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雾
季羡林
①我从来没有喜欢过雾。
②抵达加德满都的第二天凌晨,我一起床,推开窗子:外面是大雾弥天。昨天下午我们从加德满都的大街上看到城北面崇山峻岭,层峦叠嶂,个个都戴着一顶顶的白帽子,这些都是古雪峰,在阳光下闪出了耀眼的银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我简直像小孩子一般地喜悦。现在大雾遮蔽了一切,连那些万古雪峰也隐没不见,一点影子也不给留下。旅馆后面的那几棵参天古树,在平常时候,高枝直刺入晴空,现在只留下淡淡的黑影,衬着白色的大雾,宛如一张中国古代的画。昨天抵达旅馆下车时,我看到一个尼泊尔妇女背着一筐红砖,倒在一大堆砖上。现在我看到一个男子,手里拿着一堆红红的东西,我以为他拿的也是红砖。但是当他走得近了一点时,我才发现那一堆红红的东西簌簌抖动,原来是一束束红色的鲜花。我不禁自己笑了起来。
③正当我失神落魄地自己暗笑的时候,忽然听到不知从哪里传来了咕咕的叫声。浓雾虽然遮蔽了形象,但是却遮蔽不住声音。我知道,这是鸽子的声音。当我倾耳细听时,又不知从哪里传来了阵阵的犬吠声。这都是我意想不到的情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加德满都学会了喜欢的两种动物――鸽子和狗,竟同时都在浓雾中出现了。难道浓雾竟成了我在这个美丽的山城里学会欣赏的第三件东西吗?
④世界上,喜欢雾的人似乎是并不多的。英国伦敦的大雾是颇有一点名气的。有一些作家写散文、写小说来描绘伦敦的雾,我们读起来觉得韵味无穷。对于尼泊尔文学我所知甚少,我不知道,是否也有尼泊尔作家专门写加德满都的雾。但是,不管是在伦敦,还是在加德满都,明目张胆大声赞美浓雾的人,恐怕是不会多的,其中原因我不甚了了,我也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钻研探讨。我现在在这高山王国的首都来对浓雾大唱赞歌,也颇出自己的意料。过去我不但没有赞美过雾,而且也没有认真去观察过雾。我眼前是由赞美而达到观察,由观察而加深了赞美。雾能把一切东西:美的、丑的、可爱的、不可爱的,都给罩上一层或厚或薄的轻纱,让清楚的东西模糊起来,从而带来了另外一种美,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不到的美,一种朦胧的美,一种模糊的美。
⑤一些时候以前,当我第一次听到模糊数学这个名词的时候,我曾说过几句怪话:数学比任何科学都更要求清晰,要求准确,怎么还能有什么模糊数学呢?后来我读了一些介绍文章,逐渐了解了模糊数学的内容。我一反从前的想法,觉得模糊数学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在人类社会中,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有着大量模糊的东西。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这些东西的模糊性。承认这个事实,对研究学术和制订政策等等都是有好处的。
⑥在大自然中怎样呢?在大自然中模糊不清的东西更多。连审美观念也不例外。有很多东西,在很多时候,朦胧模糊反而更显得美。月下观景,雾中看花,不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吗?在这里,观赏者有更多的自由,自己让自己的幻想插上翅膀,上天下地,纵横六合,神驰于无何有之乡,情注于自己制造的幻象之中;你想它是什么样子,它立刻就成了什么样子,比那些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要好得多,而且绝对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在大自然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⑦我的幻想飞腾,忽然想到了这一切。我自诧是神来之笔,我简直陶醉在这些幻象中了。这时窗外的雾仍然稠密厚重,它似乎了解了我的心情,感激我对它的赞扬。它无法说话,只是呈现出更加美妙更加神秘的面貌,弥漫于天地之间。
(选自《中华散文珍藏本从书·季羡林卷》,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错误的两项是
A. 本文运用了欲扬先抑的表现手法。
B. 同时在浓雾中出现的鸽子和狗,看起来更有美感。
C. 本文运用了反问、比喻、对偶、拟人等修辞手法。
D. 文章第⑤自然段的主要观点是:在社会生活和科学中都有模糊性。
E. 尼泊尔作家虽有专门写加德满都的雾的,但没有明目张胆大声赞美浓雾的。
2.文章的第②③自然段中着重写到了关于鲜花和动物的细节。从本文的主旨来看,这些细节描写表现了雾的哪些特点?从艺术表达效果来看,这些细节描写又有什么作用?
3.本文以雾为线索展开,请具体分析文章的行文思路。
4.第⑥段“有很多东西,在很多时候,朦胧模糊反而更显得美”一句传达了作者对于“模糊美”的怎样的体验?试结合你的成长记忆或读过的文学作品谈谈自己对这一模糊美体验的感受。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雾
季羡林
①我从来没有喜欢过雾。
②抵达加德满都的第二天凌晨,我一起床,推开窗子:外面是大雾弥天。昨天下午我们从加德满都的大街上看到城北面崇山峻岭,层峦叠嶂,个个都戴着一顶顶的白帽子,这些都是古雪峰,在阳光下闪出了耀眼的银光。这是我生平第一次看到这种景象,我简直像小孩子一般地喜悦。现在大雾遮蔽了一切,连那些万古雪峰也隐没不见,一点影子也不给留下。旅馆后面的那几棵参天古树,在平常时候,高枝直刺入晴空,现在只留下淡淡的黑影,衬着白色的大雾,宛如一张中国古代的画。昨天抵达旅馆下车时,我看到一个尼泊尔妇女背着一筐红砖,倒在一大堆砖上。现在我看到一个男子,手里拿着一堆红红的东西,我以为他拿的也是红砖。但是当他走得近了一点时,我才发现那一堆红红的东西簌簌抖动,原来是一束束红色的鲜花。我不禁自己笑了起来。
③正当我失神落魄地自己暗笑的时候,忽然听到不知从哪里传来了咕咕的叫声。浓雾虽然遮蔽了形象,但是却遮蔽不住声音。我知道,这是鸽子的声音。当我倾耳细听时,又不知从哪里传来了阵阵的犬吠声。这都是我意想不到的情景。我万万没有想到,我在加德满都学会了喜欢的两种动物――鸽子和狗,竟同时都在浓雾中出现了。难道浓雾竟成了我在这个美丽的山城里学会欣赏的第三件东西吗?
④世界上,喜欢雾的人似乎是并不多的。英国伦敦的大雾是颇有一点名气的。有一些作家写散文、写小说来描绘伦敦的雾,我们读起来觉得韵味无穷。对于尼泊尔文学我所知甚少,我不知道,是否也有尼泊尔作家专门写加德满都的雾。但是,不管是在伦敦,还是在加德满都,明目张胆大声赞美浓雾的人,恐怕是不会多的,其中原因我不甚了了,我也没有那种闲情逸致去钻研探讨。我现在在这高山王国的首都来对浓雾大唱赞歌,也颇出自己的意料。过去我不但没有赞美过雾,而且也没有认真去观察过雾。我眼前是由赞美而达到观察,由观察而加深了赞美。雾能把一切东西:美的、丑的、可爱的、不可爱的,都给罩上一层或厚或薄的轻纱,让清楚的东西模糊起来,从而带来了另外一种美,一种在光天化日之下看不到的美,一种朦胧的美,一种模糊的美。
⑤一些时候以前,当我第一次听到模糊数学这个名词的时候,我曾说过几句怪话:数学比任何科学都更要求清晰,要求准确,怎么还能有什么模糊数学呢?后来我读了一些介绍文章,逐渐了解了模糊数学的内容。我一反从前的想法,觉得模糊数学真是一个了不起的发现。在人类社会中,在日常生活中,在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有着大量模糊的东西。无论如何也无法否认这些东西的模糊性。承认这个事实,对研究学术和制订政策等等都是有好处的。
⑥在大自然中怎样呢?在大自然中模糊不清的东西更多。连审美观念也不例外。有很多东西,在很多时候,朦胧模糊反而更显得美。月下观景,雾中看花,不是别有一番情趣在心头吗?在这里,观赏者有更多的自由,自己让自己的幻想插上翅膀,上天下地,纵横六合,神驰于无何有之乡,情注于自己制造的幻象之中;你想它是什么样子,它立刻就成了什么样子,比那些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要好得多,而且绝对一清见底、纤毫不遗的东西,在大自然中是根本不存在的。
⑦我的幻想飞腾,忽然想到了这一切。我自诧是神来之笔,我简直陶醉在这些幻象中了。这时窗外的雾仍然稠密厚重,它似乎了解了我的心情,感激我对它的赞扬。它无法说话,只是呈现出更加美妙更加神秘的面貌,弥漫于天地之间。
(选自《中华散文珍藏本从书·季羡林卷》,有删节)
1.下列对文章的理解,错误的两项是
A. 本文运用了欲扬先抑的表现手法。
B. 同时在浓雾中出现的鸽子和狗,看起来更有美感。
C. 本文运用了反问、比喻、对偶、拟人等修辞手法。
D. 文章第⑤自然段的主要观点是:在社会生活和科学中都有模糊性。
E. 尼泊尔作家虽有专门写加德满都的雾的,但没有明目张胆大声赞美浓雾的。
2.文章的第②③自然段中着重写到了关于鲜花和动物的细节。从本文的主旨来看,这些细节描写表现了雾的哪些特点?从艺术表达效果来看,这些细节描写又有什么作用?
3.本文以雾为线索展开,请具体分析文章的行文思路。
4.第⑥段“有很多东西,在很多时候,朦胧模糊反而更显得美”一句传达了作者对于“模糊美”的怎样的体验?试结合你的成长记忆或读过的文学作品谈谈自己对这一模糊美体验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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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你必须做出选择
奚同发
①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儿时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
②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
③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那么逼着他拉琴。甚至,父亲上班后,还专门用摄像机对着他,看他是否在练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家里为什么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练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为小提琴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融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前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对他都充满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大家才失望地说,可惜了,可惜了。没有人能改变他。他成了学院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
④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是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示意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角角落落。从来没有这样放松地拉过琴,时而弓飞如雨,时而间滑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述说着一个琴童哀求抗争、淋漓尽致的甜酸苦辣和喜怒哀乐……
⑤没有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拉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起初他只想着随便拉一拉,毕竟是最后一次学校考试——他一生考了多少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随之动容。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
⑥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
⑦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
⑧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呼吸。泪再一次流下来,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
⑨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5分)
A.“他”是一个内心压抑、痛苦的人,“他”对拉琴没有兴趣,是在父亲的逼迫、强制和严格监督下练琴的;而他又具有叛逆性格,长久的压抑,伴随着他长久的叛逆。
B.在痛苦磨炼中“他”既掌握了熟练的演奏技巧,又能在演奏中融入自己的感情,而最后一次的演奏,“他”正是将技巧与情感完美结合才取得巨大成功。
C.小说的标题醒人耳目,深化主题。第二人称“你”,就是指小说中的“他”,“必须”以肯定的语气对“选择”加以强调,又引发人们对“选择”的深刻思索。
D.这篇小说行文腾挪跌宕,张弛有度,开篇由“他”在最后一次考试的考场上引入回忆,运用了倒叙和插叙;故事在高潮处骤然转折,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E、小说含义深刻,引人深思。他的痛苦与反抗告诉我们:教育者可以把自己的理想加到孩子头上,但不能以自己的模式去打造孩子。
2.选文三次写到“他”的泪,试作分析。(6分)
第一次,“眼里噙满泪水”是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次:“泪水如雨”是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次:“泪再一次流下来”是因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这篇小说用了很多篇幅写“他”最后一次拉琴的情形和听众的反应。这样安排情节的好处有哪些方面?简要分析。(6分)
4.不爱拉琴的“他”却成了当年艺术学院最优秀的毕业生。试探究:这样的结果蕴含着怎样的深刻意蕴?联系现实,谈谈你的感悟。(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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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21分)
你必须做出选择
奚同发
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儿时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
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
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那么逼着他拉琴。甚至,父亲上班后,还专门用摄像机对着他,看他是否在练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家里为什么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练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
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为小提琴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融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前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对他都充满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大家才失望地说,可惜了,可惜了。没有人能改变他。他成了学院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
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表示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角角落落。他从来没有这么放松地拉过琴,时而飞扬如瀑,时而沉滞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泪水、奔跑,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述说着一个琴童哀求抗争、淋漓尽致的甜酸苦辣和喜怒哀乐……
没有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拉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起初他只想着随便拉一拉,毕竟是最后一次学校考试——他一生考了多少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随之动容。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
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
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
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呼吸。泪再一次流下来,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
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5分)( )( )
A.小说第3自然段点明了他对小提琴没有感情,并以具体生动的细节描写交代了他练琴是由于他父亲的强迫,为故事情节的发展埋下了伏笔。 |
B.“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文章这样写,表现了他在长期的机械性练琴中所形成的习惯。 |
C.毕业考试的演奏之所以能够获得成功,主要是因为这首曲子是他自己创作的,表现的是自己的生活——他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 |
D.这篇小说腾挪跌宕,张弛有度,开篇由“他”在最后一次考试的考场上展开,运用了倒叙的方式;小说在故事高潮处骤然转折,瞬间“引爆”,出乎意料,又在情理之中。 |
E.这篇文章主要运用了心理描写的手法来描写人物、塑造形象,着重展示了作品主人公在“强迫”下学琴的心理历程。
2.谈谈你对小说标题“你必须做出选择”的理解。(4分)
3.这篇小说用了很多篇幅写“他”最后一次拉琴的情形和听众的反应。作者为什么这样安排情节?(6分)
4.结合文本,简要分析小说主题,并谈谈你所得到的启示。(6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小题。
你必须做出选择
奚同发
①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考试,他整装而坐。同学们的琴声从耳边飘过,那一刻,他眼里噙满泪水。算算从儿时6岁练琴至今近二十年,他从来没有真正喜欢过拉琴。连他自己都想不明白,一个人竟然可以做一件自己不喜欢的事情这么久!
②上了音乐学院,他仍然是那种很规范的学生。老师一再对他说,你的技术真不错,可小提琴是门艺术,仅仅靠技术是不够的。
③他知道,主要是没感情。虽然与一把琴相伴了这么多年,但他对琴真的缺乏感情。儿时练琴,是在父亲一次次强迫下开始的,迄今为止,都弄不明白为什么父母那么逼着他拉琴。甚至,父亲上班后,还专门用摄像机对着他,看他是否在练琴。多年来,练琴似乎成了他与父亲之间的一次次智力较量。他从来没有办法战胜父亲,比如说,家里为什么父亲在时就有电,父亲外出就没了电,直到考上音乐学院附小他才弄清楚,是父亲把门外的电闸关了。想趁父亲不在家看电视或打电脑游戏,根本不可能。那时候,每天除了上学,几乎所有的时间都在练那该死的琴,就连做梦都是如此。也曾上台演出,也参加了全国比赛,也获得过掌声和鲜花,但这一切并不能让他因为小提琴而快乐起来。一旦拉琴,一种从心底浸漫过来的忧郁,让他无法进入真正的音乐世界。老师多次提示他,如果能够把这种感觉融入拉琴,一定会有不凡的表现。但是他所有的情感只能存在于拉琴前后,一旦握琴在手,弓弦相遇,就成了赶乐谱,一段接一段,直到把它们拉完。起初见到他的教授们,一个个对他都充满信心,这么小的年龄就有这么好的技术,完全可以调整过来。直到他从附中考入音乐学院,大家才失望地说,可惜了,可惜了。没有人能改变他。他成了学院众所周知的“另类”。不过,大家都在关注他,人们实在想看看,他到底会变成个什么样子……
④终于站在老师们面前,这是他在音乐学院的最后一次拉琴,毕业考试的最后一项是自选曲目。当老师用目光示意他可以开始后,他的弓子一反常态地先是在琴弦上一碰,发出了很响的一震。继而,徐徐进入,不久已是琴声四溢,灌满了音乐室的角角落落。从来没有这样放松地拉过琴,时而弓飞如雨,时而间滑如泣,揉弦、双音、拨奏,悦耳、辉煌、明亮、阴柔,他完全进入了另一个世界。春光明媚鸟语花香,暴雨狂风无奈无助,大开大合往来飞梭。他的琴声,述说着一个琴童哀求抗争、淋漓尽致的甜酸苦辣和喜怒哀乐……
⑤没有什么名曲,也没有用现成的曲目,他拉的是自己的曲子,拉的是自己多年来不愿学琴的历程。起初他只想着随便拉一拉,毕竟是最后一次学校考试——他一生考了多少试啊!没想到,他拉得停不下来,拉得那样忘情,泪飞如雨,就连在座的同学和老师也随之动容。直到最后一刻,他的右臂发麻,弓子脱手而出,琴弦上定格的是铿锵有力的一个回响——“咚”……
⑥音乐室内一片寂静。继而,从老教授开始,掌声如潮。学院最有身份的老教授鼓着掌站起来,身后立刻有两名学生扶住教授,三人一起慢慢走向他。
⑦拉得太好了,这才是小提琴艺术。孩子,你是这批毕业生中最优秀的一位。老教授这样说时,脸上写满了兴奋和喜悦。见他无语,教授身边的同学提醒道:这就是说,你的毕业成绩是全校最优秀的,你可以毕业了。
⑧他的脸涨得通红,嘴张了半天说不出话。全场的掌声终于停下来,安静得可以听到人的呼吸。泪再一次流下来,牙咬着下唇哆嗦着,他突然双臂向空中一扬,身体像展翅飞翔的大鹏,声嘶力竭地喊了一声,我终于,可以不拉琴了……
⑨那声音拖得很长,在音乐室内不断地叠加,传递,回响。
1.下列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他”是一个内心压抑、痛苦的人,“他”对拉琴没有兴趣,是在父亲的逼迫、强制和严格监督下练琴的;而他又具有叛逆性格,长久的压抑,伴随着他长久的叛逆。
B.在痛苦磨炼中“他”既掌握了熟练的演奏技巧,又能在演奏中融入自己的感情,而最后一次的演奏,“他”正是将技巧与情感完美结合才取得巨大成功。
C.小说的标题醒人耳目,深化主题。第二人称“你”,就是指小说中的“他”,“必须”以肯定的语气对“选择”加以强调,又引发人们对“选择”的深刻思索。
D.这篇小说行文腾挪跌宕,张弛有度,开篇由“他”在最后一次考试的考场上引入回忆,运用了倒叙和插叙;故事在高潮处骤然转折,出乎意料之外,又在情理之中。
E.小说含义深刻,引人深思。他的痛苦与反抗告诉我们:教育者可以把自己的理想加到孩子头上,但不能以自己的模式去打造孩子。
2.这篇小说用了很多篇幅写“他”最后一次拉琴的情形和听众的反应。这样安排情节的好处有哪些方面?简要分析。
3.不爱拉琴的“他”却成了当年艺术学院最优秀的毕业生。试探究:这样的结果蕴含着怎样的深刻意蕴?联系现实,谈谈你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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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后面题目。(14分)
王澍:我从来没有妥协过
中国建筑师王澍获得2012年普利兹克建筑奖。他是第一位获此殊荣的中国公民,也是第四年轻的得奖者。普利兹克奖被誉为建筑学界的诺贝尔奖。
在东南大学建筑系读书时,王澍以狂傲著称。他曾在硕士答辩时放言:“中国没有现代建筑师。如果有,最多一个半。我算一个,我的导师齐康算半个。”获得普利兹克奖之后,对此,他强调,“我只是要表达,中国建筑界虽然不时有思想的火花和批判的意见,却没有持续和深入,没有积累和传承,永远处于开端。”
2000年以后,王澍不再言辞激烈,只是埋头工作。他说:“我从来没有妥协过。作为建筑师,能够说服别人和自己一样有不可动摇的信念,这是一种能力。”他曾背着行李,按照沈从文的《湘行散记》行走,用几个月的时间寻找书中提及的村落。
王澍一直有古典文人著书立说、传道受业解惑的强烈愿望。王澍有几十张古代书画的珂罗版,用来研究传统绘画。进入大学后,王澍开始临帖,最开始是临摹欧阳询的《九成宫醴泉铭》,时至今日,他依然保持这个爱好。
一直以来,王澍都被归为“实验建筑运动”一分子。作为实验建筑的代表人物,王澍曾三次参加威尼斯建筑双年展。王澍曾经把6万片拆迁下来的旧瓦带到威尼斯,搭建“瓦园”。中国当代建筑研究学者王明贤回忆:“西方盖一个建筑,是把旧的推翻,用新材料重做,但中国老建筑的旧材料可以继续用,建筑可以再生。威尼斯双年展是很喧闹的地方,可看到‘瓦园’,人们就会变得安静,这是让人沉思的地方,让人沉思建筑到底该怎么发展,城市该怎么发展。”
王澍的刻苦、克制与坚持被认为是他取得成功的主要原因,他坚持“实验”十几年,形成了自己的风格,完全没有其他建筑师身上出现的“分裂”现象。
很多现代建筑和城市的关系很突兀,王澍获得普利兹克奖,提醒了整个世界建筑界,中国有这样一条独特的建筑道路,对世界建筑而言是补充或者新的出路。王澍也表示,有一群建筑师,在做不起眼的建筑,这不是因为他们年轻或者分量不够,而是选择了一条反标志建筑和巨大建筑的道路,自己得奖是对这个群体的巨大鼓励。
“我在学生时代已经很突出了,很多同学很羡慕我的工作状态,但是他们又说,等我赚到钱或等我评上职称了,我就像你一样工作,”王澍意味深长地对记者说,“但这是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到他们赚够了钱、评上了职称,就已经在另外一条路上走得太远,无法回头了。”
1.请简要概括王澍取得成功的原因。 (4分)
2.王澍获奖对建筑界有什么深远意义? (6分)
3.如何理解“但这是两条截然不同的道路,到他们赚够了钱、评上了职称,就已经在另外一条路上走得太远,无法回头了”这句话? (4分)
高二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各题。(18分)
天衣无缝
W局长一向以大公无私自居,大会小会上,他都会自我吹嘘一番:本领导自从调到本局以来,从来不以权谋私,也没有利用职权安排过自己的亲属子女在本局就业,希望各位今后继续对我监督,如发现有此类现象,本局长将自动辞职……
一言既出,驷马难追。W局全体干部职工天天瞪起溜圆的眼珠,总想在W局长身上找出点什么瑕疵来,但总是徒劳。人们看到,W局长上班很准时,八时一到,W局长准能在办公室找到;接人待物,他十分热情,人家来请示汇报什么事,他都是正襟危坐,侧耳细听;局里有什么工程,他还会请市纪委或监察局的同志到场监督。于是,人们对W局长一直持好感,领导班子民意测验,数他的满意率最高。
过了一段时间,W局长唯一的残疾儿子在市里一家残联办的企业找到了工作,那家企业的D厂长想把老婆安排到W局,被W局长一口回绝,说我的儿子进你厂,是通过残联考试择优录用的,你老婆调过来,我不就说不清了吗?话说到这个份上,D厂长不吱声了。
W局长的儿子结婚了,但妻子是个待业青年,时间长了,经济上就有点紧张,儿媳妇常缠着W局长要安排工作,说如果办不到,就跟你儿子离婚算了。W局长想,儿子好不容易才找到这么一个女人,我还靠他们传宗接代呢。如果离了,再去找,容易么?W局长的夫人也不断吹枕头风,看在儿子的份上,你想想办法吧……
W局长很不情愿地跑了几个单位,哪个单位也不想多要人。他想,既然D厂长有求于我,我何不跟他再合计合计。
一连几天,W局长闭门谢客,叫办公室主任挡驾,说是本领导正在筹谋本局大计,请勿打扰。一天,W局长主持召开领导会议,说是研究人事问题。W局长说,本局汽车到修理厂的修理费用每年就高达十余万元,现在我发现C单位有一位好修理工E,如果能要来,我们自己办个修理厂,一年节约个五六万元是不成问题的,看各位有何意见?几个副职听W局长一说,既能产生这么好的经济效益,此人又不是W局长的亲戚,何乐而不为呢?这样,E很顺利地来到W局长的单位上班了,而且工作很积极,有事无事修理厂总是响起叮叮当当的声音。过不多久,W局长的儿媳妇也找到了工作,是到C单位去了。
晚上,W局长跟夫人说,这件事我做得天衣无缝,等几个副职以后慢慢发现时,木已成舟了……
又过了几天,W局长听到本局开始传播一条消息:W局长的儿媳妇是靠等价交换找到工作的!W局长大惊,心想,几个副职都不在家,有去省城学习的,有住院的,有下乡的,不可能这么快就漏风。不过,这天衣这么快就有了缝,事情真蹊跷。
又是晚上,W局长跟夫人谈蹊跷之事,夫人笑道,你儿媳妇怀孕了,嘴馋,在C厂中午就餐时,为了多吃几块酸萝卜,被老炊逗弄一番,她就跟那食堂里的大师傅说了调动之事……
事后,人们发现,修理工E是D厂长的小舅子,而C厂的厂长则是E的老爸。后来,E在W局长的单位修坏了发动机,W局长又将他调到了办公室打杂。
以后,大会小会W局长再也不吹嘘了。他只是偷着乐,有孙子了。
1.“天衣无缝”在文中具体指什么?世上真有无缝的天衣吗?请结合原文简要回答(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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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后,大会小会W局长再也不吹嘘了。他只是偷着乐,有孙子了”这句话在全文中起什么作用?(4分)
答: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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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小见大,以微见著”是人们对小小说的精辟评价,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小说的主题。(4分)
答: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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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本文在表现手法上的突出特点是什么?请选择其中的一种加以赏析。(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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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下列小题。
捣鬼心传
鲁迅
中国人又很有些喜欢奇形怪状,鬼鬼祟祟的脾气,爱看古树发光比大麦开花的多,其实大麦开花他向来也没有看见过。于是怪胎畸形,就成为报章的好资料,替代了生物学的常识的位置了。最近在广告上所见的,有像所谓两头蛇似的两头四手的胎儿,还有从小肚上生出一只脚来的三脚汉子。固然,人有怪胎,也有畸形,然而造化的本领是有限的,他无论怎么怪,怎么畸,总有一个限制:孪儿可以连背,连腹,连臀,连胁,或竟骈头,却不会将头生在屁股上;形可以骈拇,枝指,缺肢,多乳,却不会两脚之外添出一只脚来,好像“买两送一”的买卖。天实在不及人之能捣鬼。
但是,人的捣鬼,虽胜于天,而实际上本领也有限。因为捣鬼精义,在切忌发挥,亦即必须含蓄。盖一加发挥,能使所捣之鬼分明,同时也生限制,故不如含蓄之深远,而影响却又因而模胡了。“有一利必有一弊”,我之所谓“有限”者以此。
清朝人的笔记里,常说罗两峰的《鬼趣图》,真写得鬼气拂拂;后来那图由文明书局印出来了,却不过一个奇瘦,一个矮胖,一个臃肿的模样,并不见得怎样的出奇,还不如只看笔记有趣。小说上的描摹鬼相,虽然竭力,也都不足以惊人,我觉得最可怕的还是晋人所记的脸无五官,浑沦如鸡蛋的山中厉鬼。因为五官不过是五官,纵使苦心经营,要它凶恶,总也逃不出五官的范围,现在使它浑沦得莫名其妙,读者也就怕得莫名其妙了。然而其“弊”也,是印象的模胡。不过较之写些“青面獠牙”,“口鼻流血”的笨伯,自然聪明得远。
中华民国人的宣布罪状大抵是十条,然而结果大抵是无效。古来尽多坏人,十条不过如此,想引人的注意以至活动是决不会的。骆宾王作《讨武曌檄》,那“入宫见嫉,蛾眉不肯让人,掩袖工谗,狐媚偏能惑主”这几句,恐怕是很费点心机的了,但相传武后看到这里,不过微微一笑。是的,如此而已,又怎么样呢?声罪致讨的明文,那力量往往远不如交头接耳的密语,因为一是分明,一是莫测的。我想假使当时骆宾王站在大众之前,只是攒眉摇头,连称“坏极坏极”,却不说出其所谓坏的实例,恐怕那效力会在文章之上的罢。“狂飙文豪”高长虹攻击我时,说道劣迹多端,倘一发表,便即身败名裂,而终于并不发表,是深得捣鬼正脉的;但也竟无大效者,则与广泛俱来的“模胡”之弊为之也。
明白了这两例,便知道治国平天下之法,在告诉大家以有法,而不可明白切实的说出何法来。因为一说出,即有言,一有言,便可与行相对照,所以不如示之以不测。不测的威棱使人萎伤,不测的妙法使人希望——饥荒时生病,打仗时做诗,虽若与治国平天下不相干,但在莫明其妙中,却能令人疑为跟着自有治国平天下的妙法在——然而其“弊”也,却还是照例的也能在模胡中疑心到所谓妙法,其实不过是毫无方法而已。
捣鬼有术,也有效,然而有限,所以以此成大事者,古来无有。
一九三三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1.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2.从文章第二段中捣鬼“利”、“弊”的角度,分析高长虹对“我”的攻击。
3.请结合文章,阐释最后一段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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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四只狐崽只有一个多月,没有断奶。母亲用玉米面糊糊每天喂它们,间或也到邻居家讨些羊奶 给它们改善一下伙食。红狐偷鸡是为了这四个小狐崽子吧?我越来越喜欢这四只狐崽,常逗着它们 玩。这种人狐和谐相处的局面刚刚维持了不久,一个月光朗朗的半夜里,院中突然响起了长嗥声。 我扒起窗子上的猫眼洞布向院中一看,只见那只红狐站在那里昂着头长嗥。屋里的四只小狐也哀鸣 起来,屋里屋外的狐叫声凄凉地响成一片,引得村子里的狗也汪汪地叫了起来。红狐仿佛没听见沸沸的犬声,长嗥着立在门扇上,用爪子不停地抓着门。我跳下地,拉开门,红狐退到了院中,哀鸣着伏下前腿。我发现红狐已比那日见时痩了许多,双目黯然无神,表情呆滞,眼角隐隐有泪痕。一股悲哀突然袭击了我,我正用手臂抹眼角上的泪水,爹的喊狗声猛然在院子里响起,我不由得心头 一紧,才发现邻居家那只肥肥胖胖的大狼狗已出现在院子里,喘着粗气,要向狐发出进攻,被爹死死抱住脖子。红狐还没有走,只是嗓子已嘶哑,发出一种揪心的哀鸣声。母亲抱了四只狐崽,轻轻放到了大门外,红狐迫不及待地叼起狐崽看了看我们,便飞快地蹿出,消失在了茫茫的夜色中。
(节选自《怀念红狐》,有删改)
1.选文画横线部分在对红狐描写时运用了哪些手法?有什么作用?
2.文末画浪线的句子看似浅豁实则深邃,请说说你对画浪线句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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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作品,完成小题。
告别语
铁凝
这是二楼闲置的一间客房,窗子朝北,窗外是邻居的前院。朱丽每次来舅舅家,都住这间。
北京的舅舅对朱丽很疼爱,每次她来,舅舅都会给她一些钱。舅舅开着一些砖厂,家里的一些角落冷不丁就会出现几块红的黄的砖的样品,只是,舅舅的房子太大,舅舅的语汇太少。朱丽常常依照某些电视剧的场景比对现实,心里对舅舅的单调生活不满意,却从不流露这不满意。
这次朱丽是逃婚而来,在婚礼上突然扔下新郎就跑了。舅舅安慰朱丽说,婆家人来找,有舅舅挡着。朱丽有点感动,每次离开北京回家,客气话都没有讲过一句,最多只道一声:“舅舅舅妈,那我就走了啊。”原来朱丽的语汇也很单调。
这一次,朱丽又沮丧又难为情。每天吃完饭回到房间,朱丽会立刻上床,闭眼假寐,有时,邻居一些喧闹的声音从窗外传来,如响在耳边。
像是主人出来送客,还有主人对孩子的提醒:“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之后是短促的安静,大人们都在等候这位“小宝”的“再见”或者“拜拜”。可是小宝似乎不乐意合作。
朱丽翻身起来,走到窗前向邻居家的院子张望。
在邻家的门廊下,站着一个四岁左右的小男孩,那位死不开口的小宝,完全不同于电视屏幕上的那个小宝,长相普通,大脑门,肉眼泡。“蜗牛!蜗牛!”他边说边拽着保姆的衣服往水边走。朱丽看见,在院子西侧起伏的草坪上,有一条蜿蜒成S状的人工水系,小宝,爬上那只锻铁摇椅扭动身子摇着自己……
朱丽在窗和床之间徘徊,一边觉得这小宝不懂礼貌,一边感叹做个孩子也挺不容易,非得随着父母对那些他根本不认识的大人说“再见”不可。朱丽由小宝想到自己,和自己那场没结成的婚。新郎是她公司的同事,对她很好,公司里的人都看好他们,那天婚礼去了很多人。可是她却跑了,连个“再见”也没说。她不辞而别,也只有“不辞”才能“而别”。当她一路跑来北京,眼前闪过的不是婚礼,也不是新郎,而是母亲那张浮肿的、经常是“乌眼青”的脸。
母亲和父亲的争吵由来已久,争吵总以父亲对母亲的殴打结束。朱丽在两个大人拳脚的夹缝里长大,直到父母终于离婚。离家的父亲有时会来看朱丽,他们也有告别,但朱丽从来不对父亲说“再见”,她不想再看见他。在婚礼上,朱丽注意到喜盈盈的母亲,她突然看见特地打扮一新的母亲下眼眶似有淤血。她紧盯母亲,在心里说服自己那不过是岁月累积起来的错觉,可她还是不顾一切地跑了,就像逃离一场她以为会到来的如母亲般的命运。
初夏过去,暑天袭来。
入伏后的一个下午,窗外的声音再一次飘进房间。她又听见早已熟悉的邻居的大人的提示:“小宝,和叔叔、阿姨说再见!小宝,和叔叔、阿姨说拜拜!”
朱丽“听”见了那短促的安静,之后是主人、客人寒暄着告别,是未曾听过的孩子们的一声清脆的童音,那童音分明是小宝的,小宝说出的不是别的,正是大众们长久以来苦口婆心敦促他说出的告别语:“再见!”
所有人都听见这声“再见”,犹如盲人睁眼,哑人发声。
这前所未有的、此起彼伏的“再见”之声原来是两个孩子之间的道别,与他人的引导无关。
两边的大人不得不开始劝阻各自的孩子,小宝却不听劝,再次大喊起“再见”。他拧着眉头,嘴角一撇一撇的,就要哭出来的样子。
露露也大喊起“再见”,人已被她的父母领出院门。
小宝更激烈地踩着脚,弯下腰,拼尽全力高喊着“再见,再见,再见,再见……”他顽强地、势不可当地向那个身穿印花连衣裙的露露表达着再见的意愿。到后来,他憋红了小脸,汗流浃背的,以至于那“再见”声变得哆哆嗦嗦,听上去就像是“再哎哎哎哎见!再哎哎哎哎见!”
那像是欢欣和绝望情绪的一种混合,激烈而壮观。像冰河在春日太阳的照耀下突然融化,“嘎啦啦”地迸裂着自己,撕开着自己。叫人觉着,生活其实是从“再见”开始的,当小宝和露露那么急赤白脸地用“再见”告别时,生活才真正走进他们的生命。朱丽退后一步,让窗帘挡住自己,犹如挡住了某种冲动。
朱丽站在房间的穿衣镜前看自己,嘴唇含混地嚅动了几下,仿佛在练习一个忘却已久的老词。她发现,自己对“再见”这个词从来都是漠然的,不管对一座房子,还是对一个亲人。一种对自己的陌生的疑惧陡然从心中升腾起来,她环顾这房间,伴着窗外那声声不断的“再哎哎哎哎见”,她就琢磨,现在最该做的,是不是应该把关掉了那么多天的手机打开呢?
1.文章开头从舅舅家二楼闲置的客房写起,有什么作用?
2.请简要分析第二段中“舅舅的房子太大,舅舅的语汇太少”句的含意。
3.文中画线句写出了朱丽什么样的心理?
4.本文叙写朱丽的北京生活,请探究主人公的思想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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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文字,完成后面题。(16分)
悔 过
[美]瑞恩·金赛拉
从窗子射进来的阳光把我照醒。我起床穿好衣服,走进厨房,吃了点冷燕麦片作为早餐。过去三年来,我一直这样打发自己。该是工作的时间了。我走出家门,迈着悠闲的脚步,朝麦迪逊大街走去。此时正是一年中干我这一行最好的季节:夏天,大批游客纷纷涌入纽约。我来到城市广场。照常,广场已有很多游客,而且为数众多。“看来今天是个好日子!”我掩饰不住内心的喜悦想。就在这时,我看到一个30多岁的白人,估计他迷路了。
“太好了,”我自忖着。“该对他动手了!”我沉着自信地靠近那人。
“你好,先生!需要帮助吗?”
“是的,我想去麦迪逊旅馆,能告诉我怎么走吗?”
“哦,哦……过三个街区,右拐,靠你左边就是。”
“谢谢你。”
“不用客气。祝你快乐,先生。”
我从他身边走开,脸上不禁带着微笑,因为我的兜里装着那人的钱包。我打开钱包,发现里面有48美元,两张信用卡。几个小时我便得到4个钱包,我决定去吃午饭。此刻,我已得到几张信用卡,726美元现金和几个手工制作的意大利漆皮钱包。我决定去我喜欢去的一个名叫达文西的小餐馆吃午饭。该餐馆做的皮萨最好。但就在这时,又一个人闯入我的视线。此人身高六英尺之多,深咖啡色的肤色,只见他正在四下走动,不用问他一定是迷路了。
我小心翼翼地接近他,就像狮子悄悄靠近猎物。
“你好,先生!我可以帮助你吗?”
“是的,你知不知道电影院怎么走?”
“哦,知道。沿着第52大道走下去,左拐,右边就是,你肯定会看到的。”
“太谢谢你了。”
“不用谢,先生。很高兴能帮助你。”
当我打开那人的钱包时,我几乎在街上跳了起来。我发现里面有300美元现金和3张信用卡。我看了看其中一张信用卡上的名字:约翰逊先生。“非常感谢你,约翰逊先生。”我自言自语地说。我来到餐馆,感觉好极了。4道意大利美餐上来之后,我情不自禁地默默为约翰逊先生敬了一杯酒。“祝他像我一样快乐不断。”我认为我今天干得不错,决定上路回家。我没有想到,将要发生的事情将永远改变我的命运。
在回家的路上,我路过一条小巷。当我走到小巷尽头时,我看到了他,看到了刚刚被我偷了钱包的约翰逊先生。一个白人小姑娘摔倒,约翰逊先生正在热心地扶她起来。可小姑娘的妈妈看到后,以为约翰逊先生图谋不轨,开始哭叫着救人。那位妈妈一边哭喊,一边用包击打约翰逊先生。约翰逊先生极力向她解释,他是在帮助扶起小姑娘。可她就是不信。几个男人听到喊叫声后,手拿球棒,从一家店里飞奔而出。三个身高五到六英尺的高大白人男子,开始朝约翰逊先生喊叫,其中一个白人还朝约翰逊先生的脸打去。接着,他们都开始用球棒击打约翰逊先生。我想厉声说:“住手!住手!不要打,他是好人!”可我不能,我只是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什么话都说不出来。他只是在极力帮助一个小女孩啊!
就在这时,一个白人抽出一把刀来,走近约翰逊先生,举刀向他砍去。后来,三个白人丢下球棒跑了。留下约翰逊先生独自一人躺在黑暗小巷里自己的血泊中。正是这样一位好人,我却偷了他的钱包!偷一个向我寻求帮助的人是多么地不地道呀!我的良心受到谴责:是我杀害了他。当他被杀时,或许他正在找我。我对此负有责任。听到警笛声,我赶紧跑掉。我只能跑掉。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我一边跑,眼泪一边往下流。上帝给了我认识自己过错的机会,可这一切都晚了。
1.关小说内容的分析与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4分)
A.开头段的环境描写交代了故事发生的时间、地点及天气特征,为下文“我”趁着给游客指路的机会实施偷窃并得手的情节做铺垫。
B.小说通过略写“我”偷窃的过程以及详写每一次偷窃成功后忘乎所以的动作和极度兴奋的心理,意在表明“我”偷窃手法的高明。
C.“我认识到我不仅偷了他的钱包,而且也偷了他的生命。”写出了“我”对约翰逊先生造成的伤害不仅是物质上的,更是精神上的。
D.小说写约翰逊先生扶起跌倒的白人小姑娘,却被其母亲认为图谋不轨,既写出了种族间的歧视,也道出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危机。
E.小说采用欲扬先抑的手法,先写“我”的偷窃行为及得手后沾沾自喜的可耻,再写“我”看到约翰逊先生被杀后悔过自新的可贵。
2.小说中“我”是一个怎样的形象?请简要分析。(4分)
3.小说中“小女孩摔倒”这一情节在文中有何作用?(4分)
4.你怎样看待“好心的约翰逊被偷、被误会、被殴打”这一事件?请结合实际谈谈你的看法。(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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