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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小记
熊召政
车抵阆中,天已薄暮。
还在南充过来的路上,朋友就告之,已为我在阆中老城的水码头客栈订好了房间。乍一听客栈这两个字,心里头温温的,便产生了异样的感觉。因为这个词不属于现在的时代,填充它的内容,除了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就是唐宋明清中的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了。
及至踏着松影一般的暮霭来到水码头的门前,看到门楣上悬着的乌木匾店号以及一进五重的深深院落,我真的以为一脚走进了唐朝。
我们经常夸赞时代的进步,若认真探究,则这进步都是功能上的发展,并非有质的改变。譬如穿衣,只不过从围着兽皮发展到布匹毛料;于交通,则从独木舟发展到轮船,从毛驴儿发展到轿车;于饮食,从茹毛饮血发展到珍肴玉馔;于栖身,从岩穴发展到多功能的住宅。衣食住行的本质没有任何改变,唯一改变的,就是科技含量高了一些,内容丰富了一些。这好比计时器,虽然从远古沙漏发展到今日的电子钟,但是,我们因此改变了时间吗?
丰富也罢,简单也罢,激烈也罢,恬淡也罢,就像这客栈,虽然在别的城市里早就换成了宾馆、酒店之类的名称,但歇息下榻的功能,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但是,客栈之于阆中,却是非常的贴切。因为这两个词,都在历史中承担着特殊的文化符号。
阆中建城,已有二千三百多年的历史了,真正的长寿老人啊!它与云南的丽江、安徽的歙县、山西的平遥并称为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太多了,如北京、洛阳、成都、西安、杭州、苏州等,那都是演绎过民族的爱恨情仇的大城。上述四座,应是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四小花旦了。和另三座古城相比,地处川北的阆中,似乎名声要小一些,大有“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况味。阆字比较生僻,最早见于《管子·度地》篇:“内为之城,城外为之郭,郭外为之土阆。”许慎的《说文解字》作出解释:“阆,门高也,从门。”北宋乐史的《太平寰宇记》是一部地理著作。介绍阆中,说它“其山四合于郡,故曰阆中。”比乐史早很多年的蜀汉谯周在《巴记》里说“阆水迂曲,经郡三面,故曰阆中。”两位地理学家,解释阆中得名的由来,一在山,一在水。若到过阆中,到城对面的锦屏山放眼一望,便觉得乐史与谯周的话都说得对。往近点看,嘉陵江绕城三面,若烟雨迷濛,看城中参差的瓦脊,倒像是凫在水上的一大片乌篷船。但若目光远举,扭脖儿四下看去,就不难发现,嘉陵江如一条蜿蜒的青龙,游弋在万山丛中,被它守护着的阆中,像蛰伏于雨意中的一朵朵莲花,深藏于翡翠般的谷底了。
阆中的不可思议处,在于它的文化。在科举考试的年代,这一座小城里,出过114名进士,4名状元。须知整个四川才出了19名状元啊!如今,走在这里的街道上,参观古意盎然的楼堂亭园,衙署街坊,辨认建筑中的雕龙画凤、碑跋残绢,就会深切地感到,这里的风俗民情,无不浸透着温婉的书卷气。虽然,刘备的结义兄弟张飞在这里镇守七年,并死于斯、埋于斯。但阆中似乎完全没有受到他的暴烈的感染,它向世人展示的总是一份散淡和儒雅。
却说住进水码头,行李甫卸,我就急不可待地走上长街闲逛起来。
深春的黄昏,在这座小城里,幽静而漫长。曲折而略显冷清的街面,伴我漫步的,除了张飞牛肉的香味,还有掺杂了鸟声的漫不经心的胡琴。一爿堆满特产、陈列山货的店铺,仿佛一角园林;一座窗明几净、庭院生花的人家,仿佛一座空潭。身临其境,一些阴柔的词汇,如婉约、绵长、安谧之类,刹那间都生动起来,仿佛可以触摸、可以把玩。这时候,你就会领悟到这座古城长生不老的奥秘,乃是因为它平静着它的平静,悠闲着它的悠闲。你千种诱惑,万般浮躁,与它何干!
城市同人一样,性格千差万别。常言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现代文明身影千姿、魅力四射,具有摧垮传统的绝对威力。但有的城市,对异质的文化,天生就有抗拒力。就像我此刻漫步的阆中,虽然也有网吧、也有歌厅、也有浴足城,但里头消费者的表情,还是散淡的,略含着幽默的。这就是现代其表古典其心了。
是夜,宿于水码头的阁楼上,听槛外嘉陵江的涛声,像听着一曲洞箫。这份悠然,让我想入非非。传言得道的高僧可以烧出舍利子来。我想,如果往古的文化能像高僧那样坐化,则这阆中的风俗民情,定可以烧出璀璨的舍利。
1.概括回答作者为什么“乍一听客栈这两个字,心里头温温的,便产生了异样的感觉”。 (4分)
2.第七段中“往近点看,嘉陵江绕城三面,若烟雨迷蒙,看城中参差的瓦脊,倒像是凫在水上的一大片乌篷船”这句话,除了形象描绘了阆中城的特点外还有什么作用? (4分)
3.概括第四段的主要意思,这段的内容与下文写阆中有何联系? (6分)
4.根据全文概括分析阆中的主要特点。(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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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小记
熊召政
车抵阆中,天已薄暮。
还在南充过来的路上,朋友就告之,已为我在阆中老城的水码头客栈订好了房间。乍一听客栈这两个字,心里头温温的,便产生了异样的感觉。因为这个词不属于现在的时代,填充它的内容,除了武侠小说中的刀光剑影,就是唐宋明清中的那些才子佳人的故事了。
及至踏着松影一般的暮霭来到水码头的门前,看到门楣上悬着的乌木匾店号以及一进五重的深深院落,我真的以为一脚走进了唐朝。
我们经常夸赞时代的进步,若认真探究,则这进步都是功能上的发展,并非有质的改变。譬如穿衣,只不过从围着兽皮发展到布匹毛料;于交通,则从独木舟发展到轮船,从毛驴儿发展到轿车;于饮食,从茹毛饮血发展到珍肴玉馔;于栖身,从岩穴发展到多功能的住宅。衣食住行的本质没有任何改变,唯一改变的,就是科技含量高了一些,内容丰富了一些。这好比计时器,虽然从远古沙漏发展到今日的电子钟,但是,我们因此改变了时间吗?
丰富也罢,简单也罢,激烈也罢,恬淡也罢,就像这客栈,虽然在别的城市里早就换成了宾馆、酒店之类的名称,但歇息下榻的功能,从来就没有改变过。
但是,客栈之于阆中,却是非常的贴切。因为这两个词,都在历史中承担着特殊的文化符号。
阆中建城,已有二千三百多年的历史了,真正的长寿老人啊!它与云南的丽江、安徽的歙县、山西的平遥并称为四大历史文化名城。中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太多了,如北京、洛阳、成都、西安、杭州、苏州等,那都是演绎过民族的爱恨情仇的大城。上述四座,应是历史文化名城中的四小花旦了。和另三座古城相比,地处川北的阆中,似乎名声要小一些,大有“养在深闺人未识”的况味。阆字比较生僻,最早见于《管子·度地》篇:“内为之城,城外为之郭,郭外为之土阆。”许慎的《说文解字》作出解释:“阆,门高也,从门。”北宋乐史的《太平寰宇记》是一部地理著作。介绍阆中,说它“其山四合于郡,故曰阆中。”比乐史早很多年的蜀汉谯周在《巴记》里说“阆水迂曲,经郡三面,故曰阆中。”两位地理学家,解释阆中得名的由来,一在山,一在水。若到过阆中,到城对面的锦屏山放眼一望,便觉得乐史与谯周的话都说得对。往近点看,嘉陵江绕城三面,若烟雨迷濛,看城中参差的瓦脊,倒像是凫在水上的一大片乌篷船。但若目光远举,扭脖儿四下看去,就不难发现,嘉陵江如一条蜿蜒的青龙,游弋在万山丛中,被它守护着的阆中,像蛰伏于雨意中的一朵朵莲花,深藏于翡翠般的谷底了。
阆中的不可思议处,在于它的文化。在科举考试的年代,这一座小城里,出过114名进士,4名状元。须知整个四川才出了19名状元啊!如今,走在这里的街道上,参观古意盎然的楼堂亭园,衙署街坊,辨认建筑中的雕龙画凤、碑跋残绢,就会深切地感到,这里的风俗民情,无不浸透着温婉的书卷气。虽然,刘备的结义兄弟张飞在这里镇守七年,并死于斯、埋于斯。但阆中似乎完全没有受到他的暴烈的感染,它向世人展示的总是一份散淡和儒雅。
却说住进水码头,行李甫卸,我就急不可待地走上长街闲逛起来。
深春的黄昏,在这座小城里,幽静而漫长。曲折而略显冷清的街面,伴我漫步的,除了张飞牛肉的香味,还有掺杂了鸟声的漫不经心的胡琴。一爿堆满特产、陈列山货的店铺,仿佛一角园林;一座窗明几净、庭院生花的人家,仿佛一座空潭。身临其境,一些阴柔的词汇,如婉约、绵长、安谧之类,刹那间都生动起来,仿佛可以触摸、可以把玩。这时候,你就会领悟到这座古城长生不老的奥秘,乃是因为它平静着它的平静,悠闲着它的悠闲。你千种诱惑,万般浮躁,与它何干!
城市同人一样,性格千差万别。常言道“江山易改,本性难移”。尽管现代文明身影千姿、魅力四射,具有摧垮传统的绝对威力。但有的城市,对异质的文化,天生就有抗拒力。就像我此刻漫步的阆中,虽然也有网吧、也有歌厅、也有浴足城,但里头消费者的表情,还是散淡的,略含着幽默的。这就是现代其表古典其心了。
是夜,宿于水码头的阁楼上,听槛外嘉陵江的涛声,像听着一曲洞箫。这份悠然,让我想入非非。传言得道的高僧可以烧出舍利子来。我想,如果往古的文化能像高僧那样坐化,则这阆中的风俗民情,定可以烧出璀璨的舍利。
1.概括回答作者为什么“乍一听客栈这两个字,心里头温温的,便产生了异样的感觉”。 (4分)
2.第七段中“往近点看,嘉陵江绕城三面,若烟雨迷蒙,看城中参差的瓦脊,倒像是凫在水上的一大片乌篷船”这句话,除了形象描绘了阆中城的特点外还有什么作用? (4分)
3.概括第四段的主要意思,这段的内容与下文写阆中有何联系? (6分)
4.根据全文概括分析阆中的主要特点。(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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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参军
【美】玛格丽特·米切尔
最后一名士兵走过来了,那是个后排的小个儿,他的枪托一路在地上拖着,他摇摇晃晃,停下来凝望着前面的伙伴;他那张肮脏的脸像个梦游人的。由于疲倦而显得毫无表情,他像思嘉一样矮小,矮得几乎跟他的枪一般高,而他那肮脏的脸上还一点没有胡须呢。看来至多16岁,思嘉胡乱地想,一定是从乡团来的,说不定还是个逃跑的小学生。
她望着望着,那孩子的两个膝头便慢慢打弯,最后倒在尘土中了。后排有两个人一声不响地走回来,回到孩子身边,其中一人是个黑胡子老长的瘦高个儿,他把手中的枪连同孩子提起来扛到肩上,那轻而易举的姿态就像是专干这一行的老手。他跟在撤退的队伍后面缓缓地走着,两只肩膀因横扛着那个孩子而稍稍下垂,可那孩子虽然虚弱,却像一个被年纪大的人惹得生气的顽童尖叫起来:你这该死的家伙!放下我,放下我!我能走!那个长胡子毫不理睬,扛着他继续往前走,很快便在大路拐弯处消失了。
瑞德静静地坐在那里看着前面那支队伍,手里的缰绳也放松了。黝黑的脸上流露出好奇的神情。随即拿根树枝在马背上狠狠地抽了一下,他们闯过一片着火的隧道,匆匆驶离大街,越过铁路,一路上瑞德始终在挥着鞭子,他的面容是镇定而冷静,仿佛忘记自己是在什么地方了。他那宽阔的肩背向前躬着,下巴翘起来,似乎在想什么不愉快的心事。炽热的火光使他满头满脸汗水流个不停,但是他从没擦过。他们驶进一条又一条的小巷,然后又拐弯抹角地穿过一条条狭窄的街道,直到思嘉已完全看不出方向。“唔,瑞德”,她抓住他的胳臂小声说,“要是没有你,我们会怎么样?我真高兴你没有到军队里去啊!”他回过头来看了她一眼,他眼睛里已没有嘲弄的神色,他的目光是赤裸裸的,充满了愤怒和惶惑之情。他们颠簸着行驶了好一会,最后来到一条较宽广平坦的大路上。
瑞德把缰绳收紧,慢吞吞地问:“你仍然决定要干这种发疯的事吗?想冒险到塔拉去吗?那是自杀行为。史蒂夫·李的骑兵和北方佬的军队正在你前面阻挡着呢。”“啊,是的,是的!瑞德,求求你了,让我们快点走吧。”
“你们不能走这条大路到琼斯博罗去。你们不能沿铁路走。他们成天在南面拉甫雷迪一带激战呢。你知道还有旁的路好走吗?”思嘉像得救般地喊道:“我知道有条马车路可以走开琼斯博罗大道若干英里过去的。我和爸常常走那里。它是从麦金托什直接过来的,那儿离塔拉只一英里。”
“那好,也许你们可以平安通过拉甫雷迪了。史蒂夫·李将军整个下午都在那里掩护撤退,北方佬可能还没有到。也许你们能通过,如果史蒂夫·李将军的部队不把你们的马抢走的话。我要在这里跟你们分手了。我要到军队里去。”他的口气很干脆。
她好像放心而又厌烦地叹了一声。他干吗偏偏在这个时候开玩笑呀?哼,没听他说过,瑞德到军队里去!那些被战鼓声和讲演家的大话所诱惑而断送了性命的人都是傻瓜——牺牲自己来让聪明人赚钱的傻瓜吗?
“亲爱的,我可不是开玩笑。你居然不理解我勇于牺牲的精神,你的爱国心,你对于我们的光荣事业的忠诚,都到哪里去了呢?现在是你叫我光荣凯旋或马革裹尸而归的最好时机了。”他那慢吞吞的声调,在她听来是带讽刺的。他是在讥笑她,甚至她觉得也是在讥笑他自己。他究竟在说些什么呀?什么爱国心,马革裹尸,激昂慷慨的说?他所说的不见得真正是那个意思吧。在这条黑咕隆咚的路上,她身边带着一个濒死的女人、一个新生的婴儿、一个愚蠢的黑人小奴隶和一个吓坏的孩子,这时候,他居然如此轻松地提出要离开她,让她独自带他们从这广阔的战场、散兵游勇、北方佬和炮火以及天知道还有什么样的风险中穿过去,这简直是令人难以置信的事!
“难道你不是这样吗,自私透了,亲爱的?只顾你自己的宝贵安全,便不管联盟的生死存亡了。试想,由于我在最后时刻出现,咱们的部队会受到多大的鼓舞啊!”他说着,声音中带有一种不怀好意的亲切感。“怎么?”他快活地笑道,“也许就因为我们所有南方人身上那种叛逆心理在作祟吧。也许——也许因为我觉得惭愧了。”
谁知道呢?
(选自《飘》,李美华译,有删节)
1.本文前两段是如何描写溃败撤退的士兵的?这样描写有什么样的作用?(6分)
2.请简要概括思嘉的心理变化过程。(4分)
3.小说中的瑞德是一个什么样的人物形象?请简要分析。(6分)
4.在明知战争必败的情况下,瑞德仍毅然决定参军,作者这样安排有什么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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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共21分)
秋祭
我和红酒是朋友,红酒写小小说。
红酒笔下的故事,都是以相思镇为背景的。“小贱妃”是红酒一篇小小说里的人物。
当年,相思古镇有个唱青衣的女演员,饰演皇姑爱由着自己的性子来,她忘了自己是身穿日月龙凤衫的金枝玉叶,只要一出场,手端玉带侧身站定,就冲观众频频地丢媚眼儿,师姐给她起了个绰号“小贱妃”。“小贱妃”的戏格外出彩,观众喜爱,也惹得县里的一个头头儿春心荡漾。想对“小贱妃”非礼,岂料“小贱妃”戏里戏外两样人,义正词严地拒绝,全没了往日的妖媚惑人。
我赞叹红酒笔下的人物形象,也很想见识一下“小贱妃”的原型。
红酒认为我的想法可笑,那小贱妃是把舅舅讲的故事加工后虚拟出的人物,怎么能让你去现实中对号入座。
难道不可以吗?我还去拜访过你小说里的人物二功子呢。
红酒不再作声。
前年冬天,海外一个朋友看了红酒的小说《二功子》,专程从美国赶来要见见这个说书人。那天忽地飘起鹅毛大雪,去乡下的路很难走,车轱辘打滑,我们惊出一身冷汗。二功子听说是外国客人来访,高兴坏了,叫了几个朋友,就在土坯屋里拉开了场子,连说带唱了两个多小时,恨不得把自己的绝活都使出来,引得海外的朋友直翘大拇指。回到城里,我们全感冒了。红酒说只当是为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做了点贡献,这个贡献的代价是她咳嗽了俩月,挂了十多天吊瓶。
周末,我和朋友相约去相思古镇寻访一座明末清初的古戏楼。时至晚秋,天已渐凉,道旁的白杨树在秋风中抖索着,枯黄的落叶在瑟风中飘零。垂暮泛黄的野草却显得精神饱满,摇曳着坚韧婀娜的身姿,不卑不亢地凄凉着。
古戏楼孤零零出现在村口,看上去比我想象的还要沧桑。戏楼是两层土木结构硬山式建筑,下面的一层据说是演员起居和放置道具的场所,二层就是演出用的戏台了。台子上的楼板已经破裂,围栏也腐朽不堪,两根柱子上有楹联一副,字迹依旧遒劲飘逸:是虚是实当须着眼好排场,非幻非真只要留心大结局。
村里人见有陌生的面孔来访,便三三两两地聚过来,好像也是第一次看到古戏楼子,与我们一起转悠看。
这里唱过大戏吗?我觉得这不过是民间艺人的杂耍地方。
唱过!全本的《穆桂英挂帅》,《西厢记》,《铡美案》都唱过,你们不知道,听老人说起先这戏楼子对面是东大庙和昭帝寺,再往前两里地就是清代商铺一条街,繁华的很。每逢大集这儿都唱大戏,一唱就是七八天,热闹着哩。
噢,那你们听没听说过,当年剧团里有个绰号叫小贱妃的在这里唱过戏?
村人摇摇头,这是明清的戏楼,几十年前被当作学校,后来成了危房,学校早搬走了。
我走到二层的戏台前,凭栏眺望,想象着当年的繁茂风华,禁不住唱了几句现代京剧。
我的朋友经不住我的怂恿,也来到台前,唱了一段《梅妃》:
下亭来只觉得清香阵阵,整衣襟我这厢按节徐行。
初则是戏秋千花间弄影,继而似捉迷藏月下寻声……
朋友喜欢戏曲,大学里曾修过此类课程,程派的韵味还是有的。我叫了声好。
村民都是在豫剧曲剧窝子里泡大的,对京剧没有多少概念。唯独一个背着柴草的老婆婆似乎听的很专注,还轻轻地点着头合着节拍。
婆婆,一看就知道您懂戏啊。我这位朋友唱得怎么样?
婆婆说,程派,唱得还中,就是神态不像。
哈,真遇到行家了。婆婆,您给指点指点。
婆婆环顾四周,犹豫着。
婆婆,我们从城里来,专们来访古戏楼。看这戏楼子多年没有琴鼓声了,它寂寞着哪。我看您老懂戏,也来一段吧,也不枉这戏楼子在咱村口矗立了几百年。
婆婆让我说动了心,放下柴草,掸掸褂子上的浮尘,伸手捋了捋头发,蹒跚着走上戏楼。就在她往台中央一站的那个瞬间,我们都惊呆了,只见她全无了不安和拘谨,一个亮相,开口唱的是《西厢记》里的红娘:
怨只怨你一念差,乱猜诗谜学偷花。
果然是色胆比天大,夤夜深入闺阁家。
若打官司当贼拿,板子打、夹棍夹、游街示众还带枷。
姑念无知初犯法,看奴的薄面就饶恕了他。
一曲唱罢,竟然往台下丢了个飞眼。我们大声叫好。
村民说,还不知道怡萍她娘会唱戏哩。她闺女怡萍在剧团唱戏,多少年也没唱出个啥样法。听说傍了个大款,立马就出名了。在城里买了房子买了车,要接她娘进城享福,她娘死活不去还把闺女给骂走了。
婆婆走下台,朝我笑笑,又佝偻着身子,背起柴草郁郁而去。
品咖啡时,我把经过告诉了红酒,我说她肯定就是当年的小贱妃,假如她当初能灵活些,别得罪了权贵,现在也不至于落到这种地步,没准还在舞台上风光哪。
人,总要活个气节吧。红酒不再搭话,凝神望着窗外,轻轻地唱了两句。什么词没听清,只是觉得那曲调除了低回婉转外还有些许惆怅忧伤……
1.结合小说咀嚼下列加点词语。(4分)
(1)垂暮泛黄的野草却显得精力丰满,摇曳着坚韧婀娜的身姿,不卑不亢地凄凉着。
(2)婆婆走下台,朝我笑笑,又佝偻着身子,背起柴草郁郁而去。
2.简要阐发文中划线的两个人物——红酒和朋友在小说中的作用。 (5分)
3.本文以“秋祭”为题,“祭”的是什么?请结合全文阐发。(6分)
4.婆婆是不是红酒小说中“小贱妃”的原型?请加以探究。(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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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师洪野
施蛰存
①洪野是个并不十分有名的画家,我认识他,是在一个薄暮,我和一个朋友去看他的画。我们立刻就很熟识了。他的殷勤,他的率直,我完全中意了。他展示许多国画及洋画给我看,因为是个门外汉,我只能不停地称赞着。他在逊谢了一阵之后,忽然问道:“真的好吗?那么,请教好在什么地方呢?”
②呸,有这样不客气的主人!我委实回答不上来了。在我的窘急之中,他却大笑起来道:“这些都不中看,这都是抄袭来的,我给你看我的创作。”
③于是他又去房里捧出七八卷画来。这些都是以洋画的方法画在中国宣纸上的,题材也由刚才的山水花卉之类变成《卖花女》、《敲石子工人》、《驴车夫》这些写实的东西了。我因为看惯了中国纸上的山水花卉和画布上的人物写生,对于他这种合璧的办法,实在有些不能满意,但最后,有一帧题名《黄昏》的画,却使我和他的意见融合了。虽然仍是用西洋画法画在中国纸上的一个条幅,但因为题材是几羽在初升的月光中飞过屋角上的乌鸦,蓝的天、黄的月、黑的鸦、幽暗的屋角,构成了这一幅朦胧得颇有诗意的画,我大大地称美了。我说:“我还是喜欢这个。”他点点头,微笑道:“我懂得你的趣味了。”
④后来,我曾经偶然地问他为什么不再在上海担任功课,他摇着头道:“有名无实的事我不愿意干。”这话,在以后的晤谈里,他给了我一些暗示的解释。大约一则是因为上海的学生,对于艺术大都没有忠诚的态度,二则是在上海虽则负了一个艺术教授的美名,但那时的艺术大学都穷得连薪水都发不出,他物质上既无获得,精神上又无安慰,倒不如息影江村,教几个天真的中学生,闲时到野外去写生,或在家中喝一盏黄酒之为安乐了。这样地心境自安于淡泊,画家洪野遂终其生不过一个中学教师。
⑤但是他对于艺术,却并没有消极。有一天,他很高兴地对我说:“我的画有几件已经被选入全国美术展览会了。”在参观“全国美展”的时候,我果然看见了他的几幅陈列品,而《黄昏》亦是其中之一。闭幕之后,一日清晨,他挟了一卷画到学校里来,一看见我,就授给我道:“这个现在可以送给你了。”
⑥我展开一看,竟就是那幅我所中意的《黄昏》。我看画幅背后已经在展览的时候标定了很高的价目,觉得不好意思领受这盛情,正在沉吟之际,他说:“不要紧,你收了罢。我早已要送给你了,因为要等它陈列过一次,所以迟到今天。至于我自己,已经不喜欢它了,我的画最近又改变了。”
⑦后来,他又吸收了新艺术理论,突变而为一个纯粹的革命画家了。曾画过几帧反基督教的小品,野外写生的对象,不再是小桥流水,或疏林茅屋了,他专给浚河的农民,或运输砖瓦的匠人们写照了。除了免不掉的应酬敷衍之外,他绝不再画中国画,他曾经招我去看一幅新作,画着一个工头正在机轮旁揪打一个工人。
⑧他在贫困的生活中,一个人寂寞地描绘他所同情的人物,直到死。
⑨我能够了解他,然而不能接受他,这是我至今还抱愧的。现在他死了,除了寡妇孤儿,以及几帧不受人赞美的画幅以外,一点也没有遗留下什么。社会上也决不会对于他的死感觉到什么缺少,而他生前的孜孜矻矻的工作亦未尝对于社会上有什么贡献。他就只是以一个忠诚的艺术家的身分而死的。在活着的时候,也未必有人会注意他,则死了之后,人们亦不会再长久地纪念他。一个水上的蜉蝣,乍生乍灭,本来是极平常的事情,但我却从这里感到了异样的悲怆,为了一个友谊,为了一个伟大的人格。
(选自《施蛰存散文集》,有删改)
1.文章第①段写到“他的殷勤,他的率直,我完全中意了。”请分析这句话在文中的作用。
2.文中第⑦说他后来“突变而为一个纯粹的革命画家了”,请结合全文,分析他的“突变”体现在哪些方面。
3.结合文中三处画线的句子,请概括画师洪野的性格特点。
4.结合文章内容,探究“我能够了解他,然而不能接受他,这是我至今还抱愧的”这句话的丰富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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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夫淫雨霏霏,连月不开,阴风怒号,浊浪排空;日星隐曜,山岳潜形;商旅不行,樯倾楫摧;薄暮冥冥,虎啸猿啼。登斯楼也,则有去国还乡,忧谗畏讥,满目萧然,感极而悲者矣。
至若春和景明,波澜不惊,上下天光,一碧万顷;沙鸥翔集,锦鳞游泳;岸芷汀兰,郁郁青青。而或长烟一空,皓月千里,浮光跃金,静影沉璧,渔歌互答,此乐何极!登斯楼也,则有心旷神怡,宠辱偕忘,把酒临风,其喜洋洋者矣。
嗟夫!予尝求古仁人之心,或异二者之为,何哉?不以物喜,不以己悲;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是进亦忧,退亦忧。然则何时而乐耶?其必曰“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乎。噫!微斯人,吾谁与归?
(节选自《岳阳楼记》)
1.下面各句中加横线词语与例句中加横线词语意思不同的一项是
例句:不以物喜
A.属余作文以记之
B.徒以有先生也
C.以是人多以书假余
D.以中有足乐者
2.下面各句中加横线词语用法不属于古今异义的一项是
A.去国怀乡
B.沙鸥翔集
C.春和景明
D.吾谁与归
3.下面对选文内容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全文的中心句是“不以物喜,不以己悲”。
B.“是进亦忧,退亦忧”中,“进”指“居庙堂之高”,“退”指“处江湖之远”。
C.全文体现了范仲淹“以民为本”的思想,表现了他的博大胸襟。
D.文中写景并不是作者的目的,作者真正的意图是借题发挥,谈一个人应有“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政治抱负,并以此规箴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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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作家冯骥才在《趣说散文》中这样写道:“一位年轻朋友问我,何为散文?怎样区分散文与小说和诗歌?我开玩笑打比方说:一个人平平常常走在路上──就像散文;一个人忽然被推到水里──就成了小说;一个人给大地弹到月亮里──那是诗歌。”依据上述比喻,在横线上用平实的语言写出小说、诗歌的主要特征。
(示例)散文:散文反映日常生活,注重情感的自然流露;
小说:
诗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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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望钱学森
卞毓方
一次,是在中科院一位朋友的办公室。我去时,朋友在欣赏一卷《钱学森手稿》。这一套手稿,分两卷,五百多页,是从钱学森早期的手稿遴选出来的。我拿过来翻了翻,与其说是手稿,不如说是艺术品。无论中文、英文,大字、小字,计算、图表,都工工整整,一丝不苟,连一个小小的等号,也长短有度,中规中矩。钱学森的手稿令我想到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进而想到他的唯美人格。如是我闻:在美国期间,钱学森仅仅为了解决一道薄壳变形的难题,研究的手稿就累积了厚厚一大摞,在工作进展到五百多页时,他自我感觉是:“不满意!”直到八百多页时,才长舒一口气。他把手稿装进牛皮纸信封,在外面标明“最后定稿”,继而觉得不妥,又在旁边添上一句:“在科学上没有最后!”
对我来说,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如下的几句老实话。回顾学生时代,钱学森明白无误地告诉人们:“我在北京师大附中读书时算是好学生,但每次考试也就是八十多分;我考去上海交大,并不是第一名,而是第三名;在美国的博士口试成绩也不是第一等,而是第二等。”八十多分,第三名。第二等,这哪里像公众心目中的天才?然而,事实就是事实,钱学森,没有避讳,倒是轮到世人惊讶,因为他们已习惯了把大师的从前和卓越、优异划等号。
钱学森的天才是不容置疑的。麻省理工的学子曾对他佩服不已。有一回,钱学森正在黑板上解一道十分冗长的算式,有个学生问了另一个与此题目无关、但也十分困难的问题,钱学森起初不予理会,继续在四个十英尺长、四英尺宽的黑板上,写满了算式。“光是能在脑袋中装进那么多东西,就已经够惊人了,”一位叫做哈维格的学生回忆,“但是更令我们惊叹的是,他转过身来,把另一个复杂问题的答案同时也解答出来!他怎么能够一边在黑板上计算一个冗长算式,而同时又解决另一同样繁复的问题,真是令我大惑不解!”
天才绝对来自于勤奋。钱学森在加州理工的一位犹太籍的校友回忆:“一个假日一大早,我在学校赶功课,以为全幢建筑物里只有我一个人,所以把留声机开的特别响。乐曲进入高潮时,有人猛力敲我的墙壁。原来我打扰到钱学森了。后来他送我最新论文,算是对曾经向我大吼大叫聊表歉意。”
关于归国后的钱学森,这里补充一个细节。你注意过钱学森的履历表吗?他先担任国防部五院院长,然后改任副院长。这事不合常规,怎么官越做越小,难道犯了什么错误?不是的。原来,钱学森出任院长时,只有45岁,年富力强,正是干事业的好时光。但是院长这职务是一把手。钱学森不想把精力耗费在琐事上,就主动打报告,辞去院长职务,降为副院长。这种胸怀与情操,很少有人能与之匹敌。
钱学森有着十分粗犷而任性的另一面。他当年的学生们回忆,他上课总要迟到几分钟,正当大家猜测他今天是否会缺席时,他快速冲进教室,二话不说,抓起粉笔就在黑板上写开了,直到用细小而工整的字迹填满所有的黑板为止。又有一次,一个学生举手说:“第二面黑板上的第三个方程式,我看不懂。”钱学森不予理睬。另一个学生忍不住问:“怎么,你不回答他的问题吗?”钱学森硬邦邦地说:“他只是在叙述一个事实,不是提出问题。”又有一次,一个学生问钱学森:“你刚才提供的方法是否万无一失?”钱学森冷冷地瞪了他一眼,说:“只有笨蛋才需要万无一失的方法。”期末考试,钱学森出的题目极难,全班差不多都吃了零蛋。学生有意见,找上级的教授告状。钱学森对此回答:“我又不是教幼儿园!这是研究所!”
还有更加不近人情的描述:钱学森在校园中是个神秘人物。除了上课,教师和学生都只偶尔在古根海姆大楼跟他擦肩而过。他总是把自己关在研究室里,学生跑去请教问题,他随便一句“看来没问题嘛”,就把他们打发走。有时他完全封闭自己,不论谁去敲门,哪怕是事先约好的,他也会大吼一声:“滚开!”
以上细节,恐怕都是真实的。大师就是大师,无一例外充满个性色彩,这样的大师也令人喜爱。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 )
A.“我”之所以看到钱学森的手稿就想到王羲之的《兰亭集序》,张择端的《清明上河图》,是因为它们都是非常珍贵的艺术品。
B.钱学森回国后曾担任国防部五院院长,但后来又主动请求辞去院长职务,担任副院长,其目的是有更多的时间从事科研工作。
C.“他快速冲进教室,二话不说,抓起粉笔就在黑板上写开了”是细节描写,体现了钱学森教学时珍惜时间的精神。
D.“大师就是大师,无一例外充满个性色彩,这样的大师也令人喜爱”表达了作者对一代大师钱学森完美无瑕的个性的赞美。
E.钱学森是我国航天事业的先驱,但本文却没有选取这方面的素材,而是独具匠心,另选素材,塑造了充满个性色彩的钱学森。
(2)“朋友在欣赏一卷《钱学森手稿》”一句中,作者用“欣赏”一词有何含义?(6分)
(3)这篇传记从哪些方面介绍了钱学森?请分条概括。(6分)
(4)文中的第②段中“对我来说,印象最为深刻的,是他如下的几句老实话”,这一段文字语意丰富。谈谈你的理解,并联系实际就一点谈谈给你的启示。(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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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1分)
领略巫山 周涛
夜四点,船至巫山县。
巫山县城幽暗地踞于伸向码头的近百级石阶上,它用以迎接我们的是,这场堪称豪华的滂沱大雨。
这才不愧是云的窠穴、雨的卧室,否则哪里能下得这样豪华,这样浪费,这样不懂得节约和心疼?在深夜的淡黄光影里,无数的雨点直射江面,你眼见那江面就一耸一涌地升高了,增厚了;而高高的石阶就成了女人的洗衣板,一层层的水在上面摔打、撞碎,然后聚合成溪,从高阶上一阶一阶收不住脚地往下跌滚;山,黝黝地古怪,湿淋淋仿佛快泡塌了。
是夜宿于巫山县城,听夜雨低诉,闻隔壁鼾声,实在觉出一股潮湿凄凉,异地为客的滋味儿。
你就很容易地理解千年前赶考的秀才或赴任的官吏,因豪雨受阻,歇在这样一座长江边上的小小山城,夜半秉烛,孤馆吟诗,竟不料得了独具神韵的名句,大约是“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吧。那秋池,你可以想象为一个小池,也可以意会为整个长江或东海……千年后你又偶然遭遇这样的意境,馆驿大异、人事全非,雨却是同样的——豪华而著名的巫山云雨。于是那秀才品味出的滋味便自己走出你的唇舌之间,使你茫然不知此身与千年前赶考秀才相距有几尺之遥。你几乎觉得一伸手,就能拽住那人的袍子问:“君即义山先生乎?”只是不去拽,听任那秀才足声渐隐于雨声。
晨起立于楼上阳台,四顾皆山,山色青苍仿佛离得很近。正面那座山昨夜横卧雨中的沉沉黑影,现在露出真相,一条大鱼脊背似的横拱在那里,晴空之下,正有一大群含着阴影的大朵白云贴着山脊结伴飞渡。这就是巫山的云,难怪名闻天下了。它有一种超然世外而又贴近生活的气度,有一种笼盖着你而又关切着你的意味儿,还有一种主人翁的劲头儿和是风景又不像风景的自然态度。
而巫山县城的早晨,充满了此起彼伏的鸡鸣犬吠之声,山城小小,加上四面环抱着山,回声就格外大,和声的效果就特别好。这些朴素且充溢生命活力的喊声,有一种气息和魅力,能唤醒隐藏在人体深处的精力和生活欲望。它一点儿也不噪人,相反却能造成寂静和空旷的气氛。
这一天我们游览了小三峡的峡口——龙门口。
绝没有想到这峡口竟是如此气势夺人。
两岸峭壁之下紧紧夹着一条暴怒了的江,凌空一桥,衔通两峰。
先上桥,凌空俯瞰桥下,江水从狭壁中挤出来,有夺路而去的勇猛、劈山救母的气概。两岸危崖隔江怒视,像两个守关的大将互相埋怨对方放走了江流,却谁也不肯靠前一步。
然后下桥,立于岸边,桥已高不可及,江却骤然在眼前了。三两只游船,用铁链系于码头,随波涛颠荡起伏,如树不胜风力,顷刻即拔之而去。江中怒浪奔腾,目不可追,时有浪峰轰然立起,若江中有一怪物拱出,然后坍塌深陷,又再耸起。真奇景,大家无不喝彩!
立水边,水因暴涨而溢于脚下,随浪涛涌动而伸缩。年轻些的女子便与此巨兽做儿童嬉,逗着逗着就被迅速移动的水捉住脚,一声尖叫。那江水也不笑,唰,就被一往直前的主流拽回去,一眨眼不见踪影。水和水面目难分,谁知此水非彼水耶?
大家情绪甚高,或拍摄,或投掷石子,或静观怒浪。有人望见隔岸累石间有一小狗初试犬威,赶得几只老山羊四下逃窜,跳跃于乱石间,那小狗得意洋洋。那人就独自莫名其妙地笑起来。人问:“你笑什么?”他无法说明,因为那一幕好笑的情景已经过去了,诚如此浪一去不复返,谁也没法让它再退回去从眼前重流一次。
第二天,我们乘船离开了巫山,沿长江而去。
(原文有删改)
1.第5自然段引用李商隐的“君问归期未有期,巴山夜雨涨秋池”有何作用?(5分)
2.本文题目为“领略巫山”,请结合全文简要概括作者“领略”到的主要内容。(6分)
3.从写作内容和思想情感两方面赏析文中画线部分。(6分)
4.下列对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A.“一条大鱼脊背似的横拱在那里”,形象地描绘出巫山云遮雾挡、超然世外的气度。
B.鸡鸣犬吠之声使作者感受到朴素的生活气息,以动衬静,渲染出寂静和空旷的氛围。
C.文章第三段先总后分,远近结合,运用多种手法描写出巫山雨水的滂沱和豪华。
D.文章以时间为线索,巫山的雨、云、峡谷、江水、游人等都一一呈现在读者眼前。
E.作者宿于巫山县城,听到夜雨低诉,命运多舛、人生无常的孤独苦闷涌上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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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人和马
月亮从东山后面升起来,就挂在山顶那棵树的梢上。院子里没点灯,只有院西墙马棚那儿,一星红红的火,在月光底下明明灭灭。何处的笛声,被山风一路送过来。声音时高时低时强时弱,断断续续。听不出什么曲调,却跟山里的夜风那般寒凉。
小子,老师知道你心里有委屈,但有什么办法呢?手里的一袋烟终于抽完了。老人将烟袋锅子在脚后跟上轻轻磕了磕,站起身,向笛声飘来的方向望一眼,转身走向西墙边上的马棚。
马棚底下,一匹浑身雪白的老马,正静静地站在那里。一动也不动,像入定的老僧。
那是一匹跟他一样老的老马了。跟着他在这一带的山山水水间来来回回已经走了近三十年,走了多少路,摔了多少跤,身上留了多少伤,他记不清了。今夜,他心里只有一种沉得让人透不过气来的悲伤。他是来跟老马告别的。明天,他就离开这里,到山下去,马还要留在这里。马还不能退休,因为它还没有找一个新的合适的接班人。
老伙计,腿上这伤,还疼吧?阴天下雨要犯病,你自己可要小心……
老人在老马的左前腿那儿站住,迟缓地弯下腰,去抚摸老马腿上那块伤。那是那个暴雨天留下的。那天,他和老马如往常一样到山上去接孩子。回学校的路上,风雨就来了。那天风刮得邪行,要把整座山都拔起来,雨浇得人眼睛睁不开。三个孩子坐在马背上,他牵着马走在前面探路,马小心翼翼地跟在他后面顺着他找的路往前走。雨天,路滑,原本就陡的山路变得更加泥泞难行。在一处近六十度的陡坡前,马尝试了几次都没能上去。马背上的孩子们坐不住了,要下来自己走,被他制止了。他心疼马,更心疼那些山里的娃。为了学点文化,那些孩子每天要翻山越岭走几十里山路才到那所只有他一个老师的小学。他让孩子们坐稳,破天荒地冲老马发了脾气:不中用的东西,这点坡也上不去。老马似是听懂了他的话,没有丝毫埋怨,它用力晃了晃双耳,再一次奋力往坡上冲去。近坡顶,老马像一堵重重的墙倒下去,前腿正跪在一块锋利的山石上……
老马的伤,后来慢慢好了。孩子们从家里带来的草药。那条腿却是瘸了。他的心,也从此缺了一角。
还有马的那只右眼。是在那次送孩子回家的路上,被路边突然倒下来的一棵树给戳瞎了。那一次,真的把他的心都要给疼碎了。他眼睁睁看着一支尖尖的枯树枝直直插进了老马的右眼窝,鲜血“咕嘟”一下冒出来,把它前胸处的那片雪白的毛都染红成一片。他以为那次的老马是死定了,就算不死也不能再继续和他一起去接送孩子们了。让他没想到的,第二天,他刚走出屋门,老马就在马棚里急切地向他呼唤:该去接孩子们了。再苦再累不流泪的的汉子,那天抱着马脖子呜呜地哭了。如果山外的那些人,能有老马一半的心思,山里的孩子们,天地可就不一样了。
他不比老马更好。他的右胳膊,也是在那次事故中永远地变成了残疾……
老伙计,这三十年,你跟着我受苦了……你是咱山里人的大功臣哪……
老人围着老马,左转,右转,恨不得把它身上的每一寸肌肤都抚摸遍。
三十年了,那些山里的孩子们,一茬儿又一茬儿,被那匹马驮进学校,驮出大山。他们读了中学,大学,走到山外,有了体面的生活。他和马,却是老了。
儿子带他去体检,诊断书上列了近十种大大小小的病。把儿子惊晕了,也给他下了死命令:不下山,押也要把他押回去。他也确实老了,看黑板上的字,原是黑白分明,现在在他眼里却是模糊一片……
他不管儿子押不押。只说,没有找到合适的接班人,他死也要死在山上。孩子们不能一日无老师。
奔波了很多天,上上下下,远远近近。没人愿意来。深山旷野,谁愿意把青春埋在这里。最后他想到了自己的学生,那个坐在马背上走出大山的孩子,读的一所不错的师范学校……
他去找学生。拎了两斤老白干。他说。学生听。学生听完,面露难色。学生联系了一家市里的中学,已有眉目。他伤了心。和着眼泪一杯又一杯的喝着闷酒,心里却没埋怨。他把那些孩子们送出大山,就是希望他们从此能过上一份好生活……
学生还是把他手上的酒杯夺去了,说,老师,您给我点时间……
学生跟着他一道来到这所阔别已久的小学。三十年过去了,屋还是那屋,人还是那人,只那些明朗朗的脸不一样了……
笛声继续随了风送过来。这一次,他听得真切,是他曾经教孩子们唱过多次的《希望的田野》。欢快的笛声,已不似先前那般寒凉,在夜风里有节奏地舞。他轻声随着笛子的旋律哼唱起来:我们的家乡,在希望的田野上……老马似乎也受了感染,不再入定般寂静,它用力摇晃着耳朵,四蹄有节奏地在地上轻轻踢踏。老人的大手轻轻抚遍老马的全身,嘴里的声音渐渐模糊,眼角有凉凉的泪缓慢滑下来:老伙计,小子是新手上路呵,你再辛苦带他一程……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正确给2分,有选错的给0分)(4分)
A.这篇小说是一篇感人至深的作品,文章没有扑面而来的震撼,却在华丽精巧的文字背后潜藏着动人力量。
B.老人是大山里小学唯一的老师,如果不是“确实老了”,他还会一直义无返顾地接送学生上课——给学生上课——送学生回家。
C.老人和马有着共同的经历、性情,共同的品格、命运,作者将人和马两个形象叠合起来,反映共同主题:赞美不计回报的无私奉献精神。
D.老人老去了,不得不离开大山,他的学生最终成了他的接班人,也将是老人精神的继承者。
E.小说以第二人称为主要叙述视角,不受时空限制,灵活自由。穿插以第三人称,使叙述的对象得以立体化的展现。
2.小说开头的景物描写有什么作用?请联系全文简要分析。(4分)
3.小说中老人这一形象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4分)
4.这篇小说反映的社会现实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请联系老人的精神、老人的忧虑和学生的纠结加以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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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魂枪(节选) 老舍
王三胜在土地庙拉开了场子,向四围扫了一眼:“乡亲们,王三胜不是卖艺的;西北路上走过镖,会过绿林中的朋友。闲着没事,拉个场子陪诸位玩玩。有爱练的尽管下来,我陪着。神枪沙子龙是我的师傅;玩艺地道!”他看着,准知道没有人敢下来,他的话硬,可是那条钢鞭更硬,十八斤重。
王三胜,大个子,一脸横肉,努着对大黑眼珠,看着四围。大家不出声。他脱了小褂,紧了紧深月白色的“腰里硬”,把肚子杀进去。给手心一口唾沫,抄起大刀来:
“诸位,王三胜先练趟瞧瞧。不白练,练完了,带着的扔几个;没钱,给喊个好,助助威。好,上眼!”
大刀靠了身,眼珠努出多高,胸脯子鼓出,像两块老桦木根子。一跺脚,刀横起,大红缨子在肩前摆动。削砍劈拨,蹲越闪转,手起风生,忽忽直响。忽然刀在右手心上旋转,身弯下去,四围鸦雀无声,只有缨铃轻叫。刀顺过来,猛的一个“跺泥”,身子直挺,比众人高着一头,黑塔似的。收了势:“诸位!”一手持刀,一手叉腰,看着四围。稀稀的扔下几个铜钱,他点点头。“诸位!”他等着,等着,地上依旧是那几个亮而削薄的铜钱,外层的人偷偷散去。他咽了口气:“没人懂!”他低声的说,可是大家全听见了。
“有功夫!”西北角上一个黄胡子老头儿答了话。
“啊?”王三胜好似没听明白。
“我说:你——有——功——夫!”老头儿的语气很不得人心。
放下大刀,王三胜随着大家的头往西北看。谁也没看重这个老人:小干巴个儿,披着件粗蓝布大衫,脸上窝窝瘪瘪,眼陷进去很深,嘴上几根细黄胡,肩上扛着条小黄草辫子,有筷子那么细,而绝对不像筷子那么直顺。王三胜可是看出这老家伙有功夫,脑门亮,眼睛亮——眼眶虽深,眼珠可黑得像两口小井,深深地闪着黑光。王三胜不怕:他看得出别人有功夫没有,可更相信自己的本事,他是沙子龙手下的大将。
“下来玩玩,大叔!”王三胜说得很得体。
点点头,老头儿往里走。这一走,四外全笑了。他的胳臂不大动;左脚往前迈,右脚随着拉上来,一步步地往前拉扯,身子整着,像是患过瘫痪病。蹭到场中,把大衫扔在地上,一点没理会四围怎样笑他。
“神枪沙子龙的徒弟,你说?好,让你使枪吧;我呢?”老头子非常地干脆,很像就想动手。
人们全回来了,邻场耍狗熊的无论怎么敲锣也不中用了。
“三截棍进枪吧?”王三胜要看老头子一手,三截棍不是随便就拿得起来的家伙。
老头儿又点点头,拾起家伙来。
王三胜努着眼,抖着枪,脸上十分难看。
老头儿的黑眼珠更深更小了,像两个香火头,随着面前的枪尖儿转,王三胜忽然觉得不舒服,那俩黑眼珠似乎要把枪尖吸进去!为躲那对眼睛,王三胜耍了个枪花。老头儿的黄胡子一动:“请!”王三胜一扣枪,向前躬步,枪尖奔了老头儿的喉头去,枪缨打了一个红旋。老人的身子忽然活展了,将身微偏,让过枪尖,前把一挂,后把撩王三胜的手。拍,拍,两响,王三胜的枪撒了手。场外叫了好。王三胜连脸带胸口全紫了,抄起枪来;一个花子,连枪带人滚了过来,枪尖奔了老人的中部。老头儿的眼亮得发着黑光;腿轻轻一屈,下把掩裆,上把打着刚要抽回的枪杆;拍,枪又落在地上。
场外又是一片彩声。王三胜流了汗,不再去拾枪,努着眼,木在那里。老头儿扔下家伙,拾起大衫,还是拉拉着腿,可是走得很快了。大衫搭在臂上,他过来拍了王三胜一下:“还得练哪,伙计!”
“别走!”王三胜擦着汗,“你不离,姓王的服了!可有一样,你敢会会沙老师?”
“就是为会他才来的!”老头儿的干巴脸上皱起点来,似乎是笑呢。“走;收了吧;晚饭我请!”
1.分条依次概括选文中王三胜的情绪表现。(3分)
2.从老头儿和王三胜比武的情节可以看出两人性格有哪些不同?(4分)
3.文中多次描写老头儿的眼睛,简要分析其作用。(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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