的自觉有着一定的思想渊源关系。
3.根据原文的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对待周礼,诸侯国有的拒之不用,有的将其作为称霸的借口,表明周礼的权威性已出现了一定程度的动摇。
B. 周王朝时“夷狄”、“诸夏”之间存在着严重的民族斗争,孔子区分二者有自觉维护“诸夏”团结统一的考虑。
C. 民族意识自觉的继承和发扬形成的向心力和凝聚力在民族危亡之际表现为一批民族英雄为民族大义挺身而出。
D. 明夷夏之别这一主张在历史上一直发挥着积极作用,但是在全球化的今天,我们还应当辩证的看待这一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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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0分)
脚印 王鼎钧
乡愁是美学,不是经济学。思乡不需要奖赏,也用不着和别人竞赛。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带着像感冒一样的温柔。
你该还记得那个传说:人死了,他的鬼魂要把生前留下的脚印一个一个都捡起来。为了做这件事,他的鬼魂要把生平经过的路再走一遍。车中、船中,桥上、路上,街头、巷尾,脚印永远不灭。纵然桥已坍了,船已沉了,路已翻修上柏油,河岸已变成水坝,一旦鬼魂重到,他的脚印自会一个一个浮上来。
想想看,有朝一日,我们要在密密的树林里,在黄叶底下,拾起自己的脚印,如同当年捡拾坚果;花市灯如昼,长街万头攒动,我们去分开密密的人腿捡起脚印,一如我们当年拾起挤掉的鞋子。想想那个湖!有一天,我们得砸破镜面,撕裂天光云影,到水底去收拾脚印,一如当年采集鹅卵石。在那个供人歌舞跳跃的广场上,你的脚印并不完整,大半只有脚尖或只有脚跟。在你家门外、窗外、后院的墙外,你的灯影所及,你家梧桐的阴影所及,我的脚印是一层铺上一层,春夏秋冬千层万层,一旦全部涌出,恐怕高过你家的房顶。
有时候,我一想起这个传说就激动;有时候,我也一想起这个传说就怀疑。我固然不必担心我的一肩一背能负载多少脚印,一如无须追问一根针尖上能站多少天使。可是这个传说跟别的传说怎样调和呢?末日大限将到的时候,牛头马面不是拿着令牌和锁链在旁等候出窍的灵魂吗?以后是审判,是刑罚,他哪有时间去捡脚印?以后是喝孟婆汤,是投胎转世,他哪有能力去捡脚印?鬼魂怎能如此潇洒、如此淡泊、如此个人主义?好,古圣先贤创设神话,今圣后贤修正神话,我们只有拆开那个森严的故事结构,容纳新的传奇。
我想,拾脚印的情节恐怕很复杂,超出众所周知。像我,如果可能,我要连你的脚印一并收拾妥当。如果捡脚印只是一个人最末一次余兴,或有许多人自动放弃;如果事属必要,或将出现一种行业,一家代捡脚印的公司。至于我,我要捡回来的不只是脚印。那些歌,在我们唱歌的地方,四处都有抛掷的音符,歌声冻在原处,等我去吹一口气,再响起来。那些泪,在我流过泪的地方,热泪化为铁浆,倒流入腔,凝成铁心钢肠,旧地重临,钢铁还原成浆还原成泪,老泪如陈年旧酿。人散落,泪散落,歌声散落,脚印散落,我一一仔细收拾,如同向夜光杯中仔细斟满葡萄美酒。
也许,重要的事情应该在生前办理,死后太无凭,太渺茫难期。也许捡脚印的故事只是提醒游子在垂暮之年做一次回顾式的旅行,镜花水月,回首都有真在。若把平生行程再走一遍,这旅程的终站,当然就是故乡。
人老了,能再年轻一次吗?似乎不能,所有的方士都试验过,失败了。但是我想有个秘方可以再试,就是这名为捡脚印的旅行。这种旅行和当年逆向,可以在程序上倒过来实施,所以年光也仿佛倒流。以我而论,我若站在江头、江尾想当年名士过江成鲫,我觉得我20岁。我若坐在水穷处、云起时看虹,看上帝在秦岭为中国人立的约,看虹怎样照着皇宫的颜色给山化妆,我15岁。如果我赤足站在当初看蚂蚁打架、看鸡上树的地方让泥地由脚心到头顶感动我,我只有6岁。
当然,这只是感觉,并非事实。事实在海关人员的眼中,在护照上。事实是访旧半为鬼,笑问客从何处来。但是人有时追求感觉,忘记事实,感觉误我,衣带渐宽终不悔。我感觉我是一个字,被批判家删掉,被修辞学家又放回去。我觉得紧身马甲扯成碎片,舒服,也冷。我觉得香肠切到最后一刀,希望是一盘好菜。我有脚印留下吗?我怎么觉得少年十五二十时腾云驾雾,从未脚踏实地?古人说,读书要有被一棒打昏的感觉,我觉得“还乡”也是。40岁万籁无声,忽然满耳都是还乡、还乡、还乡——你还记得吗?乡间父老讲故事,说是两个旅行的人住在旅店里,认识了,闲谈中互相夸耀自己的家乡有高楼。一个说,我们的家乡有座高楼,楼顶上有个麻雀窝,窝里有几个麻雀蛋。有一天,不知怎么,窝破了,这些蛋在半空中孵化,新生的麻雀就翅膀硬了,可以飞了。所以那些麻雀一个也没摔死,都贴地飞,然后一飞冲天。你想那座楼有多高,愿你还记得这个故事。你已经遗忘了太多的东西,忘了故事,忘了歌,忘了许多人名地名。怎么可能呢?那些故事,那些歌,那些人命地名,应该与我们的灵魂同在,与我们的人格同在。你究竟是怎样使用你的记忆呢?
……那旅客说:你想我家乡的楼有多高。另一个旅客笑一笑,不愠不火:我们家乡也有一座高楼,有一次,有个小女孩从楼顶上掉下来了,到了地面上,她已长成一个老太太。我们这座楼比你们那一座,怎么样?
当年悠然神往,一心想奔过去看那样的高楼,千山万水不辞远。现在呢,我想高楼不在远方,它就是故乡。我一旦回到故乡,会恍然觉得当年从楼顶跳下来,落地变成了老翁。真快,真简单,真干净!种种成长的痛苦,萎缩的痛苦,种种期许,种种幻灭,生命中那些长跑、长考、长年煎熬、长夜痛哭,根本没有时间也没有机会发生,“昨日今我一瞬间”,时间不容庸人自扰。这不是大解脱、大轻松,这是大割、大舍、大离、大弃,也是大结束、大开始。我想躺在地上打个滚儿恐怕也不能够,空气会把我浮起来。
1.文章开篇“我的乡愁是浪漫而略近颓废的”一句在文中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作简要分析。(3分)
2.解释下列两句话在文中的含义。(4分)
(1)我感觉我是一个字,被批判家删掉,被修辞学家又放回去。
(2)我想在地上打个滚恐怕也不能够,空气会把我浮起来。
3.文章在人称使用上什么特点?这样写有什么用处?(4分)
4.文章详细介绍了“两个乡间父老夸耀自己家乡的高楼”的故事,作者这样写的目的是什么?(4分)
5.有人建议把题目“脚印”改为“乡愁”,你认为哪一个更合适?谈谈你的看法。(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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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一生梦不醒,红楼解味人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红学家周汝昌先生逝世。或许一生的喧嚣太多了,他选择安静地离开。“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安安静静地走。”他留下这样遗愿。
进入红学研究,多少是个偶然。那是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周祜昌寄至燕园的信函说,他看到胡适新近一篇谈《红楼梦》的文章,其中有敦诚与敦敏皆系曹雪芹生前挚友的新论说,嘱咐周汝昌帮忙查证。周汝昌遍查燕京大学图书馆,果然在敦敏诗集中发现了一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发表在1947年12月5日《天津国民日报》上。没想到几天后,胡适就托人转交了一封给周汝昌的信,肯定、鼓励这位在校大学生的研究。胡适此时已是学界“大拿”,又是“新红学”的开创者,他的来信让周汝昌“欣幸无已”。1948年,正埋头撰写《红楼梦新证》的周汝昌特意跑到胡适家中拜访。令周汝昌激动的是,胡适竟将珍藏多年的孤本《甲戍本石头记》慷慨地借给他翻阅。正因为这一段渊源,周汝昌常常被看做是胡适“红学”研究的关门弟子。
1953年,《红楼梦新证》出版。这部40多万字的“红学”研究著作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在当时很少有人敢将《红楼梦》拔到那么高的地位——周汝昌将《红楼梦》与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但丁的《神曲》等世界名著相提并论,并大加赞赏。周汝昌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此年周汝昌35岁,因为这部书,他得以调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成了学界“红人”。也由于这部书,他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变成了“资产阶级胡适派唯心主义”的“烦琐考证”的典型代表,被关进“牛棚”下放。由于周恩来的特殊关照,1970年9月重返北京。
周汝昌将“红学”构建为四大范畴,即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其晚年在探佚学发力颇多,在他数十部“红学”著作中,曾先后提出一系列探佚成果,观点令人耳目一新,但也招致不少异议。如他提出林黛玉系“沉湖而死”;“金玉奇缘”说的不是贾宝玉和薛宝钗,而是贾宝玉与史湘云等等。
1982年,周汝昌发表了《什么是红学》一文,在把人们呼吁的文学批评方法描述为“十六字真言”之后,干脆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的范围,他说:“红学显然是关于《红楼梦》的学问,然而我说研究《红楼梦》的学问却不一定都是红学……不能用一般研究小说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来研究《红楼梦》。如果研究《红楼梦》同研究《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以及《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小说全然一样,那就无需红学这门学问了。”在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之外的同时,他也把自己剔出了主流“红学”的研究队伍。此后,他被喻为红学界的独行侠。他关于“红学”之界定、对红学史的回顾、对曹雪芹画像的考证等等,一次次地掀起了“红学”研究的争议。
从30岁开始,周汝昌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红学”,是红学界当然的王者。他被誉为“红学泰斗”,也被批作“闭门造车”,可谓毁誉参半。他六十余年间所走过的治红学之路,因偶然而生,又历经政治对学术氛围和学术方向的多次影响,终至晚年,既得到肯定、赞誉,身上罩着光环,亦受到讥嘲与攻击。
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尽的人与事。周汝昌梦在其中近七十年。梦未醒,人已去,花落水流红,谁解其中味?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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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汝昌,幼少时即醉心欧楷笔法,20岁后又致力于唐人写经,深研《兰亭》后,得右军真脉,其“横逸飞动、作草如真”的周体法书,在众多书家中神采焕然。
周汝昌少年时期便热衷于古典诗词的创作,进入南开中学后,即研习宋词。燕大读书时,与顾随、张伯驹、钱钟书等都有唱和,其诗词功底颇得各位先生赏识。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红楼梦新证》一书的创作深得胡适的鼓励和帮助,这本书使周汝昌成为学界“红人”,也使他在政治运动中遭受迫害。
B.周汝昌研究红学的许多观点深受“大拿”的影响,他晚年提出的林黛玉“沉湖而死”等,就是在胡适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
C.周汝昌认为,“红学”中的文学性研究应与《三国演义》等小说的研究要区别开来,不能用一般研究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
D.周汝昌的“红学”之路并非一帆风顺,他的“红学”研究方法虽得到一致认可,但他得出的结论却一直饱受争议。
E.周汝昌多才多艺、勤学善思又特立独行。研究红学,他一旦投身期间便矢志不渝,虽毁誉参半,但终难否认其红学泰斗的地位。
(2)结合全文,谈谈周汝昌先生在红学研究方面的贡献。(6分)
(3)简析文章结尾“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一句在文中的作用。(6分)
(4)周汝昌在“红学”研究上的成功给了我们哪些借鉴?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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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5分)
一生梦不醒,红楼解味人
2012年5月31日凌晨,95岁高龄的红学家周汝昌先生逝世。或许一生的喧嚣太多了,他选择安静地离开。“不开追悼会,不设灵堂,安安静静地走。”他留下这样的遗愿。
进入“红学”研究多少是个偶然。1947年,在燕京大学读书的周汝昌收到兄长周祜昌寄至燕园的信函,说他看到胡适新近一篇谈《红楼梦》的文章,嘱咐周汝昌帮忙查证。周汝昌遍查燕京大学图书馆,果然在敦敏诗集《懋斋诗钞》中发现了一首《咏芹诗》。周汝昌将这一发现撰写成文,发表在《天津国民日报》上。没想到几天后,胡适就托人转交了一封给周汝昌的信,肯定鼓励这位在校大学生的研究。胡适此时已是学界大拿,又是“新红学”的开创者,他的来信让周汝昌“欣幸无已”。1948年,正埋头撰写《红楼梦新证》的周汝昌特意跑到胡适家中拜访。令周汝昌激动的是,胡适竟将珍藏多年的孤本《甲戍本石头记》慷慨地借给他翻阅。正因为这一段渊源,周汝昌常常被看做是胡适“红学”研究的关门弟子。
1953年,《红楼梦新证》出版。这部40多万字的“红学”研究著作引起轩然大波,因为在当时很少有人敢将《红楼梦》拔到那么高的地位——周汝昌将《红楼梦》与托尔斯泰的《战争与和平》、但丁的《神曲》等世界名著相提并论,并大加赞赏。周汝昌把胡适、顾颉刚、俞平伯的“曹、贾互证”方法最大限度地、最完整地发挥出来。由于崇尚实证,他的每一个论点的提出都以充分丰富的文献资料为基础。又因为崇奉实录,他把全部实证工作都作为论证实录的手段。周汝昌的《红楼梦新证》乃至后来的“曹学”,其基本的方法论就是以历史上的曹家与小说中的贾府双向互证,在以历史材料推证小说本事的同时,又以小说情节反推历史,史学与文学合而为一。正是从《红楼梦新证》开始,“红学”实证研究开始体系化、专门化,后来它被称作“红学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此年周汝昌35岁,因为这部书,他得以调任人民文学出版社编辑,成了学界“红人”。也由于这部书,他在后来的政治运动中变成了“资产阶级胡适派唯心主义”的“烦琐考证”的典型代表,被关进“牛棚”下放。
周汝昌将“红学”构建为四大范畴,即曹学、版本学、脂学、探佚学。其晚年在探佚学发力颇多,在他数十部“红学”著作中,曾先后提出一系列探佚成果,观点令人耳目一新,但也招致不少异议。如他提出林黛玉系“沉湖而死”;“金玉奇缘”说的不是贾宝玉和薛宝钗,而是贾宝玉与史湘云等等。
1982年,周汝昌发表了《什么是红学》一文,在把人们呼吁的文学批评方法描述为“十六字真言”之后,干脆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的范围,他说:“红学显然是关于《红楼梦》的学问,然而我说研究《红楼梦》的学问却不一定都是红学……不能用一般研究小说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来研究《红楼梦》。如果研究《红楼梦》同研究《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以及《聊斋志异》《儒林外史》等小说全然一样,那就无需红学这门学问了。”在把文学性研究剔出“红学”之外的同时,他也把自己剔出了主流“红学”的研究队伍。此后,他被喻为红学界的独行侠。他关于“红学”之界定、对红学史的回顾、对曹雪芹画像的考证等等,一次次地掀起了“红学”研究的争议。
从30岁开始,周汝昌把自己的一生都献给了“红学”,是红学界当然的望者。一般说来,在某一学界成为望者又著作等身的人,同辈或后学者常常只有仰视和尊敬的份儿,很少会有人出言不逊,但周汝昌是个例外。在红学界,他被誉为“红学泰斗”,也被批作“闭门造车”,他的一生,可谓毁誉参半。周汝昌曾有诗云:“小童何以知途向,瞎马盲人旅亦难。”他六十余年间所走过的治红学之路,因偶然而生,又历经政治对学术氛围和学术方向的多次影响,终至晚年,既得到肯定、赞誉,身上罩着光环,亦受到讥嘲与攻击。
说不尽的《红楼梦》,道不尽的人与事。周汝昌梦在其中近七十年。梦未醒,人已去,花落水流红,谁解其中味?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周汝昌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他研究红学,常常提出一些与众不同的观点,这些观点虽然令人耳目一新,却也招致很多异议。
B.《红楼梦新证》这部书,使周汝昌成了学界“红人”,也使得他在政治运动中被关进“牛棚”下放,他的“红学”研究被迫中断。
C.周汝昌看来,“红学”中的文学性研究应与《三国演义》等小说的研究区别开来,不能用一般研究的方式、方法、眼光、态度。
D.周汝昌研究“红学”深受“大拿”的影响,如他晚年提出的林黛玉系“沉湖而死”的观点,就是在胡适研究的基础上形成的。
E.从早年的《红楼梦新证》到晚年的探佚学,周汝昌的“红学”之路并不顺利,他的“红学”研究的方法和结论一直饱受争议。
2.结合全文,概括周汝昌先生为《红楼梦》的研究做出了哪些贡献。(6分)
3.简析“还是让老人家安安静静地走吧”这句话的作用。(6分)
4.周汝昌在“红学”研究上的成功,给了我们哪些借鉴?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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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穆:一生为故国招魂的史学大师
钱穆(1895-1990),江苏无锡人,一代国学大师。钱穆读书治学始终充满一种理想和激情,一种民族情怀。钱穆的学生、著名学者余英时曾说:“他给人的第一个印象,是个子不高,但神定气足,尤其是双目炯炯,好像把你的心都照亮了。”当时,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所长傅斯年认为史学就是史料学,史学的工作是整理史料,不是作艺术的建设,不是做疏通的事业。这种思想在历史学界有很大影响,并得到政府支持。但是钱穆却坚持自己的理想,做贯通的历史。他在北京大学争取到一人把一门通史课讲完,其目的就是要说明历史应该是能融会贯通的,而不仅仅是考证史料,更重要的是他要说明中国历史是有其独特的规律和模式的,教师的任务就是让学生掌握它并对它保持信念。通过多次备课和讲授,钱穆终于将上自太古,下至清末贯通起来,形成了一个完整的体系,钱穆的民族情怀也贯穿在平时的生活中,在他初入北平,进燕京大学讲课时,就对校方用英文字母给教学楼命名表示不满,在他的提议下,燕京大学把外国名字均改为中国名字,也有了以钱穆名字命名的穆楼。据说,今天北京大学校园内的未名湖,也是钱穆命名的。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钱穆随学校南迁。学校与清华大学、南开大学联合组建西南联合大学。生活一度非常艰苦,钱穆曾和吴宓、闻一多、沈有鼎四人合住一屋。在西南联合大学,钱穆继续讲授中国通史课程,局面更胜以前。著名历史学家、后来曾师从钱穆的严耕望讲述当时盛况:“校外旁听者争坐满室,先生上讲坛,须登学生课桌,踏桌而过。”也是在这里,钱穆开始手不停挥地编写《国史大纲》,因为正值抗战期间,钱穆笔间感情更加充沛。《国史大纲》跨越了几千年的风雨,不断重演着外族人入侵与被同化的历史、中国人在面对外来挑战时所表现出的气节与智能……在一个西方世界占据优势,中国正在跌落自信的谷底时,钱穆希望中国人对于自己的历史保持着“温情与敬意”,该书一经出版发行,就成为全国大学的教科书,风行至今。抗战胜利,北大复校,傅斯年主持校务,钱穆没有得到聘书,就闭门著书立说。
1949年,钱穆经由广州去了香港,离开大陆,此后再也没有机会回归故土。
当时的香港成了一个大的流亡场,各色人物从大陆逃亡香港,其中也有无数流亡学生。这些流亡学生,就像在大海上四处飘泊,前途渺茫,失去了精神依托。在这种情况下,钱穆放弃了较为闲适的教书生活,在极为艰苦的情况下创建新亚书院,为内地流亡学生提供一个学习工作的场所。严耕望后来感叹,钱穆此时正是学养成熟而精力未衰的阶段,正当更有高度发挥,却因时局动荡,被迫到香港办学,十余年间耗尽心力,对于学术界是一项不可弥补的损失,但是,对于当时的学生,却有了精神的依归,更是为中华传统的存亡续绝,钱穆回忆新亚书院初创办时,“彼辈皆不能交学费,更有在学校天台上露宿,及蜷卧三、四楼之楼梯上者。予于晚间八九点返校,楼梯上早已不通行,需多次脚踏铺被而过”。在这时代巨变的无可奈何中,钱穆是要努力去培养传递文化的薪火。新亚书院是当时香港唯一不牟利的学校,许多老师来此授课,纯粹都是尽义务。学校还在每周末设公开学术讲座,吸引校外人士来听讲。
新亚书院位于香港著名的贫民区,条件十分艰苦。钱穆只有两间小屋,一间居住,一间办公。办公室给余英时的印象是“一张长桌子已占满了全部空间”。支撑着他的,是中国传统精神。余英时回忆,在一个炎热、潮湿的夏天,他发现钱穆正躺在地板上,病了。
钱穆叫余英时去买二十四史给他读,仿佛这足以驱逐其所有的痛苦。钱穆亲自给新亚书院写了校歌:“……乱离中,流浪里,饿我体肤劳我精。艰险我奋进,困乏我多情。千斤担子两肩挑,趁青春,结队向前行。珍重珍重,这是我新亚精神。”新亚书院最终成为20世纪后半叶中国教育的奇迹之一。而钱穆从香港到了台北,他再未回到大陆。1990年8月30日,钱穆在台北寓所辞世,享年96岁,身后留下一千四百万言的著作。1992年,家人将钱穆骨灰散入茫茫太湖,以示其魂兮归来。
2009年8月8日,国学大师钱穆、傅斯年墨宝在香港拍卖。其中钱穆的信札,用行书写就,字体飘逸、隽秀,信中钱穆写道,“今日之国运,吾侪从事学术教育工作者皆不得辞其咎”。短短一句话,可见一代国学大师“以天下为己任”的胸襟。
(摘编自任士英主编《20世纪国学大师档案》)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在20世纪三十年代,钱穆著书立说,主张国人要对国史有一种“温情与敬意”,就是希望国人能够对自己祖先的历史有一种深厚的情感,尊重自己的传统。
B.文章引用钱穆的学生、著名学者余英时的话“好像把你的心都照亮了”,说明钱穆先生是一位善于理解学生、把学生作为知己的好老师。
C.北大复校后,在傅斯年主持校务的情况下,钱穆没有得到聘书,所以他在1949年离开大陆由广州去香港,这也是钱、傅二人观点不同所致。
D.在严耕望看来,钱穆创建新亚书院时正是学养成熟阶段,如果把精力用在学术上,会收效更大,但终因创业耗尽心力而十余年无学术成果。
E.作为一代国学大师,钱穆有着非比寻常的治学精神和民族情怀,他秉承了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经世救国的抱负,一生为国学复兴鞠躬尽瘁。
2.第二段中,作者引用严耕望对钱穆在西南联大讲课盛况的描述,具有怎样的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钱穆在香港创建新亚书院,新亚书院的创立具有怎样的意义?请简要分析。 (6分)
4.文章题目为“一生为故国招魂”,老一代知识分子钱穆先生的故国情怀给了你什么样的启示?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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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的题目。(1 8分)
狼来了
凌鼎年
七丫村附近有座狼山,狼山之所以叫狼山,没有什么典故,也没有什么历史传说,仅仅因为这山上早年有狼,村民们就把这山称之为狼山,后来叫顺叫习惯了,狼山之名也就写进了《娄城志》里。
名不副实的是,这叫狼山的山,早就没有狼了,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组织过多次搜山打狼,后来不要说狼,连猪獾、狗獾、果子狸、刺猬等野生动物也极少能见到。
狼山上没有庙宇,没有民居,没有名胜古迹,更没有人住,有的只是老树、灌木、荆棘、杂草,经济价值不大,一直没有开发。
文革时,有一位老干部,与一位老知识分子先后吊死在狼山的歪脖子树上,等发现时,已腐烂,生了蛆,不但臭不可闻,而且面目狰狞,这以后,老百姓就不大敢随便上山了,父母更是不让孩子上山。不久,就流传起狼山有鬼出现的传闻,还传得有鼻子有眼。这一来,就更没有人敢轻易上山了。
去年中秋的一个晚上,突然从狼山上传来了“狼来了!狼来了!!救命啊!救命啊”的呼声,凄厉而恐惧,但呼救者喊破嗓子,并不见有人上山去救。
第二天,山下七丫村的村民议论:这山哪有狼啊,几十年都没有狼迹了。假的,百分之百假的,肯定是谁吃饱了撑的,寻开心找乐子忽悠大家,谁上山谁傻子。
是啊,不救没有人怪;你上山去救了,去打了狼,万一狼没有见着,见着个受伤的,半死不活的,赖上了你,那不是大麻烦吗。再说了,狼如今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就算有,谁敢打?你打了,打死了,打伤了,有关部门要你罚款,你罚不罚?别没事找事,自找麻烦。
对对对,村民都这么认为。
第二天,胆大的山旺说:“走,上山上去看看,大白天去,我们几个人结伙去,还怕撞着鬼吗?”
山旺等几个在半山腰发现了一条死狼,看样子死了一段时间了,已有点腐烂。
难道狼山真的又有狼了?
山旺看了半天说:像狼,也像狗,可能是狼。也可能是狗。
其他几个反反复复看了,有说是狼,有说是狗,大家吃不准究竟是狼是狗。
关于狼山到底有没有狼,成了疑问。
但不知怎么回事,没几天狼山有狼的说法越传越远。
古庙镇镇政府决定组织人上山考察,看看到底有没有狼。
娄城电视台决定跟踪拍摄。
村民甲说:懂了吧,这是策划的,肯定早有人策划。
村民乙说:看来镇政府准备开发狼山了,要不如此兴师动众干吗?
多位村民说:幸好那晚上没有上当受骗。
就在考察队出发的前一天晚上,村民们又听到狼山上有人喊:“狼来了!狼来了!!……”
这一次,连山旺也彻底不相信了,他对老婆说:“我们管我们,别理他,肯定是为明天考察造舆论,假到底了。”
第二天,镇政府组织的考察队出发时,镇宣传委员带队,镇党委书记来送行,场面还不小,可惜只有看热闹的,并没有哪个踉着上山。七丫村的山旺等村民对电视台的不无调侃地说:“卖力点,好好拍几个狼咬人的画面,也让我们开开眼界……”
考察的结果说是发现了狼粪、狼毛、狼窝,这都有镜头的,最最出人意外地是拍到了昨晚被狼咬伤的一位中年人,腿上被咬了一口,据他自己讲:后来爬到树上才逃过一劫。电视画面是真真切切的,那中年人腿上的伤口也确确实实留着血,有牙齿印,很痛苦的面部表情给电视观众留下极深刻的印象。
这中年人村民都没有见过,电视台介绍说他叫赵宇纶,省里的地质工程师。村民们弄不懂的是他晚上跑到狼山干什么?难道勘察到了什么宝贝?村民们奇怪,关于这些,电视台语焉不详,会不会是出于保密?
至于狼山到底是真有狼,还是需要狼,村民们两派意见,山旺与村民甲、村民乙等说打死也不信狼山有狼。村书记认为电视台都播了有狼,那一定有狼,不相信镇政府,不相信电视台,难道相信你山旺?你山旺算个球。
不过,除七丫村部分村民以外,娄城全市上下,包括外地的都为狼山高兴,因为狼山终于又有狼了,名副其实了。至少到目前为止,没有听说谁在质疑狼山发现狼的报道。
很多人都想来狼山一游呢。
1.小说开头详细介绍了狼山的情况,从全文看,有何作用?(4分)
2.小说两次写“狼来了”的呼救情节,有什么用意?(4分)
3.第二段写狼山“名不副实”,而倒数第二段却变为“名副其实”,对此你是怎样理解的?
(4分)
4.本篇小说揭示了怎样的主题?请结合文本做探究。(6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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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哲中一生塑造的许多舞台艺术形象深受广大秦腔观众的喜爱。他独创的“高亢悲愤、激越缠绵”的唱腔风格表现了民族沧桑,抒发了民族情感,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
1925年生于永寿县监军镇一个贫苦的农民家庭。从小饱尝了连年内战民不聊生的疾苦。1939年 兴民剧社在永寿演出《五典坡》 。散场后,只有十多岁的父亲悄悄溜到后台,站在扮演王宝钏的班主晁天民身后,唱道“前容儿未曾瞧得见,后影儿好像奴夫还……”,喜得晁天民当下便收父亲为徒,专攻小旦,并给他起了个艺名叫兴华。后来他接受名小生施学易的建议,改习生角。任哲中后又考入了乾县晓钟学社,师从封至模、刘毓中等。在晓钟学社,任哲中排练了范紫东写的《盗虎符》、《软玉屏》等十多出戏,表演技巧提高很快。1941年西安易俗社上演《周仁回府》,晓钟学社派人到西安观摩学习,回去后排演该剧时,范紫东先生提议,由任哲中扮演周仁,首场演出便轰动乾县县城,连演不衰,“活周仁”的美称便传播开来。
1945年 晓钟学社进了西安,刘毓中亲自为任哲中重排《周仁回府》,使他的表演技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从此《周仁回府》成了任哲中先生的看家戏,而任哲中与《周仁回府》也成了一对孪生兄弟,剧团无论走到哪里,有任哲中,必有《周仁回府》。那时任哲中走到哪里,只要被人认出,住宿、吃饭都不要钱,非要听他唱两句《周仁回府》。
1954年 任哲中被调进省戏曲研究院。此后,先生的唱腔和表演更加炉火纯青。在艺术实践中,先生把生旦的唱法,中、西路的唱腔以及山西梆子、歌剧等特点,巧妙地糅合在一起,在表演上注重人物内心世界的挖掘,形成了独树一帜的任派艺术,并把《周仁回府》带到了一个新的境界。
除《周仁回府》外,先生还以其娴熟的演技,深厚的文化内涵,塑造了众多栩栩如生的艺术形象。如《花亭相会》的高文举,《软玉屏》中的丁守梅,《和氏璧》中的张仪,《紫金冠》中的吕布,《双蝴蝶》中的梁山伯,《血泪仇》中的王东才,《祝福》中的贺老六,《十五贯》中的熊友兰等,其唱腔同样是精彩绝伦的,长期以来,在广大戏迷中广为传唱。
任哲中一生做戏十分严谨,每天早上都要坚持练唱,尽管那些唱段对父亲来说已经烂熟于心。不管什么戏,不管大小角色,不管什么场合,只要让任哲中来演,他都认真对待,而且是第一个到化妆室,提前一个小时做准备。有一次下乡演出,赶上下大雨,剧团决定砍掉一部分戏,但任哲中并没有那么做,他加快了唱速和表演,20分钟演完全折《悔路》。
文革中先生受到了非人的待遇,身体和精神都受到了伤害,嗓音一落千丈,而且嗓子还做了好几次手术,所以嗓子更加沙哑!大家能听到的磁带,有《红銮僖》、《法门寺》、《哭祖庙》、《软玉屏》、《木楠寺》等剧目,效果不甚理想。想研究任派艺术,就必须听50年代的录音,那时的《悔路》简直是绝版,直到现在也没有人能超越他。
任哲中的名望在西北很大,尤其是在西安周围的农村,影响要超过其他著名老艺人,据一位老陕说任到了周围的县,认出他以后,住宿、吃饭都不要钱,非要听他唱两句,有次在一个饭店应大家要求唱几句(没有伴奏),很快饭店门口聚集了几千人,惊动了当地公安局疏导人群。
任哲中先生,用老陕的话说就是“他的苍苍之声,谁也学不了”,任的嗓子带些沙哑,他的唱腔主要突出人物感情,他宁可牺牲了戏曲表演演唱的美,也不能损人物的感情,追求人物精神和筋骨的表现,把中华民族历经沧桑而坚定自信的性格活灵活现地表演出来,这才是他备受人民爱戴的真正原因。
相关链接:①在旧社会,我不过是一个穷戏子。今天群众这样关心我,爱戴我,我要蝎尽全力,把自己全部的余热奉献给我钟爱的事腔艺术和父老乡亲。(任哲中语)
② 任晓路感叹道,“这是父亲长期练就的功夫,父亲一直认为,演员演戏一定要对得起观众,这是一名演员最基本的品德”。( 任晓路和妻子回忆)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任哲中独创的“高亢悲愤、激越缠绵”的唱腔风格表现了民族沧桑,抒发了民族情感,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
B.任哲中被晁天民收为徒弟之后,专攻小旦,后来他听取了施学易的建议,改习生角,后在晓钟学社排练了范紫东写的《盗虎符》、《软玉屏》等十多出戏,表演技巧很快提高。,为他获得“活周仁”的美称奠定了基础。
C.《周仁回府》之所以成了任哲中先生的看家戏,不仅因为在刘毓中亲自为任哲中重排《周仁回府》时,使他的演艺得到了长足的发展,更重要的是把一个处于两难境地的周仁刻画得活灵活现。。
D.任派艺术具有细致哀婉、悲壮凄楚、激越慷摡、优雅缠绵的唱腔风格,融合了生旦唱法,中、西路的唱腔以及山西梆子、歌剧等特点,最突出的是在表演上注重人物内心世界的挖掘。
E.任哲中一生做戏严谨,处处为观众着想,不仅每天早上都要坚持练唱,也不论演出场所如何,所演角色大小,都能认真对待。
2.任哲中艺术成长有哪些关键点?请分条回答。
3.作者为什么说任哲中“唱出了民族筋骨和性格”?其中的“筋骨”是什么意思?
4.读完这篇传记,你有什么启发?请你就(“自信”和“成长”的话题结合作品说说你的感想和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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