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题目
都市里的野菊花
罗捷媚
在桂城居住十多年了,很多地方都去过了,唯独紫荷苑没有去过。每次经过门口,只是扫一眼,以为那不过是个普通的公园,没什么好看的。
一个深秋的午后,风轻云淡,阳光煦暖。应好友之约,到紫荷苑赏睡莲。走进去,里面是一个狭长的湖,湖面满是睡莲,却都没有睡,都在艳艳地绽放着各自的花朵。淡紫、深紫,如一大片彩云被碧绿的莲叶映衬着,煞是美丽。
“看,野菊花!”正当我陶醉在这紫花绿叶之中时,好友惊喜地叫道。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只见一丛野菊花正从矮矮的篱笆后面探出头来,花朵虽小如分币,颜色却很纯正。在墨绿的花茎上,一圈浅黄的花瓣含着金黄的花蕊,宛若含笑的亭亭少女。阳光透过高处灌木的缝隙,洒在它们身上,星星点点地晃动着,有一种律动的美。走近细看,绿叶之中,有的正在怒放,有的微微露出笑意,有的才羞涩地露出一点金黄。微风轻拂,清香淡淡,令人神清气爽。
真没想到,在繁华的都市里还能遇见我儿时再熟悉不过的野菊花!
小时候,一到秋天,漫山遍野都是黄得耀眼的野菊花,它们黄得纯粹,黄得灿烂。它们从不在意恶劣的环境,不嫌弃贫瘠的土地,小路边、石隙间、山坡上,一株株一丛丛,相依相偎,欢快热烈地沁吐着芬芳。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野菊花,不是因为“此花开尽更无花”,而是因为它是一种药材,摘下来晒干能换钱。那时生活贫困,野菊花给了农家人一个挣钱的机会。每年中秋以后,大人们开始忙着收割晚稻,孩子们就开始采摘那漫山遍野的野菊花。
深秋的清晨,野菊花的花瓣上都染了一层淡淡的霜,太阳出来后,霜渐渐变成露珠挂在金黄的花瓣上,像晶莹的钻石闪闪发光,煞是好看,滴到手上冰凉冰凉的。山上的野菊花长得很密,每次弯腰采摘,都要跟花朵进行一次亲密接触。采着采着,衣袖和头发也就粘上许多花瓣,看着同伴的头发和衣服满是缤纷的“落英”,有的连睫毛上都有,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山野间充满了我们欢快的笑声。笑归笑,手脚却都不停下来,手脚麻利的一天能采到十来斤。尽管晒干的野菊花只卖五分钱一斤,可是一个秋天下来,也能为家里挣到几块钱。几块钱拿到现在根本算不了什么,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离开家乡快四十年了,我一直没再见过野菊花。眼前的野菊花,和几时家乡的野菊花一模一样,花朵显小,却清香四溢,“珠蕊丹心耐寒侵,玉骨冰肌傲霜立”的诗句突然涌上心头。寒露成霜,无损其清香,它甘于寂寞,乐观生存,给这个寒秋平添了几多温暖和妩媚。
长期以来我始终被一个问题困惑着。小时候,我们虽饱受贫困和饥饿的困扰,却能乐观向上,快乐地生活,如野菊一样独立寒秋,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委屈,并为给家里挣回几块钱而感到无比自豪。如今,条件改善了,生活富裕了,我们再也不用为挣几块钱而辛苦劳作了,可我们却找不到生活的快乐和生存的意义了,这究竟是怎么了?
如今,在这都市的一角,在这喧闹城市的夹缝中,多年不见的野菊花竞顽强地生长了起来,它虽远不如紫莲那般耀眼繁盛,却像- -位老朋友,在时隔四十年之后与我重逢,让我感到说不出的亲切,那些郁结在心中的困惑不觉间消逝了。野菊花绽放出的暖意和清香,悄悄地融入了我的心里,相信也会融入更多人的心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首段写作者以为紫荷苑“没什么好看的”是欲扬先抑,目的是突出野菊花之美。
B.第2、3段写睡莲的娇艳、友人对野菊花的出现感到惊喜,是为衬托野菊花的魅力。
C.文章用大量笔墨写儿时采野菊花的情景,主要是因为它曾帮助过困苦的人们。
D.作者相信野菊花的暖意和清香会融入更多人心里,是说野菊花的精神定会发扬光大。
2.文章第4段和第6段都写野菊花,请分析作者在写作角度上有哪些不同,并写出这样写的好处。
3.文中的野菊花有这样的精神品格?作者为什么要突出地表现它?
4.本文与《囚绿记》都刻画了大背景下的小的生命个体,各有何象征意义?请联系课文作答。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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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里的野菊花
罗捷媚
在桂城居住十多年了,很多地方都去过了,唯独紫荷苑没有去过。每次经过门口,只是扫一眼,以为那不过是个普通的公园,没什么好看的。
一个深秋的午后,风轻云淡,阳光煦暖。应好友之约,到紫荷苑赏睡莲。走进去,里面是一个狭长的湖,湖面满是睡莲,却都没有睡,都在艳艳地绽放着各自的花朵。淡紫、深紫,如一大片彩云被碧绿的莲叶映衬着,煞是美丽。
“看,野菊花!”正当我陶醉在这紫花绿叶之中时,好友惊喜地叫道。
顺着她的手指看去,只见一丛野菊花正从矮矮的篱笆后面探出头来,花朵虽小如分币,颜色却很纯正。在墨绿的花茎上,一圈浅黄的花瓣含着金黄的花蕊,宛若含笑的亭亭少女。阳光透过高处灌木的缝隙,洒在它们身上,星星点点地晃动着,有一种律动的美。走近细看,绿叶之中,有的正在怒放,有的微微露出笑意,有的才羞涩地露出一点金黄。微风轻拂,清香淡淡,令人神清气爽。
真没想到,在繁华的都市里还能遇见我儿时再熟悉不过的野菊花!
小时候,一到秋天,漫山遍野都是黄得耀眼的野菊花,它们黄得纯粹,黄得灿烂。它们从不在意恶劣的环境,不嫌弃贫瘠的土地,小路边、石隙间、山坡上,一株株一丛丛,相依相偎,欢快热烈地沁吐着芬芳。
小时候我特别喜欢野菊花,不是因为“此花开尽更无花”,而是因为它是一种药材,摘下来晒干能换钱。那时生活贫困,野菊花给了农家人一个挣钱的机会。每年中秋以后,大人们开始忙着收割晚稻,孩子们就开始采摘那漫山遍野的野菊花。
深秋的清晨,野菊花的花瓣上都染了一层淡淡的霜,太阳出来后,霜渐渐变成露珠挂在金黄的花瓣上,像晶莹的钻石闪闪发光,煞是好看,滴到手上冰凉冰凉的。山上的野菊花长得很密,每次弯腰采摘,都要跟花朵进行一次亲密接触。采着采着,衣袖和头发也就粘上许多花瓣,看着同伴的头发和衣服满是缤纷的“落英”,有的连睫毛上都有,便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山野间充满了我们欢快的笑声。笑归笑,手脚却都不停下来,手脚麻利的一天能采到十来斤。尽管晒干的野菊花只卖五分钱一斤,可是一个秋天下来,也能为家里挣到几块钱。几块钱拿到现在根本算不了什么,可在那个物资匮乏的年代,却是一笔不小的收入。
离开家乡快四十年了,我一直没再见过野菊花。眼前的野菊花,和几时家乡的野菊花一模一样,花朵显小,却清香四溢,“珠蕊丹心耐寒侵,玉骨冰肌傲霜立”的诗句突然涌上心头。寒露成霜,无损其清香,它甘于寂寞,乐观生存,给这个寒秋平添了几多温暖和妩媚。
长期以来我始终被一个问题困惑着。小时候,我们虽饱受贫困和饥饿的困扰,却能乐观向上,快乐地生活,如野菊一样独立寒秋,丝毫不觉得有什么委屈,并为给家里挣回几块钱而感到无比自豪。如今,条件改善了,生活富裕了,我们再也不用为挣几块钱而辛苦劳作了,可我们却找不到生活的快乐和生存的意义了,这究竟是怎么了?
如今,在这都市的一角,在这喧闹城市的夹缝中,多年不见的野菊花竞顽强地生长了起来,它虽远不如紫莲那般耀眼繁盛,却像- -位老朋友,在时隔四十年之后与我重逢,让我感到说不出的亲切,那些郁结在心中的困惑不觉间消逝了。野菊花绽放出的暖意和清香,悄悄地融入了我的心里,相信也会融入更多人的心里。
(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首段写作者以为紫荷苑“没什么好看的”是欲扬先抑,目的是突出野菊花之美。
B.第2、3段写睡莲的娇艳、友人对野菊花的出现感到惊喜,是为衬托野菊花的魅力。
C.文章用大量笔墨写儿时采野菊花的情景,主要是因为它曾帮助过困苦的人们。
D.作者相信野菊花的暖意和清香会融入更多人心里,是说野菊花的精神定会发扬光大。
2.文章第4段和第6段都写野菊花,请分析作者在写作角度上有哪些不同,并写出这样写的好处。
3.文中的野菊花有这样的精神品格?作者为什么要突出地表现它?
4.本文与《囚绿记》都刻画了大背景下的小的生命个体,各有何象征意义?请联系课文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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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进诗的世界
尝试给诗下定义的人很多,但是到现在为止,为所有诗人和读者所公认的定义还没有出现。在此,我只是指出某些关于诗的认识,廓清一下什么是诗、什么不是诗。
首先,所有的现代诗在外形上的一个基本的共同点就是分行。还有一种不分行的诗体叫散文诗,但它与一般意义的诗不大一样。现代诗有时行数多了还要分节,这主要是根据内容需要而安排的。它依据人们呼吸的休止,把空间间隔转化为时间间隔,使小的停顿与大的间歇更为明晰;它又适应人们的感情波动,把重要的东西用分行来强调。可是,分行写的不一定是诗。分行只是一种辅助手段,不是构成诗的决定因素。有些非诗的东西,即便分了行也丝毫不会令其增色,比如分行写的标语口号能算诗吗?
其次,一些诗总会让读者感受到一定的韵律、节奏,这往往是通过押韵来实现的。押韵不仅使诗具有了音乐性,便于记忆,而且相同的韵脚本身构成了一种复沓,这就起到强调的作用,可帮助情感和意义的集中。正因为如此,我国古代诗人、民歌手以及不少新诗人都是很注重押韵的。不过,有的人把押韵强调得过分甚至绝对化了,就难免适得其反。某些初学者把凑字找韵的顺口溜当成诗,他们为了押韵甚至矫揉造作,削足适履。其实,韵并非构成一首诗的决定因素,押韵的不一定是诗。
再次,诗有比其他文学样式更精美、隽永的语言,或抒发美好的情感,或表达发人深省的哲理,或描绘动人的场景。但是,诗的美却不是靠华丽词藻装饰起来的,华丽词藻的组合不一定是诗。诗的美应该是内在的美、本质的美,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美,而不应该是浮艳的美、矫饰的美。诗人善于将自己的崭新发现或超拔领悟,用一种十分形象的语言表达出来。诗人不写诗则已,要写就要力求出新,要让作品有独特的情思,独特的神韵,独特的风采。
最后,诗同其他文学艺术一样,从根本上说来源于生活。有人认为,既然诗来源于生活,那么生活中有什么我就照样写什么,于是大量罗列生活现象的“诗”就制作了出来。其实,生活现象的罗列不一定是诗,诗不是生活的“照相”。诗与现实的关系,不像平面镜似的直接反映,而是要经过诗人头脑的折射。因此,诗与现实生活相比,有省略,有集中,有变形,而这归根结底是由诗人的思想感情决定的。在各种文学形式中,诗的主观性最强,一般不宜太实。当然这不是说诗排斥写实,实的细节、情景、场面,放在一个特定的诗的构思中去,也会有妙趣。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到现在为止还没有被公认的关于诗的定义,因此,没有必要给诗下定义。
B. 古诗大量押韵,相同的韵脚构成了一种复沓,可帮助情感和意义的集中。
C. 华丽的词藻会让诗变得浮艳,因此,写诗不能追求华丽,只能朴实。
D. 诗来源于生活,是现实生活的直接反映,将现实放到诗的构思中会有妙趣。
2.下列对原文论证的相关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论证结构清晰,层层递进,立论平实公允,具有较强的说服力。
B. 将诗与其他文学形式作比较来说明诗的特点,采用了对比论证的方法。
C. 作者扣住“什么是诗,什么不是诗”来论证,辩证思维十分明显。
D. 文章引用“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形象论证了诗歌的内在美。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现代诗的分节可以把空间间隔转化为时间间隔,也适应人们的感情波动。
B. 《再别康桥》让读者感受到优美的韵律、节奏,这与它押韵是有关系的。
C. 诗在各种文学形式中主观性最强,诗人的主观情感决定了诗歌的艺术成就。
D. 分行、押韵、词藻华丽、罗列生活现象,满足这些条件的作品可能仍不是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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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下就是故乡
钱红莉
①多年前,站在老家中学的山坡上,就能望见九华山。清晨的九华山光芒四射,让一个少年充满向往。那时,我去过最远的地方不过是镇上,为看一场电影《少林寺》。
②整整三十年过去,才第一次去到九华山。虽有感慨,但处在这样的年龄,人世的风雨将整颗心一把兜住,只能习惯沉默。
③站在大天台上,终于跟自然对接上。风轻轻吹拂,白云游移不停,天蓝得跟梦一样。深秋的风有些寒凉,像一把把镰刀,顺路把沿途的晚稻一棵棵割下,稻谷晒在路边,抓一把稻草闻闻,还是童年的那个味道,植物的香气一直迷人,再被深秋的风一抚摸,更加渺然,无以表达,唯愿于稻草堆上长睡不醒……
④是个处处认故乡的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在当下的中国已是稀有,若在一地遇见,我必心存感念,妄想留下住一阵。九华山间的云是女性的云,特别体恤人,是织锦的缎子,乳白色,一路铺到天边,我们走到哪儿,她都跟,从不多言,只用气场感染你。人与云之间,语言是最没用的东西。于是,我们也感动,就走一路,看它一路。
⑤向晚,月亮升起来,在飞速的车里看云月,宛如水墨,并非今人的,是古代的,可以望见岁月的风霜光阴的密脚,有些旧了。旧东西最考验人的眼力,也是一团永恒不灭的火,但凡有一颗热烈的心,总会被点燃,是倪云林的,也是陈老莲的旧画,既诱人,也拒人。
⑥九华山的月亮陈旧又新妍,圆,亮,微微地泛红光。夜里睡不着,爬起来靠在窗边望月。月影下,偶尔几声虫鸣,远处竹影摇曳,会想起苏东坡以及《水调歌头》,如此辗转,如此高难度地把人生的悲欣苦辛悉数写尽。依然同一轮明月,照我如照苏东坡——我不曾写出不朽名篇,是因为吃的苦没有他的多。这么想,就有台阶了,再一步步走下来,把白纱的窗幔合上,继续睡……
⑦凌晨醒来,鸟声初出,衬得山更清幽。山里的鸟不比城里的鸟,一开口,便聒噪,招人烦,大约脱离自然的属性了。山鸟的叫声在溪水里洗过,一如初心,从树林里捧出来给你。可不能辜负了,起来跑步。山边雾气重,一圈下来,头发尽湿。遇到一块菜地,顺便进去查看一下墒情——掀开满畦稻草,芫荽、菠菜、茼蒿纷纷出芽了,青蒜葱茏一片。近处的几垄山芋藤尚绿着,等着时刻于锄头下献身;辣椒还在开小白花,丝毫不理会寒露已至;最好看的,要数篱笆上的红扁豆,在秋风下巍巍峨峨……长风万里送秋雁的九月呀。
⑧站菜地中央,举目环顾,四野苍茫,九华山近在咫尺,红月亮落下去。我的一口气又跟金色的童年接上了——曾经,清明回老家,一下车,走在满是小鸡草的田埂-整个身体被油菜包围,简直热泪盈眶。城里人永远不懂这里面到底深藏着一种什么样的情怀。什么也不说,只是啪啪啪掉眼泪——似乎这么多年的苦,终于被油菜懂得并疼惜。海子有诗:“家乡的风/家乡的云/睡在我的双肩”。是的,风、云也睡了,一切都安宁了,徒剩呼吸吐纳,再没有别的。是洗涤,也是还原。山水天地把人一点点地还原成稚子,快乐地在风里奔跑。
⑨跟山水玩了一天,也累,去九华水街上喝茶,并非半盏松萝,不过是一杯普通的绿,却也芳香怡人。此街有些秦淮河的意趣,要比秦淮河幽静,与河水、柳、草地为邻的是书院、禅室、茶馆、酒吧……抬头低首,均见启功墨迹。好几棵大树,树下有风,有木桌长椅,烟灰缸是粗瓷碗。连平素异常矜持的同事都禁不住春心荡漾,不停地摆姿势拍照。
⑩站在水街尽头的荒野,西天有金子在泛光——每当日暮,总会叫人想起童年、故乡,羊牛下山,鸡鸭入埘,甚至还可跟遥远的《诗经》对接。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此刻,在水街的荒野上又遇着了这样的意境,衬着人的心事茫茫远远。
⑪除了九华河,水街旁还有一条不知名的小河,一只小野鸭正孤单地自己跟自己玩,它跳出水面,学荷花仙子凌波微步,轻盈地要飞天,转而一头扎下,潜水而去;一只白鹭在菖蒲的绿丛中梳洗,王菲一般骄傲,夕阳的余辉照它如照一口井。荒野遍布青蒿的味道,是清苦的香气,远处的芦荻早已白头,一点点在风里摇……荒凉的原野上相遇苍苍的芦荻,你可知,它就是《诗经》里的蒹葭?
⑫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古老的句子,一旦念起来就有些伤感,分明有淡淡的哀愁,是愁而不怨,伤而不悲,也是哀矜勿喜——平凡的日子,因为愁伤,才有了份量。
⑬一个陌生读者为我的《四季书》写书评,取题目:一间屋两棵树三餐饭四季风景。我看着,在电脑前默默感动。
⑭九华山脚下,也是适合我们停下来生活的地方,每天三餐饭,看尽四季风景。
(选自《散文》2014年第12期)
1.根据③~⑥段的内容,概括所写景物的特点。
2.第⑦段语言富有特色,请选择两个方面加以赏析。
3.第⑧段写得独特,请分析其在文中的作用。
4.“一间屋两棵树三餐饭四季风景”,作者为读者这样的书评题目所默默感动,作者感动的是读者对自己创作的理解和欣赏,请根据书评题目和文本,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谈谈你对读者如此取题原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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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停下就是故乡
钱红莉
①多年前,站在老家中学的山坡上,就能望见九华山。清晨的九华山光芒四射,让一个少年充满向往。那时,我去过最远的地方不过是镇上,为看一场电影《少林寺》。
②整整三十年过去,才第一次去到九华山。虽有感慨,但处在这样的年龄,人世的风雨将整颗心一把兜住,只能习惯沉默。
③站在大天台上,终于跟自然对接上。风轻轻吹拂,白云游移不停,天蓝得跟梦一样。深秋的风有些寒凉,像一把把镰刀,顺路把沿途的晚稻一棵棵割下,稻谷晒在路边,抓一把稻草闻闻,还是童年的那个味道,植物的香气一直迷人,再被深秋的风一抚摸,更加渺然,无以表达,唯愿于稻草堆上长睡不醒……
④是个处处认故乡的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在当下的中国已是稀有,若在一地遇见,我必心存感念,妄想留下住一阵。九华山间的云是女性的云,特别体恤人,是织锦的缎子,乳白色,一路铺到天边,我们走到哪儿,她都跟,从不多言,只用气场感染你。人与云之间,语言是最没用的东西。于是,我们也感动,就走一路,看它一路。
⑤向晚,月亮升起来,在飞速的车里看云月,宛如水墨,并非今人的,是古代的,可以望见岁月的风霜光阴的密脚,有些旧了。旧东西最考验人的眼力,也是一团永恒不灭的火,但凡有一颗热烈的心,总会被点燃,是倪云林的,也是陈老莲的旧画,既诱人,也拒人。
⑥九华山的月亮陈旧又新妍,圆,亮,微微地泛红光。夜里睡不着,爬起来靠在窗边望月。月影下,偶尔几声虫鸣,远处竹影摇曳,会想起苏东坡以及《水调歌头》,如此辗转,如此高难度地把人生的悲欣苦辛悉数写尽。依然同一轮明月,照我如照苏东坡——我不曾写出不朽名篇,是因为吃的苦没有他的多。这么想,就有台阶了,再一步步走下来,把白纱的窗幔合上,继续睡……
⑦凌晨醒来,鸟声初出,衬得山更清幽。山里的鸟不比城里的鸟,一开口,便聒噪,招人烦,大约脱离自然的属性了。山鸟的叫声在溪水里洗过,一如初心,从树林里捧出来给你。可不能辜负了,起来跑步。山边雾气重,一圈下来,头发尽湿。遇到一块菜地,顺便进去查看一下墒情——掀开满畦稻草,芫荽、菠菜、茼蒿纷纷出芽了,青蒜葱茏一片。近处的几垄山芋藤尚绿着,等着时刻于锄头下献身;辣椒还在开小白花,丝毫不理会寒露已至;最好看的,要数篱笆上的红扁豆,在秋风下巍巍峨峨……长风万里送秋雁的九月呀。
⑧站菜地中央,举目环顾,四野苍茫,九华山近在咫尺,红月亮落下去。我的一口气又跟金色的童年接上了——曾经,清明回老家,一下车,走在满是小鸡草的田埂-整个身体被油菜包围,简直热泪盈眶。城里人永远不懂这里面到底深藏着一种什么样的情怀。什么也不说,只是啪啪啪掉眼泪——似乎这么多年的苦,终于被油菜懂得并疼惜。海子有诗:“家乡的风/家乡的云/睡在我的双肩”。是的,风、云也睡了,一切都安宁了,徒剩呼吸吐纳,再没有别的。是洗涤,也是还原。山水天地把人一点点地还原成稚子,快乐地在风里奔跑。
⑨跟山水玩了一天,也累,去九华水街上喝茶,并非半盏松萝,不过是一杯普通的绿,却也芳香怡人。此街有些秦淮河的意趣,要比秦淮河幽静,与河水、柳、草地为邻的是书院、禅室、茶馆、酒吧……抬头低首,均见启功墨迹。好几棵大树,树下有风,有木桌长椅,烟灰缸是粗瓷碗。连平素异常矜持的同事都禁不住春心荡漾,不停地摆姿势拍照。
⑩站在水街尽头的荒野,西天有金子在泛光——每当日暮,总会叫人想起童年、故乡,羊牛下山,鸡鸭入埘,甚至还可跟遥远的《诗经》对接。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此刻,在水街的荒野上又遇着了这样的意境,衬着人的心事茫茫远远。
除了九华河,水街旁还有一条不知名的小河,一只小野鸭正孤单地自己跟自己玩,它跳出水面,学荷花仙子凌波微步,轻盈地要飞天,转而一头扎下,潜水而去;一只白鹭在菖蒲的绿丛中梳洗,王菲一般骄傲,夕阳的余辉照它如照一口井。荒野遍布青蒿的味道,是清苦的香气,远处的芦荻早已白头,一点点在风里摇……荒凉的原野上相遇苍苍的芦荻,你可知,它就是《诗经》里的蒹葭?
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古老的句子,一旦念起来就有些伤感,分明有淡淡的哀愁,是愁而不怨,伤而不悲,也是哀矜勿喜——平凡的日子,因为愁伤,才有了份量。
一个陌生读者为我的《四季书》写书评,取题目:一间屋两棵树三餐饭四季风景。我看着,在电脑前默默感动。
九华山脚下,也是适合我们停下来生活的地方,每天三餐饭,看尽四季风景。
(选自《散文》2014年第12期)
1.根据③~⑥段的内容,概括所写景物的特点。
2.第⑦段语言富有特色,请选择两个方面加以赏析。
3.第⑧段写得独特,请分析其在文中的作用。
4.“一间屋两棵树三餐饭四季风景”,作者为读者这样的书评题目所默默感动,作者感动的是读者对自己创作的理解和欣赏,请根据书评题目和文本,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谈谈你对读者如此取题原因的理解。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停下就是故乡
钱红莉
①多年前,站在老家中学的山坡上,就能望见九华山。清晨的九华山光芒四射,让一个少年充满向往。那时,我去过最远的地方不过是镇上,为看一场电影《少林寺》。
②整整三十年过去,才第一次去到九华山。虽有感慨,但处在这样的年龄,人世的风雨将整颗心一把兜住,只能习惯沉默。
③站在大天台上,终于跟自然对接上。风轻轻吹拂,白云游移不停,天蓝得跟梦一样。深秋的风有些寒凉,像一把把镰刀,顺路把沿途的晚稻一棵棵割下,稻谷晒在路边,抓一把稻草闻闻,还是童年的那个味道,植物的香气一直迷人,再被深秋的风一抚摸,更加渺然,无以表达,唯愿于稻草堆上长睡不醒……
④是个处处认故乡的人。蓝天白云,青山绿水,在当下的中国已是稀有,若在一地遇见,我必心存感念,妄想留下住一阵。九华山间的云是女性的云,特别体恤人,是织锦的缎子,乳白色,一路铺到天边,我们走到哪儿,她都跟,从不多言,只用气场感染你。人与云之间,语言是最没用的东西。于是,我们也感动,就走一路,看它一路。
⑤向晚,月亮升起来,在飞速的车里看云月,宛如水墨,并非今人的,是古代的,可以望见岁月的风霜光阴的密脚,有些旧了。旧东西最考验人的眼力,也是一团永恒不灭的火,但凡有一颗热烈的心,总会被点燃,是倪云林的,也是陈老莲的旧画,既诱人,也拒人。
⑥九华山的月亮陈旧又新妍,圆,亮,微微地泛红光。夜里睡不着,爬起来靠在窗边望月。月影下,偶尔几声虫鸣,远处竹影摇曳,会想起苏东坡以及《水调歌头》,如此辗转,如此高难度地把人生的悲欣苦辛悉数写尽。依然同一轮明月,照我如照苏东坡——我不曾写出不朽名篇,是因为吃的苦没有他的多。这么想,就有台阶了,再一步步走下来,把白纱的窗幔合上,继续睡……
⑦凌晨醒来,鸟声初出,衬得山更清幽。山里的鸟不比城里的鸟,一开口,便聒噪,招人烦,大约脱离自然的属性了。山鸟的叫声在溪水里洗过,一如初心,从树林里捧出来给你。可不能辜负了,起来跑步。山边雾气重,一圈下来,头发尽湿。遇到一块菜地,顺便进去查看一下墒情——掀开满畦稻草,芫荽、菠菜、茼蒿纷纷出芽了,青蒜葱茏一片。近处的几垄山芋藤尚绿着,等着时刻于锄头下献身;辣椒还在开小白花,丝毫不理会寒露已至;最好看的,要数篱笆上的红扁豆,在秋风下巍巍峨峨……长风万里送秋雁的九月呀。
⑧站菜地中央,举目环顾,四野苍茫,九华山近在咫尺,红月亮落下去。我的一口气又跟金色的童年接上了——曾经,清明回老家,一下车,走在满是小鸡草的田埂-整个身体被油菜包围,简直热泪盈眶。城里人永远不懂这里面到底深藏着一种什么样的情怀。什么也不说,只是啪啪啪掉眼泪——似乎这么多年的苦,终于被油菜懂得并疼惜。海子有诗:“家乡的风/家乡的云/睡在我的双肩”。是的,风、云也睡了,一切都安宁了,徒剩呼吸吐纳,再没有别的。是洗涤,也是还原。山水天地把人一点点地还原成稚子,快乐地在风里奔跑。
⑨跟山水玩了一天,也累,去九华水街上喝茶,并非半盏松萝,不过是一杯普通的绿,却也芳香怡人。此街有些秦淮河的意趣,要比秦淮河幽静,与河水、柳、草地为邻的是书院、禅室、茶馆、酒吧……抬头低首,均见启功墨迹。好几棵大树,树下有风,有木桌长椅,烟灰缸是粗瓷碗。连平素异常矜持的同事都禁不住春心荡漾,不停地摆姿势拍照。
⑩站在水街尽头的荒野,西天有金子在泛光——每当日暮,总会叫人想起童年、故乡,羊牛下山,鸡鸭入埘,甚至还可跟遥远的《诗经》对接。日暮苍山远,天寒白屋贫。此刻,在水街的荒野上又遇着了这样的意境,衬着人的心事茫茫远远。
⑪除了九华河,水街旁还有一条不知名的小河,一只小野鸭正孤单地自己跟自己玩,它跳出水面,学荷花仙子凌波微步,轻盈地要飞天,转而一头扎下,潜水而去;一只白鹭在菖蒲的绿丛中梳洗,王菲一般骄傲,夕阳的余辉照它如照一口井。荒野遍布青蒿的味道,是清苦的香气,远处的芦荻早已白头,一点点在风里摇……荒凉的原野上相遇苍苍的芦荻,你可知,它就是《诗经》里的蒹葭?
⑫蒹葭苍苍,白露为霜……古老的句子,一旦念起来就有些伤感,分明有淡淡的哀愁,是愁而不怨,伤而不悲,也是哀矜勿喜——平凡的日子,因为愁伤,才有了份量。
⑬一个陌生读者为我的《四季书》写书评,取题目:一间屋两棵树三餐饭四季风景。我看着,在电脑前默默感动。
⑭九华山脚下,也是适合我们停下来生活的地方,每天三餐饭,看尽四季风景。
(选自《散文》2014年第12期)
1.根据③~⑥段的内容,概括所写景物的特点。
2.第⑦段语言富有特色,请选择两个方面加以赏析。
3.第⑧段写得独特,请分析其在文中的作用。
4.“一间屋两棵树三餐饭四季风景”,作者为读者这样的书评题目所默默感动,作者感动的是读者对自己创作的理解和欣赏,请根据书评题目和文本,从两个不同的方面谈谈你对读者如此取题原因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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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题。
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地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象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所以咖啡与酒是必要的,以便刺激;在北平,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起北平来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连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围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1.结合上下文,说说“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这句话的丰富含义。
2.“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表现在哪些方面?
3.赏析文中画波浪线的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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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9分)
①伦敦、巴黎、罗马与堪司坦丁堡,曾被称为欧洲的四大“历史的都城”。我知道一些伦敦的情形,巴黎与罗马只是到过而已,堪司坦丁堡根本没有去过。就伦敦、巴黎、罗马来说,巴黎更近似北平,不过,假使让我“家住巴黎”,我一定会和没有家一样的感到寂苦。巴黎,据我看,还太热闹。虽然那里也有空旷静寂的地方,可是又未免太旷,不像北平那样既复杂而又有个边际,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面向着积水滩,背后是城墙,坐在石上看水中的小蝌蚪或苇叶上的嫩蜻蜓,我可以快乐地坐一天,心中完全安适,无所求也无可怕,像小儿安睡在摇篮里。是的,北平也有热闹的地方,但是它和太极拳相似,动中有静。巴黎有许多地方使人疲乏,________,以便刺激;在北平,________。
②虽说巴黎的布置比伦敦、罗马匀调得多,可是比起北平来还差点儿。北平在人为之中显出自然,既不挤得慌,又不太僻静,连最小的胡同里的房子也有院子与树,最空旷的地方也离买卖街与住宅区不远。北平的好处不在处处设备得完全,而在它处处有空儿,可以使人自由地喘气;不在有许多美丽的建筑,而在建筑的四周都有空闲的地方,使它们成为美景。每一个城楼,每一个牌楼,都可以从老远就看见。况且在街上还可以看见北山与西山呢!
③好学的、爱古物的人们自然喜欢北平,因为这里书多古物多。我不好学,也没钱买古物,但我却喜爱北平的花多菜多果子多。花草是种费钱的玩艺,可是北平的“草花儿”很便宜,而且家家有院子,可以花不多的钱而种一院子花。墙上的牵牛,墙根的靠山竹与草茉莉,省钱省事而且会招来翩翩的蝴蝶。至于青菜、白菜、扁豆、毛豆角、黄瓜、菠菜等等,大多数是直接由城外担来而送到家门口的。雨后,韭菜叶上还往往带着雨时溅起的泥点。青菜摊子上的红红绿绿几乎有诗一般的美丽。果子有不少是从西山与北山来的,西山的沙果、海棠,北山的黑枣、柿子,进了城还带着一层白霜儿,美国包着纸的橘子遇到北平带霜儿的玉李,还不愧杀!
④是的,北平是个都城,而能有好多自己产生的花、菜、水果,这就使人更接近了自然。从它里面说,没有像伦敦的那些成天冒烟的工厂;从外面说,它紧连着园林、菜圃与农村。采菊东篱下,在这里,确是可以悠然见南山的。像我这样的一个贫寒的人,或许只有在北平才能享受一点清福吧。
⑤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
1.依次填入文段①段末尾横线上最恰当的一项是(2分)
A.瀑布与大潮是必要的 有叮咚的清泉就够了 |
B.摇滚与爵士是必要的有柔曼的圆舞曲就够了 |
C.咖啡与酒是必要的有温和的香片茶就够了 |
D.辣椒与葱是必要的有嫩嫩的豆腐脑就够了 |
2.文段①中“使我能摸着——那长着红酸枣的老城墙”一句有什么含意?(3分)
3.从文段③④中,找出与文段①划线句“感到寂苦”比照着写的一个句子。(2分)
4.文章以“好,不再说了吧,要落泪了。真想念北平呀!”收笔,这一笔好在哪里?(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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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老人与海(节选)
桑提亚哥老人已经八十四天没有捕到一条鱼了,夜间桑提亚哥一个人躺在自己的小棚屋里,梦见非洲海滩上的狮子,几年前他航海去过那个地方。
在第八十五天,桑提亚哥在寒冷的黎明前的黑暗中,把小船划出了港口,快到中午时,一条马林鱼开始啃起一百英寻深处的那块鱼饵来了。老人轻轻地摆布那条上了钩的鱼,根据钓丝的份量他知道那准是一条大鱼。最后他猛拉钓丝把鱼钩给稳住了。但是,那条鱼并没有浮出水面,反而开始把小船拖着往西北方向跑,老人打起精神,斜挎在肩膀上的钓丝绷得紧紧的。他虽然孤身一人,体力也不如从前,但是他有技术,他懂得许多诀窍,他耐心地等待鱼累乏下来。
日落之后,寒意袭人,老人冷得发抖,有一次那条鱼突然一个侧身,把桑提亚哥拉得脸朝下地跌了一跤,老人的颊部也给划破了。黎明时分,他的左手变得僵硬并抽起筋来了,那条鱼还是一直往北游,一点陆地的影子都瞧不见了,钓丝又一次猛的一拉,把老人的右手勒伤了,老人肚子饿得发慌。就从金枪鱼身上割下几片肉,放在嘴里慢慢嚼着,等着太阳出来晒暖他的身子和减轻手指抽筋的痛苦。
第二天早上,这条鱼蹦出了水面。桑提亚哥瞧见鱼的跃起,知道自己钓到了一条未见过的最大的马林鱼。一会儿鱼又往下沉去,转向了东方,在炽热的下午,桑提亚哥节省地喝起水壶里的水,为了忘掉划破的手和疼痛的背,他回想起过去人们如何称他为“优胜者”和他如何在西恩富戈斯地方一家酒馆里和一个大个子黑人比手劲。
黄昏之际,一条海豚吞食了他重新放上鱼饵的小钩子,他把这条“鱼”提到了船板上,小心不去拉动他肩上的钓丝,休息一会之后,他切下几片海豚肉并且把在海豚胃中发现的两条飞鱼留了下来。那天夜里他睡着了。他醒来时觉得当这条鱼跳起时钓丝就滑过他的手指。他缓慢地把钓丝放松,尽力想把这条马林鱼拖乏。在这条大鱼放慢跳跃时,他把划破的双手放在海里洗,并且吃了一条飞鱼。日出时,这条马林鱼开始打起转来了,老人感到头晕目眩,但他尽力把大鱼在每转一圈时拉得更近一些,他虽然几乎筋疲力尽,终于还是把自己的捕获物拉得和小船并排在一起并用鱼又猛击这条马林鱼,他喝了一点水,然后把马林鱼捆绑在他那条小船的头部和尾部。这条马林鱼比船还长两英尺。哈瓦那港从来没有见过捕到这么大的鱼,他扯起有补丁的船帆开始向西南方向驶去。
一个小时以后,他瞧见了第一条鲨鱼。这条鲨鱼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当那一大大片暗红的血朝一英里深的海里下沉并扩散的时候,它从水底深处上来了。这是一条凶猛的尖吻鲭鲨。它窜上来得那么快,全然不顾一切,竟然冲破了蓝色的水面,来到了阳光里。跟着它又掉回海里,嗅到了血腥气的踪迹,就顺着小船和那鱼所走的路线游去。它飞快地游了过来,用耙一样的牙齿撕这条死马林鱼。老人用尽余力把鱼叉往鲨鱼身上扎去。尖吻鲭鲨打着滚沉下去了,带走了鱼叉,而且已经把马林鱼咬得残缺不全、鲜血直流。桑提亚哥知道血腥味会散开来。他望着海面,看着两头犁头鲨游近来了。他用绑在桨的一头的刀子击中了其中的一条,并看着这条食腐动物滑到深海里去了,他杀死了正在撕食马林鱼的另一条鲨鱼。当第三条鲨鱼出现时,他把刀子向鲨鱼戳去。鲨鱼打了一个滚,结果把刀给折断了。日落时又有一些鲨鱼游过来了,起初他起初他设法用舵把朝它们劈过去,但是他双手磨破了皮在流着血,而游来的鲨鱼多得成了群。在暮色中,他望着地平线上的哈瓦那的微弱的灯光,听着鲨鱼一次一次在啮咬马林鱼的尸体。老人此时想到的只是掌舵,和他自己极度的疲乏。他出海太远了,那些鲨鱼把他打败了。他知道那些鲨鱼除了大马林鱼的空骨架之外,是什么也不会给他留下的。
当他划进小港,让小船冲上沙滩时,岸上的灯火都已灭了。在朦胧之中,他只能分辨出那条马林鱼白色的脊背和竖着的尾巴。他拿着桅竿和卷起的船帆,往岸上爬去。有一次他在重压下跌倒了,他耐心地躺在地上,积蓄力气。等他进了自己的棚屋时,他一头倒在床上就睡。
整个下午老人都在睡觉,那孩子就坐在他的床旁边。桑提亚哥正在梦见那些狮子呢。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小说节选部分出场的人物只有老渔夫桑地亚一个,情节主要是围绕捕获大马林鱼以及由此而来的与鲨鱼之间的搏斗展开。
B. 选文中,桑地亚哥与鲨鱼共搏斗了五回,搏斗惊心动魄。最后,老人以伤累的身体只拖回一副鱼骨架,遭到完完全全的失败。
C. 小说的叙述简洁明快,在描写第一条鲨鱼出现的情形时,不用一个比喻句,却写出了鲨鱼的凶猛、快捷和当时形势的紧迫。
D. 小说中的“大海”“鲨鱼”具有象征意义,而老人在与之进行的殊死搏斗中,捍卫了作为“人”的尊严,是精神上的胜利者。
2.小说中的老人桑提亚哥有哪些性格特点?请简要分析。
3.小说以“桑提亚哥正在梦见那些狮子呢”结尾,这样安排有怎样的好处?请结合文本进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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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又见弟弟
刘 鹏
在深圳世界之窗门口见到弟弟的那一刻,我很高兴。多年未见,他那清瘦的面庞,卷曲的头发,弱不禁风的身板依然没有改变。
没有太多寒暄,弟弟和弟媳妇极尽所能,殷殷相待于我这个远从新疆而来的大哥。与弟弟分别已久,这么多年一个东南,一个西北,各自为了生活而忙碌奔波,饱尝人生风雨,辛苦无比。此次相逢,高兴自然不在话下,推杯换盏,酣畅淋漓。
当年弟弟为了减轻家中负担,放弃上学的机会供我上学。他中专毕业便前往南方打工,十余年来省吃俭用,历尽艰辛!而我大学毕业后只身来到大西北,茕茕孑立,亲朋无助,直到今日才总算安定下来。总是挂念他,并为他心疼不已,但又苦于现状,帮不了他多少,于是内心便常常愧疚。
看着他那清瘦的面庞,不禁想起小时候我们兄弟相依为命的时光。那时生活除了童年无几的快乐,留给我们更多的便是无尽的贫穷。这么多年,兄弟二人如同家乡山间的野花一样默默地绽放着自己的生命,顽强地抵抗生活的风风雨雨,卑微地背负着生活给予我们的使命。想来父母在我们儿时植于房前屋后的椿树早已成材,合围而抱了吧!那时父亲总是打趣:“种下树,将来给你们兄弟娶媳妇打家具!”那时的天总是很蓝很远,空气中弥漫着青草的味道,老黄牛悠然吃草,大公鸡慵懒而卧,阳光像孩子一般无邪洒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我和弟弟总喜欢围在爸爸的身旁听他吹笛子,或者让他给我们做玩具。农人家的孩子玩具总是那么简单,而爸爸的手总是那么巧,一根树杈做成的弹弓可以很轻易地满足一个小男孩神枪手的欲望,一棵麦穗,一截树皮就可以演奏出这个世界上最美妙的声音。弟弟总是哭鼻子说自己不要媳妇,娶媳妇干什么啊!有爸爸、有妈妈就可以了。那时,爸爸妈妈总是笑得很开心,我和弟弟也很开心,当然,老黄牛也很开心……日子似乎过得总是很快,当年的椿树早已蓊蓊郁郁,枝繁叶茂,记忆中爸爸却不再吹笛子了,脸上的笑容也逐渐少了起来。生活真是可笑,可以肆无忌惮地将一个男人的额头雕刻成它想要的任何模样,并无情剥夺他曾经无数的对生活的热爱和最初的冲动,最终将这些热爱和冲动再带给这个男人最为挚爱的男人们,循环往复。只是,它的代价也未免太过昂贵了些。
父亲的家具始终没有打成,我和弟弟便已各自成家,娶妻生子。那些树倒是很幸运地留了下来,倔强地伫立于我们的梦中,随风翩翩起舞!
弟弟执拗地要去给我买些东西带回新疆的家中。原本应是我买,作为哥哥,应该给他们的。但看着他那认真的样子,我又想起小时候他趴在我身上那可爱的样子,那双水汪汪会说话的眼睛,充满了对生活的好奇。他总是不厌其烦地问我:“哥哥,麻雀为什么会飞?爸爸什么时候回来?我什么时候才能长得像你那么高?”时至今日,这些场景依然深深地烙在我的脑海中,怎么也挥之不去。人言:长兄为父,而作为兄长的我,所作所为有时真的配不上这句话。想起这些我又转过身去,忍不住落下泪来。
我与他一娘所生,一父所养,本就是手足,情深不言而喻。只是多年未曾一起生活,性格、志趣、遭遇又各不相同,见解相左,常为家中琐事而生争执,以致鲜有联系。但是任人评说,血浓于水的事实终究是不可更改的。这几年随着家中境遇渐渐变好,我俩又初为人父,便开始慢慢的去理解对方,又慢慢亲密起来。
此次鹏城一逢,匆匆几日,又将别去。人生漂泊辗转无常,苦乐无涯,不日即将离去,尚不知几时才能再逢,共同把酒言欢。只愿此番分别能彼此安好,事业家庭无虞,身体健康无恙!
与弟弟在世界之窗留下了时隔近二十年的又一张合影。记忆中的那张合影是在上小学的时候,我们扎着红领巾,黑黑的他比我整整矮了一头,青山绿树装点着两兄弟的背影,脸上写满了农家少年的质朴;此番的情景却是他比我整整高了一头,瘦了许多,高楼大厦映衬着兄弟俩的寂寥,不同的是曾经的质朴已然不在。这个城市太过繁华,我和弟弟终究只是过客,为了衣食,为了生活客居异乡。只是,我从未想过会在4700多公里之外的他乡能再次重逢,也算遂了心事一桩!
没有让弟弟来送别,离别总是让人伤感。凌晨四点悄然离开鹏城,路上海风轻抚面庞,纷扰着我凌乱的发丝。到广州火车站时一轮红日喷薄而出,无限江山,秀丽壮阔。车站人来人往,茫茫人海,我仿佛又看到那个拉着箱子,湮没于滚滚人流中的清瘦少年……
1.题目为“又见弟弟”,有何深意?
2.本文是如何表达作者和弟弟兄弟情深的?
3.作为亲情散文,本文行文有何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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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一碗面的悲与喜
朱奚荭
面店不是很大,楼上楼下共60平米见方。面的种类也不是很多,到了冬天,就只有一种,招牌羊肉面。店的位置也偏,位于城的东北角。
只是,城里的学子考上了大学,要背井离乡到异地求学,出发之前,到此店里吃一碗面,临走,咂咂嘴:“有一段日子吃不上这面了。”
公务出差有些日子的人回来,先不忙着回家见老婆孩子,却先来此店,吃碗面,解解馋,安慰苦熬了许久的胃。
经年在外打工的人回来,吃了这碗面,恢复了的味觉缓解了一路的思乡情,久经颠簸而恍惚的头脑这才清醒过来:“终于尝到了这老家的面,果然是回家了。”
面店举城闻名,源于面的味道之好。
据传,这面店追溯起来,还属于上个世纪的风光。世道变迁,人事沧桑,只是这面,还是祖宗留下的秘笈所成,还是那个味。
徒闻其名、未尝其味的人也不在少数,因为此面价钱很贵,尤其是招牌羊肉面,是其他店的一倍不止。
来店里吃面的人,多是养尊处优的达官贵人。外面不大的空地上,停的不是宝马就是本田。
这不,刚从那辆红色迷你宝马车上下来的贵妇,抱着一只黑色贵宾犬,款款地步入店内,用纸巾仔细地擦拭桌椅完毕后,才优雅地坐下。
“老板,来两碗羊肉面。”
老板是位跛足的中年妇女,面无表情,不苟言笑,十年如一日。
她的绝活是本店的另一传奇,店堂里有再多的客人,她也能丝毫不差地记清楚几号桌哪位客人点的是什么面,面要软还是偏硬,拌面还是汤面,汤多还是面多;可以毫不费力地用丹田之音传到隔开两个房间的厨房里,那声音决不刺耳,反而会让人依稀感觉回到那久远的年代,悠长而有古韵。
不到三分钟,面就端上来了。其中的一只碗不是常用的陶瓷碗,有些特别。
贵妇也不在意,细致地挑着面吃,用另一双筷子从另一只碗中夹了面条喂那狗吃,店里人见了,均见怪不怪的样子,各吃各的面。
不久,店里进来了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老头搀扶着老妇人,两人一进门,店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看向老人,那只贵宾犬也似乎看出苗头,朝两人吠了起来。
跨进门后,老头搀扶老妇人在一个角落里坐下,而后走到柜台,目光在价目牌上搜索良久:“我要一碗羊肉面,面多点。”老头从衣服的夹层里掏出一个黑油油的布褡裢,再从褡裢的某一层中捏出一叠有一元、五元也有几毛的零票,又点了一遍,交给老板。
面上来了,老头把面推给对面的老妇人,用筷子拌匀了,撒了些胡椒粉:“快吃,热乎的才好吃哩。”老妇人的脸被腾出的热气蒸得显出些红润,脸上露出孩子似的欣喜,用筷子伸进碗里,蘸了蘸汤水,放进嘴里嘬着,又挑起几根面,欠着身子要去喂老头吃,老头摇了摇头:“你先吃,我多要了面,剩下我再吃。”老妇人低头抿了口汤,又把碗推过来,让老头喝汤,老头固执地把碗给推了回去,做出生气的样子。
老妇人这才开始吃面,吃得很慢,很享受,额头上渗着些小汗珠,老头见了,用桌上的卷纸仔细、轻柔地给她擦着汗。
老妇人吃了一半后就不吃了,把面推过去。那羊肉也没动,看上去,好像还是一碗才端出来的面。老头又推回去:“再吃些,把肉给吃了,我不爱吃那羊肉,有味儿。”
老妇人又吃了几口面,老头一把抢过筷子,夹起肉喂到老妇人的嘴边。老头把所有肉喂给老妇人吃完,又夹了些面喂她,这才揽过碗,心满意足地大口吃起面来,没多久,一碗面连一滴汤也不剩了。
老两口互相对视着,眉眼里透着满足和快乐。
老头细心地给老妇人围上毛巾,两人搀扶着出门了。
“哟,这不是城东捡垃圾的杨老六吗,怎么今天也来这里吃面了?看来,这年头,捡垃圾的也发喽。”一位穿皮风衣的胖子夹着一股寒风进来,嘴里嚷着。
隔桌上,那贵妇的面剩下了一半,而贵宾犬的那只碗里还剩下了大半碗的面,那些羊肉几乎未动过一箸。
店员端下贵妇的两只碗和那对老人的那只空空的碗,转身进去时,店堂里的人清晰地听见一声轻微的丹田之音:“把那只碗扔了。”
留下的是店里所有人的疑问:“是哪只碗?”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一家有名气、价钱贵的面馆,同时接待了一位贵妇人和一对捡破烂的老夫妻。作品叙述了贵妇人与宠物犬吃了两碗面,而捡破烂老夫妻同吃一碗面的故事。
B.这篇小说语言清新,叙事生动,构思巧妙,情节曲折,作者在作品中将旁观者的理智与读者的情感巧妙地联系起来,在平静的叙事中蕴涵着一种震撼人心的力量。
C.这篇小说通过人物的外貌、动作、语言、神态等多种描写手法来表现人物的性格。
D.两位衣衫褴褛的老人在面馆吃面满足而快乐,但也有个小插曲:在吃面的过程中,老妇人把面推给老头,老头很生气,又把面推回给老妇人。
E.微型小说为了追求含蓄、蕴藉的艺术境界,有时会通过模糊的方式来呈现题旨,这篇小说就是这样的。
2.小说以“一碗面的悲与喜”为题有何妙处?(6分)
3.这篇小说最突出的写作手法是什么?请结合文本简要分析。(6分)
4.这篇小说的结尾“把那只碗给扔了”一句很精彩,到底“是哪只碗”很耐人寻味。有人说是扔掉犬吃过面的碗,有人说是扔掉捡破烂夫妻用过的碗。你是如何理解的?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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