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日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一倍。什么颜色的都有。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高教授是个严格方正、不讲情面的人。他除了科学,没有任何娱乐嗜好。可他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
大家都知道:他的花绝不送人。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的饭桌上常见荤腥。高教授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那是您不知道抗战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中文系主任,当代散文大师的大衣破得不能再穿,他就买了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粗毛氆氇一口钟穿在身上御寒。有些著作等身的教授,因家累过重,只能到中学去兼课。高教授卖花,皆无非议。
大家对这片剑兰增加了一层新的看法,更不敢碰这些花了。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他的花圃,蔡德惠。他一毕业,就当了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门对门。他俩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个非常用功的学生。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的家大都在沦陷区。教育部每月发一点生活费。大部分学生在外面找个职业,对付着过日子。像蔡德惠这样没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联大男生大多数不衫不履,邋里邋遢。蔡德惠的衣服倒是一直比较干净整齐的。他四五年来没有添置过什么衣服,——除了鞋袜。他的衣服都自己洗,换洗得很勤。后来一些同学在回忆起蔡德惠时,总是想到蔡德惠在新校舍井边洗衣裳,见熟同学走过就微微一笑。衬衫的肩头穿破了,缝好了依然是件完整的衬衫。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三,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门很枯燥的学问。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吗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
高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真正使高教授对他产生较深印象,是在他当了助教后。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他已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是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但并不孤癖。他的杭高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来坐坐。同住一屋的外系同学,也有时来。有人问他要两片木蝴蝶标本夹在书里当书签,他会欣然奉送。
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他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点生活情趣。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结尾一段照应题目,呼应前文“日规”情节,且传达出斯人已逝、精神尚存的意蕴。
B. 文中两处写到高教授家汽锅鸡的“香”味。第一次重在写教授“卖花”后家里生活得以改善,香气里有种暂时摆脱困窘的喜悦;第二次重在引出高教授对蔡德惠死的悲痛与愧疚。
C. 原文中用了较多篇幅写联大师生生活窘迫,为了生计大都挤时间去兼职。这样写的主要是用来证明高教授“卖花”无可非议。
D. 作者通过心理描写表现了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因贫困而死有种“斯人也有斯疾也”的痛心,同时也表现出他的自责,觉得自己未能尽力帮助蔡德惠。
2.概括蔡德惠这一形象特点,并指出其命运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思考。
3.小说中的“剑兰”,作者落笔很不一般,请指出这样写“剑兰”的作用。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各题。
日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一倍。什么颜色的都有。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高教授是个严格方正、不讲情面的人。他除了科学,没有任何娱乐嗜好。可他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
大家都知道:他的花绝不送人。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的饭桌上常见荤腥。高教授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那是您不知道抗战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中文系主任,当代散文大师的大衣破得不能再穿,他就买了一件云南赶马人穿的粗毛氆氇一口钟穿在身上御寒。有些著作等身的教授,因家累过重,只能到中学去兼课。高教授卖花,皆无非议。
大家对这片剑兰增加了一层新的看法,更不敢碰这些花了。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他的花圃,蔡德惠。他一毕业,就当了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门对门。他俩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个非常用功的学生。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的家大都在沦陷区。教育部每月发一点生活费。大部分学生在外面找个职业,对付着过日子。像蔡德惠这样没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联大男生大多数不衫不履,邋里邋遢。蔡德惠的衣服倒是一直比较干净整齐的。他四五年来没有添置过什么衣服,——除了鞋袜。他的衣服都自己洗,换洗得很勤。后来一些同学在回忆起蔡德惠时,总是想到蔡德惠在新校舍井边洗衣裳,见熟同学走过就微微一笑。衬衫的肩头穿破了,缝好了依然是件完整的衬衫。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三,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门很枯燥的学问。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吗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
高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真正使高教授对他产生较深印象,是在他当了助教后。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他已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是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但并不孤癖。他的杭高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来坐坐。同住一屋的外系同学,也有时来。有人问他要两片木蝴蝶标本夹在书里当书签,他会欣然奉送。
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他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点生活情趣。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有删节)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小说结尾一段照应题目,呼应前文“日规”情节,且传达出斯人已逝、精神尚存的意蕴。
B. 文中两处写到高教授家汽锅鸡的“香”味。第一次重在写教授“卖花”后家里生活得以改善,香气里有种暂时摆脱困窘的喜悦;第二次重在引出高教授对蔡德惠死的悲痛与愧疚。
C. 原文中用了较多篇幅写联大师生生活窘迫,为了生计大都挤时间去兼职。这样写的主要是用来证明高教授“卖花”无可非议。
D. 作者通过心理描写表现了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因贫困而死有种“斯人也有斯疾也”的痛心,同时也表现出他的自责,觉得自己未能尽力帮助蔡德惠。
2.概括蔡德惠这一形象特点,并指出其命运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思考。
3.小说中的“剑兰”,作者落笔很不一般,请指出这样写“剑兰”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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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日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可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他不爱串门拜客闲聊天,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大家都知道高教授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先生,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不知道抗日战争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因此,高崇礼卖花,全校师生,皆无非议。
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蔡德惠。蔡德惠是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蔡德惠和高教授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是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是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里来坐坐。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所谓“做”,其实很简单,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院墙是土墙,是很容易钉进去的。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没有。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选自《汪曾祺小说自选集》,有删节)
1.文中画线句表达了高崇礼什么样的情感?
2.文章花了很多笔墨写花,简要分析作者的意图。
3.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蔡德惠的生活状态。
4.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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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作品,完成小题。
日 规
汪曾祺
西南联大新校舍对面是“北院”。文学院的学生走过北院,将出侧门时,往往都要停一下:路边开着一大片剑兰!
这片剑兰开得真好!花很大,比普通剑兰要大出一倍。可是,这些花谁也不能碰一碰,这是化学系主任高崇礼种的。他不爱串门拜客闲聊天,爱种花,只种一种:剑兰。大家都知道高教授的脾气:他的花绝不送人。而且大家知道,现在他的花更碰不得,他的花是要卖钱的!这样,高教授的生活就提高了不少,他家汽锅鸡的香味时常飘入教授宿舍的左邻右舍。哪位说:教授卖花,未免欠雅。先生,您可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您不知道抗日战争期间,大后方的教授,穷苦到什么程度。因此,高崇礼卖花,全校师生,皆无非议。
只有一个人可以走进高教授的花圃,蔡德惠。蔡德惠是生物系助教,坐办公室。生物系办公室和化学系办公室紧挨着、门对门。蔡德惠和高教授朝夕见面,关系很好。
蔡德惠是一个非常用功的学生。从小学到大学,各门功课都很好。他生活上很刻苦,联大四年,没有在外面兼过一天差。联大学生像蔡德惠这样没有兼过一天差的,极少。
蔡德惠在中学时就立志学生物。他对植物学尤其感兴趣。到了大学三年级,就对植物分类学着了迷。植物分类学在许多人看来是一门很枯燥的学问,单是背那么多拉丁文的学名,就是一件叫人头疼的事。可是蔡德惠觉得乐在其中。有人问他:“你干嘛搞这么一门干巴巴的学问?”蔡德惠说:“干巴巴的?——不,这是一门很美的科学!”他是生物系的高材生。四年级的时候,系里就决定让他留校。一毕业,他就当了助教,坐办公室。
高崇礼教授对蔡德惠很有好感。蔡德惠算是高崇礼的学生,他选读过高教授的普通化学。蔡德惠的成绩很好,高教授还记得。但是真正使高教授对蔡德惠产生较深印象,是在蔡德惠当了助教以后。他很勤奋。每天高教授来剪花时候(这时大部分学生都还在高卧),发现蔡德惠已经坐在窗前低头看书,做卡片。虽然在学问上隔着行,高教授无从了解蔡德惠在植物学方面的造诣,但是他相信这个年轻人是会有出息的,这是一个真正做学问的人。高教授也听生物系主任和几位生物系的教授谈起过蔡德惠,都认为他有才能,有见解,将来可望在植物分类学方面取得很高的成就。高教授对这点深信不疑。因此每天高教授和蔡德惠点头招呼,眼睛里所流露的,就不只是亲切,甚至可以说是:敬佩。
高教授破例地邀请蔡德惠去看看他的剑兰。蔡德惠当然很喜欢这些异国名花。他时常担一担水来,帮高教授浇浇花;用一个小薅锄松松土;用烟叶泡了水除治剑兰的腻虫。高教授很高兴。
蔡德惠简直是钉在办公室里了,他很少出去走走。他交游不广,但是并不孤僻。有时他的老同学会到他的办公室里来坐坐。在蔡德惠那里坐了一会的同学,出门时总要看一眼门外朝南院墙上的一个奇怪东西。这是一个日规。蔡德惠自己做的。所谓“做”,其实很简单,找一点石灰,跟瓦匠师傅借一个抿子,在墙上抹出一个规整的长方形,长方形的正中,垂直着钉进一根竹筷子,——院墙是土墙,是很容易钉进去的。筷子的影子落在雪白的石灰块上,随着太阳的移动而移动。这是蔡德惠的钟表。蔡德惠原来是有一只怀表的,后来坏了,他就一直没有再买,——也买不起。他只要看看筷子的影子,就知道现在是几点几分,不会差错。蔡德惠做了这样一个古朴的日规,一半是为了看时间,一半也是为了好玩,增加一点生活上的情趣。至于这是不是也表示了一种意思:寸阴必惜,那就不知道了。大概没有。蔡德惠不是那种把自己的决心公开表现给人看的人。不过凡熟悉蔡德惠的人,总不免引起一点感想,觉得这个现代古物和一个心如古井的青年学者,倒是十分相称的。人们在想起蔡德惠时,总会很自然地想起这个日规。
蔡德惠病了。不久,死了。死于肺结核。他的身体原来就比较孱弱。
生物系的教授和同学都非常惋惜。
高崇礼教授听说蔡德惠死了,心里很难受。这天是星期六。吃晚饭了,高教授一点胃口都没有。高太太把汽锅鸡端上桌,汽锅盖噗噗地响,汽锅鸡里加了宣威火腿,喷香!高崇礼忽然想起:蔡德惠要是每天喝一碗鸡汤,他也许不会死!这一天晚上的汽锅鸡他一块也没有吃。
蔡德惠死了,生物系暂时还没有新的助教递补上来,生物系主任难得到系里来看看,生物系办公室的门窗常常关锁着。
蔡德惠手制的日规上的竹筷的影子每天仍旧在慢慢地移动着。
(选自《汪曾祺小说自选集》,有删节)
1.结合情节,简要分析小说中蔡德惠的生活状态。
2.文中画线句表达了高崇礼什么样的情感?
3.文章花了很多笔墨写花,简要分析作者的意图。
4.请探究小说最后一段的表达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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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类文本阅读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各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A.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E.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三)阅读下面的文章(文学类),回答下面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
A. 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 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 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 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E. 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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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钟声
汪曾祺
我读的小学是县立第五小学,简称五小,在城北承天寺的旁边,对面是天地坛。五小有一支校歌:“看吾校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列其中。半城半郭尘嚣远,无女无男教育同。桃红李白,芬芳馥郁,一堂济济坐春风。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巍巍峻宇”,“连云栉比”,实在过于夸张了。但记忆中学校门外的地势确比校内高,进大门,要下一个慢坡。慢坡的东端是门房,同时也是校工詹大胖子的宿舍。詹大胖子的主要职务是摇上课铃、下课铃。这间小屋原来盖了是为当传达室用的,但五小没有什么事可传达,来了人,大摇大摆就进来了,詹大胖子连问也不问。这间小屋就成了詹大胖子宿舍。他在屋里坐着,看看钟。他屋里有一架挂钟。詹大胖子一早起来第一件事便是上钟,喀啦喀啦,上得很足,然后才去开大门。他看看钟,到时候了,就提了一只铃铛,走出来,一边走,一边摇:叮当,叮当,叮当……从南头摇到北头。上课了,学生奔到教室里,规规矩矩坐下来。
每逢国文课都是要背诵的。一年级开头是“大狗跳,小狗叫”,后面有《咏雪》这样的诗:“一片一片又一片,两片三片四五片,七片八片九十片,飞入芦花都不见。”我学这一课时才虚岁七岁,可是已经能够感受到“飞入芦花都不见”的美。我现在写散文、小说所用的方法,也许是从“飞入芦花都不见”悟出的。
后来,有一班毕业生凑钱买了一口小铜钟,送给母校留纪念,詹大胖子就从摇铃改为打钟。一口很好看的钟,黄铜的,亮晶晶的。铜钟用一条小铁链吊在小操场边的梧桐树上。铜钟有一个锤子,悬在当中,锤子下端垂下一条麻绳。詹大胖子扯动麻绳,钟就响了。
梧桐树一年一年长高了。钟也随着高了。五小的孩子也高了。
詹大胖子还有一件常做的事,是剪冬青树。詹大胖子很胖,但是剪起冬青树来很卖力,他好像跟冬青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
詹大胖子还做什么事呢?他给老师烧水。烧开水,烧洗脸水。教务处有一口煤球炉子,詹大胖子每天生炉子,用一把芭蕉扇忽哒忽哒地扇。煤球炉子上坐一把白铁壶。
每年寒假、暑假,詹大胖子要做一件事,到学生家去送成绩单。全校学生有二百人,詹大胖子一家一家去送。成绩单装在一个信封里,信封左边写着学生的住址、姓名,当中朱红的长方框里印了三个字“贵家长”。右侧下方盖了一个长方图章“县立第五小学”,学生的家长是很重视成绩单的,他们拆开信封看:国语98,算术86……看完了就给詹大胖子酒钱。
詹大胖子和学生生活最最直接有关的,是他卖花生糖、芝麻糖。詹大胖子很坏,他的糖比外面摊子上的卖得贵。但是五小的学生只好跟他去买,因为学校有规定,不许“私出校门”。校长张蕴之不许詹大胖子卖糖,把他叫到校长室训了一顿。校长对学生说:学生在校不许吃零食;他赚学生的钱,不道德。但詹大胖子还是卖,偷偷地卖。他摇下课铃或打上课钟的时候,左手捏着花生糖、芝麻糖,藏到袖筒里。有学生要买糖,走近来,他就做一个眼色,叫学生随他到校长、教员看不到的地方,接钱,给糖。五小的学生差不多全跟詹大胖子买过糖。他们长大了,想起五小,一定会想起詹大胖子,想起詹大胖子卖花生糖、芝麻糖。
詹大胖子的铃摇着摇着,钟打着打着,我们便长大了,便到了小学高年级了。
教五年级国文的是高北溟先生。他很喜欢我,我的作文几乎每次都是“甲上”。在他所授的古文中,我受影响最深的是明朝大散文家归有光的几篇代表作。归有光以轻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物,亲切而凄婉。这和我的气质很相近,我现在的小说里还时时回响着归有光的余韵。教六年级国文的是张敬斋,张先生很有学问,他教我们《老残游记》,讲得有声有色。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是大明湖上的对联“四面荷花三面柳,一城山色半城湖”。
我对五小很有感情。每天上学,暑假、寒假还会想起到五小看看。有一年寒假,大雪之后,我到学校去,大门没有锁,轻轻一推,开了。没有一个人,连詹大胖子也不在。一片白雪,万籁俱静。我一个人踏雪走了一会,心里很感伤。
我十九岁离乡,六十六岁回故乡住了几天。我去看看我的母校:什么也没有了。承天寺、天地坛,都没有了。五小当然没有了。
这是我的小学,我亲爱的,亲爱的小学!“愿少年,乘风破浪,他日毋忘化雨功!”
(有删改)
1.下列对散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文章写詹大胖子剪冬青树,好像跟树有仇,又好像很爱这些树。这采用了儿童化的视角,既体现了儿童对剪树行为形象化的认知,又表现了詹大胖子的细致和认真。
B. 文章写作者寒假到学校去,发现学校空无一人,唯余白雪,内心感伤。这不但写出了作者对五小的深情,还成为对未来作者离校去乡又再度回返却旧物不再的铺垫。
C. 文章结尾两段展现了浓郁的情感,年岁的沧桑和旧物的消失使情感走向低沉哀婉,最后一段的深情告白,以及校歌展现的情感也是悲伤沉郁的。
D. 作者刻画詹大胖子的形象,采取了一种客观中立的情感倾向,记其功劳不露赞美,叙其违纪不加指摘,甚至将其违纪行为塑造为难忘回忆,使其形象立体化。
2.如何理解标题“岁月钟声”?请简要说明。
3.作者对五小时光在自己的文学写作方面的影响进行了追溯,具体表现有哪些?由此对母校表达怎样的情感态度?请结合作品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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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毛
汪曾祺
(1)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 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2) 文嫂叫学生,呼之曰先生。但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文嫂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学生洗了衬衫晾在外面,被风吹跑了,她剪了,等学生回来时交出。除了下雨,她一天都是在屋外劳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联大到处是青草,草里有昆虫蚱蜢种种活食,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红润好看,卖得很快。
(3)文嫂虽然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但是关乎大学的一切,她可一点都不清楚。但是她隐隐约约地知道,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
(4)先生们现在可没有赚大钱,做大事,而且越来越穷,找文嫂洗衣服、做被子的越来越少了。大部分先生非到万不得已,不拆被子,一年也不定拆洗一回。学生外貌,更是不修边幅,衣衫褴褛,囚首垢面,跟一个叫花子差不多。文嫂看到这些先生,常常跟女儿说:“可怜!”
(5)来找文嫂洗衣的少了,她还有鸡,而且她的女儿已经大了。 女儿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除了他学着说云南话:“为哪样”、“咋个整”,其余的话,她听不懂,但她觉得这女婿人很好。他按月给文嫂送钱。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6)联大有个叫金昌焕的,学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但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出让衣鞋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不是顶天立地满满写着字,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子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他还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大概是相当笨的,因此,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人们送给他一外号,这外号很长:“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 金昌焕倒不在乎。 你们爱调侃,爱当笑话说,说去吧!于金昌焕何有哉!金昌焕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过两天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7)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不知怎么丢的。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8)文嫂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9)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还得吃饭,还得每天把鸡放出去,关鸡窝。还得洗衣服,做被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
(10)这几天文嫂常上先生们的宿舍里去。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一件鱼网似的毛衣,一个压扁了的脸盆,几只配不成对的皮鞋——那有洞的鞋底至少掌鞋还有用……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曲尺形或凹字形的单元打扫一下。
(11)因为洗衣服、拣破烂,文嫂还能岔乎岔乎,心里不至太乱。不过她明显地瘦了。
(12)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13)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凹形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14)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15)“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16)“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17)“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18)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
(19)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的分析,最恰当的两项是
A.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大学生并不知道文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B.文嫂女儿长大嫁给了一个下江司机,下江司机人很好,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从“文嫂胖了”四字,便生动形象地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改变。
C.本文写金昌焕主要用了讽刺手法,对金昌焕从不买纸一事确实持肯定态度,没有任何揶揄的成分。
D.文少丢鸡后,并不泼妇骂街,而是喃喃自语,这主要表现文嫂的通情达理。
E.文章语言俭省,三言两语便展现了文少的性格特点,文末写文嫂的大哭,反复不断的写文嫂的那几句话,更能展现文嫂的无尽委屈,更好地引起了读者的同情。
2.作者刻画金昌焕是如何达成其讽刺艺术的?并简要说明讽刺艺术的特点。
3.作者使用鸡毛结尾在结构方式上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4.文嫂这一形象与鲁迅先生笔下祥林嫂在性情气质上有不少相似之处,但两人命运的根源却实在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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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鸡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两项是( )( )
A. 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 文嫂尊称学生为先生,而“先生”并不知道文嫂的身世,金昌焕甚至还偷吃文嫂的鸡,作者用点面结合的方式说明联大学生冷酷无情,自私自利。
C. 文嫂的女婿人很好,经常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D. 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所以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时忍不住嚎啕大哭。
E. 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 文嫂的女婿人很好,几次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 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正是她嚎啕大哭的诱因。
D. 本文语言轻松诙谐、简洁自然,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反映出人物最真实的心理和脾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鸡 毛
汪曾祺
西南联大有一个文嫂,她靠给学生洗衣服、拆被窝维持生活。每天大盆大盆地洗。她在门前的两棵半大榆树之间拴了两根棕绳,拧成了麻花。洗得的衣服夹紧在两绳之间,风把这些衣服吹得来回摆动,霍霍作响。大太阳的天气,常常看见她坐在草地上(昆明的草多丰茸齐整而极干净)做被窝,一针一针,专心致志。
学生叫她文嫂,她管学生叫“先生”。时间长了,也能分得出张先生,李先生……但是,没有一个先生知道文嫂的身世,只知道她是一个寡妇,有一个女儿。人很老实。虽然没有知识,但洁身自好,不贪小便宜。
文嫂养了二十来只鸡。这些鸡都长得极肥大,很肯下蛋。隔多半个月,文嫂就挎了半篮鸡蛋,领着女儿,上市去卖。蛋大,也红润好看,卖得很快。回来时,带了盐巴、辣子,有时还用马兰草提着一块够一个猫吃的肉。
文嫂的女儿长大了,经人介绍,嫁了一个司机。这司机是下江人,他来看过老丈母,每次回来,会给文嫂带点曲靖韭菜花,贵州盐酸菜,甚至宣威火腿。下江人女婿答应养她一辈子。文嫂胖了。
文嫂生活在大学的环境里,她隐隐约约地知道,那些“先生们”将来都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但联大的人都有点怪,如今且说一个人。
此人姓金,名昌焕,是经济系的。其怪异处不胜枚举,总括起来有三点:一是他所有的东西都挂着,二是从不买纸,三是每天吃一块肉。他在他的床上拉了几根铁丝,什么都挂在这些铁丝上,领带、袜子、针线包、墨水瓶……他每天就睡在这些丁丁当当的东西的下面。学生离不开纸。怎么穷的学生,也得买一点纸。金先生从不花这个钱。为什么要花钱买呢?纸有的是!联大大门两侧墙上贴了许多壁报、学术演讲的通告、寻找失物的启事,形形色色、琳琅满目。这些启事、告白总有一些空白的地方。金先生每天晚上就带一把剪刀,把这些空白的地方剪下来,并把这些纸片,按大小、纸质、颜色,分门别类,裁剪整齐,留作不同用处。他每晚都开夜车。开夜车伤神,需要补一补。于是他按期买了猪肉,切成大小相等的方块,借了文嫂的鼎罐(他借用了鼎罐,都是洗都不洗就还给人家了),在学校茶水炉上炖熟了,密封在一个有盖的瓷坛里。每夜用完了功,就打开坛盖,用一只一头削尖了的筷子,瞅准了,扎出一块,闭目而食之。然后,躺在丁丁当当的什物之下,酣然睡去。因此,同屋的那位中文系夜游神送给他一个外号:“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可是金先生倒不在乎,他很快就要毕业了,并已经在重庆找好了事,就要离开西南联大,上任去了。
这时,文嫂丢了三只鸡,一只笋壳鸡,一只黑母鸡,一只芦花鸡。这三只鸡不是一次丢的,而是隔一个多星期丢一只。早上开鸡窝放鸡时还在,晚上回窝时就少了。文嫂到处找,也找不着。她又不能像王婆骂街那样坐在门口骂——她知道这种泼辣做法在一个大学里很不合适,只是一个人叨叨:“我口乃(的)鸡呢?我口乃鸡呢?……”
文嫂出嫁的女儿回来了。文嫂吓了一跳:女儿戴得一头重孝。她明白出了大事了。她的女婿从重庆回来,车过贵州的十八盘,翻到山沟里了。女婿的同事带了信来。母女俩顾不上抱头痛哭,女儿还得赶紧搭便车到十八盘去收尸。
女儿走了,文嫂失魂落魄,有点傻了。但是她还得活下去,还得过日子。有很多先生都毕业了,要离开昆明,临走总得干净干净,来找文嫂洗衣服,拆被子的多了。有的先生要走了,行李收拾好了,总还有一些带不了的破旧衣物,这些先生就把文嫂叫了来,随她自己去挑拣。挑完了,文嫂必让先生看一看,然后就替他们把宿舍打扫一下。
金昌焕不声不响地走了。二十五号的朱先生叫文嫂也来看看,这位“怪现状”是不是也留下一些还值得一拣的东西。
什么都没有。金先生把一根布丝都带走了。他的王国里空空如也,只留下一个跟文嫂借用的鼎罐。文嫂毫无所得,然而她也照样替金先生打扫了一下。她的笤帚扫到床下,失声惊叫了起来:床底下有三堆鸡毛,一堆笋壳色的,一堆黑的,一堆芦花的!
文嫂把三堆鸡毛抱出来,一屁股坐在地下,大哭起来。“啊呀天呐,这是我口乃鸡呀!我口乃笋壳鸡呀!我口乃黑母鸡,我口乃芦花鸡呀!……”
“我寡妇失业几十年哪,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风里来雨里去呀,我的命多苦,多艰难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你先生是要做大事,赚大钱的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我口乃女婿死在贵州十八盘,连尸都还没有收呀,你咋个要偷我口乃鸡呀!……”
她哭得很伤心,很悲痛。她好像要把一辈子所受的委曲、不幸、孤单和无告全都哭了出来。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开头写文嫂的勤劳、老实、洁身自好等特点,是为了让金昌焕的不善和丑恶更加彰显,以唤起读者对他的更强烈的鄙视、憎恶。
B. 文嫂的女婿人很好,几次来看望文嫂,并说要养文嫂一辈子,作者以“文嫂胖了”四字展现了文嫂的生活发生的改变。
C. 养鸡、卖鸡蛋是文嫂赖以生存的重要途径,三只鸡的丢失无异于使文嫂艰辛的生活雪上加霜,文嫂从金先生床下扫出鸡毛正是她嚎啕大哭的诱因。
D. 本文语言轻松诙谐,记叙了两个不同生活轨迹人物的琐碎故事,写出了市井百姓生活的原味,深刻地揭露最真实的人性。
2.小说以“鸡毛”为题,有什么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小说是如何塑造金昌焕这一人物形象的?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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