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石 头
李 娟
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河边捡石头。由于我的“喜欢”,石头们被分成了好看和不好看的两种。由于我的喜欢,世界微微失衡。好在我的这种“喜欢”力量微薄,不足以影响真正的现实世界。顶多影响一下我对两块石头的取舍,顶多影响两块石头的命运吧。
我反复对比,放弃了一块石头,占有了另一块。但被我占有的石头从此之后真的就属于我了吗?不是的,从此之后,它只是和我并列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而已。
贪婪与“喜爱”的不同之处在哪里?……每当我独自走在大风中的高高河岸上,看向对岸缠绵起伏的金色沙丘,再看向秋天深蓝无底的天空,长久注目悬于夕阳一侧的半透明的圆月……,便暗暗否定了自己曾深深坚信的很多东西。
当我生活在更加荒凉遥远的南面冬牧场上时,闲暇时间也喜欢在沙漠中长时间散步,寻找脚下的美丽碎片。
牧羊人居麻看着我入迷地把玩那些彩色小石子,便问我:“它们值多少钱?”我说:“不值钱。但我觉得很好看。”他表示怀疑。他感慨地说:“这种事只有你们汉族人才知道。你们一看就知道哪块石头值钱。你们专门开几百公里的车来到我们的戈壁滩上捡石头。我们呢,世世代代在这里放羊,天天踩过那么多石头,却什么也不知道。没办法,我们什么也不懂,我们捡的石头都卖不了钱。”他坚信有一个关于石头的秘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他捏起我的一块石头看了又看。再次感慨自己的命运。我说:“我只是喜欢它的颜色而已,看,红红的!”他仍然不相信。
在北疆,无论是216国道线还是217国道线,沿着荒凉空旷的公路上下,几乎每过一百公里就可看到几顶帐篷,三五个卖石头的摊位。
那些石头从表面看上去灰头土脸、普通至极。但剖开后,却有着透明而梦幻的内瓤。
我觉得很多时候,它所谓的“价值”并非在于它的美丽,而在于它的这种反差吧?
是的,大家为这种石头冠名为“戈壁玉”。
戈壁玉真多啊。虽然名字被冠以“玉”,但毕竟不是玉。玉应该是更细腻绵密的质地,有着更柔和的光泽。作为荒野中的存在,戈壁玉的确是美丽的,甚至令人眩目。可一旦离开荒野,离开纯粹的蓝天和粗砾的大地,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
在海南三亚,在全国离阿勒泰最遥远的地方,我也曾见过我们的戈壁玉。满满的,一板车又一板车,堆在街头叫卖。各种形状的吊坠、配饰,十元三件。如塑料制品一样面无表情,如塑料制品一样廉价,同时,如塑料制品一样千篇一律。
可是,一边是戈壁玉成山成海的盛况,另一边,却是大地的千疮百孔。
开始,人们只是在节假日里当作野游一样去郊外捡拾着玩耍。他们把车停在公路边,沿着公路上下行走,碰运气一般翻找大地表层的石头。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专职干这个。他们越走越远,越来越深入。搜罗遍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开始,他们开着小四轮拖拉机进入荒野。后来,开着挖掘机进入。疯狂开采的后果也许就是“十元三个”吧。可是,我却知道这块平凡的小小玉石有着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凡人都壮阔崎岖的经历。我几乎亲眼看到它碎裂于洪荒时代的大地震时期。看着它被海水冲击亿万年。海枯石烂之后,又被泥石流埋没亿万年。接下来,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终于有一天它重见天日,躺在球上一条平凡的河流边,天衣无缝地镶嵌在一个平凡的泥土凹窝里。
我还看到了它的最后一幕记忆。
看到它被暴力挖开,露出身下和自己同样形状的洞窟。看到虫子四散奔逃,植物白嫩的根系坦曝在日光暴晒之中。更多的石头在挖掘机的操作下源源不断翻出大地。失陷绝地的蚂蚁们不知所措。一个个保护着蚁后,衔着蚁卵,面对眼下没完没了天翻地覆的世界,不知逃往何处。一窝蚂蚁的毁灭,其惨烈不亚于一个王国的覆灭吧?亿万万蚁窝和虫穴的毁灭,亿万万微小的惊骇与怨恨游荡天地之间,无处可去,便依附于戈壁玉。附着在它的色泽上,附着在它所有细微的裂缝里。所以戈壁玉的颜色黯淡压抑,所以戈壁玉的饰物一碰即碎。还有人不明白城市午夜的街头为什么如此哀凉无望。他经过成堆批发戈壁玉的地摊,还是不能明白。
去年那场大旱,不止令农业受灾,牧业也遭到极大重创。
一位年长的牧人痛心地说:“捡石头!都是捡石头的人害的!”他的意思大约是,捡石头改变了大地的面貌,而这与天气变化息息相关。
我仍然喜欢石头。我喜欢长时间蹲在河边的空地上,一块一块地翻捡,摸索,不停地惊异于每一块石头的独一无二。当我埋首大地,沉迷于眼下这石头的世界,在地球的另一端,漫漫迁徙道路上的海鸟再也看不到去年露出水面的礁石。
我又拾起一块石头。看到石头下的空穴里有弯弯曲曲的细小道路,被突然曝光的虫子惊慌不已。我改变了这只虫子的命运。也许还改变了更多——季节、气候、降雪量。甚至是冰川融化、雪线后退。甚至是全球变暖。
全球变暖了,海平面上升了。我目睹那只海鸟在无望的寻找中筋疲力尽,最终跌落大海。
而在此地,在我的脚下,在全世界离海洋最远的地方,在大陆的最深处,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却迟迟不敢触碰。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牧羊人居麻对“我”仅是因为“喜爱”而捡石头表示怀疑和不相信,表现了牧羊人居麻对石头起了贪念。
B. 戈壁玉在荒野中才是美丽的,可一旦离开荒野,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可见作者懂得戈壁玉的真正价值所在,并表现了作者对戈壁玉被疯狂采伐的痛心。
C. 作者描写了人们从节假日碰运气一般来捡石头,到后来专职干这个,并开着挖掘机进入来疯狂开采的过程,影射人类的贪得无厌和对自然的无度侵掠,并以此予人们以启示。
D. 本文文字素净、灵动,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美好情感,以及对人类应该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考。
2.请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义。
3.本文最后当“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时,为何迟迟不敢去触碰?请结合全文对此作简要分析。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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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头
李 娟
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河边捡石头。由于我的“喜欢”,石头们被分成了好看和不好看的两种。由于我的喜欢,世界微微失衡。好在我的这种“喜欢”力量微薄,不足以影响真正的现实世界。顶多影响一下我对两块石头的取舍,顶多影响两块石头的命运吧。
我反复对比,放弃了一块石头,占有了另一块。但被我占有的石头从此之后真的就属于我了吗?不是的,从此之后,它只是和我并列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而已。
贪婪与“喜爱”的不同之处在哪里?……每当我独自走在大风中的高高河岸上,看向对岸缠绵起伏的金色沙丘,再看向秋天深蓝无底的天空,长久注目悬于夕阳一侧的半透明的圆月……,便暗暗否定了自己曾深深坚信的很多东西。
当我生活在更加荒凉遥远的南面冬牧场上时,闲暇时间也喜欢在沙漠中长时间散步,寻找脚下的美丽碎片。
牧羊人居麻看着我入迷地把玩那些彩色小石子,便问我:“它们值多少钱?”我说:“不值钱。但我觉得很好看。”他表示怀疑。他感慨地说:“这种事只有你们汉族人才知道。你们一看就知道哪块石头值钱。你们专门开几百公里的车来到我们的戈壁滩上捡石头。我们呢,世世代代在这里放羊,天天踩过那么多石头,却什么也不知道。没办法,我们什么也不懂,我们捡的石头都卖不了钱。”他坚信有一个关于石头的秘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他捏起我的一块石头看了又看。再次感慨自己的命运。我说:“我只是喜欢它的颜色而已,看,红红的!”他仍然不相信。
在北疆,无论是216国道线还是217国道线,沿着荒凉空旷的公路上下,几乎每过一百公里就可看到几顶帐篷,三五个卖石头的摊位。
那些石头从表面看上去灰头土脸、普通至极。但剖开后,却有着透明而梦幻的内瓤。
我觉得很多时候,它所谓的“价值”并非在于它的美丽,而在于它的这种反差吧?
是的,大家为这种石头冠名为“戈壁玉”。
戈壁玉真多啊。虽然名字被冠以“玉”,但毕竟不是玉。玉应该是更细腻绵密的质地,有着更柔和的光泽。作为荒野中的存在,戈壁玉的确是美丽的,甚至令人眩目。可一旦离开荒野,离开纯粹的蓝天和粗砾的大地,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
在海南三亚,在全国离阿勒泰最遥远的地方,我也曾见过我们的戈壁玉。满满的,一板车又一板车,堆在街头叫卖。各种形状的吊坠、配饰,十元三件。如塑料制品一样面无表情,如塑料制品一样廉价,同时,如塑料制品一样千篇一律。
可是,一边是戈壁玉成山成海的盛况,另一边,却是大地的千疮百孔。
开始,人们只是在节假日里当作野游一样去郊外捡拾着玩耍。他们把车停在公路边,沿着公路上下行走,碰运气一般翻找大地表层的石头。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专职干这个。他们越走越远,越来越深入。搜罗遍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开始,他们开着小四轮拖拉机进入荒野。后来,开着挖掘机进入。疯狂开采的后果也许就是“十元三个”吧。可是,我却知道这块平凡的小小玉石有着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凡人都壮阔崎岖的经历。我几乎亲眼看到它碎裂于洪荒时代的大地震时期。看着它被海水冲击亿万年。海枯石烂之后,又被泥石流埋没亿万年。接下来,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终于有一天它重见天日,躺在球上一条平凡的河流边,天衣无缝地镶嵌在一个平凡的泥土凹窝里。
我还看到了它的最后一幕记忆。
看到它被暴力挖开,露出身下和自己同样形状的洞窟。看到虫子四散奔逃,植物白嫩的根系坦曝在日光暴晒之中。更多的石头在挖掘机的操作下源源不断翻出大地。失陷绝地的蚂蚁们不知所措。一个个保护着蚁后,衔着蚁卵,面对眼下没完没了天翻地覆的世界,不知逃往何处。一窝蚂蚁的毁灭,其惨烈不亚于一个王国的覆灭吧?亿万万蚁窝和虫穴的毁灭,亿万万微小的惊骇与怨恨游荡天地之间,无处可去,便依附于戈壁玉。附着在它的色泽上,附着在它所有细微的裂缝里。所以戈壁玉的颜色黯淡压抑,所以戈壁玉的饰物一碰即碎。还有人不明白城市午夜的街头为什么如此哀凉无望。他经过成堆批发戈壁玉的地摊,还是不能明白。
去年那场大旱,不止令农业受灾,牧业也遭到极大重创。
一位年长的牧人痛心地说:“捡石头!都是捡石头的人害的!”他的意思大约是,捡石头改变了大地的面貌,而这与天气变化息息相关。
我仍然喜欢石头。我喜欢长时间蹲在河边的空地上,一块一块地翻捡,摸索,不停地惊异于每一块石头的独一无二。当我埋首大地,沉迷于眼下这石头的世界,在地球的另一端,漫漫迁徙道路上的海鸟再也看不到去年露出水面的礁石。
我又拾起一块石头。看到石头下的空穴里有弯弯曲曲的细小道路,被突然曝光的虫子惊慌不已。我改变了这只虫子的命运。也许还改变了更多——季节、气候、降雪量。甚至是冰川融化、雪线后退。甚至是全球变暖。
全球变暖了,海平面上升了。我目睹那只海鸟在无望的寻找中筋疲力尽,最终跌落大海。
而在此地,在我的脚下,在全世界离海洋最远的地方,在大陆的最深处,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却迟迟不敢触碰。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牧羊人居麻对“我”仅是因为“喜爱”而捡石头表示怀疑和不相信,表现了牧羊人居麻对石头起了贪念。
B. 戈壁玉在荒野中才是美丽的,可一旦离开荒野,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可见作者懂得戈壁玉的真正价值所在,并表现了作者对戈壁玉被疯狂采伐的痛心。
C. 作者描写了人们从节假日碰运气一般来捡石头,到后来专职干这个,并开着挖掘机进入来疯狂开采的过程,影射人类的贪得无厌和对自然的无度侵掠,并以此予人们以启示。
D. 本文文字素净、灵动,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美好情感,以及对人类应该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考。
2.请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义。
3.本文最后当“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时,为何迟迟不敢去触碰?请结合全文对此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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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头
李 娟
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河边捡石头。由于我的“喜欢”,石头们被分成了好看和不好看的两种。由于我的喜欢,世界微微失衡。好在我的这种“喜欢”力量微薄,不足以影响真正的现实世界。顶多影响一下我对两块石头的取舍,顶多影响两块石头的命运吧。
我反复对比,放弃了一块石头,占有了另一块。但被我占有的石头从此之后真的就属于我了吗?不是的,从此之后,它只是和我并列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而已。
贪婪与“喜爱”的不同之处在哪里?……每当我独自走在大风中的高高河岸上,看向对岸缠绵起伏的金色沙丘,再看向秋天深蓝无底的天空,长久注目悬于夕阳一侧的半透明的圆月……,便暗暗否定了自己曾深深坚信的很多东西。
当我生活在更加荒凉遥远的南面冬牧场上时,闲暇时间也喜欢在沙漠中长时间散步,寻找脚下的美丽碎片。
牧羊人居麻看着我入迷地把玩那些彩色小石子,便问我:“它们值多少钱?”我说:“不值钱。但我觉得很好看。”他表示怀疑。他感慨地说:“这种事只有你们汉族人才知道。你们一看就知道哪块石头值钱。你们专门开几百公里的车来到我们的戈壁滩上捡石头。我们呢,世世代代在这里放羊,天天踩过那么多石头,却什么也不知道。没办法,我们什么也不懂,我们捡的石头都卖不了钱。”他坚信有一个关于石头的秘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他捏起我的一块石头看了又看。再次感慨自己的命运。我说:“我只是喜欢它的颜色而已,看,红红的!”他仍然不相信。
在北疆,无论是216国道线还是217国道线,沿着荒凉空旷的公路上下,几乎每过一百公里就可看到几顶帐篷,三五个卖石头的摊位。
那些石头从表面看上去灰头土脸、普通至极。但剖开后,却有着透明而梦幻的内瓤。
我觉得很多时候,它所谓的“价值”并非在于它的美丽,而在于它的这种反差吧?
是的,大家为这种石头冠名为“戈壁玉”。
戈壁玉真多啊。虽然名字被冠以“玉”,但毕竟不是玉。玉应该是更细腻绵密的质地,有着更柔和的光泽。作为荒野中的存在,戈壁玉的确是美丽的,甚至令人眩目。可一旦离开荒野,离开纯粹的蓝天和粗砾的大地,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
在海南三亚,在全国离阿勒泰最遥远的地方,我也曾见过我们的戈壁玉。满满的,一板车又一板车,堆在街头叫卖。各种形状的吊坠、配饰,十元三件。如塑料制品一样面无表情,如塑料制品一样廉价,同时,如塑料制品一样千篇一律。
可是,一边是戈壁玉成山成海的盛况,另一边,却是大地的千疮百孔。
开始,人们只是在节假日里当作野游一样去郊外捡拾着玩耍。他们把车停在公路边,沿着公路上下行走,碰运气一般翻找大地表层的石头。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专职干这个。他们越走越远,越来越深入。搜罗遍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开始,他们开着小四轮拖拉机进入荒野。后来,开着挖掘机进入。疯狂开采的后果也许就是“十元三个”吧。可是,我却知道这块平凡的小小玉石有着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凡人都壮阔崎岖的经历。我几乎亲眼看到它碎裂于洪荒时代的大地震时期。看着它被海水冲击亿万年。海枯石烂之后,又被泥石流埋没亿万年。接下来,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终于有一天它重见天日,躺在球上一条平凡的河流边,天衣无缝地镶嵌在一个平凡的泥土凹窝里。
我还看到了它的最后一幕记忆。
看到它被暴力挖开,露出身下和自己同样形状的洞窟。看到虫子四散奔逃,植物白嫩的根系坦曝在日光暴晒之中。更多的石头在挖掘机的操作下源源不断翻出大地。失陷绝地的蚂蚁们不知所措。一个个保护着蚁后,衔着蚁卵,面对眼下没完没了天翻地覆的世界,不知逃往何处。一窝蚂蚁的毁灭,其惨烈不亚于一个王国的覆灭吧?亿万万蚁窝和虫穴的毁灭,亿万万微小的惊骇与怨恨游荡天地之间,无处可去,便依附于戈壁玉。附着在它的色泽上,附着在它所有细微的裂缝里。所以戈壁玉的颜色黯淡压抑,所以戈壁玉的饰物一碰即碎。还有人不明白城市午夜的街头为什么如此哀凉无望。他经过成堆批发戈壁玉的地摊,还是不能明白。
去年那场大旱,不止令农业受灾,牧业也遭到极大重创。
一位年长的牧人痛心地说:“捡石头!都是捡石头的人害的!”他的意思大约是,捡石头改变了大地的面貌,而这与天气变化息息相关。
我仍然喜欢石头。我喜欢长时间蹲在河边的空地上,一块一块地翻捡,摸索,不停地惊异于每一块石头的独一无二。当我埋首大地,沉迷于眼下这石头的世界,在地球的另一端,漫漫迁徙道路上的海鸟再也看不到去年露出水面的礁石。
我又拾起一块石头。看到石头下的空穴里有弯弯曲曲的细小道路,被突然曝光的虫子惊慌不已。我改变了这只虫子的命运。也许还改变了更多——季节、气候、降雪量。甚至是冰川融化、雪线后退。甚至是全球变暖。
全球变暖了,海平面上升了。我目睹那只海鸟在无望的寻找中筋疲力尽,最终跌落大海。
而在此地,在我的脚下,在全世界离海洋最远的地方,在大陆的最深处,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却迟迟不敢触碰。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 牧羊人居麻对“我”仅是因为“喜爱”而捡石头表示怀疑和不相信,表现了牧羊人居麻对石头起了贪念。
B. 戈壁玉在荒野中才是美丽的,可一旦离开荒野,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可见作者懂得戈壁玉的真正价值所在,并表现了作者对戈壁玉被疯狂采伐的痛心。
C. 作者描写了人们从节假日碰运气一般来捡石头,到后来专职干这个,并开着挖掘机进入来疯狂开采的过程,影射人类的贪得无厌和对自然的无度侵掠,并以此予人们以启示。
D. 本文文字素净、灵动,表达了作者对大自然的美好情感,以及对人类应该如何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思考。
2.请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义。
3.本文最后当“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时,为何迟迟不敢去触碰?请结合全文对此作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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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总是喜欢一个人在河边捡石头。由于我的“喜欢”,石头们被分成了好看和不好看的两种。由于我的喜欢,世界微微失衡。好在我的这种“喜欢”力量微薄,不足以影响真正的现实世界。顶多影响一下我对两块石头的取舍,顶多影响两块石头的命运吧。
我反复对比,放弃了一块石头,占有了另一块。但被我占有的石头从此之后真的就属于我了吗?不是的,从此之后,它只是和我并列出现在这个世界上而已。
贪婪与“喜爱”的不同之处在哪里?……每当我独自走在大风中的高高河岸上,看向对岸缠绵起伏的金色沙丘,再看向秋天深蓝无底的天空,长久注目悬于夕阳一侧的半透明的圆月……,便暗暗否定了自己曾深深坚信的很多东西。
当我生活在更加荒凉遥远的南面冬牧场上时,闲暇时间也喜欢在沙漠中长时间散步,寻找脚下的美丽碎片。
牧羊人居麻看着我入迷地把玩那些彩色小石子,便问我:“它们值多少钱?”我说:“不值钱。但我觉得很好看。”他表示怀疑。他感慨地说:“这种事只有你们汉族人才知道。你们一看就知道哪块石头值钱。你们专门开几百公里的车来到我们的戈壁滩上捡石头。我们呢,世世代代在这里放羊,天天踩过那么多石头,却什么也不知道。没办法,我们什么也不懂,我们捡的石头都卖不了钱。”他坚信有一个关于石头的秘密掌握在少数人手里。他捏起我的一块石头看了又看。再次感慨自己的命运。我说:“我只是喜欢它的颜色而已,看,红红的!”他仍然不相信。
在北疆,无论是216国道线还是217国道线,沿着荒凉空旷的公路上下,几乎每过一百公里就可看到几顶帐篷,三五个卖石头的摊位。
那些石头从表面看上去灰头土脸、普通至极。但剖开后,却有着透明而梦幻的内瓤。
我觉得很多时候,它所谓的“价值”并非在于它的美丽,而在于它的这种反差吧?
是的,大家为这种石头冠名为“戈壁玉”。
戈壁玉真多啊。虽然名字被冠以“玉”,但毕竟不是玉。玉应该是更细腻绵密的质地,有着更柔和的光泽。作为荒野中的存在,戈壁玉的确是美丽的,甚至令人眩目。可一旦离开荒野,离开纯粹的蓝天和粗砾的大地,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
在海南三亚,在全国离阿勒泰最遥远的地方,我也曾见过我们的戈壁玉。满满的,一板车又一板车,堆在街头叫卖。各种形状的吊坠、配饰,十元三件。如塑料制品一样面无表情,如塑料制品一样廉价,同时,如塑料制品一样千篇一律。
可是,一边是戈壁玉成山成海的盛况,另一边,却是大地的千疮百孔。
开始,人们只是在节假日里当作野游一样去郊外捡拾着玩耍。他们把车停在公路边,沿着公路上下行走,碰运气一般翻找大地表层的石头。后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专职干这个。他们越走越远,越来越深入。搜罗遍了大地的每一个角落。
开始,他们开着小四轮拖拉机进入荒野。后来,开着挖掘机进入。疯狂开采的后果也许就是“十元三个”吧。可是,我却知道这块平凡的小小玉石有着比世界上任何一个凡人都壮阔崎岖的经历。我几乎亲眼看到它碎裂于洪荒时代的大地震时期。看着它被海水冲击亿万年。海枯石烂之后,又被泥石流埋没亿万年。接下来,日复一日的风吹日晒,终于有一天它重见天日,躺在球上一条平凡的河流边,天衣无缝地镶嵌在一个平凡的泥土凹窝里。
我还看到了它的最后一幕记忆。
看到它被暴力挖开,露出身下和自己同样形状的洞窟。看到虫子四散奔逃,植物白嫩的根系坦曝在日光暴晒之中。更多的石头在挖掘机的操作下源源不断翻出大地。失陷绝地的蚂蚁们不知所措。一个个保护着蚁后,衔着蚁卵,面对眼下没完没了天翻地覆的世界,不知逃往何处。一窝蚂蚁的毁灭,其惨烈不亚于一个王国的覆灭吧?亿万万蚁窝和虫穴的毁灭,亿万万微小的惊骇与怨恨游荡天地之间,无处可去,便依附于戈壁玉。附着在它的色泽上,附着在它所有细微的裂缝里。所以戈壁玉的颜色黯淡压抑,所以戈壁玉的饰物一碰即碎。还有人不明白城市午夜的街头为什么如此哀凉无望。他经过成堆批发戈壁玉的地摊,还是不能明白。
去年那场大旱,不止令农业受灾,牧业也遭到极大重创。
一位年长的牧人痛心地说:“捡石头!都是捡石头的人害的!”他的意思大约是,捡石头改变了大地的面貌,而这与天气变化息息相关。
我仍然喜欢石头。我喜欢长时间蹲在河边的空地上,一块一块地翻捡,摸索,不停地惊异于每一块石头的独一无二。当我埋首大地,沉迷于眼下这石头的世界,在地球的另一端,漫漫迁徙道路上的海鸟再也看不到去年露出水面的礁石。
我又拾起一块石头。看到石头下的空穴里有弯弯曲曲的细小道路,被突然曝光的虫子惊慌不已。我改变了这只虫子的命运。也许还改变了更多——季节、气候、降雪量。甚至是冰川融化、雪线后退。甚至是全球变暖。
全球变暖了,海平面上升了。我目睹那只海鸟在无望的寻找中筋疲力尽,最终跌落大海。
而在此地,在我的脚下,在全世界离海洋最远的地方,在大陆的最深处,我又看到另一块美丽的石头,却迟迟不敢触碰。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牧羊人居麻对“我”仅是因为“喜爱”而捡石头表示怀疑和不相信,表现了牧羊人居麻对石头起了贪念。
B.戈壁玉在荒野中才是美丽的,可一旦离开荒野,它的美丽便迅速枯萎,可见作者懂得戈壁玉的真正价值所在,并表现了作者对戈壁玉被疯狂采伐的痛心。
C.作者描写了人们从节假日碰运气一般来捡石头,到后来专职干这个,并开着挖掘机进入来疯狂开采的过程,影射人类的贪得无厌和对自然的无度侵掠,并以此予人们以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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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结合上下文,分析文中画横线的句子的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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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根据要求作文。(60分)
智叟和愚公之间的争论总是令人深思。某天愚公问道:“个人之于社会,似乎总是身不由己,不能主宰自己的生活,这是为什么呢?”
智叟带着愚公来到流沙河边,指着浑浊的河流,说道:“社会中的人,正如河里的沙子,如果不愿顺流而下,就妄自抗争,却往往四处碰壁,乃至沉入河底,可悲可叹....”
愚公指着旧河道说:“然而,公可知流沙河曾有改道一事?一旦不愿同流、自愿沉入河底者众,自会聚集为淤,乃至阻滞河道、扭转其原先的方向——这难道不是可喜可贺吗?
智叟一惊,似有所悟。
请仔细阅读材料,然后从中选择一个角度立意构思,把你的想法通过文章很好地表达出来。要求:自拟标题,不要脱离材料的含意作文,不少于8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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敲 狗
欧阳黔森
贵州关岭花江镇上的人喜欢吃狗肉。狗是不能杀的,只能敲,因为放了狗血,狗肉就不好吃了。狗肉味道不但香飘花江镇,也飘到了很远的地方。
镇上只要有临街的店面,都开狗肉馆。每家狗肉馆的灶台上,都放着一只黄澄澄煮熟的狗,离灶台一两米的铁笼子里关着一只夹着尾巴浑身发抖的狗。熟狗与活着的样子差不多,除了皮上没毛了,肉里没骨头了,其余都在。喜爱哪个部位,客人自己选。那只关着的狗,暂时可以不死,却只是让人看的,无非是说,就是这种狗。
初送来的狗,似乎都能预感到它的末日到了,对着厨子狂吠不已,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厨子拿了一条绳索给狗主人,狗吓得浑身颤抖,却不逃走,反而依偎在主人的两腿之间,夹着尾巴发出呜咽声。主人把绳索套在狗的头上,再把狗拴在一棵树上,然后,再不好意思面对可怜而恐惧的狗,头也不回地走了。
狗见主人一走,眼睛里就透着绝望,它奋力地迈腿想紧跟主人的脚步,可没迈出几步,就被紧绷的绳子拉回来,又奋力地迈步,又被绳子拉回来。
狗越挣扎,脖子上的绳索越紧,当狗由于憋气在地上翻滚时,厨子拉动绳子,把狗吊了起来,厨子拿来一把包了布头的铁锤猛击狗鼻梁,狗在猛击中只能坚持几分钟,便没了声息。它的眼睛圆瞪着,两行泪水流过脸庞,舌头夸张地伸出嘴巴。打完最后一锤,厨子把锤子往地上一摔,锤子便连翻了几个跟头。厨子接着用手去摸狗鼻梁,确定没碰烂皮后,顺手摸合了狗眼睛。厨子的手湿湿的,是狗的眼泪。
那年正是大年前夕,厨子想吃狗肉,可过年过节的,没人来卖狗,厨子对刚进师门的徒弟说,把大黄敲了吧!大黄是厨子养了两年的狗,厨子敲狗如麻,却不敲自己养的狗。徒弟照着平时师傅敲狗的过程来了一遍,见狗被敲得没了声息,便解了绳套放在地上。死狗放在地上,地气一上身,便会醒过来。等徒弟从屋里端了个大盆来装狗时,大黄早跑得没了踪影。但是在它挨敲死里逃生后的第二天,又肿着个鼻子回到了主人家。
现在关在铁笼里的狗也是一条黄色的狗。狗的主人是一个中年汉子,身着土布衣裤,脚穿一双草鞋。那卖狗的中年汉子留下话,说是急用钱才卖这狗,等有了钱再来赎回。临走前,中年汉子神色黯淡,很不情愿又无可奈何地抱起狗放进铁笼子,厨子要求他用绳子把狗套住,他死活不愿意。
半个多月以后,中年汉子来了。黄狗一见主人,伸开前爪猛扒铁笼的铁条,夹了半个多月的尾巴一下子就翘了起来。黄狗快乐而兴奋地想从铁笼里伸出头来。徒弟知道,黄狗是想用头去亲热主人的腿,还想后腿立起用前爪去搭主人的手。
中年汉子说,我来赎狗。
厨子说,要赎,当初就别卖。
中年汉子说,我爹得急病要钱救命。
中年汉子从一个小布袋子里,掏出了一大把零票子,递给厨子说,这是一百块,你数一数。
厨子说,我这不是典当铺,我也不卖活狗。
中年汉子又把钱往厨子手里送,说这是一百二十块。
厨子眼一瞪说,二百块,没得商量。
中年汉子沉默了半晌,走到铁笼子旁,从上衣口袋里摸出一个红茗喂大黄狗,大黄狗一边啃咬一边把尾巴摇得团团转。
中年汉子回头对厨子说,你等着,我筹好钱就来。
大黄狗见主人走了,不再啃咬红茗,又叫又跳,直到主人的背影不见了,它才停止蹦跳,嘴里又发出一阵呜咽之声。
晚上,厨子对守店过夜的徒弟说,明天早一点起床,把那只黄狗敲了,我要它的皮,真是一条好狗。
深夜,徒弟翻来覆去地睡不着。后半夜,他拿了一根铁棍,用力一撬锁便开了。凌晨时,徒弟做了一个梦,他梦见大黄狗跑进了它的主人家,主人惊喜地迎出来,大黄狗后腿直立,前爪搭上了主人的肩,尾巴摇得团团转,眼睛眯起来充满着笑意。
一个星期后,中年汉子走进了狗肉馆,送来了二百块钱。说狗早回了家,为了对厨子表示感谢,还给厨子带来了几斤自家种的花生。
晚上,厨子油炸了花生,一个人喝闷酒。徒弟三天前已离他而去,他在思考再到哪里招一个徒弟。
(选自《人民文学》,有删节)
1.下列对这篇小说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一项是( )
A. 小说语言质朴平实,于平淡的叙述中揭示出一个严肃的话题:狗作为人类忠实的朋友,我们应该保护它们,而不能杀来吃掉。
B. 作者借“敲狗”这一地方民俗,于不动声色的叙述中,以慈悲的胸怀,对人性作了一次深深的审视,充满着浓浓的现实关怀。
C. 小说多处描写了狗的尾巴,“夹着尾巴发出呜咽声”表现狗临死之前的挣扎,“尾巴一下子翘起来”体现狗见到主人时的兴奋。
D. 小说结尾处写“徒弟三天前已离他而去”,从前面的情节来看,是徒弟擅自做主偷偷放走了大黄狗,惹恼了师傅,被师傅辞退了。
2.小说结尾处写徒弟做了一个梦,简要分析这一情节描写的妙处。
3.有人说,人性与兽性的“两极”在作品中的人与狗身上都有充分的表现,对此你有何看法?引发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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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 有一种麒麟菜,即百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着。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做“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翟,也是开绒线店的。翟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翟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子,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选自《长江文艺》)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说明王老也不例外,他和小红之间有深厚的情谊。
B.本篇文章以华丽的语言写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好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王老死后,小红坐月子不能来,叫她丈夫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可见小红对王老的孝心和情谊。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汪曾祺的小说颇有其师沈从文先生的遗风,具有一种散文化的风格,请结合文本分别从语言、情节、人物三方面分析这一特色。(6分)
3.小说结尾说“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请结合作品分析“香味”有哪些内涵?(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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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小题。(25分)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 有一种麒麟菜,即百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着。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做“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翟,也是开绒线店的。翟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翟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子,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选自《长江文艺》)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说明王老也不例外,他和小红之间有深厚的情谊。
B.本篇文章以华丽的语言写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好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王老死后,小红坐月子不能来,叫她丈夫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可见小红对王老的孝心和情谊。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汪曾祺的小说颇有其师沈从文先生的遗风,具有一种散文化的风格,请结合文本分别从语言、情节、人物三方面分析这一特色。(6分)
3.小说结尾说“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请结合作品分析“香味”有哪些内涵?(6分)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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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
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那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
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必须进来先给我查查这表。
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
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原来人都有看别人低眉顺眼的欲望,对别人低眉顺眼一生的老马今天终于也尝到了别人对自己低眉顺眼的甜头。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老马在餐桌旁坐下,人像瘪了似的,翻来覆去只有一个感慨:这个“水工”跟我配合得多好啊。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
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节选自《铁凝自选小说集》)
1.(梳理情节)请梳理出小说的行文脉络。
2.(分析线索及其作用)小说有明暗两条线索,分别是什么?这样处理有什么好处?请简要分析。
3.(分析情节作用)小说中画波浪线部分提到“低眉顺眼”,反复出现这一典型细节,有什么作用?
4.(分析结构安排的作用)小说开头写了老马非常喜欢吃蒜的情节,在全文中的作用是什么?请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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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晕厥羊
铁凝
老马一生没有什么特别的嗜好,就是喜欢吃蒜。但是,这个通俗而又廉价的嗜好并不总是能够顺利地被满足,原因是他的老伴绝不能闻大蒜的气味。
昨晚临睡前,她已经向他交代了这几天他一个人在家应该注意的事情:冷水表里的存水不多了,水表好像有点不准。现在,老马穿好衣服来到客厅,又推开老伴房间虚掩着的门观察片刻,在确认房子里真的没有老伴之后,便疾步进了厨房,拉开柜橱的最下边一只抽屉,拿出预先藏好的两头蒜,三下两下地剥起来。
这时有人按门铃。
老马不觉浑身一激灵:莫非她丢了什么东西又折回来取?慌乱中他把蒜藏进抽屉赶紧去开门——他从来不敢怠慢老伴的门铃声。门开了,唉,原来是单位的出纳给他送工资来了。老马接了工资信手放在门厅的餐桌上,接着赶紧回到厨房继续剥蒜。眼看着那些象牙色的、光溜溜、鼓绷绷的小蒜瓣在他手下越聚越多,老马心中那鬼祟的激情和暧昧的欲望说什么也按捺不住了,他抓起一瓣丢进嘴里猛嚼,一股热辣辣的蒜香伴着脆生生的响动在老马口腔里爆炸。这就是幸福了,咀嚼中的老马暗自思量。
这时又有人按门铃。
正在享受大蒜的老马本来不愿意此刻有人造访,但是,正因为几头大蒜下肚,经常打不起精神的老马,现在是精神昂扬力量充沛,尤其当他看见门口没有老伴。门口是个全新的陌生人,可这个陌生人按了门铃又转身要走,老马就非常想把他拦住,他觉得现在他既有拦住这人的力量又有拦住这人的权利。
老马说,你怎么按了门铃就走啊。
陌生人说,你这是201,我找错门了。
老马说,你想找谁家?
陌生人说301,说自己是小区物业公司的水工。
提起物业公司,老马更不想放这人走了。我正想找物业公司呢,你先进来看看我们家的水表。
老马的态度是不由分说的,陌生人却显得犹豫,也许还有几分不易觉察的慌张。但这犹豫和慌张显然敌不过老马的不由分说,于是他跟着老马走进了老马的家。
其实老马也未必想到陌生人这么听话,他一向缺少让别人听他发令的体验。现在他发令了,陌生人居然听令了,老马终于体验了命令别人的愉悦。他领着陌生人穿过狭窄门厅的小餐桌,拐进与厨房相邻的卫生间。陌生人摘下身上的工具包,站在水表跟前似是而非地鼓捣了几下。他鼓捣不成什么,急于离开的样子。
陌生人的态度很让老马恼火。他开始厉声谴责站在门厅里的这个人。
陌生人低眉顺眼地听着老马谴责,不争辩也不反驳。就为了陌生人的低眉顺眼和他的不争辩不反驳吧,情绪激昂的老马还获得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意外满足感。老马头上冒着热汗,满嘴喷着不散的蒜气,借着不请自来的某种珍贵的快感连想带说连说带想,从务实说到务虚又从务虚返回务实,最后,他终于向面前这个沉默而懦弱的“水工”喊出了他此刻打算实施的计划:既然你做不了经理的主,我也就不再怪你。
沉默的“水工”就在这时突然把身子晃了几晃,接着双膝一弯就软软地倒在老马家门厅的地上。
怎么了,这是怎么了?难道他是被我吓晕了不成?老马有点惭愧,然而,让老马不敢承认的是,这惭愧里却又搀和着某种莫名的满足。是的,那的确是一种满足:原来他老马也有今天,他也能对一个年轻力壮的活人充满威慑力量,他也能让一个活人低眉顺眼,最后他也能把一个活人吓晕过去。
老马要通电话叫了对方来救人,很快从客厅里出来,发现门厅地上那个晕着的人已经不见了。他打开房门追出去,走廊和楼梯均不见人影。老马的心紧缩了一下,好像刚明白了什么。惊慌中的老马赶紧回屋,进门先看餐桌,餐桌上他那沓不算厚实的工资也不见了,确实不见了。一切都在瞬间。
老马在餐桌旁坐下,人像瘪了似的,翻来覆去只有一个感慨:这个“水工”跟我配合得多好啊。
这晚老马不吃不喝和衣睡去。
老马再次醒来并不是早晨,可能是深夜一点钟。他再也睡不着,耷拉着一张更显“自来旧”的脸爬起来看电视,一个澳大利亚的电视片,讲他们那里有一种奇怪的羊,那是一种长不大的小羊,害怕声音,害怕风雨,害怕比它们大的动物,外界稍有响动就会导致它们晕厥,动物学家命名它们为“晕厥羊”。
他本能地对画面上那些晕厥羊有好感,那是活脱儿一个他自己啊。可是,早晨晕在老马家地上的那个人他又是谁呢?
一只晕厥羊兴许完全有能力去恐吓另一只晕厥羊。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和艺术手法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第二段写老马推开老伴房间门观察确认老伴不在家的情景,与后文老马粗心上当形成对比,从侧面突出了老马平时为人谨慎小心的性格。
B.老马躲在厨房剥蒜吃,作者对大蒜描形绘色,细腻真切地写出了人物感受,剥蒜过程的详细描写,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物久被压抑一旦释放后的喜悦心理。
C.老马顺手就把单位出纳送来的工资放在餐桌上,这个情节不但为下文“水工”拿走钱埋下伏笔,同时也说明老马根本就没有把钱放在心上。
D.老马谴责“水工”时,获得的“让别人听他发指令”的满足感,让他对陌生人完全失去了分辨力和警惕性,导致他最终丢失了工资。
2.陌生人“水工”在文中起什么样的作用?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试从人物和主旨表达两个角度,分析小说标题的效果。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熟 藕
汪曾祺
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
这里已经是东街的街尾,店铺和人家都少了。比较大的店是一家酱园,坐北朝南。酱菜里有一种麒麟莱,即石花菜。不贵,包在荷叶里。麒麟菜是脆的,半透明,不很咸,白嘴就可以吃。孩子买了,一边走,一边吃,到了家已经吃得差不多了。
酱园对面是周麻子的果子摊。隔壁是杨家香店。杨家香店的斜对面,隔着两家人家,是周家南货店,亦称杂货店。这家卖的东西真杂。老板一天说不了几句话,跟人很少来往,见人很少打招呼,有点不近人情。他生活节省,每天青菜豆腐汤。有客人来,不敬烟,不上点心,连茶叶都不买一包,只是白开水一杯。因此有人从《百家姓》上摘了四个字,作为他的外号:“白水窦章”。白水窦章除了做生意、写账,没有什么别的事。不看戏,不听说书,不打牌,一天只是用一副骨牌“打通关”,打累了,走到门口闲看。看来往行人,看狗,看碾坊里放青回来的骡马,看乡下人赶到湖西歇伏的水牛,看对面店铺里买东西的顾客。
周家南货店对面是一家绒线店,是刘小红家开的。绒线店卖丝线、花边、绦子,还有一种上了浆的纱条,叫作“鳝鱼骨子”,是捆扎东西用的。绒线店卖这些东西不用尺量,而是在柜台边刻出一些道道,用手拉长了这些东西在刻出的道道上比一比。
刘老板夫妇就这么一个女儿,娇惯得不行,要什么给什么,给她的零花钱也很宽松。刘小红从小爱吃零嘴,这条街上的零食她都吃遍了。她最爱吃的是熟藕。
正对刘家绒线店是一个土地祠。土地祠厢房住着王老,卖熟藕。王老无儿无女,孤身一人,一辈子卖熟藕。全城只有他一个人卖熟藕。煮熟藕很费时间,一锅藕得用微火煮七八个小时,这样才煮得透,吃起来满口藕香。王老夜里煮藕,白天卖,睡得很少。他煮藕的锅灶就安在刘家绒线店门外右侧。
小红很爱吃王老的熟藕,几乎每天上学都要买一节,一边走,一边吃。小红十一岁上得了一次伤寒,吃了很多药都不见效。她在床上躺了二十多天,街坊们都来看过她。她吃不下东西。王老到南货店买了蜜枣、金橘饼、山楂糕给送来,她都不吃,摇头。躺了二十多天,小脸都瘦尖了,妈妈非常心疼。一天,她忽然叫妈:“妈!我饿了,想吃东西。”
妈赶紧问:“想吃什么?给你下一碗饺面?”小红摇头。“冲一碗焦屑?”小红摇头。“熬一碗稀粥,就麒麟菜?”小红摇头。“那你想吃什么?”“熟藕。”
那还不好办!小红妈拿了一个大碗去找王老,王老说:“熟藕?吃得!她的病好了!”
王老挑了两节煮得透透的粗藕给小红送去。小红几口就吃了一节,妈忙说:“慢点!慢点!不要吃得那么急!”
小红吃了热藕,躺下来,睡着了。出了一身透汗,觉得浑身轻松。
日子过得真快,转眼小红二十了,出嫁了。婆家姓瞿,也是开绒线店的。瞿家绒线店开在北市口。北市口是个热闹地方,瞿家生意很好。丈夫原是小红的小学同学,还做了两年同桌,对小红也很好。
北市口离东街不远,小红隔几天就回娘家看看,帮王老拆洗拆洗衣裳。
王老轻声问小红:“有了没有?”小红红着脸说:“有了。”“一定是个白胖小子!”“托您的福。”
王老死了。
早上来买熟藕的看看,一锅煮熟藕,还是温热的,可是不见王老来做生意。推开门看看,王老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断了气。
小红正在坐月予,来不了。她叫丈夫到周家南货店买了一对“大八”,到杨家香店“请”了三股香,叫他在王老灵前点一点,叫他给王老磕三个头,算是替她磕的。
王老死了,全城再没有第二个人卖熟藕。
但是煮熟藕的香味是永远存在的。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和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
A.作品开头写“刘小红长得很好看,大眼睛,很聪明,一街的人都喜欢她”,王老也不例外,该句总领了全文内容。
B.本篇文章以华美细腻的语言工笔描绘风土人情,为小说中的人物出场做了环境的渲染、气氛的烘托,是一种别致的铺垫。
C.小说还以调侃的笔调写了周家南货店的老板——有点不近人情的守财奴,毫无趣味的吝啬鬼,外号“白水窦章”。
D.本文具有散文化的风格,情节结构从容舒缓,没有尖锐激烈的矛盾冲突,人物塑造着色浅淡,不作刻意的褒贬捐抵扬。
E.刘小红婚后回娘家,王老与她的一段对话显得有些不合情理,应该只有父母才能问及,王老这样问有些不合身份。
(2)文章开头作者不惜笔墨一一交代了街道两边的店铺,这样写有什么作用?
(3)结合全文,分析小说以“熟藕”为题的用意。
(4)小说的主人公是王老,但刻画刘小红的文字偏多,请探究作者这样安排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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