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文,完成以下小题。(15分)
菌儿自传
高士其
这一篇文章,是我老老实实的自述,请一位曾直接和我见过几面的人笔记出来的。
我自己不会写字,写出来,就是蚂蚁也看不见。
我也不曾说话,就有一点声音,恐怕苍蝇也听不到。
那么,这位笔记的人,怎样接收我心里所要说的话呢?
那是暂时的一种秘密,恕我不公开吧。
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
我原想取名为微子,可惜中国的古人,已经用过了这名字,而且我嫌“子”字有点大人气,不如“儿”字谦卑。
自古中国的皇帝,都称为天子。这明明要挟老天爷的声名架子,以号召群众,使小百姓们吓得不敢抬头。古来的圣贤名哲,又都好称为子,什么老子、庄子、孔子、孟子……真是“子”字未免太名贵了,太大模大样了,不如“儿”字来得小巧而逼真。
我的身躯,永远是那么幼小。人家由一粒“细胞”出身,能积成几千,几万,几万万。细胞变成一根青草,一把白菜,一株挂满绿叶的大树,或变成一条蝗蚓,一只蜜蜂,一头大狗,大牛,乃至于大象、大鲸,看得见,摸得着。我呢,也是由一粒细胞出身,虽然分得格外快,格外多,但只恨它们不争气,不团结,所以变来变去,总是那般一盘散沙似的,孤单单的,一颗一颗,又短又细又寒酸。惭愧惭愧,因此今日自命做“菌儿”。为“儿”的原因,是因为小。
至于“菌”字的来历,实在很复杂,很渺茫。屈原所作《离骚》中,有这么一句:“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苣。”这里的“菌”,是指一种香木。这位失意的屈先生,拿它来比喻贤者,以讽刺楚王。我的老祖宗,有没有那样清高,那样香气熏人,也无从查考。
不过,现代科学家都已承认,菌是生物中之一大类。菌族菌种,很多很杂,菌子菌孙,布满地球。你们人类所最熟识者,就是煮菜煮面所用的蘑菇香蕈之类,那些像小纸伞似的东西,黑圆圆的盖,硬短短的柄,实是我们菌族里的大汉。当心呀!勿因味美而忘毒,那大菌,有的很不好惹,会毒死你们贪吃的人呀。
至于我,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肉眼,看得见灰尘的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面飘游。轻得我们好几十万挂在苍蝇脚下,它也不觉着重。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
因此,自我的始祖,一直传到现在,在生物界中,混了这几千万年,没有人知道有我。大的生物,都没有看见过我,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也罢,我也乐得过着逍逍遥遥的生活,没有人来搅扰。天晓得,后来,偏有一位异想天开的人,把我发现了,我的秘密,就渐渐地泄露出来,从此多事了。
这消息一传到众人的耳朵里,大家都惊惶起来,觉得我比黑暗里的影子还可怕。然而始终没有和我对面会见过,仍然是莫明其妙,恐怖中,总带着半疑半信的态度。
“什么‘微生虫’?没有这回事,自己受了风,所以肚子痛了。”
“哪里有什么病虫?这都是心火上冲,所以头上脸上生出疖子疔疮来了。”
“寄生虫就说有,也没有那么凑巧,就爬到人身上来,我看,你的病总是湿气太重的缘故。”
这是我亲耳听见过三位中医,对于三位病家所说的话。我在旁暗暗地好笑。
他们的传统观念,病不是风生,就是火起,不是火起,就是水涌上来的,而不知冥冥之中还有我在把持活动。
因为冥冥之中,他们看不见我,所以又疑云疑雨地叫道:“有鬼,有鬼!有狐精,有妖怪!”
其实,哪里来的这些魔物,他们所指的,就是指我,而我却不是鬼,也不是狐精,也不是妖怪。我是真真正正、活活现现、明明白白的一种生物,一种最小最小的生物。
既然也是生物,为什么和人类结下这样深的大仇,天天害人生病,时时暗杀人命呢?
说起来也话长,真是我有冤难申,在这一篇自述里面,当然要分辨个明白,那是后文,暂搁不提。
因为一般人,没有亲见过,关于我的身世,都是出于道听途说,传闻失真,对于我未免胡乱地称呼。
虫,虫,虫——寄生虫,病虫,微生虫,都有一个字不对。我根本就不是动物的分支,当不起“虫”字这尊号。
称我为寄生物,为微生物,好吗?太笼统了。配得起这两个名称的,又不止我这一种。
唤我做病毒吗?太没有生气了。我虽小,仍是有生命的啊。
病菌,对不对?那只是我的罪名,病并不是我的职业,只算是我非常时的行动,真是对不起。
是了,是了,微菌是了,细菌是了。那固然是我的正名,却有点科学绅士气,不合于大众的口头语,而且还有点西洋气,把姓名都颠倒了。
菌是我的姓。我是菌中的一族,茵是植物中的一类。
菌字,口之上有草,口之内有禾,十足地表现出植物中的植物。这是寄生植物的本色。
我是寄生植物中最小的儿子,所以自愿称做菌儿。以后你们如果有机缘和我见面,请不必大惊小怪,从容地和我打一个招呼,叫声菌儿好吧。
1.文章开头写道:“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作者所谓的“闲话”有什么作用?(4分)
答:
2.纵观全文,“菌儿”有哪些特点?(5分)
答:________
3.这篇文章在写作风格上有哪些特点和表达效果?试结合文本,加以探究。(6分)
答: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文,完成以下小题。(15分)
菌儿自传
高士其
这一篇文章,是我老老实实的自述,请一位曾直接和我见过几面的人笔记出来的。
我自己不会写字,写出来,就是蚂蚁也看不见。
我也不曾说话,就有一点声音,恐怕苍蝇也听不到。
那么,这位笔记的人,怎样接收我心里所要说的话呢?
那是暂时的一种秘密,恕我不公开吧。
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
我原想取名为微子,可惜中国的古人,已经用过了这名字,而且我嫌“子”字有点大人气,不如“儿”字谦卑。
自古中国的皇帝,都称为天子。这明明要挟老天爷的声名架子,以号召群众,使小百姓们吓得不敢抬头。古来的圣贤名哲,又都好称为子,什么老子、庄子、孔子、孟子……真是“子”字未免太名贵了,太大模大样了,不如“儿”字来得小巧而逼真。
我的身躯,永远是那么幼小。人家由一粒“细胞”出身,能积成几千,几万,几万万。细胞变成一根青草,一把白菜,一株挂满绿叶的大树,或变成一条蝗蚓,一只蜜蜂,一头大狗,大牛,乃至于大象、大鲸,看得见,摸得着。我呢,也是由一粒细胞出身,虽然分得格外快,格外多,但只恨它们不争气,不团结,所以变来变去,总是那般一盘散沙似的,孤单单的,一颗一颗,又短又细又寒酸。惭愧惭愧,因此今日自命做“菌儿”。为“儿”的原因,是因为小。
至于“菌”字的来历,实在很复杂,很渺茫。屈原所作《离骚》中,有这么一句:“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苣。”这里的“菌”,是指一种香木。这位失意的屈先生,拿它来比喻贤者,以讽刺楚王。我的老祖宗,有没有那样清高,那样香气熏人,也无从查考。
不过,现代科学家都已承认,菌是生物中之一大类。菌族菌种,很多很杂,菌子菌孙,布满地球。你们人类所最熟识者,就是煮菜煮面所用的蘑菇香蕈之类,那些像小纸伞似的东西,黑圆圆的盖,硬短短的柄,实是我们菌族里的大汉。当心呀!勿因味美而忘毒,那大菌,有的很不好惹,会毒死你们贪吃的人呀。
至于我,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肉眼,看得见灰尘的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面飘游。轻得我们好几十万挂在苍蝇脚下,它也不觉着重。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
因此,自我的始祖,一直传到现在,在生物界中,混了这几千万年,没有人知道有我。大的生物,都没有看见过我,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也罢,我也乐得过着逍逍遥遥的生活,没有人来搅扰。天晓得,后来,偏有一位异想天开的人,把我发现了,我的秘密,就渐渐地泄露出来,从此多事了。
这消息一传到众人的耳朵里,大家都惊惶起来,觉得我比黑暗里的影子还可怕。然而始终没有和我对面会见过,仍然是莫明其妙,恐怖中,总带着半疑半信的态度。
“什么‘微生虫’?没有这回事,自己受了风,所以肚子痛了。”
“哪里有什么病虫?这都是心火上冲,所以头上脸上生出疖子疔疮来了。”
“寄生虫就说有,也没有那么凑巧,就爬到人身上来,我看,你的病总是湿气太重的缘故。”
这是我亲耳听见过三位中医,对于三位病家所说的话。我在旁暗暗地好笑。
他们的传统观念,病不是风生,就是火起,不是火起,就是水涌上来的,而不知冥冥之中还有我在把持活动。
因为冥冥之中,他们看不见我,所以又疑云疑雨地叫道:“有鬼,有鬼!有狐精,有妖怪!”
其实,哪里来的这些魔物,他们所指的,就是指我,而我却不是鬼,也不是狐精,也不是妖怪。我是真真正正、活活现现、明明白白的一种生物,一种最小最小的生物。
既然也是生物,为什么和人类结下这样深的大仇,天天害人生病,时时暗杀人命呢?
说起来也话长,真是我有冤难申,在这一篇自述里面,当然要分辨个明白,那是后文,暂搁不提。
因为一般人,没有亲见过,关于我的身世,都是出于道听途说,传闻失真,对于我未免胡乱地称呼。
虫,虫,虫——寄生虫,病虫,微生虫,都有一个字不对。我根本就不是动物的分支,当不起“虫”字这尊号。
称我为寄生物,为微生物,好吗?太笼统了。配得起这两个名称的,又不止我这一种。
唤我做病毒吗?太没有生气了。我虽小,仍是有生命的啊。
病菌,对不对?那只是我的罪名,病并不是我的职业,只算是我非常时的行动,真是对不起。
是了,是了,微菌是了,细菌是了。那固然是我的正名,却有点科学绅士气,不合于大众的口头语,而且还有点西洋气,把姓名都颠倒了。
菌是我的姓。我是菌中的一族,茵是植物中的一类。
菌字,口之上有草,口之内有禾,十足地表现出植物中的植物。这是寄生植物的本色。
我是寄生植物中最小的儿子,所以自愿称做菌儿。以后你们如果有机缘和我见面,请不必大惊小怪,从容地和我打一个招呼,叫声菌儿好吧。
1.文章开头写道:“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作者所谓的“闲话”有什么作用?(4分)
答:
2.纵观全文,“菌儿”有哪些特点?(5分)
答:________
3.这篇文章在写作风格上有哪些特点和表达效果?试结合文本,加以探究。(6分)
答:________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文,完成后面的问题。(15分)
菌儿自传
高士其
这一篇文章,是我老老实实的自述,请一位曾直接和我见过几面的人笔记出来的。
我自己不会写字,写出来,就是蚂蚁也看不见。
我也不曾说话,就有一点声音,恐怕苍蝇也听不到。
那么,这位笔记的人,怎样接收我心里所要说的话呢?
那是暂时的一种秘密,恕我不公开吧。
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
我原想取名为微子,可惜中国的古人,已经用过了这名字,而且我嫌“子”字有点大人气,不如“儿”字谦卑。
自古中国的皇帝,都称为天子。这明明要挟老天爷的声名架子,以号召群众,使小百姓们吓得不敢抬头。古来的圣贤名哲,又都好称为子,什么老子、庄子、孔子、孟子……真是“子”字未免太名贵了,太大模大样了,不如“儿”字来得小巧而逼真。
我的身躯,永远是那么幼小。人家由一粒“细胞”出身,能积成几千,几万,几万万。细胞变成一根青草,一把白菜,一株挂满绿叶的大树,或变成一条蝗蚓,一只蜜蜂,一头大狗,大牛,乃至于大象、大鲸,看得见,摸得着。我呢,也是由一粒细胞出身,虽然分得格外快,格外多,但只恨它们不争气,不团结,所以变来变去,总是那般一盘散沙似的,孤单单的,一颗一颗,又短又细又寒酸。惭愧惭愧,因此今日自命做“菌儿”。为“儿”的原因,是因为小。
至于“菌”字的来历,实在很复杂,很渺茫。屈原所作《离骚》中,有这么一句:“杂申椒与菌桂兮,岂维纫夫蕙苣。”这里的“菌”,是指一种香木。这位失意的屈先生,拿它来比喻贤者,以讽刺楚王。我的老祖宗,有没有那样清高,那样香气熏人,也无从查考。
不过,现代科学家都已承认,菌是生物中之一大类。菌族菌种,很多很杂,菌子菌孙,布满地球。你们人类所最熟识者,就是煮菜煮面所用的蘑菇香蕈之类,那些像小纸伞似的东西,黑圆圆的盖,硬短短的柄,实是我们菌族里的大汉。当心呀!勿因味美而忘毒,那大菌,有的很不好惹,会毒死你们贪吃的人呀。
至于我,我是菌族里最小最小,最轻最轻的一种。小得使你们肉眼,看得见灰尘的纷飞,看不见我们也夹在里面飘游。轻得我们好几十万挂在苍蝇脚下,它也不觉着重。真的,我比苍蝇的眼睛还小1000倍,比顶小一粒灰尘还轻100倍哩。
因此,自我的始祖,一直传到现在,在生物界中,混了这几千万年,没有人知道有我。大的生物,都没有看见过我,都不知道我的存在。
不知道也罢,我也乐得过着逍逍遥遥的生活,没有人来搅扰。天晓得,后来,偏有一位异想天开的人,把我发现了,我的秘密,就渐渐地泄露出来,从此多事了。
这消息一传到众人的耳朵里,大家都惊惶起来,觉得我比黑暗里的影子还可怕。然而始终没有和我对面会见过,仍然是莫明其妙,恐怖中,总带着半疑半信的态度。
“什么‘微生虫’?没有这回事,自己受了风,所以肚子痛了。”
“哪里有什么病虫?这都是心火上冲,所以头上脸上生出疖子疔疮来了。”
“寄生虫就说有,也没有那么凑巧,就爬到人身上来,我看,你的病总是湿气太重的缘故。”
这是我亲耳听见过三位中医,对于三位病家所说的话。我在旁暗暗地好笑。
他们的传统观念,病不是风生,就是火起,不是火起,就是水涌上来的,而不知冥冥之中还有我在把持活动。
因为冥冥之中,他们看不见我,所以又疑云疑雨地叫道: “有鬼,有鬼!有狐精,有妖怪!”
其实,哪里来的这些魔物,他们所指的,就是指我,而我却不是鬼,也不是狐精,也不是妖怪。我是真真正正、活活现现、明明白白的一种生物,一种最小最小的生物。
既然也是生物,为什么和人类结下这样深的大仇,天天害人生病,时时暗杀人命呢?
说起来也话长,真是我有冤难申,在这一篇自述里面,当然要分辨个明白,那是后文,暂搁不提。
因为一般人,没有亲见过,关于我的身世,都是出于道听途说,传闻失真,对于我未免胡乱地称呼。
虫,虫,虫——寄生虫,病虫,微生虫,都有一个字不对。我根本就不是动物的分支,当不起“虫”字这尊号。
称我为寄生物,为微生物,好吗?太笼统了。配得起这两个名称的,又不止我这一种。
唤我做病毒吗?太没有生气了。我虽小,仍是有生命的啊。
病菌,对不对?那只是我的罪名,病并不是我的职业,只算是我非常时的行动,真是对不起。
是了,是了,微菌是了,细菌是了。那固然是我的正名,却有点科学绅士气,不合于大众的口头语,而且还有点西洋气,把姓名都颠倒了。
菌是我的姓。我是菌中的一族,茵是植物中的一类。
菌字,口之上有草,口之内有禾,十足地表现出植物中的植物。这是寄生植物的本色。
我是寄生植物中最小的儿子,所以自愿称做菌儿。以后你们如果有机缘和我见面,请不必大惊小怪,从容地和我打一个招呼,叫声菌儿好吧。
1.文章开头写道:“闲话少讲,且说我为什么自称做‘菌儿’。”作者所谓的“闲话”有什么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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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纵观全文,“菌儿”有哪些特点?(5分)
3.这篇文章在写作风格上有哪些特点和表达效果?试结合文本,加以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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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文,完成文后各题。
忆冼星海 茅盾
和冼星海见面的时候,已经是在听过他的作品的演奏,并且是读过了他那万余言的自传以后。
那一次我听到的《黄河大合唱》,据说还是小规模的,然而参.加合唱人数已有三百左右。那次演奏的指挥是一位青年音乐家,朋友告诉我,要是冼星海自任指挥,这次的演奏当更精彩些。《黄河大合唱》那伟大的气魄自然而然使人鄙吝全消。发生崇高的情感,光是这一点也就叫你听过一次就像灵魂洗过澡似的。
从那时起,我便在想像:冼星海是怎样一个人呢?我曾经想像他该是木刻家马达那样一位魁梧奇伟,沉默寡言的人物。可是朋友们又告诉我:不是,冼星海是中等身材,喜欢说笑,话匣子一开就会滔滔不绝的。
我见过马达刻的一幅木刻:一人伏案,执笔沉思,大的斗篷显得他头部特小,两眼眯紧如一线,这幅木刻就名为《冼星海作曲图》。木刻家的用意大概也不在“写真”,而在表达冼星海作曲时的神韵。它还不能满足我的“好奇”,直到我读了冼星海的自传,才得了部
分的满足。
从冼星海的生活经验,我了解了他的作品之所以能有这样大的气魄。做过饭店堂倌,咖啡馆杂役,做过轮船上的锅炉间的火夫,浴堂的打杂,也做过乞丐,什么都做过的一个人,有两种可能:一是被生活所压倒,虽有抱负只成为一场梦,又一是战胜了生活,那他的抱负不但能实现,而且必将放出万丈光芒。“星海就是后一种人!”——我当时这样想,仿佛我和他已是很熟悉的了。
大约三个月以后,在西安,冼星海突然来访我。
那时我正在候车南下,而他呢,在西安已住了几个月,即将经过新疆而赴苏联。当他走进我的房间,自己通了姓名的时候,觉得很熟识,而也感得生疏。和友人初次见面,我总是拙于言词,不知道说些什么好,我又忙于将这坐在我对面的人和马达的木刻中的人作比较,也和我读了他的自传以后在想像中描绘出来的人作比较,差不多连应有的寒暄也忘记了。他说起了他到苏联去的计划,讲他的《民族交响乐》的创作。他那种气魄,又一次使我兴奋鼓舞,和上回听到《黄河大合唱》一样。拿破仑说他的字典上没有“难”这一字,我以为冼星海的字典上也没有这一个字。
我深信他一定能达到。因为他不但有坚强的意志和伟大的魄力,并且因为他又是那样好学深思,勇于经验生活的各种方面,勤于收集各地民歌民谣的材料。他说他已收到了他夫人托人带给他的一包陕北民歌的材料,可是他觉得还很不够,还有一部分材料却不知弄到何处去了。他说他将在新疆逗留一年半载,尽量收集各民族的歌谣,然后再去苏联。
现在我还记得的,是他这未来的《民族交响乐》的一部分的计划。他将从海陆空三方面来描写我们祖国山河的美丽,雄伟与博大。他将以“狮子舞”、“划龙船”、“放风筝”这三种民间的娱乐,作为他这伟大创作的此一部分的“象征”或’韵调”。“你预备在旅居苏联的时候写你这作品么?”我这么问他。“不!”他回答,“我去苏联是学习,吸收他们的好东西。要写,还得回中国来。”
那天我们的长谈,是我和他的第一次见面,谁又料得到这就是最后一次呵!“要写,还得回中国来!”这句话,今天还在我耳边响,谁又料得到他不能回来了!
这样一个人,怎么就死了!
昨晚我忽然这样想:当在国境被阻,而不得不步行万里,且经受了生活的极端的困厄,而回莫斯科去的时候,他大概还觉得这一段不平凡的生活经验又将使他的创作增加了绮丽的色彩和声调;要是他不死,他一定津津乐道这一番的遭遇,觉得何幸而有此罢?
时间永远不能磨灭我们在西安的一席长谈给我的印象。一个生龙活虎般的具有伟大气魄,抱有崇高理想的冼星海,永远坐在我对面,直到我眼不能见,耳不能听,只要我神智还没昏迷,他永远活着。
1.下列对文章的分析和解说恰当的两项是(5分)
A.作者因为《黄河大合唱》的演奏“是小规模”且指挥非冼星海本人,认为星海先生弟子的指挥不够精彩。 |
B.作者认为只有把表达出冼星海作曲时神韵的马达木刻与冼星海的自传结合,才能满足自己对主人公的好奇。 |
C.见面“感得生疏”是因为与作者想像中的冼星海魁梧奇伟,沉默寡言不一致;“觉得很熟识”是因为与朋友告诉我的冼星海是中等身材,喜欢说笑吻合。 |
D.在西安与冼星海的一席长谈给作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作者为自己的话太少,对冼星海不够热情感到深深的遗憾。 |
E.在新疆逗留尽量收集各民族的歌谣说明冼星海十分注重民族特色,认为创作之花离不开民族的土壤。
2.在与冼星海见面前,作者从哪些侧面表现对他的认识?表现了冼星海的哪些特点?(6分)
3.结合文意,谈谈你对“要写,还得回中国来”这句话的理解。(6分)
4.作者在文章中提到:“什么都做过的—个人,有两种可能:一是被生活所压倒,虽有抱负只成为一场梦,又一是战胜了生活,那他的抱负不但能实现,而且必将放出万丈光芒。”“星海就是后一种人!”结合文中材料,你认为一个人怎样才能不被生活压倒实现自己的抱负?(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15 --18题。
空巢
朱以撒
南方很难看到空巢。
茂密的枝条浓郁的绿色,总是把内部遮盖得严严实实,让人的目光难以穿透绿色进入内部,因此弄不清绿色的内部隐藏着什么秘密。这种遮蔽是没有季节性的,无论是春夏或者秋冬,一概如此。但如果冬日去北方,空巢就很清晰的进入眼帘了。
夏日过了秋日了,晚秋萧瑟,叶落纷纷,成群的鸟就离巢远行了,它们到温暖的南方,重新筑它们的巢。而留在北方的巢,随着叶片落尽而暴露无遗,北风扫过,大雪压下,巢日渐衰败破落,像一堆乱糟糟的垃圾。
空巢是没有什么实用意又的,空巢能让人回味,让人感到淡淡的怅惘。空巢是时光的脚印,时光走得越远,这个脚印就越模糊、残损,到了一定的时候,那些还带着羽毛的枯枝就不断地掉落下。
有一个日子,我应朋友之约到一个村子里散心。村子很大,人迹却稀疏。现代气派的住宅一座接着一座,可是大多房门紧闭,闻不到鲜活的人气。我感受着它的豪华,也感受着豪华中的枯寂。朋友说不少房子没人住,只是每月请人打扫打扫罢了。问及这些人哪去了,说是到大洋彼岸淘金去了。这使我想起了空巢。只不过在这里,空巢已经成了一种象征,象征着主人的富有。他们有意设计这一个个空巢,为的是给别人看。他们在这个豪华空巢筑好之后,一阵热闹,又再度远走他乡,回到彼岸那个要寒酸得多的客居住所。他们把异乡当作了故乡,留给老家的是一个华丽的空壳,像蛇蜕一般,闪动着银色的光亮,只是没有生命在内。风吹过,什么响声都有,就是没有生命的吟咏。让我奇怪的是它引起了留守本土的村民的歆羡,似乎村子的形象就是这些空巢,好像自己被生活大大地亏待了。其实他们日子过得也不赖,打打鱼做点小生意,一家子和和美美。但是他们满眼都是别人的空巢,算计着自己何时也能拥有一座空巢,牵引住往行人的目光。
有一类空巢是我常会在旅行途中顺便走进的。在一些古旧的四合院,一代一代地繁衍,人丁兴旺,曾在某一些日子里达到饱和,一天到晚都充溢着几代人或稚嫩或昂扬或浑厚或深沉的声响。这样的家族给人的感觉就是旺盛,尽管屋瓦上长出衰草,天井的缝罅漫上青苔,外人还是羡慕这种大家族的团圆、集合,有时就爱上门说说话儿,沾点旺气回去。人们乐于与这种人家接近,缘于这类宅院的欢笑、和睦和协调气息,让人觉得这里盛满了寻常人家生活的全部内容。十年、二十年过去,这些宅院明显萧条和空旷了,年轻人都走远了,去追求他们的梦。外边世界要比老宅广大得多,使他们的才情得以无限量地扩张。只有年关将近,他们才像候鸟般返回,使老宅重新焕发生气。只是新春末了,他们又离巢远行,继续新的里程,老宅又一度归于岑寂。越往后,他们返回的次数越少,一次又一次难以聚齐,不是少了这个就是少了那个,而老宅也有不少地方颓了倾了。前尘梦影交迭,1日时月色重。有的老宅因着这些远行者的声名,贴上了名人故居的标签,引得四面八方的人参观。但岁月的风雨已把老宅摧残成千疮百孔的空巢,在飘摇中任人指认、品评。有些人记住了,有些人以为和自己无关,看过以后也就淡忘了。时光越往后移,这类空巢越多。人们寄寓的心愿,似乎教化的一部分内容,就由空巢承担。譬如我们会说,某位名人就是从这里走向世界的,提示人们不要忘记了这个起点。
南方是游移的放纵的不安分的,这使得许多人居无定所,没有固定的温馨的巢。他们的巢总在路上,是背上那个移动的壳子。没有固定居所的日子就是漂泊的日子,漂泊的日子更多一分风险和一大串未知数,匆忙仓皇,在急切中穿行。可是有些人恰恰适应这种节奏,这大致可以追溯到古人游历的风尚、仗剑而行四海为家、天当被地当床的浪漫主又情怀。现在年轻的漂泊者正在重温这一壮举。只是日子变得越发实际,其中滋味若何,只有他们自己才知道了。
每次冬天我到北方,都要目击空巢,这是北方空间中最能吸引我仰望的目标。空巢在瑟瑟寒风中发抖,谁也不知道它们的主人是鸟类中的哪一种,更没人关注它们年复一年的变化,我只是在目击时荡起淡淡的思想上的涟漪。但愿年春天,里面能传出雏鸟们参差不齐的欢叫。
1.“让我奇怪的是它引起了留守本土的村民的歆羡”一句中,“歆羡”在文中的含又是什么?你怎样看待村民对空巢的态度?(4分)
答:
2.从全文看,文中写了哪些空巢?为什么会有这些空巢出现?请分条作答。(6分)
答:
3.文中说空巢“是北方空间中最能吸引我仰望的目标”,其中寄寓了作者对空巢怎样的感情?请结合全文加以分析。(6分)
答:
4.文章运用了比喻、象征的手法写空巢。请结合文章,选取一个角度分析这样写的妙处。(5分)
答: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
生活的视角
李林荣
①在课堂上常教训学生,立论作文一定要有一个特定的视角。其实何止纸上谈兵写论文、发议论,需要视角,实实在在的日常生活也离不开一定的出发点和观察位置。别的不说,就以这几年我外出上班从骑车到挤公共汽车的交通形式变化而论,同一个北京城就因此而在我的感觉里有了很多改观。
②住在北四环外龙王堂时,因为多次经受自北太平庄坐公共汽车回家几乎被别人的前胸、后背和膀子、胳膊肘挤成薄片的苦难,所以下定决心骑车出门。到了东三环麦子店安家之后,我的骑车生涯达到了一个小小的巅峰状态。最辉煌的一次纪录是在2002年冬的一天,从早到晚马不停蹄跑了一大圈,将大半个北京城区尽收眼底。
③直到近一年前突然调到二外,把家搬到远郊通州,在大货柜车和小汽车密集交织的车流和它们吐出的浓烈尾气、卷起的阵阵尘土合力的排斥、包围中,我的亲爱的自行车,实在是有点黔驴技穷,再也无从施展它的身手了。
④于是,我不得不改以坐公共汽车为主要的外出方式。也许正因为换了交通方式,先前骑自行车上下班的那种生活所特有的感触,现在倒越发清晰、明确起来。骑车人的视角,比挤在公共汽车上的人,要开阔得多,也自由得多。跨在小小的自行车上,每一步行程都得自己出力气,这是真实的;每一处眼前的人、物、景观,也都是行迹所至,自然扑近的,这也是真实的;路面上每一个坑坑洼洼的细节,也都是必须看在眼里、放在心上,及时小心予以应对的,这同样是真实的。自行车使我们获得了一种与一个城市近距离接触、甚至水乳相融的真实感和细腻感。
⑤骑在自行车上,大概是一座城市里只比坐着、躺着和随便走着的时候高一点的一种生活姿态。骑在车座上,一个人看不到比自己站着时更远的一片视野。但是感谢会旋转的车蹬和车轮吧,它会把一个人原本很平常、很狭小的这片随意往那儿一站就可以得到的视野无限放大、无限铺展,最终,使一个经常骑自行车的人赢得远胜过一个只满足于步行和原地彷徨的人的丰富见识和宽广心胸。当然,这判断仅限于城市生活,要是有人像徒步探险家那样勇于迈步走出城市,双脚走路也是完全可能走出一片无边的天地的。
⑥这么一想,挤在沙丁鱼罐头甚至压缩饼干桶一样的公共汽车里,就成了一种最没出息、最没诗意的生活状态。靠着这么一种状态,自然也可以在一个城市里四处出没、东游西荡,但对于公共汽车上的常客,就算他有永不消退的热衷于挤车的饱满激情,他所得到的,至多是一些困在车窗框里的一掠而过的风景片断,一连串似是而非、指鹿为马、南辕北辙的车站名称和行车线路,还有那种成分极其复杂、味道永远可疑的公共汽车车厢里专有的气息。
⑦而在自行车车座上和公共汽车车厢里,即便是同一个人,也不知道是入乡随俗呢,还是象由心生呢,反正总是会有迥然不同甚至截然相反的表情。骑自行车的人,有悠然自得的逍遥派,有越蹬越来劲的自我陶醉派,也有自言自语的思索者,还有横冲直撞外带呼啸的野蛮豪放派。愁眉苦脸面露狰狞的骑车人,大概也是有的,但一般总是难得一见。可在公共汽车上,情形就大为不同。失去了审美必要的距离感,又缺乏流通的空气、敞亮的环境,大家一律油汗涔涔,倦容满面,最低限度也总有一种坐着和站着两种乘客间暗自较劲的心理失衡挂在嘴角眉梢,至于丑恶的抢座和该让座不让座,以及因为挤手踏脚怒颜相向、恶语相加等现象,更是令车厢生态进一步逼近了畜道而远离了人道。
⑧我唯一的奢求是,下一回挤在公共汽车的人缝里,自己的嘴脸能够尽可能地慈祥一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理解和赏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文章用学生立论作文有特定视角开篇,既照应了题目,又自然展开对因视角不同 而感觉各异的日常生活的全面叙写。
B、作者对骑自行车和挤公交车这两种不同的生活状态描述细腻,见解独到,表明他留心并思考生活,是生活的有心人。
C、作者善用修辞,语言朴实厚重而又谐趣生动,比如写自己在公共汽车上看骑车人表情时的一组排比句,令人忍俊不禁。
D、作者给“车站名称和行车路线”加上“似是而非、指鹿为马、南辕北辙”的定语,顺手一笔,讽刺了名实不符的乱象。
E、文章尾段中“唯一的奢求”,是“我”向善情怀的流露,也是对公共汽车上那些丑陋现象的嘲讽,文笔委婉含蓄。
2.作者骑自行车有哪些“独有的感触”?请概括作答。(6分)
3.请简要分析文中两处划线的内容。(6分)
⑴我的亲爱的自行车,实在是有点黔驴技穷,再也无从施展它的身手了。
⑵更是令车厢生态进一步逼近了畜道而远离了人道。
4.概括全文主旨,并谈谈你的感悟。(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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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各题。
谭其骧自传
我的经历很简单,可以说就是读书和教书。
我在大学第一年读的是社会系,第二年读的是中文系,第三年头两个星期读的是外文系,到第三个星期才转入历史系,转了三次系才定下来。转了外文系又转历史系,当时不少人都不以我这样做为然。但事实证明我这样做是做对了。我这个人形象思维能力很差,而逻辑思维能力却比较强,所以搞文学是肯定成不了器的,学历史并且侧重于搞考证就相当合适。这一点我是通过数十年来的实践,深有自知之明的。
但是一旦认定了一个方向之后,就该锲而不舍,终身以之,切不可见异思迁,看到哪一门走运了,行时了,又去改行搞那一行。
我国历史悠久,幅员广大,地名繁多,沿革复杂。杨守敬根据历史文献,详加考证,分朝代绘成地图,对历史地理学的确是一大贡献。我于一九五七年初回到上海,作较长期的规划,进行《中国历史地图集》的编纂工作。在有关单位的配合协助下,原定计划在一九六七年可以完成编稿。但由于受时代的影响,编图工作也就全部陷于停顿。三年之后才恢复了绘图工作,又搞了四五年,至一九七四年,《中国历史地图集》内部本八册始告编成。
这部八巨册的地图集,以历史文献资料为主,吸取了迄今已发表的考古研究成果,收录了石器时代的重要文化遗址,自商周至清代全部可考的县级和县级以上的行政单位,边区不设政区地带的部族分布和其他各种地区名、居民点,还包括主要的河流、湖泊、山脉、山峰、运河、长城、关隘和海岸线、岛屿等。除中原王朝外,还包括了各兄弟民族在边疆地区建立的大小政权。所有的图幅都以最近的地图为底图,分色套印,古今对照,每册都编有地名索引。很明显,这已经不是杨图的改编修订,而是一部新编的前所未有的大型历史地图集。
我有幸主持这项工作。看到自己耗费了近二十年心力的成果终于问世,不能不感到安慰和喜悦。但我也深知这绝不是我个人的成就,没有兄弟单位的协作和我们研究所全体同志的努力,要完成这样一项艰巨、浩繁的任务是不可能的。一切为之作出贡献的同志都应该分享这份光荣。
如果说我几十年来多少取得了一点成就的话,在自已方面来说,重要的一条是不迷信。前人说的,权威定的,当然应该充分重视,但并非都是对的,更不是不能更动的。只有不迷信,才能发现问题,才能解决前人没有解决的问题。清代史学家中,我很佩服钱大昕。尽管如此,我并不迷信钱氏,因为至少在历史地理方面,我也发现了他的一些错误。同样我服膺王国维,但也不为王氏的说法所左右。四十年代我在浙大时写的《秦郡新考》就是既不同意钱氏的说法,也有异于王氏的结论的。
有人以为搞历史地理的人记忆力一定很好,其实我的记忆力是很坏的。但讲到一千五百多个汉县,大部分我都能记得它们属于哪个郡国,大致在什么地理位置。怎么会记得的呢?这是因为《汉书·地理志》是所有《地理志》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因此研究历史地理各方面的问题,差不多都要用到它。几十年来我把一部《汉书·地理志》几乎翻烂了,当然记忆力再坏也会记得不少。由此可见,记忆力不好的人,也是可以学历史地理的,只要你肯下功夫。
近年内,我将整理出多年来讲授中国历史地理的讲义,在此基础上写成《中国历史地理概论》,约需四五十万字。我计划组织力量,重写《水经注疏》,重绘《水经注图》,总结这方面研究的最新成果,超越杨守敬的《疏》和《图》的水平,为探索历史时期我国的地貌变迁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还准备整理几部古代著名的地理著作。这样的计划对一个年过七十的老人来说也许过于庞大,但我有决心,也完全有信心予以实现。 (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 半个多世纪以来,先生在历史地理这块处女地中经过辛勤的耕耘,取得了丰硕成果;今天,先生虽已年逾古稀,还是孜孜不倦,夜以继日,为祖国,为学术,为下一代无私地贡献出余年,正像那长年的流水,始终在滋润大地,催人奋进!”(葛剑雄《耕耘历史地理园地五十年的结晶——读谭其骧<长水集>》)
② 过去治黄河史的学者,惯于把各个时期黄河灾害轻重的原因,归之于时世的治乱和防治工程的成败。我觉得归之于时世治乱则与史实不符:实际上乱世黄河不见得多灾,治世往往反而多决多徙;归之于工程成败则于事理不可通。(谭其骧《长水集(上)》)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谭其骧读大学时由社会系转到外文系并最后转到历史系,就是因为自己的形象思维能力很薄弱,而逻辑思维能力较强。
B.“我国历史悠久,幅员广大,地名繁多,沿革复杂。”这句话不仅揭示了我国历史地理的特点,更强调了杨守敬绘图的必要性。
C.《中国历史地图集》的图幅全部以最近的地图为底图,凸显其时代价值;而它每册都编有地名索引,体现其编图工作之细致。
D.谭其骧对钱大昕顶礼膜拜,但又质疑钱氏的思想,且发现了他的错误之处,这反映出谭其骧矛盾的心情和茫然的心理。
E.传主回忆了自己一生的学术追求及基本的求学态度,晚年仍表示有决心和信心做好学术工作,正如学者评价“为下一代无私地贡献出余年”。
2.本文的传主谭其骧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哪些可贵的品质?请简要概括。
3.传记主要特点是真实,文中叙述的真实性体现在哪里?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谭其骧谈到自己学术成就取得的原因之一在于“不迷信”,但是开展学术研究,常常建立在相信别人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学术研究如何处理“迷信”与“相信”的关系?结合相关内容,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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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文后小题。
谭其骧自传
我的经历很简单,可以说就是读书和教书。
我在大学第一年读的是社会系,第二年读的是中文系,第三年头两个星期读的是外文系,到第三个星期才转入历史系,转了三次系才定下来。转了外文系又转历史系,当时不少人都不以我这样做为然。但事实证明我这样做是做对了。我这个人形象思维能力很差,而逻辑思维能力却比较强,所以搞文学是肯定成不了器的,学历史并且侧重于搞考证就相当合适。这一点我是通过数十年来的实践,深有自知之明的。
但是一旦认定了一个方向之后,就该锲而不舍,终身以之,切不可见异思迁,看到哪一门走运了,行时了,又去改行搞那一行。
我国历史悠久,幅员广大,地名繁多,沿革复杂。杨守敬根据历史文献,详加考证,分朝代绘成地图,对历史地理学的确是一大贡献。我于一九五七年初回到上海,作较长期的规划,进行《中国历史地图集》的编纂工作。在有关单位的配合协助下,原定计划在一九六七年可以完成编稿。但由于受时代的影响,编图工作也就全部陷于停顿。三年之后才恢复了绘图工作,又搞了四五年,至一九七四年,《中国历史地图集》内部本八册始告编成。
这部八巨册的地图集,以历史文献资料为主,吸取了迄今已发表的考古研究成果,收录了石器时代的重要文化遗址,自商周至清代全部可考的县级和县级以上的行政单位,边区不设政区地带的部族分布和其他各种地区名、居民点,还包括主要的河流、湖泊、山脉、山峰、运河、长城、关隘和海岸线、岛屿等。除中原王朝外,还包括了各兄弟民族在边疆地区建立的大小政权。所有的图幅都以最近的地图为底图,分色套印,古今对照,每册都编有地名索引。很明显,这已经不是杨图的改编修订,而是一部新编的前所未有的大型历史地图集。
我有幸主持这项工作。看到自己耗费了近二十年心力的成果终于问世,不能不感到安慰和喜悦。但我也深知这绝不是我个人的成就,没有兄弟单位的协作和我们研究所全体同志的努力,要完成这样一项艰巨、浩繁的任务是不可能的。一切为之作出贡献的同志都应该分享这份光荣。
如果说我几十年来多少取得了一点成就的话,在自已方面来说,重要的一条是不迷信。前人说的,权威定的,当然应该充分重视,但并非都是对的,更不是不能更动的。只有不迷信,才能发现问题,才能解决前人没有解决的问题。清代史学家中,我很佩服钱大昕。尽管如此,我并不迷信钱氏,因为至少在历史地理方面,我也发现了他的一些错误。同样我服膺王国维,但也不为王氏的说法所左右。四十年代我在浙大时写的《秦郡新考》就是既不同意钱氏的说法,也有异于王氏的结论的。
有人以为搞历史地理的人记忆力一定很好,其实我的记忆力是很坏的。但讲到一千五百多个汉县,大部分我都能记得它们属于哪个郡国,大致在什么地理位置。怎么会记得的呢?这是因为《汉书·地理志》是所有《地理志》中最基本、最重要的,因此研究历史地理各方面的问题,差不多都要用到它。几十年来我把一部《汉书·地理志》几乎翻烂了,当然记忆力再坏也会记得不少。由此可见,记忆力不好的人,也是可以学历史地理的,只要你肯下功夫。
近年内,我将整理出多年来讲授中国历史地理的讲义,在此基础上写成《中国历史地理概论》,约需四五十万字。我计划组织力量,重写《水经注疏》,重绘《水经注图》,总结这方面研究的最新成果,超越杨守敬的《疏》和《图》的水平,为探索历史时期我国的地貌变迁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还准备整理几部古代著名的地理著作。这样的计划对一个年过七十的老人来说也许过于庞大,但我有决心,也完全有信心予以实现。 (有删改)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谭其骧读大学时由社会系转到外文系并最后转到历史系,就是因为自己的形象思维能力很薄弱,而逻辑思维能力较强。
B.“我国历史悠久,幅员广大,地名繁多,沿革复杂。”这句话不仅揭示了我国历史地理的特点,更强调了杨守敬绘图的必要性。
C.《中国历史地图集》的图幅全部以最近的地图为底图,凸显其时代价值;而它每册都编有地名索引,体现其编图工作之细致。
D.谭其骧对钱大昕顶礼膜拜,但又质疑钱氏的思想,且发现了他的错误之处,这反映出谭其骧矛盾的心情和茫然的心理。
E.传主回忆了自己一生的学术追求及基本的求学态度,晚年仍表示有决心和信心做好学术工作,正如学者评价“为下一代无私地贡献出余年”。
2.本文的传主谭其骧在学术研究方面有哪些可贵的品质?请简要概括。
3.传记主要特点是真实,文中叙述的真实性体现在哪里?请结合材料简要分析。
4.谭其骧谈到自己学术成就取得的原因之一在于“不迷信”,但是开展学术研究,常常建立在相信别人学术成果的基础上,学术研究如何处理“迷信”与“相信”的关系?结合相关内容,谈谈你对这个问题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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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苦 恼
王蒙
当钱莉莉的中篇小说《桦树林》终于在第一流的大型文学期刊上发表出来的时候,作家金永激动得流出了眼泪。
他想起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先写在一个笔记本上,后来抄到稿纸上。抄了改,改了勾掉,勾完恢复,然后撕掉……稿子寄出以后,得到回音以前,他好像得了热病。
他想起他的第一个责任编辑,又矮又胖,说话是南方口音的普通话,每句话都那么高明,那么权威。“是不是先搁一搁?”这话就意味着稿子的死刑。“我们认为有修改的基础”,遥远的希望闪着光,曲折的道路上布满荆棘。“我们准备留用”,从此开始了折磨人的焦急等待。而最可怕的是甚至在通知你“已经发了”之后,仍然可能抽下来搁一搁,而这“一搁”,也许意味着永久。
他想起他的恩师,已经长眠于地下的老作家郑之泰,他第一次见郑之泰的时候,“郑老”已经满头白发,满脸皱纹,老作家一面咳嗽,一面称赞他“能够写”,“我知道,你是能够写的……你能够把那种最微妙的感受传达给读者……你能够成功……读者会爱你的……但写作仍然是一件苦事情,你现在还想不到,这有多么艰苦……”
郑之泰三十年前说这话的时候是含着泪水的。当时,二十二岁的金永不明白为什么老作家的语气里流露着感伤,但他的心深深地被那种父辈的情谊打动了。三十年后,在看到钱莉莉缭乱的小说稿《桦树林》以后,他的眼睛里也涌出了同样的泪。
他这才明白,他的泪水既是为了钱莉莉的鲜花露珠似的才华,也是为了——他看得出来——这才华离真正的成功、成品、成就还遥远。让一个有着鲜花露珠似的才华、自负而又敏感、幼稚而又狂热的女青年去走这一段从小小的才华到真正的成果的路,他实在不忍得。而如果是让她独自去摸索,去沿着这崎岖的山径攀援,那简直是残酷。
哦,才华!这令人战栗,令人苦笑,令人飞扬又令人大哭失声的字眼!它是财富,它是灾难,它本身就是辛劳和血汗,永远的不安宁,偶有的微笑,和常年的灼人的痛苦!
所以金永不忍心说任何年轻人有才华,他怕毁了年轻人。他宁愿点燃自己的心做灯,为他们烛照。而才华的特点偏偏是要自己闯,哪怕鼻青脸肿,赴汤蹈火!
他能不流泪吗?
金永还体味到了这泪水里包含的欣慰——年轻人不断地冒出来了嘛!欣慰后面却好像有一种催促,一种莫名的、却又是分明无可逃避的惶恐——年轻人起来了,他呢?原来他也已经到了辅导青年、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人身上的年纪了。
他现在已经比当年的郑之泰还要大一岁了,这是真的?但他的头发还是黑的,看来郑之泰有点未老先衰。三十年前,他觉得郑之泰是老头,他怎么没有想到如今自己也已经“老”了呢?
看过手稿以后,他一次又一次地与钱莉莉交谈。说服钱莉莉是不容易的,问题还不在于青年人常有的骄傲,可叹的是她那种执着,当钱莉莉用一两句尖刻而又大而无当、不负责任的话把他苦口婆心的“辅导”否定掉的时候,他气得真想动手把自己揍一顿。
终于,她听了他的,不是全部,而是大部分。当她一旦接受了他的指点以后,《桦树林》的面貌是怎样地焕然一新了啊!
金永提着提包回家。提包里有载有《桦树林》的大型文学期刊。他的提包变得暖人而且活泼,他的步伐变得活泼而且有力。他的眼前一会儿是郑之泰的白发,一会儿是钱莉莉的青丝,一会儿是夕阳照耀着的充满了温柔的生命的桦树……当他快要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发现,《桦树林》的最后三句话本来是可以删去的,删去以后全文会更加隽永和谐。但他在作品排成铅字以前硬是没有想到,硬是没有把这一点给钱莉莉指出来。他的脸红了,他的心痛了,他算什么“老师”哟,钱莉莉称他做老师呢!
回家以后,爱人告诉金永,钱莉莉来过,并且留下两瓶小磨香油,一瓶广东腐乳。
“小磨香油?”他茫然莫解。
钱莉莉留下了字条,字条上说:
金永老师:
《桦树林》的发表,多亏您帮忙。您为我的稿子奔走的情形,编辑部已经透露给我了。一点小意思,聊表寸心,请笑纳。您有什么事需要我给办的,亦请尽管吩咐,过几天来看望您。
莉 莉
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字条。
打击是沉重的。
(选自1983年《〈北京文学〉短篇小说选》)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金永在得知钱莉莉的《桦树林》发表时,想起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和第一个责任编辑,表现了他对那位编辑永生难忘的记忆和无比的感激之情。
B. 文中写金永对自己恩师郑之泰的回忆与金永对钱莉莉的培养,既互相映衬,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C. 金永回家时眼前出现了“夕阳照耀着的充满了温柔的生命的桦树”,这里的“夕阳”和“桦树”都具有象征意义。
D. 小说用郑之泰和钱莉莉两个次要人物作陪衬,突出了金永这一中心人物形象,并通过他深刻地表现了文人相轻这一主题。
2.文章开篇说,作家金永在得知钱莉莉的中篇小说《桦树林》在第一流的大型文学期刊上发表时,“激动得流出了眼泪”。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金永的眼泪中包含的情感。
3.文章以“打击是沉重的”作结,意味深长。请结合全文对这句话进行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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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苦 恼
王蒙
当钱莉莉的中篇小说《桦树林》终于在第一流的大型文学期刊上发表出来的时候,作家金永激动得流出了眼泪。
他想起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先写在一个笔记本上,后来抄到稿纸上。抄了改,改了勾掉,勾完恢复,然后撕掉……稿子寄出以后,得到回音以前,他好像得了热病。
他想起他的第一个责任编辑,又矮又胖,说话是南方口音的普通话,每句话都那么高明,那么权威。“是不是先搁一搁?”这话就意味着稿子的死刑。“我们认为有修改的基础”,遥远的希望闪着光,曲折的道路上布满荆棘。“我们准备留用”,从此开始了折磨人的焦急等待。而最可怕的是甚至在通知你“已经发了”之后,仍然可能抽下来搁一搁,而这“一搁”,也许意味着永久。
他想起他的恩师,已经长眠于地下的老作家郑之泰,他第一次见郑之泰的时候,“郑老”已经满头白发,满脸皱纹,老作家一面咳嗽,一面称赞他“能够写”,“我知道,你是能够写的……你能够把那种最微妙的感受传达给读者……你能够成功……读者会爱你的……但写作仍然是一件苦事情,你现在还想不到,这有多么艰苦……”
郑之泰三十年前说这话的时候是含着泪水的。当时,二十二岁的金永不明白为什么老作家的语气里流露着感伤,但他的心深深地被那种父辈的情谊打动了。三十年后,在看到钱莉莉缭乱的小说稿《桦树林》以后,他的眼睛里也涌出了同样的泪。
他这才明白,他的泪水既是为了钱莉莉的鲜花露珠似的才华,也是为了——他看得出来——这才华离真正的成功、成品、成就还遥远。让一个有着鲜花露珠似的才华、自负而又敏感、幼稚而又狂热的女青年去走这一段从小小的才华到真正的成果的路,他实在不忍得。而如果是让她独自去摸索,去沿着这崎岖的山径攀援,那简直是残酷。
哦,才华!这令人战栗,令人苦笑,令人飞扬又令人大哭失声的字眼!它是财富,它是灾难,它本身就是辛劳和血汗,永远的不安宁,偶有的微笑,和常年的灼人的痛苦!
所以金永不忍心说任何年轻人有才华,他怕毁了年轻人。他宁愿点燃自己的心做灯,为他们烛照。而才华的特点偏偏是要自己闯,哪怕鼻青脸肿,赴汤蹈火!
他能不流泪吗?
金永还体味到了这泪水里包含的欣慰——年轻人不断地冒出来了嘛!欣慰后面却好像有一种催促,一种莫名的、却又是分明无可逃避的惶恐——年轻人起来了,他呢?原来他也已经到了辅导青年、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人身上的年纪了。
他现在已经比当年的郑之泰还要大一岁了,这是真的?但他的头发还是黑的,看来郑之泰有点未老先衰。三十年前,他觉得郑之泰是老头,他怎么没有想到如今自己也已经“老”了呢?
看过手稿以后,他一次又一次地与钱莉莉交谈。说服钱莉莉是不容易的,问题还不在于青年人常有的骄傲,可叹的是她那种执着,当钱莉莉用一两句尖刻而又大而无当、不负责任的话把他苦口婆心的“辅导”否定掉的时候,他气得真想动手把自己揍一顿。
终于,她听了他的,不是全部,而是大部分。当她一旦接受了他的指点以后,《桦树林》的面貌是怎样地焕然一新了啊!
金永提着提包回家。提包里有载有《桦树林》的大型文学期刊。他的提包变得暖人而且活泼,他的步伐变得活泼而且有力。他的眼前一会儿是郑之泰的白发,一会儿是钱莉莉的青丝,一会儿是夕阳照耀着的充满了温柔的生命的桦树……当他快要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发现,《桦树林》的最后三句话本来是可以删去的,删去以后全文会更加隽永和谐。但他在作品排成铅字以前硬是没有想到,硬是没有把这一点给钱莉莉指出来。他的脸红了,他的心痛了,他算什么“老师”哟,钱莉莉称他做老师呢!
回家以后,爱人告诉金永,钱莉莉来过,并且留下两瓶小磨香油,一瓶广东腐乳。
“小磨香油?”他茫然莫解。
钱莉莉留下了字条,字条上说:
金永老师:
《桦树林》的发表,多亏您帮忙。您为我的稿子奔走的情形,编辑部已经透露给我了。一点小意思,聊表寸心,请笑纳。您有什么事需要我给办的,亦请尽管吩咐,过几天来看望您。
莉 莉
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字条。
打击是沉重的。
(选自1983年《〈北京文学〉短篇小说选》)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金永在得知钱莉莉的《桦树林》发表时,想起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和第一个责任编辑,表现了他对那位编辑永生难忘的记忆和无比的感激之情。
B. 文中写金永对自己恩师郑之泰的回忆与金永对钱莉莉的培养,既互相映衬,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C. 金永回家时眼前出现了“夕阳照耀着的充满了温柔的生命的桦树”,这里的“夕阳”和“桦树”都具有象征意义。
D. 小说用郑之泰和钱莉莉两个次要人物作陪衬,突出了金永这一中心人物形象,并通过他深刻地表现了文人相轻这一主题。
2.文章开篇说,作家金永在得知钱莉莉的中篇小说《桦树林》在第一流的大型文学期刊上发表时,“激动得流出了眼泪”。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金永的眼泪中包含的情感。
3.文章以“打击是沉重的”作结,意味深长。请结合全文对这句话进行赏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苦恼
王蒙
当钱莉莉的中篇小说《桦树林》终于在第一流的大型文学期刊上发表出来的时候,作家金永激动得流出了眼泪。
他想起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先写在一个笔记本上,后来抄到稿纸上。抄了改,改了勾掉,勾完恢复,然后撕掉……稿子寄出以后,得到回音以前,他好像得了热病。
他想起他的第一个责任编辑,又矮又胖,说话是南方口音的普通话,每句话都那么高明,那么权威。“是不是先搁一搁?”这话就意味着稿子的死刑。“我们认为有修改的基础”,遥远的希望闪着光,曲折的道路上布满荆棘。“我们准备留用”,从此开始了折磨人的焦急等待。而最可怕的是甚至在通知你“已经发了”之后,仍然可能抽下来搁一搁,而这“一搁”,也许意味着永久。
他想起他的恩师,已经长眠于地下的老作家郑之泰,他第一次见郑之泰的时候,“郑老”已经满头白发,满脸皱纹,老作家一面咳嗽,一面称赞他“能够写”,“我知道,你是能够写的……你能够把那种最微妙的感受传达给读者……你能够成功……读者会爱你的……但写作仍然是一件苦事情,你现在还想不到,这有多么艰苦……”
郑之泰三十年前说这话的时候是含着泪水的。当时,二十二岁的金永不明白为什么老作家的语气里流露着感伤,但他的心深深地被那种父辈的情谊打动了。三十年后,在看到钱莉莉缭乱的小说稿《桦树林》以后,他的眼睛里也涌出了同样的泪。
他这才明白,他的泪水既是为了钱莉莉的鲜花露珠似的才华,也是为了——他看得出来——这才华离真正的成功、成品、成就还遥远。让一个有着鲜花露珠似的才华、自负而又敏感、幼稚而又狂热的女青年去走这一段从小小的才华到真正的成果的路,他实在不忍得。而如果是让她独自去摸索,去沿着这崎岖的山径攀援,那简直是残酷。
哦,才华!这令人战栗,令人苦笑,令人飞扬又令人大哭失声的字眼!它是财富,它是灾难,它本身就是辛劳和血汗,永远的不安宁,偶有的微笑,和常年的灼人的痛苦!
所以金永不忍心说任何年轻人有才华,他怕毁了年轻人。他宁愿点燃自己的心做灯,为他们烛照。而才华的特点偏偏是要自己闯,哪怕鼻青脸肿,赴汤蹈火!他能不流泪吗?
金永还体味到了这泪水里包含的欣慰——年轻人不断地冒出来了嘛!欣慰后面却好像有一种催促,一种莫名的、却又是分明无可逃避的惶恐——年轻人起来了,他呢?原来他也已经到了辅导青年、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人身上的年纪了。
他现在已经比当年的郑之泰还要大一岁了,这是真的?但他的头发还是黑的,看来郑之泰有点未老先衰。三十年前,他觉得郑之泰是老头,他怎么没有想到如今自己也已经“老”了呢?
看过手稿以后,他一次又一次地与钱莉莉交谈。说服钱莉莉是不容易的,问题还不在于青年人常有的骄傲,可叹的是她那种执着,当钱莉莉用一两句尖刻而又大而无当、不负责任的话把他苦口婆心的“辅导”否定掉的时候,他气得真想动手把自己揍一顿。
终于,她听了他的,不是全部,而是大部分。当她一旦接受了他的指点以后,《桦树林》的面貌是怎样地焕然一新了啊!
金永提着提包回家。提包里有载有《桦树林》的大型文学期刊。他的提包变得暖人而且活泼,他的步伐变得活泼而且有力。他的眼前一会儿是郑之泰的白发,一会儿是钱莉莉的青丝,一会儿是夕阳照耀着的充满了温柔的生命的桦树……当他快要到家门口的时候,他忽然发现,《桦树林》的最后三句话本来是可以删去的,删去以后全文会更加隽永和谐。但他在作品排成铅字以前硬是没有想到,硬是没有把这一点给钱莉莉指出来。他的脸红了,他的心痛了,他算什么“老师”哟,钱莉莉称他做老师呢!
回家以后,爱人告诉金永,钱莉莉来过,并且留下两瓶小磨香油,一瓶广东腐乳。“小磨香油?”他茫然莫解。
钱莉莉留下了字条,字条上说:
金永老师:
《桦树林》的发表,多亏您帮忙。您为我的稿子奔走的情形,编辑部已经透露给我了。一点小意思,聊表寸心,请笑纳。您有什么事需要我给办的,亦请尽管吩咐,过几天来看望您。
莉莉
这……这是怎么回事?
他一遍又一遍地看着字条。
打击是沉重的。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A. 金永在得知钱莉莉的《桦树林》发表时,想起自己的第一篇作品和第一个责任编辑,表现了他对那位编辑永生难忘的记忆和无比的感激之情。
B. 文中写金永对自己恩师郑之泰的回忆与金永对钱莉莉的培养,既互相映衬,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C. 《桦树林》的最后三句话本来是可以删去的,但金永未能把这一点给钱莉莉指出来,这说明他作为老师却有所保留,不够称职。
D. 金永回家时眼前出现了“夕阳照耀着的充满了温柔的生命的桦树”,这里的“夕阳”和“桦树”都具有象征意义。
E. 小说用郑之泰和钱莉莉两个次要人物作陪衬,突出了金永这一中心人物形象,并通过他深刻地表现了文人相轻这一主题。
2.文章开篇说,作家金永在得知钱莉莉的中篇小说《桦树林》在第一流的大型文学期刊上发表时,“流出了眼泪”。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金永的眼泪中包含的情感。
3.文章以“打击是沉重的”作结,意味深长。请结合全文对这句话进行赏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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