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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窦娥的悲剧———与苏力先生商榷
康保成
最近,“法律与文学”渐渐成为受法学家关注的一块新的交叉学科领域。苏力先生的《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从司法的角度解读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的杂剧作品《窦娥冤》,为人们认识这出古典悲剧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然而,笔者拟对苏文的观点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苏文提出,在《窦娥冤》中,张驴儿与窦娥“都没有提出而且也无法提出现代司法要求的可靠的直接证据”,“案件审理者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谁的话更可信。”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成理”,而且窦娥后来自己也招认“药死公公”,才导致桃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但这“并非官吏无能或腐败的产物”。现在,也让我们“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来分析案情,看到底谁的话更可信,看桃杌是否“无能”。在法庭上,张驴儿振振有辞:“我家的老子,倒说是我做儿子的药死了,人也不信。”苏文认为:“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确,张驴儿没有杀父动机。然而窦娥则是没有杀人动机。谁主张谁举证,这在一般的诉讼案中为古今通用之原则,然而张驴儿作为原告,不仅拿不出窦娥杀人的证据,也说不出窦娥为什么杀人。凭什么相信一个足不出户的年轻寡妇平白无故起了杀人之心呢? 这难道符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只听一面之辞就滥施刑罚, 说是“无能”实在太轻了些。
凡事总有个来龙去脉。一个姓张的被毒死在蔡家,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官府首先要了解的应该是:这两家是何关系,这个畸形的家庭是如何组成的,张氏父子是如何进入蔡家的等等。接着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对于这一切,窦娥详细的实事求是的回答显然把张氏父子解救蔡婆、被蔡家收留的事实交代得清清楚楚,她的话才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比张驴儿简略的胡编乱造更可信。张驴儿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能称作狡辩。窦娥还举出了本案的关键情节和关键证人。张驴儿不是说他不会药死老子么?是啊!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桃杌如果真像苏文所说,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抓住这一线索,继而审问当事人蔡婆,张驴儿的杀人动机便会暴露无遗。桃杌如果真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把杀人未遂的赛卢医抓捕归案,以验证窦娥供词的真实性。同时,卖毒药给张驴儿的赛卢医———本案的惟一证人,即使是污点证人,与张驴儿对簿公堂,真凶便会落入法网。然而,桃杌在听了张驴儿的辩解和挑唆之后,便对窦娥施以酷刑。尽管窦娥发出了“我这小妇人毒药来从何处也”的合理质询,桃杌却置若罔闻,这难道合乎“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苏文认为“窦娥展示出来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中有理由作为一个相关的证据”,甚至说,在当时的条件下,窦娥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之王”。而在笔者看来,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不认罪,到棍棒呼啸着打向蔡婆时,却情愿招认“药死公公”,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法官理应抓住这一细节,详加戡问:被告缘何“招认”得如此反常? 继而解开一位孝顺、善良的妇女何以会“杀人”的谜底,再继而对整个案情做出正确的判断。苏文提出:如果窦娥不认罪,而让蔡婆去挨那无情的棍棒,“如果蔡婆婆也能挺住刑讯,那么依据当时的法律,就要对张驴儿拷刑,或只能‘取保放之’。”然而笔者有理由提出两种可能性更大的假设:一是年迈的蔡婆熬不住酷刑,屈打成招;二是蔡婆被活活打死。窦娥不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才做出这种“不大明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认罪”行为的么?退一步说,即使苏文的假设成立,窦娥和蔡婆在“拷满不承”的情况下被“取保放之”,那又怎样呢?真凶照样逍遥法外,窦娥照样是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张驴儿本想毒死蔡婆却意外使张父被毒死,这就造成了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这是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但如果一切都已经真相大白,水落石出,还要衙门干什么?
1.下列对苏力观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苏文认为,张驴儿与窦娥都无法提出可靠的直接证据,二人的话究竟谁的可信,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来确定。
B.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有理,因为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逻辑判断,儿子是不会药死老子的。
C.苏文认为县令桃杌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之所以造成他错误判断实为窦娥自己的招认,并不是因为官吏的无能或腐败。
D.苏文认为张驴儿没有杀死自己父亲的动机,所以他法庭上的证词既合乎人情也合乎法理,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必然先要了解这个命案的来龙去脉,然后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这样的程序才合乎常情常理。
B.作者认为张驴儿的供词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是狡辩;而窦娥的回答详细且实事求是,她的话才更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
C.作者认为这一命案关键的线索是“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如果县令桃杌能据此追问,就会彻底揭穿张驴儿的杀人动机。
D.作者认为本案的关键证人也是唯一证人就是赛卢医,尽管他是个污点证人,但只要把赛卢医抓捕归案,窦娥一案便会水落石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苏文认为窦娥情愿替婆婆顶罪而死,这种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反而成为她药死公公的一个相关的证据。
B.作者认为窦娥招供过程很反常,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都不认罪,但蔡婆要挨打时却情愿招认,不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
C.针对苏文如果窦娥不认罪及蔡婆婆能挺住刑讯的假设,作者认为这种假设更可能的后果是蔡婆婆不是被屈打成招就是被活活打死。
D.作者认为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是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造成了侦破难度,而这也正是需要“严格执法”的官员努力之所在。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困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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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窦娥的悲剧———与苏力先生商榷
康保成
最近,“法律与文学”渐渐成为受法学家关注的一块新的交叉学科领域。苏力先生的《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从司法的角度解读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的杂剧作品《窦娥冤》,为人们认识这出古典悲剧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然而,笔者拟对苏文的观点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苏文提出,在《窦娥冤》中,张驴儿与窦娥“都没有提出而且也无法提出现代司法要求的可靠的直接证据”,“案件审理者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谁的话更可信。”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成理”,而且窦娥后来自己也招认“药死公公”,才导致桃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但这“并非官吏无能或腐败的产物”。现在,也让我们“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来分析案情,看到底谁的话更可信,看桃杌是否“无能”。在法庭上,张驴儿振振有辞:“我家的老子,倒说是我做儿子的药死了,人也不信。”苏文认为:“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确,张驴儿没有杀父动机。然而窦娥则是没有杀人动机。谁主张谁举证,这在一般的诉讼案中为古今通用之原则,然而张驴儿作为原告,不仅拿不出窦娥杀人的证据,也说不出窦娥为什么杀人。凭什么相信一个足不出户的年轻寡妇平白无故起了杀人之心呢? 这难道符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只听一面之辞就滥施刑罚, 说是“无能”实在太轻了些。
凡事总有个来龙去脉。一个姓张的被毒死在蔡家,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官府首先要了解的应该是:这两家是何关系,这个畸形的家庭是如何组成的,张氏父子是如何进入蔡家的等等。接着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对于这一切,窦娥详细的实事求是的回答显然把张氏父子解救蔡婆、被蔡家收留的事实交代得清清楚楚,她的话才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比张驴儿简略的胡编乱造更可信。张驴儿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能称作狡辩。窦娥还举出了本案的关键情节和关键证人。张驴儿不是说他不会药死老子么?是啊!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桃杌如果真像苏文所说,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抓住这一线索,继而审问当事人蔡婆,张驴儿的杀人动机便会暴露无遗。桃杌如果真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把杀人未遂的赛卢医抓捕归案,以验证窦娥供词的真实性。同时,卖毒药给张驴儿的赛卢医———本案的惟一证人,即使是污点证人,与张驴儿对簿公堂,真凶便会落入法网。然而,桃杌在听了张驴儿的辩解和挑唆之后,便对窦娥施以酷刑。尽管窦娥发出了“我这小妇人毒药来从何处也”的合理质询,桃杌却置若罔闻,这难道合乎“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苏文认为“窦娥展示出来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中有理由作为一个相关的证据”,甚至说,在当时的条件下,窦娥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之王”。而在笔者看来,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不认罪,到棍棒呼啸着打向蔡婆时,却情愿招认“药死公公”,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法官理应抓住这一细节,详加戡问:被告缘何“招认”得如此反常? 继而解开一位孝顺、善良的妇女何以会“杀人”的谜底,再继而对整个案情做出正确的判断。苏文提出:如果窦娥不认罪,而让蔡婆去挨那无情的棍棒,“如果蔡婆婆也能挺住刑讯,那么依据当时的法律,就要对张驴儿拷刑,或只能‘取保放之’。”然而笔者有理由提出两种可能性更大的假设:一是年迈的蔡婆熬不住酷刑,屈打成招;二是蔡婆被活活打死。窦娥不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才做出这种“不大明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认罪”行为的么?退一步说,即使苏文的假设成立,窦娥和蔡婆在“拷满不承”的情况下被“取保放之”,那又怎样呢?真凶照样逍遥法外,窦娥照样是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张驴儿本想毒死蔡婆却意外使张父被毒死,这就造成了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这是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但如果一切都已经真相大白,水落石出,还要衙门干什么?
1.下列对苏力观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苏文认为,张驴儿与窦娥都无法提出可靠的直接证据,二人的话究竟谁的可信,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来确定。
B.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有理,因为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逻辑判断,儿子是不会药死老子的。
C.苏文认为县令桃杌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之所以造成他错误判断实为窦娥自己的招认,并不是因为官吏的无能或腐败。
D.苏文认为张驴儿没有杀死自己父亲的动机,所以他法庭上的证词既合乎人情也合乎法理,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作者认为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必然先要了解这个命案的来龙去脉,然后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这样的程序才合乎常情常理。
B.作者认为张驴儿的供词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是狡辩;而窦娥的回答详细且实事求是,她的话才更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
C.作者认为这一命案关键的线索是“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如果县令桃杌能据此追问,就会彻底揭穿张驴儿的杀人动机。
D.作者认为本案的关键证人也是唯一证人就是赛卢医,尽管他是个污点证人,但只要把赛卢医抓捕归案,窦娥一案便会水落石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苏文认为窦娥情愿替婆婆顶罪而死,这种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反而成为她药死公公的一个相关的证据。
B.作者认为窦娥招供过程很反常,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都不认罪,但蔡婆要挨打时却情愿招认,不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
C.针对苏文如果窦娥不认罪及蔡婆婆能挺住刑讯的假设,作者认为这种假设更可能的后果是蔡婆婆不是被屈打成招就是被活活打死。
D.作者认为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是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造成了侦破难度,而这也正是需要“严格执法”的官员努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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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面对窦娥的悲剧———与苏力先生商榷
康保成
最近,“法律与文学”渐渐成为受法学家关注的一块新的交叉学科领域。苏力先生的《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从司法的角度解读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的杂剧作品《窦娥冤》,为人们认识这出古典悲剧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然而,笔者拟对苏文的观点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苏文提出,在《窦娥冤》中,张驴儿与窦娥“都没有提出而且也无法提出现代司法要求的可靠的直接证据”,“案件审理者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谁的话更可信。”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成理”,而且窦娥后来自己也招认“药死公公”,才导致桃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但这“并非官吏无能或腐败的产物”。现在,也让我们“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来分析案情,看到底谁的话更可信,看桃杌是否“无能”。在法庭上,张驴儿振振有辞:“我家的老子,倒说是我做儿子的药死了,人也不信。”苏文认为:“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确,张驴儿没有杀父动机。然而窦娥则是没有杀人动机。谁主张谁举证,这在一般的诉讼案中为古今通用之原则,然而张驴儿作为原告,不仅拿不出窦娥杀人的证据,也说不出窦娥为什么杀人。凭什么相信一个足不出户的年轻寡妇平白无故起了杀人之心呢? 这难道符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只听一面之辞就滥施刑罚, 说是“无能”实在太轻了些。
凡事总有个来龙去脉。一个姓张的被毒死在蔡家,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官府首先要了解的应该是:这两家是何关系,这个畸形的家庭是如何组成的,张氏父子是如何进入蔡家的等等。接着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对于这一切,窦娥详细的实事求是的回答显然把张氏父子解救蔡婆、被蔡家收留的事实交代得清清楚楚,她的话才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比张驴儿简略的胡编乱造更可信。张驴儿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能称作狡辩。窦娥还举出了本案的关键情节和关键证人。张驴儿不是说他不会药死老子么?是啊!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桃杌如果真像苏文所说,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抓住这一线索,继而审问当事人蔡婆,张驴儿的杀人动机便会暴露无遗。桃杌如果真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把杀人未遂的赛卢医抓捕归案,以验证窦娥供词的真实性。同时,卖毒药给张驴儿的赛卢医———本案的惟一证人,即使是污点证人,与张驴儿对簿公堂,真凶便会落入法网。然而,桃杌在听了张驴儿的辩解和挑唆之后,便对窦娥施以酷刑。尽管窦娥发出了“我这小妇人毒药来从何处也”的合理质询,桃杌却置若罔闻,这难道合乎“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苏文认为“窦娥展示出来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中有理由作为一个相关的证据”,甚至说,在当时的条件下,窦娥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之王”。而在笔者看来,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不认罪,到棍棒呼啸着打向蔡婆时,却情愿招认“药死公公”,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法官理应抓住这一细节,详加戡问:被告缘何“招认”得如此反常? 继而解开一位孝顺、善良的妇女何以会“杀人”的谜底,再继而对整个案情做出正确的判断。苏文提出:如果窦娥不认罪,而让蔡婆去挨那无情的棍棒,“如果蔡婆婆也能挺住刑讯,那么依据当时的法律,就要对张驴儿拷刑,或只能‘取保放之’。”然而笔者有理由提出两种可能性更大的假设:一是年迈的蔡婆熬不住酷刑,屈打成招;二是蔡婆被活活打死。窦娥不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才做出这种“不大明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认罪”行为的么?退一步说,即使苏文的假设成立,窦娥和蔡婆在“拷满不承”的情况下被“取保放之”,那又怎样呢?真凶照样逍遥法外,窦娥照样是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张驴儿本想毒死蔡婆却意外使张父被毒死,这就造成了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这是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但如果一切都已经真相大白,水落石出,还要衙门干什么?
1.下列对苏力观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张驴儿与窦娥都无法提出可靠的直接证据,二人的话究竟谁的可信,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来确定。
B.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有理,因为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逻辑判断,儿子是不会药死老子的。
C.苏文认为县令桃杌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之所以造成他错误判断实为窦娥自己的招认,并不是因为官吏的无能或腐败。
D.苏文认为张驴儿没有杀死自己父亲的动机,所以他法庭上的证词既合乎人情也合乎法理,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必然先要了解这个命案的来龙去脉,然后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这样的程序才合乎常情常理。
B.作者认为张驴儿的供词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是狡辩;而窦娥的回答详细且实事求是,她的话才更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
C.作者认为这一命案关键的线索是“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如果县令桃杌能据此追问,就会彻底揭穿张驴儿的杀人动机。
D.作者认为本案的关键证人也是唯一证人就是赛卢医,尽管他是个污点证人,但只要把赛卢医抓捕归案,窦娥一案便会水落石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窦娥情愿替婆婆顶罪而死,这种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反而成为她药死公公的一个相关的证据。
B.作者认为窦娥招供过程很反常,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都不认罪,但蔡婆要挨打时却情愿招认,不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
C.针对苏文如果窦娥不认罪及蔡婆婆能挺住刑讯的假设,作者认为这种假设更可能的后果是蔡婆婆不是被屈打成招就是被活活打死。
D.作者认为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是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造成了侦破难度,而这也正是需要“严格执法”的官员努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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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保成
最近,“法律与文学”渐渐成为受法学家关注的一块新的交叉学科领域。苏力先生的《窦娥的悲剧———传统司法中的证据问题》,从司法的角度解读元代戏剧家关汉卿的杂剧作品《窦娥冤》,为人们认识这出古典悲剧提供了一个新的视角。然而,笔者拟对苏文的观点提出一些自己的看法。苏文提出,在《窦娥冤》中,张驴儿与窦娥“都没有提出而且也无法提出现代司法要求的可靠的直接证据”,“案件审理者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谁的话更可信。”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成理”,而且窦娥后来自己也招认“药死公公”,才导致桃杌做出了错误的判断,但这“并非官吏无能或腐败的产物”。现在,也让我们“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来分析案情,看到底谁的话更可信,看桃杌是否“无能”。在法庭上,张驴儿振振有辞:“我家的老子,倒说是我做儿子的药死了,人也不信。”苏文认为:“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确,张驴儿没有杀父动机。然而窦娥则是没有杀人动机。谁主张谁举证,这在一般的诉讼案中为古今通用之原则,然而张驴儿作为原告,不仅拿不出窦娥杀人的证据,也说不出窦娥为什么杀人。凭什么相信一个足不出户的年轻寡妇平白无故起了杀人之心呢? 这难道符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只听一面之辞就滥施刑罚, 说是“无能”实在太轻了些。
凡事总有个来龙去脉。一个姓张的被毒死在蔡家,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官府首先要了解的应该是:这两家是何关系,这个畸形的家庭是如何组成的,张氏父子是如何进入蔡家的等等。接着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对于这一切,窦娥详细的实事求是的回答显然把张氏父子解救蔡婆、被蔡家收留的事实交代得清清楚楚,她的话才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比张驴儿简略的胡编乱造更可信。张驴儿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能称作狡辩。窦娥还举出了本案的关键情节和关键证人。张驴儿不是说他不会药死老子么?是啊!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桃杌如果真像苏文所说,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抓住这一线索,继而审问当事人蔡婆,张驴儿的杀人动机便会暴露无遗。桃杌如果真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那就应该把杀人未遂的赛卢医抓捕归案,以验证窦娥供词的真实性。同时,卖毒药给张驴儿的赛卢医———本案的惟一证人,即使是污点证人,与张驴儿对簿公堂,真凶便会落入法网。然而,桃杌在听了张驴儿的辩解和挑唆之后,便对窦娥施以酷刑。尽管窦娥发出了“我这小妇人毒药来从何处也”的合理质询,桃杌却置若罔闻,这难道合乎“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么?
苏文认为“窦娥展示出来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中有理由作为一个相关的证据”,甚至说,在当时的条件下,窦娥的口供可以作为“证据之王”。而在笔者看来,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不认罪,到棍棒呼啸着打向蔡婆时,却情愿招认“药死公公”,按照“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法官理应抓住这一细节,详加戡问:被告缘何“招认”得如此反常? 继而解开一位孝顺、善良的妇女何以会“杀人”的谜底,再继而对整个案情做出正确的判断。苏文提出:如果窦娥不认罪,而让蔡婆去挨那无情的棍棒,“如果蔡婆婆也能挺住刑讯,那么依据当时的法律,就要对张驴儿拷刑,或只能‘取保放之’。”然而笔者有理由提出两种可能性更大的假设:一是年迈的蔡婆熬不住酷刑,屈打成招;二是蔡婆被活活打死。窦娥不就是为了避免这种后果才做出这种“不大明智”的“令人难以置信”的“认罪”行为的么?退一步说,即使苏文的假设成立,窦娥和蔡婆在“拷满不承”的情况下被“取保放之”,那又怎样呢?真凶照样逍遥法外,窦娥照样是犯罪嫌疑人。在本案中,张驴儿本想毒死蔡婆却意外使张父被毒死,这就造成了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这是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但如果一切都已经真相大白,水落石出,还要衙门干什么?
1.下列对苏力观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张驴儿与窦娥都无法提出可靠的直接证据,二人的话究竟谁的可信,只能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判断来确定。
B.苏文认为张驴儿在法庭上的陈诉较之窦娥的申辩更言之有理,因为根据人之常情和一般逻辑判断,儿子是不会药死老子的。
C.苏文认为县令桃杌是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之所以造成他错误判断实为窦娥自己的招认,并不是因为官吏的无能或腐败。
D.苏文认为张驴儿没有杀死自己父亲的动机,所以他法庭上的证词既合乎人情也合乎法理,这是“不存在合乎情理之怀疑”的。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作者认为一个严格执法的官员,必然先要了解这个命案的来龙去脉,然后才是对命案本身的讯问,这样的程序才合乎常情常理。
B.作者认为张驴儿的供词没有讲出任何新的事实,只是狡辩;而窦娥的回答详细且实事求是,她的话才更显得入情入理,真实可信。
C.作者认为这一命案关键的线索是“羊肚汤本是蔡婆让给他老子的”,如果县令桃杌能据此追问,就会彻底揭穿张驴儿的杀人动机。
D.作者认为本案的关键证人也是唯一证人就是赛卢医,尽管他是个污点证人,但只要把赛卢医抓捕归案,窦娥一案便会水落石出。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苏文认为窦娥情愿替婆婆顶罪而死,这种利他主义在当时的社会实在令人难以置信,这反而成为她药死公公的一个相关的证据。
B.作者认为窦娥招供过程很反常,窦娥三次被打得昏死过去都不认罪,但蔡婆要挨打时却情愿招认,不合人之常情和一般的逻辑。
C.针对苏文如果窦娥不认罪及蔡婆婆能挺住刑讯的假设,作者认为这种假设更可能的后果是蔡婆婆不是被屈打成招就是被活活打死。
D.作者认为本案唯一的一处隐情是从表面看来张驴儿没有杀人动机,造成了侦破难度,而这也正是需要“严格执法”的官员努力之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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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觅得“好声音”
最近,《中国好声音》的出现既赢得了诸多关注和好评,也引发了对于选手身份、经历等方面的争议。好评和争议交错,热播和分歧共存,这其实是中国近年来选秀文化发展变化状况的折射,也是中国电视文化新的变化的投影。
中国的选秀文化经过了2005年以后的第一波高潮之后,在相当程度上进入了困局。一是打造超级明星的功能业已减退,通过选秀为公众所认识越来越难。这既是近年来唱片业在互联网时代的转型问题所致,也是由于歌手的形象风格接近,观众的印象模糊,难以脱颖而出,通过选秀的梦想舞台选出青春偶像的情况已经不再出现。二是观众的新奇感消退之后,对于选秀的形式相当熟悉,各个电视台的选秀节目又都有重复之嫌,使得观众产生了审美疲劳,造成了选秀节目的瓶颈。倒是《中国达人秀》才艺无门槛,感人的故事是其最独特之处,通过故事和才艺表演的充分结合,提供感动观众的情感空间,成为一个有益的突破。
而《中国好声音》之所以一出现就引发轰动效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力求超越粉丝和明星的关系,不靠选手搞噱头,不靠评委博出位,也不靠庞大阵势的粉丝投票,而是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力图回到尽可能纯粹的音乐的本质,力图让“好声音”成为唯才是举最重要的砝码。让刘欢、那英这些当代流行歌坛最有声望的音乐人来指点新人,依据好声音来收徒,而选手也可以选择导师,进入音乐专业领域深造从而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既不同于让年轻人成为粉丝热捧的超级明星,也不同于让普通人在舞台上一展即毕的走过场。这其实是从普通人中选择真正的“好声音”,让他们得以成为好的歌唱家、艺术家,让选秀不再是一下子就实现梦想,也不是仅仅展现梦想,而是让梦想通过一个专业的路径和较为严谨的程序得以延伸,最终成为一个职业生涯的选择。将梦想的实现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长期的学习努力,节目正是在这一点上赢得了公众。
今天的“80后”、“90后”处在竞争激烈,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压力较大,而自身的适应和抗压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之中。一举成名的冲动、展示自我的激情如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路径,正是青年一代的焦虑所在。选秀节目尚未从这一方面加以具体的指点,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在《中国好声音》中却得到了展现。这很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对于激励青少年更好地学习,更艰苦地磨练,给他们提供更加积极向上的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所标举的脚踏实地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正面和积极的价值观。这里不是梦想止步之处,也不是梦想瞬间实现的地方,而是一个走向梦想实现的起点,一个修业和锻炼的开始。幸福感来自奋斗和梦想的力量,而这一切都在公平和公开的程序中进行,这是节目具有魅力的地方。
但这个节目引起的质疑也值得反思。尤其是几位选手的经历描述引发了一些争议,这其实说明,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也要求电视节目应该有更严格的自律,使得出现在屏幕上的选手更为真实。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曾经相当盛行的“托儿”或者胡乱编造情节的状况,因为大家越来越明白,诚信的缺失造成的损害和冲击是社会无法承受的。只有诚信,社会才能向更高处进发。年轻一代所需要的是更真实的人生的反映,而不是戏剧化的表演。这其实也给这个优秀的节目一个更为苛刻的要求。只有更加真实,让每一个选手的过去都经得住追问,节目才可能赢得更多的观众。因为只有真实的人的努力和梦想才有价值,这是对“纯粹”的另一意义指向,也凸显了今天社会的必然要求。
(摘编自《人民日报》2012年8月7日)
1.下列关于《中国好声音》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中国好声音》一出现就与众不同,它不靠选手搞噱头,不靠评委博出位,不靠粉丝投票,而是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力图回到纯粹的音乐的本质。
B.《中国好声音》能对青年一举成名的冲动、展示自我的激情进行具体的指点,并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路径。
C.《中国好声音》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它所标举的脚踏实地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正面和积极的价值观。
D.《中国好声音》从普通人中选择真正的“好声音”,让他们的梦想通过一个专业的路径和较为严谨的程序得以延伸。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选秀节目对“80后”、“90后”青年一代的焦虑未加具体的指点,《中国好声音》却展现了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
B.刘欢、那英这些最有声望的音乐人可依据好声音来收徒,而选手也可选择导师,进入专业领域深造从而为未来打下坚实的基础。
C.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因此《中国好声音》中几位选手的经历描述因不够真实就引发了一些争议。
D.中国的选秀文化在经过第一波高潮之后进入困局的原因是歌手的形象风格接近,观众产生了审美疲劳。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标题中的“纯粹”一词在这篇文章中有两个意义指向:一是《中国好声音》寻求音乐的本质;二是选手们的真实、诚信。
B.选手们的经历更加真实,他们的过去都经得住追问,只要这样,《中国好声音》这个优秀的节目就能赢得更多的观众。
C.今天的青年一代处在竞争激烈,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压力较大,而自身的适应和抗压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之中,这是他们焦虑的原因。
D.《中国好声音》的出现赢得了诸多关注和好评,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公众的这些争议值得反思,引起争议之处需要改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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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觅得“好声音”
张颐武
①最近,《中国好声音》的出现既赢得了诸多关注和好评,也引发了对于选手身份、经历等方面的争议。好评和争议交错,热播和分歧共存,这其实是中国近年来选秀文化发展变化状况的折射,也是中国电视文化新的变化的投影。
②中国的选秀文化经过了2005年以后的第一波高潮之后,在相当程度上进入了困局。一是打造超级明星的功能业已减退,通过选秀为公众所认识越来越难。这既是近年来唱片业在互联网时代的转型问题所致,也是由于歌手的形象风格接近,观众的印象模糊,难以脱颖而出,通过选秀的梦想舞台选出青春偶像的情况已经不再出现。二是观众的新奇感消退之后,对于选秀的形式相当熟悉,各个电视台的选秀节目又都有重复之嫌,使得观众产生了审美疲劳,造成了选秀节目的瓶颈。倒是《中国达人秀》才艺无门槛,感人的故事是其最独特之处,通过故事和才艺表演的充分结合,提供感动观众的情感空间,成为一个有益的突破。
③而《中国好声音》之所以一出现就引发轰动效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力求超越粉丝和明星的关系,不靠选手搞噱头,不靠评委博出位,也不靠庞大阵势的粉丝投票,而是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力图回到尽可能纯粹的音乐的本质,力图让“好声音”成为唯才是举最重要的砝码。让刘欢、那英这些当代流行歌坛最有声望的音乐人来指点新人,依据好声音来收徒,而选手也可以选择导师,进入音乐专业领域深造从而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既不同于让年轻人成为粉丝热捧的超级明星,也不同于让普通人在舞台上一展即毕的走过场。这其实是从普通人中选择真正的“好声音”,让他们得以成为好的歌唱家、艺术家,让选秀不再是一下子就实现梦想,也不是仅仅展现梦想,而是让梦想通过一个专业的路径和较为严谨的程序得以延伸,最终成为一个职业生涯的选择。将梦想的实现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长期的学习努力,节目正是在这一点上赢得了公众。
④今天的“80后”、“90后”处在竞争激烈,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压力较大,而自身的适应和抗压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之中。一举成名的冲动、展示自我的激情如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路径,正是青年一代的焦虑所在。选秀节目尚未从这一方面加以具体的指点,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在《中国好声音》中却得到了展现。这很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对于激励青少年更好地学习,更艰苦地磨练,给他们提供更加积极向上的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所标举的脚踏实地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正面和积极的价值观。这里不是梦想止步之处,也不是梦想瞬间实现的地方,而是一个走向梦想实现的起点,一个修业和锻炼的开始。幸福感来自奋斗和梦想的力量,而这一切都在公平和公开的程序中进行,这是节目具有魅力的地方。
⑤但这个节目引起的质疑也值得反思。尤其是几位选手的经历描述引发了一些争议,这其实说明,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也要求电视节目应该有更严格的自律,使得出现在屏幕上的选手更为真实。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曾经相当盛行的“托儿”或者胡乱编造情节的状况,因为大家越来越明白,诚信的缺失造成的损害和冲击是社会无法承受的。只有诚信,社会才能向更高处进发。年轻一代所需要的是更真实的人生的反映,而不是戏剧化的表演。这其实也给这个优秀的节目一个更为苛刻的要求。只有更加真实,让每一个选手的过去都经得住追问,节目才可能赢得更多的观众。因为只有真实的人的努力和梦想才有价值,这是对“纯粹”的另一意义指向,也凸显了今天社会的必然要求。
(摘编自《人民日报》2012年8月7日)
1.下列关于《中国好声音》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中国好声音》的出现赢得了诸多关注和好评,也引发了一些争议,公众的这些争议值得反思,引起争议之处需要改进。
B. 《中国好声音》一出现就引发轰动效应,是因为它邀请了刘欢、那英这些当代流行歌坛最有声望的音乐人参与到节目中来。
C. 《中国好声音》让年轻人的成为好的歌唱家、艺术家的梦想能够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长期的学习努力,因而赢得了公众。
D. 选秀节目对“80后”、“90后”青年一代的焦虑未加具体的指点,《中国好声音》展现了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
2.(小题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
A. 《中国好声音》一出现就与众不同,它不靠选手搞噱头,不靠评委博出位,不靠庞大阵势的粉丝投票,而是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
B. 《中国好声音》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它所标举的脚踏实地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正面和积极的价值观。
C. 《中国好声音》里的选手们一旦凭借舞台上优异的综合表现成为刘欢、那英的学生就为他们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D. 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因此《中国好声音》中几位选手的经历描述因不够真实就引发了一些争议。
3.(小题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
A. 《中国好声音》从普通人中选择真正的“好声音”,让他们的梦想通过一个专业的路径和较为严谨的程序得以延伸,最终成为歌唱家。
B. 今天的青年一代处在竞争激烈,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压力较大,而自身的适应和抗压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之中,这是他们焦虑的原因。
C. 标题中的“纯粹”一词在这篇文章中有两个意义指向:一是《中国好声音》寻求音乐的本质;二是选手们的真实、诚信。
D. 选手们的经历更加真实,他们的过去都经得住追问,只有这样,《中国好声音》这个优秀的节目才可能赢得更多的观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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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中国好声音”的出现既赢得了诸多关注和好评,也引发了对于选手身份、经历等方面的争议。好评和争议交错,热播和分歧共存,这其实是中国近年来选秀文化发展变化状况的折射,也是中国电视文化新的变化的投影。
“中国好声音”之所以一出现就引发轰动效应,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它力求超越粉丝和明星的关系,不靠选手搞噱头,不靠评委博出位,也不靠庞大阵势的粉丝投票,而是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力图回到尽可能纯粹的音乐的本质,力图让“好声音”成为唯才是举最重要的砝码。让刘欢、那英这些当代流行歌坛最有声望的音乐人来指点新人,依据好声音来收徒,而选手也可以选择导师,进入音乐专业领域深造,从而为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坚实的基础。这既不同于让年轻人成为粉丝热捧的超级明星,也不同于让普通人在舞台上一展即毕的走过场。这其实是从普通人中选择真正的“好声音”,让他们得以成为好的歌唱家、艺术家,让选秀不再是一下子就实现梦想,也不是仅仅展现梦想,而是让梦想通过一个专业的路径和较为严谨的程序得以延伸,最终成为一个职业生涯的选择。将梦想的实现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长期的学习努力,节目正是在这一点上赢得了公众。
今天的“80后”“90后”处在竞争激烈,生活和事业发展的压力较大,而自身的适应和抗压能力相对较弱的矛盾之中。一举成名的冲动、展示自我的激情如何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具体路径,正是青年一代的焦虑所在。选秀节目尚未从这一方面加以具体的指点,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在“中国好声音”中却得到了展现。这很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对于激励青少年更好地学习,更艰苦地磨炼,给他们提供更加积极向上的价值,具有重要的意义。它所标举的脚踏实地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正面和积极的价值观。这里不是梦想止步之处,也不是梦想瞬间实现的地方,而是一个走向梦想实现的起点,一个修业和锻炼的开始。幸福感来自奋斗和梦想的力量,而这一切都在公平和公开的程序中进行,这是节目具有魅力的地方。
但这个节目引起的质疑也值得反思。尤其是几位选手的经历描述引发了一些争议,这其实说明,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也要求电视节目应该有更严格的自律,使得出现在屏幕上的选手更为真实。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曾经相当盛行的“托儿”或者胡乱编造情节的状况,因为大家越来越明白,诚信的缺失造成的损害和冲击是社会无法承受的。只有诚信,社会才能向更高处进发。年轻一代所需要的是更真实的人生的反映,而不是戏剧化的表演。这其实也给这个优秀的节目一个更为苛刻的要求。只有更加真实,让每一个选手的过去都经得住追问,节目才有更大的可能获得更多的观众。因为只有真实的人的努力和梦想才有价值,这是对“纯粹”的另一意义指向,也凸显了今天社会的必然要求。
(摘编自《人民日报》,有删改)
1.下列关于“中国好声音”的表述,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好声音”的出现赢得了诸多关注和好评,也引发了一些争议。这其实是中国近年来选秀文化发展变化状况的折射,也是中国电视文化新的变化的投影。
B.“中国好声音”让年轻人成为好的歌唱家、艺术家的梦想能够转换为实实在在的修业和长期的学习努力,因而赢得了公众。
C.“中国好声音”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力图回到尽可能纯粹的音乐的本质,力图让“好声音”成为唯才是举的最重要砝码。
D.“中国好声音”一出现就引发轰动效应,是因为它邀请了刘欢、那英这些当代流行歌坛最有声望的音乐人参与到节目中来。
2.下列理解和分析,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中国好声音”一出现就与众不同,它不靠选手搞噱头,不靠评委博出位,不靠庞大阵势的粉丝投票,而是着力于音乐的专业性。
B.选手们的经历更加真实,他们的过去都经得住追问,只要这样,“中国好声音”这个优秀的节目就会赢得更多的观众。
C.“中国好声音”像是一个音乐的职场节目,它所标举的脚踏实地实现梦想的路径是非常值得肯定的正面和积极的价值观。
D.这些年来公众对于诚信的要求有了更严格的标准,因此“中国好声音”中几位选手的经历描述引发了一些争议。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中国好声音”里的选手们一旦凭借舞台上优异的综合表现成为刘欢、那英的学生,就为他们未来的职业生涯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B.“中国好声音”从普通人中选择真正的“好声音”,让他们的梦想通过一个专业的路径和较为严谨的程序得以延伸,最终成为一个职业生涯的选择。
C.大家越来越明白,诚信的缺失造成的损害和冲击是社会无法承受的。因此,人们越来越不能容忍曾经相当盛行的“托儿”或者胡乱编造情节的状况。
D.选秀节目对“80后”“90后”青年一代的焦虑未加具体的指点,“中国好声音”展现了青年的职业生涯的内在需求和成长渴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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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世出奇才
陶渊明,又名潜,字元亮,私谥靖节,别号五柳先生。生于晋哀帝兴宁三年(公元365年)卒于宋文帝元嘉四年(公元427年),浔阳柴桑(今江西九江)人。他既是中国文学史上地位崇高的大诗人和大散文家,又是歧见最多的作家之一。他的引人注目之处一在于他的五度出仕而后坚隐不出,二在于他的诗文冲淡清雅、天然纯真而又偶现豪壮之气,三在于他的长期被埋没而后又被奉为一代宗师。多年来,陶渊明作为人们心目中才华超卓,情志雅远,旷群脱俗,率真任情的文学奇才和士林怪杰,对中国文学和中国文化发生了深刻的影响。这种影响,只有从陶渊明所处时代环境入手,审视他的心路历程和诗文道路,才能够予以更全面、恰切的评判与显扬。
奇才怪杰的诞生,常常是有条件的。正常的时代,人的思想融入生活之中,不会有多余的意识来反观生命本身。只有在不平凡的时代,人们在得失、成败、荣辱、幸运与乖蹇之中惊喜、向往、痛苦、迷惑,在心理的不平衡中追求和谐,又从和谐中产生新的裂变,这才有了美到极致的陶渊明。情感和意绪,有了深到极致的哲理认识,这才产生了诗人、作家、哲学家。所谓愤怒出诗人,痛苦出哲学家,就是这个道理。人之所以超越于凡人,并不是因为天赋灵气,而是不平凡的人生,所谓“天才”只是一种美誉,一种羡叹,归根结底是由于后天的不平凡的经历,不同于一般人的主观追求与客观历练。而时代,则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个人的心态和生命历程,将其不平凡加诸于个人,并常常以文学或哲学的形式体现出来。这就是乱世出奇才的必然性。
陶渊明一生大部分时间是在东晋王朝中度过的,晚年经历了晋宋易代。他生活在我国封建社会史上一个大分裂、大混乱的时期,整个中国社会矛盾重重、危机四伏、战争频仍、祸乱不已,陶渊明降世之时,西晋灭亡已48年,东晋偏处一隅,时时受到北方的进犯,统治集团内部却并不励精图治,团结御侮,更不思收复失地,而是沉湎于江南鱼米之乡的安乐而不能自拔。大批兵权在握的将领,多以扩展个人实力、相互勾心斗角为能事,致使少数爱国志士如祖逖等发起的几次北伐复土运动,都半途而废。所以青少年时的陶渊明,虽然也曾经“猛志逸四海”,也曾经“抚剑独行游”,却终因报国无门,建功无望,终于选择了田园。
公元383年的淝水之战以东晋大败前秦告捷,但外患稍缓,内乱继起,这就是公元399年爆发的历时十二年、波及南方大部分地区的孙恩、卢循大起义。义军与官军的长期战争,给劳动群众带来更大灾难。陶渊明的故乡江州浔阳是京都金陵的屏障,为兵家必争之地,遭受战火的毁坏更为惨重。陶渊明的诗文中对这次战乱虽无直接描写,但触目惊心,他的悲观、避世的情绪,他的桃花源理想,都因此油然而生。外患内乱使人们连生存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展其才志了。东晋统治集团内部的相互倾轧,更是令一切有识之士失望、厌倦。陶渊明一度在桓玄手下为吏,后又入刘裕幕府中任镇军参军,亲睹了一帮野心家们争权夺利、犯上作乱的一幕幕,其心中那种不齿而无奈,渴盼远离尘嚣的情绪可想而知。
陶渊明是在数番入仕过程中认识到他的个人理想和社会理想无从在这个动荡不堪的时代实现的。所以他才最后下决心归田。这既是一种消极退避,也确实是无可奈何,是无力回天的情形下做出的明智抉择。孔子知其不可为而为之,但孔子那时还是能够有所为的,而陶渊明非退避不得免祸消灾,非隐居不能独善其身,以其才,以其情,以其时,他实在是除了吟诗作赋,再也不能别有所为了,转为歇斯底里,坠井而死,年仅57岁。
(摘编自龚斌《中华名人传记》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恰当的两项是(4分)( )
A.陶渊明旷群脱俗,率真任情的做法不合封建正统思想也是他成为“又是歧见最多的作家之一”的一方面原因。
B.陶渊明一生,曾几度出仕,最后下决心归田,虽消极退避,但也是无奈中的明智抉择,既保全了性命,又远离了他所不齿的时代得以独善其身。
C.“外患内乱使人们连生存都成问题,更不用说展其才志了”。但外患内乱则又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个人的心态和生命历程,对文学家或哲学家或许是大幸。
D.陶渊明报国无门,建功无望,终于选择了田园,由此,他曾经“猛志逸四海”,“抚剑独行游”的理想壮志也就不复存在了。
E.文章的后半部分却着重写晋宋时代大分裂、大混乱的外患内乱,照应了本文的题目“乱世出奇才”,从而突出了陶渊明的“奇才”。
2.文中说:陶渊明是中国文学史上地位崇高的大诗人和大散文家。结合原文简要谈谈你的理解。(4分)
3.“奇才怪杰的诞生,常常是有条件的”,请简要分析其“条件”。(4分)
4.在动荡不堪的时代,是像陶渊明一样“归隐”呢,还是像孔子所说“知其不可为而为之”呢?对此你赞成哪种看法呢?请谈谈你的观点和理由。(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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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带走一片云彩
——送别曾华鹏先生
吴周文
1去年的冬天特别的冷,仿佛沐浴于漫天飞雪,又仿佛身陷冰河。就在立春的前几天,我的老师、扬州大学现当代文学学科的奠基人曾华鹏教授,永远地留在了那个冬天,他正如那首诗所吟诵的,“悄悄的我走了,正如我悄悄的来;我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
2蜡炬成灰,曾老师的确走得悄无声息。
3最初得知老师身陷沉疴,是在去年国庆长假期间。我请几位毕业生吃便饭,一位博士表示不能赴约,在电话里吞吞吐吐,无奈之下才说,正在陪曾老师在医院做检查,老师交代不可声张。后来,曾老师悄悄地住进了医院,谢绝同事、朋友、学生去探望。月余之后,我去看望老师,他笑谈生死:活了八十多,不折腾了,实行“三不”政策——不开刀,不化疗,不放疗。就这样,他对自己的病情采取了最低调的维持。
4老师一辈子低调。虽然当过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担任过扬州市两届政协副主席、多届的扬州大学文学系主任,虽然头上还有“突出贡献专家”、多个学术团体的副会长、理事之类的头衔,可他从没把这些“云彩”当成可以炫耀的事,却悄悄地把它们扔到“爪哇国”里去。他人淡如菊,智者自清,过着穷教师最简单的生活。直到晚年,他一家人还住在校园一角那个黑暗、潮湿、破旧,总面积不到100平米的宅子里,这与他的名望和地位相去甚远。然而,他乐意,安贫,将名利抛在身后,无怨无悔。在每年的研究生见面会上,他都要对门生约法三章,其中第一条就是不准给导师送礼,要求师生自律自廉,让文学院的这个教育平台真正成为抱朴守真的净土。
5在教书育人与学术研究上,曾老师倾注了一生的心血。老师是该专业同辈学者中的人杰与权威。我初到扬州师院读书,在图书馆里读到了《人民文学》杂志上他与范伯群教授合作的《郁达夫论》。上世纪50年代后期社会思想普遍僵化,这部现代文学研究史上的第一篇作家论得以在那个时候诞生,体现了作者思想的解放以及研究的开拓性与先锋性。之后,曾师又与范师合作了一些有分量的论文发表在《文学评论》上。曾师与范伯群教授被称为现代文学研究界的双子星座,而为同辈和后辈学者所敬仰。
6曾老师把自己永远定格为一名老师,传道、授业、解惑,是他终极的使命。在他生命最后的日子里,他最想见最牵挂的,还是他的学生。弥留之际,毕飞宇和吴义勤来了,他各牵着他俩的一只手。毕飞宇如此描述:“他认出了我们……先生大约也知道自己说不清楚,很急,满脸涨得通红,他的手开始晃动……先生的手就那么晃啊晃,一直晃到我们离开。”先生将一生的智慧、知识和仁爱,润物无声地奉献给弟子,他将此视为生命中最大的荣耀。
7告别仪式上见到了老师的遗像,那大概是在病榻上与学生谈笑时拍下的,清癯的微笑是那么的真诚,又流露出平时难得一见的满足。老师的一生总是低调、俯首做人,只有在面对他的学生之时,才会抑制不住内心的喜悦,孩童一般将笑意绽放在脸上。此刻,老师应该欣慰地走了——就在会场的左边,由学科掌门人徐德明教授领头,依次站着老师教授过的、大多已经成为栋梁之才的50多位研究生,更多的本科毕业生散立在会场中间的大队伍里。他们来自北京、上海、安徽、江西、江苏数省市,哀泪盈眶,泣不成声。我深深地被感动了,老师一生坚守做人做学问的原则,是学生们心中一座不朽的丰碑。
8我跟随老师从事现代文学教学与研究近50年之久,是受诲于老师道德文章最多者。所以,在众人行告别礼拜之后,我第一个以 “老”学生的身份跪地磕头。我心里默念:清廉才能养仁,两袖清风方可厚德载物。曾老师,您把什么都抛下了,但您的君子人师之风范,将会永远延绵在弟子们的心里。
9老师,您可以带着满足的微笑,一路走好。
(选自《 光明日报 》,2013年03月)
1.谈谈你对文中“蜡炬成灰,曾老师的确走得悄无声息”这句话的理解。
2.试分析文章第四段的表现手法。
3.综观全文,概括作者笔下曾老师的特点。
4.文章结尾部分作者说“老师,您可以带着满足的微笑,一路走好”,联系实际,谈谈你对“满足”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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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看旷世逸才杨度
上海宋庆龄陵园寂寞的角落里拱立着一块墓碑,上面刻着“湘潭杨皙子先生之墓”几个大字,墓碑前还有个卧碑,上面赫然镌刻着“杨度同志”几个字,这与周围那些民国名人的墓碑显得如此的格格不入。
杨度,这个张之洞眼中的奇才,梁启超的至交,袁世凯的得力助手,孙中山和黄兴的好友,究竟是一个怎样的人物?
杨度十三岁中秀才,天资聪颖,先师从王闿运,学习“帝王之学”(类似古代策士游说诸侯的纵横捭阖之术),后转习新学,自费留学日本。像那个时代胸怀救国理想的中国青年一样,杨度也有了新的信仰——君主立宪。在日本时,他与孙中山初次会晤,就认定孙中山是个磊落大丈夫,对主张民主共和的孙中山颇为敬重,但这并没有改变他的政治理想。他握着孙中山的手说:“我事成,愿先生助我;先生事成,我将助先生。”
杨度是袁世凯身边“六君子”之首。袁世凯认为他留学日本多年,精通宪法,才堪大用,把他留在身边,以“旷世逸才”称之。袁世凯的重用让杨度的才能得以发挥,一时如鱼得水。唐浩明在《杨度》一书中说到,即使是秉承“士为知己者死”的古训,杨度也甘愿为袁世凯驱驰,更何况袁世凯让他看到了“君宪救国”希望:衰老腐朽的中国,实行君主立宪,可望平稳地走上民主富强的现代化之路。但这一用心良苦却又落伍的主张,和以后那场复辟帝制的闹剧引发的众怒,几乎葬送了他。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随着袁世凯在阴霾的三峡里逆流而行,注定要翻船。
袁世凯的皇帝梦落空了之后,中国的政局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杨度成为政府的通缉犯,恩师王闿运也在此时突然去世。杨度终于大彻大悟,正如他自己所说:“我近来读老庄的书,心思开窍多了,我都想通了。大红大紫也好,淡淡雅雅也好,君主立宪也好,民主共和也好,无所谓好看不好看,中用不中用,全在逢时不逢时。逢时就好,不逢时就不好,我先前的折腾,就是因为没有看穿这一点。”
杨度一度披发入山,学佛参禅,成为“无我宗”的创始人——虎禅师。杨度虽有心学佛,但仍旧抛不下那份救世的志向。在他的书房里,悬挂着他自写自裱的六句话:“随缘入世,满目疮痍,除救世外无事,除慈悲外无心,愿作医生,便医众疾。”陈炯明叛变,孙中山有难,刘成禺来找他帮忙时,他没有拒绝。他说:“我的确是全心思在钻研佛事,不过问俗事,但此事关系到孙中山先生事业的成败,我不能袖手旁观。我与中山先生有约,我要践约。”他受孙中山委托,游说曹锟,制止吴佩孚援助陈炯明,帮助孙中山度过危局,国民政府得以保全。此时的杨度倾向共和,并于1922年加入国民党。
此后,杨度开始接触马克思主义,并与李大钊等共产党人相识。1929年秋,由潘汉年介绍、周恩来批准,杨度秘密加入中国共产党。曾有人讥讽杨度投机多变,他驳道:“方今白色恐怖,云何投机?”杨度以秘密党员的身份坚持党的地下工作,利用住所掩护进步人士,并周旋于各色人物间搜集情报。1931年9月17日,杨度因病在上海逝世。葬礼时,周恩来亲自来吊唁,杨度后半生的功绩得到了周恩来的首肯。杨度的党员身份一直鲜为人知,直到四十多年之后,周恩来总理在临终时才公之于众。
乱世落魄人,赤子寂寞心;皆云皙子痴,谁解其中味?去世之前,一向善写挽联的杨度也为自己预备了一个:“帝道真如,如今都成过去事;医民救国,继起自有后来人。”
(金满楼《杨度:不甘寂寞的旷世逸才》,有删改)
相关链接:
①杨度助袁世凯称帝,举国声讨,杨度恩师王闿运在日记中写道:“弟子杨度,书痴自谓不痴,徒挨一顿骂耳。”(《唐浩明文集·杨度》)
②杨度被民国政府通缉,蔡锷在遗嘱中说:“湘人杨度,曩倡《君宪救国论》,附袁以行其志,实具苦衷,较之攀附尊荣者,究不可同日语。望政府为国惜才,俾邀宽典。”(《唐浩明文集·杨度》)
1.下列对传记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5分)
A.杨度帮助袁世凯复辟帝制,成为时代的风云人物,因此他和陵园中那些平庸的民国人士相比,显得格格不入。
B.杨度怀有旷世之才,但是因为复辟帝制,逆历史潮流而动,所以一时身败名裂,可见追随袁世凯是杨度人生的败笔。
C.杨度在“大彻大悟”后学佛参禅,但他虽曰“无我”,并非真“无我”,可见他的大彻大悟其实并不彻底。
D.杨度遁入佛门后依然出山帮助孙中山度过危局,既信守了他在日本时的诺言,又体现了他崇高的人生情怀。
E.杨度的功绩得到了周恩来的首肯,周恩来亲自吊唁,说明“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只要勇于改过,终会得到历史的认可。
2.杨度为什么会为袁世凯效力?请简要分析。(6分)
3.后人评价杨度“所作一切确实不能说处于私心,即使有,也是自己解万民于倒悬的大志向”。杨度的“无私心”具体体现在哪些事情上?请简要说明。(6分)
4.有人认为杨度一生思想多变,没有文人节操。你是否认同?请结合全文,并联系现实,谈谈你的看法。(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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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
王宠惠:最纠结的法学家
1881年,王宠惠生于香港一个传教士家庭。1895年,14岁的王宠惠北上天津,考取了朝廷办的北洋大学堂,攻读法律科,1899年以最优成绩毕业,并获得“钦字第一号考凭”,也就是皇上认证的第一个大学毕业证书。
1902年,王宠惠赴美留学,先就学于加州大学,随后转入耶鲁,并在那里获得了法学博士学位。博士毕业以后,王宠惠即赴英国继续研究国际公法,并获得英国律师资格。同一时期,王宠惠游历法国和德国等国考察法律,并被选为柏林比较法学会会员。
1912年元旦,孙中山就任临时大总统,中华民国成立。两天后,孙即任命年仅31岁的王宠惠出任外交总长,这是中国采取共和政体后的首任外交部长。
在民国时期的外交场合,王宠惠为中国在国际外交舞台上争得了尽可能得到的尊重。而且,在民国外交的几个关键时期,其绩效足以彪炳史册。
1919年的巴黎和会,王宠惠虽然没有亲赴巴黎,但作为资深的外交家,他在国内积极发挥政学两界影响,组织领导了国民外交协会、欧美同学会等社团营救被捕学生的斗争。同时,与在巴黎的中国外交官顾维钧、施肇基保持联系,秘授机宜,拒签卖国和约。
1921年,北洋政府为解决巴黎和会未决问题,委派施肇基、顾维钧、王宠惠三人为代表出席华盛顿会议。王宠惠在施、顾二人密切配合下,迫使日本在山东问题上作出退让。次年2月,中日正式签署《解决山东悬案条约》,为后来中国交涉他国在华治外法权奠定了法理依据。
1943年,美、英、中三国政府首脑在开罗开会,商讨战后问题。王宠惠以国防最高委员会秘书长身份陪同蒋介石出席。在拟定《开罗宣言》过程中,王宠惠经艰难磋商与美国代表达成一致,又巧妙利用了当时美、英、苏之间微妙的国际关系,最终迫使英国作出妥协,在《开罗宣言》中明确规定:“满洲、台湾、澎湖归还中国”,为维护中国领土之权益以及奠定战后远东之格局,发挥了非常关键的作用。
就王宠惠的四十年外交生涯而言,开罗会议无疑是其巅峰之战。因为,这一次的外交胜利,不只收回日本占据的领土那么简单,其更深远的意义在于把美、苏两霸,甚至是英国在战后盘踞台湾和东三省的后门彻底封死,让其永远失去法理依据。因此,中国从来没有两德问题(注:德国在二战失败后在美英法和苏联的操纵下分成了联邦德国和民主德国,即东德西德),至今天乃至未来,海峡两岸谈及统一,其国际法基础还得往开罗会议那里倒。其中,不应忘记王宠惠的贡献。走一步,看三步,这就是一个法学家与外交大家的智慧。可见,当时就能入围全世界50名最著名法学家之一的王宠惠,绝非浪得虚名。
还在1928年时,王宠惠主持修订刑法。他在《刑法第一修正案》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民国刑法》。这一刑法吸收了符合现代法律精神的观念,废除了旧刑法中受传统礼制影响的内容,废除了依亲疏等级确定惩罚程度的旧原则,确立了在刑事惩罚方面一律平等、惩罚从轻的原则。作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以法典的形式颁布的刑法法典,王宠惠居功至伟。
刑法法典之后,王宠惠又参与了《中华民国民法》的编订。这部民法典采用了民商合一的体例,注重对西方最先进民商法思想的吸收,以社会本位为出发点,又兼顾了中国传统的民间习惯,达到了中西合璧、兼容无碍的效果。《中华民国民法》在短短两年内就编订完成,虽然由于时局限制,它并没有得到有效贯彻,但它在体例、原则、指导思想等方面,为以后的民法典确定了范例。
1949年的新年钟声敲过之后,蛰居香港的王宠惠不得不作出选择了,除了去台湾,还可留在香港。有人对王宠惠建议说,如果他开具一份在香港出生的证明,那么就可以持有英国护照了。这次,王宠惠选择了道德,摒弃了技术,他说:“我早年追随国父孙中山革命,旨在推翻满清,打倒帝国主义。我最痛恨的是依附外国势力。”
1950年,王宠惠还是去了台湾,再度出任司法部长,1958年3月7日逝世于台北。
(选自《新华航空》,有删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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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王宠惠,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政治家、外交家,是第一位在海牙国际法庭任职的中国人。曾参与起草《联合国宪章》。先后撰写了《宪法当议》《宪法危言》等一系列法学作品,探讨了中国宪政设计的原则和方针,其思想不仅奠定了中华民国的立宪基础,而且引领了近代中国的宪政风潮,被誉为近现代中国法学的奠基者之一。(摘自百度百科)
②王宠惠“才识足以决大计,谋断足以息群疑,誉望足以动坛站”。
(摘自《法官外交家王宠惠》)
1.下列对材料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
A.王宠惠既是民国时期著名法学家、外交家,又是民国时期著名的政治家,但他在政治方面的成就显然没有在法学、外交方面那么卓著。
B.孙中山非常器重王宠惠。中华民国成立两天后,孙中山就任命31岁的王宠惠出任外交总长,使之成为我国采取共和政体后的首任外交部长。
C.人们谈及海峡两岸统一能够找到国际法基础,和作为法学家与外交大家的王宠惠制订的法律密不可分,是他为人们提供了两岸统一的法理依据。
D.王宠惠是在海牙国际法庭任职的中国第一人,著有《宪法当议》《宪法危言》等法学作品,起草了《中华民国刑法》,参编了《中华民国民法》。
E.王宠惠的思想不仅奠定了中华民国的立宪基础,而且引领了近代中国的宪政风潮,他所起草或参与编订的法律实施效果均很显著,是范例之作。
2.作为一篇人物传记,本文在叙事方面有哪些特点?请简要分析。
3.王宠惠“才识足以决大计”,从文中看,其外交方面的才识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请结合材料简要说明。
4.王宠惠无论在外交舞台还是在法学领域都成就卓绝,其中的原因是什么?请结合材料具体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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