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谢天
陈之藩
(1)常到外国朋友家吃饭。当蜡烛燃起,菜肴布好,客主就位,总是主人家的小男孩或小女孩举起小手,低头感谢上天的赐予,并欢迎客人的到来。
(2)我刚到美国时,常闹得尴尬。因为在国内养成的习惯,还没有坐好,就开动了。我一直认为这只是一种不同的风俗。前年我又到一家去吃饭。这次却是由主人家的祖母谢饭。她雪白的头发,颤抖的声音,在摇曳的烛光下,使我想起儿时的祖母。那天晚上,我忽然觉得我平静如水的情感翻起滔天巨浪来。
(3)在小时候,每当冬夜,我们一大家人围着个大圆桌吃饭。我总是坐在祖母身旁。祖母总是摸着我的头说:“老天爷赏我们家饱饭吃,记住,饭碗里一粒米都不许剩,要是糟蹋粮食,老天爷就不给咱们饭了。”
(4)刚上小学的我,正在念打倒偶像、破除迷信的文章。我的学校就是从前的关帝庙,我的书桌就是供桌,我曾给周仓画上眼镜,给关平戴上胡子①,祖母的话,老天爷,我觉得是既多余,又落伍的。
(5)不过,我却很尊敬我的祖父母,因为这饭确实是他们挣的,这家确实是他们立的。我感谢面前的祖父母,不必感谢渺茫的老天爷。
(6)这种想法并未因年纪长大而有任何改变。而我在这个外国家庭的晚饭后,由于这位外国老太太想起我的儿时,由我的儿时,又想起一串很奇怪的现象。
(7)祖父每年在“风里雨里的咬牙”,祖母每年在“茶里饭里的自苦”,他们明明知道要滴下眉毛上的汗珠,才能捡起田中的麦穗,而为什么要谢天?一个小孩子,成天混吃混玩,而我为什么却不感谢老天爷?
(8)前年我在普林斯顿,浏览爱因斯坦的《我所看见的世界》,又有新的发现。这是一本非科学性的文集,专载些爱因斯坦在纪念会上、在欢迎会上或在朋友的葬礼中,所发表的谈话。我在读这本书时忽然发现爱因斯坦想尽量给听众一个印象:即他的贡献不是源于甲,就是由于乙,而与爱因斯坦本人不太相干。就连那篇亘古以来独创的狭义相对论,并无参考可引,却在最后飞来一笔:“感谢同事朋友贝索的时相讨论。”其它的文章,比如奋斗苦思了十几年的广义相对论,数学部分推给了昔年好友的合作。这种谦抑,是科学史中是少见的。
(9)介之推②不言禄,禄亦弗及。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一个最完美的人格所构成的一个最完美的故事。介之推之所以不言禄,因为他觉得贪天之功以为己力,是君子所不屑为,也是君子所不应的。
(10)爱因斯坦刚到普林斯顿时,主任与他商量报酬问题,他说五千。主任说:“给你五千,如何给一个大学毕业生呢?还是算一万五千元罢!”
(11)为什么介之推与爱因斯坦专干这类傻事?因为他们懂得:无论什么事,得之于人者太多,出之于己者太少。因为需要感谢的人太多了,就感谢天罢。无论什么事,不是需要先人的遗爱与遗产,就是需要众人的支持与合作,还要等候机会的到来。于是很自然地产生一种感谢众人、感谢上天的感觉。
(12)有一个人问一位文学家,我记得是雨果罢,“如果世界上的书全都要烧掉,只许留一本,应留什么?”雨果毫不犹豫的说:“《约伯记》。”约伯是《圣经》里面的介之推,富亦谢天,贫亦谢天,病亦谢天,苦亦谢天。
(13)回头想一想,五六十年来的中国比我七八岁时的思想能强几何呢?无论哪一行、哪一界,如果多是自吹自擂、自欺自骗,没有做太多真正的事,没有建立太多真正的功,自然而然不会有谢天的感觉,觉悟也自然是狂妄而幼稚、无法与无天。我们的思想界,需要约伯的精神,需要介入推的觉悟。这个觉悟:一粥一饭,半丝半缕,都是多少年、多少人的血汗结晶。感天之情,无由表达,还是谢天罢。
(注:①周仓、关平都是《三国演义》中的人物。②介之推是重耳(献公子)的大臣。亦称介子。生年不详,卒于晋文公元年(前636年)。县志云,文公返国,介子推“不言禄”,隐于绵山。晋文公求之不得,放火焚山,他抱树而死。)
1.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 作品的开篇显得平淡,甚至有俗套之嫌,但作品的主题却深刻而富有哲理。寓深刻
于平淡,融哲理于浅显,这正是本文的一大特点。
B. 这篇散文叙述童年往事,旨在引发对祖母的深切怀念。
C. 本文以“谢天”为线索,将祖母、“我”及爱因斯坦对“谢天”的看法等三个材料组
织起来,从而使作品思路清晰,结构严谨。
D. 对比手法的运用,也是本文的一个艺术特点。比如作品通过祖母与爱因斯坦对“谢天”
的看法的对比,赞扬了爱因斯坦的伟大人格。
E. 用“给周仓戴上眼镜,给关平画上胡子”的材料,表现“我”的幼稚无知,为下文
2.文章第(6)段中“又想起一连串很奇怪的现象”,在文中指哪些现象?
3.作者对“谢天”思想的领悟经历了数次嬗变。根据文意,分四点对此概括说明。
高一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谢天
陈之藩
(1)常到外国朋友家吃饭。当蜡烛燃起,菜肴布好,客主就位,总是主人家的小男孩或小女孩举起小手,低头感谢上天的赐予,并欢迎客人的到来。
(2)我刚到美国时,常闹得尴尬。因为在国内养成的习惯,还没有坐好,就开动了。我一直认为这只是一种不同的风俗。前年我又到一家去吃饭。这次却是由主人家的祖母谢饭。她雪白的头发,颤抖的声音,在摇曳的烛光下,使我想起儿时的祖母。那天晚上,我忽然觉得我平静如水的情感翻起滔天巨浪来。
(3)在小时候,每当冬夜,我们一大家人围着个大圆桌吃饭。我总是坐在祖母身旁。祖母总是摸着我的头说:“老天爷赏我们家饱饭吃,记住,饭碗里一粒米都不许剩,要是糟蹋粮食,老天爷就不给咱们饭了。”
(4)刚上小学的我,正在念打倒偶像、破除迷信的文章。我的学校就是从前的关帝庙,我的书桌就是供桌,我曾给周仓画上眼镜,给关平戴上胡子①,祖母的话,老天爷,我觉得是既多余,又落伍的。
(5)不过,我却很尊敬我的祖父母,因为这饭确实是他们挣的,这家确实是他们立的。我感谢面前的祖父母,不必感谢渺茫的老天爷。
(6)这种想法并未因年纪长大而有任何改变。而我在这个外国家庭的晚饭后,由于这位外国老太太想起我的儿时,由我的儿时,又想起一串很奇怪的现象。
(7)祖父每年在“风里雨里的咬牙”,祖母每年在“茶里饭里的自苦”,他们明明知道要滴下眉毛上的汗珠,才能捡起田中的麦穗,而为什么要谢天?一个小孩子,成天混吃混玩,而我为什么却不感谢老天爷?
(8)前年我在普林斯顿,浏览爱因斯坦的《我所看见的世界》,又有新的发现。这是一本非科学性的文集,专载些爱因斯坦在纪念会上、在欢迎会上或在朋友的葬礼中,所发表的谈话。我在读这本书时忽然发现爱因斯坦想尽量给听众一个印象:即他的贡献不是源于甲,就是由于乙,而与爱因斯坦本人不太相干。就连那篇亘古以来独创的狭义相对论,并无参考可引,却在最后飞来一笔:“感谢同事朋友贝索的时相讨论。”其它的文章,比如奋斗苦思了十几年的广义相对论,数学部分推给了昔年好友的合作。这种谦抑,是科学史中是少见的。
(9)介之推②不言禄,禄亦弗及。这是我们中国人的一个最完美的人格所构成的一个最完美的故事。介之推之所以不言禄,因为他觉得贪天之功以为己力,是君子所不屑为,也是君子所不应的。
(10)爱因斯坦刚到普林斯顿时,主任与他商量报酬问题,他说五千。主任说:“给你五千,如何给一个大学毕业生呢?还是算一万五千元罢!”
(11)为什么介之推与爱因斯坦专干这类傻事?因为他们懂得:无论什么事,得之于人者太多,出之于己者太少。因为需要感谢的人太多了,就感谢天罢。无论什么事,不是需要先人的遗爱与遗产,就是需要众人的支持与合作,还要等候机会的到来。于是很自然地产生一种感谢众人、感谢上天的感觉。
(12)有一个人问一位文学家,我记得是雨果罢,“如果世界上的书全都要烧掉,只许留一本,应留什么?”雨果毫不犹豫的说:“《约伯记》。”约伯是《圣经》里面的介之推,富亦谢天,贫亦谢天,病亦谢天,苦亦谢天。
(13)回头想一想,五六十年来的中国比我七八岁时的思想能强几何呢?无论哪一行、哪一界,如果多是自吹自擂、自欺自骗,没有做太多真正的事,没有建立太多真正的功,自然而然不会有谢天的感觉,觉悟也自然是狂妄而幼稚、无法与无天。我们的思想界,需要约伯的精神,需要介入推的觉悟。这个觉悟:一粥一饭,半丝半缕,都是多少年、多少人的血汗结晶。感天之情,无由表达,还是谢天罢。
(注:①周仓、关平都是《三国演义》中的人物。②介之推是重耳(献公子)的大臣。亦称介子。生年不详,卒于晋文公元年(前636年)。县志云,文公返国,介子推“不言禄”,隐于绵山。晋文公求之不得,放火焚山,他抱树而死。)
1.下列对文章的赏析,正确的两项是
A. 作品的开篇显得平淡,甚至有俗套之嫌,但作品的主题却深刻而富有哲理。寓深刻
于平淡,融哲理于浅显,这正是本文的一大特点。
B. 这篇散文叙述童年往事,旨在引发对祖母的深切怀念。
C. 本文以“谢天”为线索,将祖母、“我”及爱因斯坦对“谢天”的看法等三个材料组
织起来,从而使作品思路清晰,结构严谨。
D. 对比手法的运用,也是本文的一个艺术特点。比如作品通过祖母与爱因斯坦对“谢天”
的看法的对比,赞扬了爱因斯坦的伟大人格。
E. 用“给周仓戴上眼镜,给关平画上胡子”的材料,表现“我”的幼稚无知,为下文
2.文章第(6)段中“又想起一连串很奇怪的现象”,在文中指哪些现象?
3.作者对“谢天”思想的领悟经历了数次嬗变。根据文意,分四点对此概括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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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以下小题。
行善的最高境界
有一天,亿万富豪丹尼尔在散步时,发现一个小男孩蹲在路边,手里拿着一根草茎在地上摆动着。丹尼尔好奇地俯下身子,抚摸着小男孩的头,问道:“小朋友,你在干什么呢?”
小男孩头也不抬地回答说:“我在为一只蚂蚁引路。”
丹尼尔听了,忍俊不禁地说道:“一只蚂蚁需要你引什么路?”
小男孩认真地回答说:“这只蚂蚁和同伴走散了,正惊慌失措地四处寻找它的同伴,我要把它引到它们的队伍中去,这样它才有生存下去的机会。”
丹尼尔这才仔细地看到,原来小男孩在用草茎将一只走散的蚂蚁慢慢地引到蚁群中去。在小男孩的努力下,那只走散了的蚂蚁终于回到了蚂蚁群中。见到同伴,走散的蚂蚁立刻欢快地和大家碰着触角,显得十分亲热和兴奋。
丹尼尔对小男孩这种心地善良的做法很是欣赏,他说道:“谢谢你,为那只走散了的蚂蚁找到了同伴,也找到了生存下去的机会。”
小男孩抬起头来望着丹尼尔,眨着一双聪慧的眼睛,露出甜美的笑容。看着这纤尘不染的笑容,丹尼尔心里荡起层层涟漪……
离开后,丹尼尔一路上不住地自言自语道:“ ”。
丹尼尔是美国得克萨斯州一家大型连锁超市的大老板。他乐善好施,常常慷慨解囊,扶危济困,被人称为“大善人”。
一天,丹尼尔收到一封名叫雅各布的小青年给他写的信。信中说,他今年刚考入麻省理工大学,由于父母早逝,生活十分困难,上大学的费用到现在还没有着落,希望丹尼尔先生能资助他一下。
丹尼尔看了这封信后,想起了那个为蚂蚁引路的男孩,他想,为迷失方向的蚂蚁引路,使它不再迷惘、惊慌,真的是一种聪明的做法。行善,从某种意义上讲,也是这个道理。于是丹尼尔并没有像以前资助其他人那样直接将钱寄给那个青年,而是在回信中写道:“你进入大学后,可以到我公司开在麻省理工大学校外的那家连锁超市分店打工,我将提前预支你一年的工钱。我会把你的相关情况向那家超市说明,届时你去办理相关手续就行了。”
几年后,已是一家软件开发公司老板的雅各布在公司成立仪式上说:“当初,我是一个穷困潦倒的学生,我向丹尼尔先生求助,是他将我引上了一条自食其力的路子。倘若当初他只是给我一些钱,只能解决一时之急,甚至给我养成懒惰、不劳而获的思想。可以说,如果没有当初丹尼尔先生的高瞻远瞩,也就没有我今天的创业成果。”
在出席得克萨斯州举办的大型慈善活动中,丹尼尔对来宾们说了这么一句话:“爱的根本宗旨,是要为他人找到一条光明、灿烂的路子,并且给人以人格尊严。这是一种道德底线,更是一种人格力量的升华。”
爱的出发点在于引路。引路,是一种智慧,更是一种心地坦荡的大爱!
(选自《微型小说选刊》2016年03期)
1.根据文意,补写文中丹尼尔自言自语的一句话。
2.小说开头的小男孩“为蚂蚁引路”事件,在文中有何作用?
3.小说最后第二段写丹尼尔在出席慈善活动上的讲话,有人建议这一段删去小说更有味道,你认为删去好不好,为什么?
4.分析丹尼尔前后“行善”的不同做法,然后说说你对小说题目“行善的最高境界”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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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异秉
汪曾祺
①王二是这条街的人看着他发达起来的。
②他家在后街濒河的高坡上,四面不挨人家。房子很旧了,碎砖墙,草顶泥地,倒是不仄逼,也很干净,夏天很凉快。这家总是那么安静,从外面听不出什么声音。后街的人家总是吵吵闹闹的。他们家起得很早。天不亮王二就起来备料,然后就烧煮。他媳妇梳好头就推磨磨豆腐。后来王二喂了一头小毛驴,她就不用围着磨盘转了。省出时间,好做针线。
③每天下午,在人家淘晚饭米的时候,王二就在保全堂药店廊檐下,摆他的熏烧摊子。“熏烧”就是卤味,除回卤豆腐干之外,主要是牛肉、蒲包肉和猪头肉。到了上灯以后,王二的生意就到了高潮。只见他拿了刀不停地切,一面还忙着收钱,很少有歇一歇的时候。一直忙到九点多钟,他媳妇给他送饭来了,他才用热水擦一把脸,吃晚饭。吃完晚饭,总还有一些零星的生意,他不忙收摊子,就端了一杯热茶,坐到保全堂店堂里的椅子上,听人聊天,一面瞟着他的摊子,见有人走来,就起身切一盘,包两包。他的主顾都是熟人,谁什么时候来,买什么,他心里都是有数的。
④这一条街上的店铺、摆摊的,近几年,景况都不大好。只有王二的生意却越做越兴旺。后来经人说合,出了租钱,他就把他的摊子搬到隔壁源昌烟店去了。源昌烟店是个老名号,专卖旱烟,但渐渐败落了。王二来了,就占了半边店堂,他所卖的东西的品种也增加了。春天,卖一种叫做“鵽”的野味;卖鹌鹑;入冬以后,就卖五香兔肉。
⑤王二的发达,是从他的生活也看得出来的。第一,他可以自由地去听书。王二最爱听书。以前去听书都要经过考虑。一是花钱,二是费时间,更主要的是考虑这于他的身份不大相称:一个卖熏烧的,常常听书,怕人议论。近年来,他觉得可以了,想听就去。下午的书一点开书,不到四点钟就“明日请早”了,这耽误不了他的生意。第二,过年推牌九。王二平常绝不赌钱,只有过年赌五天。过年赌钱不犯禁。下注时,王二把五吊钱稳稳地推出去,心不跳,手不抖。推牌九这玩意,财越大,气越粗,王二输的时候竟不多。
⑥王二把他的买卖迁到隔壁源昌去了,但是每天九点后他还是端了一杯茶到保全堂药店来。药店里的“先生”里分为几等,最低等的叫“同事”。“同事”每年都有被辞退的可能。像陶先生,就有三次差点被辞退。他咳嗽痰喘,人也不精明。没有辞退,是因为店伙纷纷说情,加上他也越来越勤勉谨慎了。“先生”以下,是学生意的,叫做“相公”。保全堂现有的“相公”姓陈。陈相公嘴唇厚厚的,说话呜噜呜噜地说不清楚。他老是挨打。挨打的原因大都是做错了事:纸裁歪了,灯罩擦破了。这孩子也好像不大聪明,记性不好,做事迟钝。有时,他会想一会家,想想他的守寡的母亲,想想他家房门背后的贴了多年的麒麟送子的年画。
⑦王二每天到保全堂来,是因为这里热闹。总有几个常客,其中有一个叫张汉的。这张汉有七十岁了,年轻时走过很多地方,见多识广。有一天,张汉谈起人生有命。说凡是成大事业、兴旺发达的,都有异相,或有特殊的秉赋。汉高祖刘邦,股有七十二黑子——就是屁股上有七十二颗黑痣,谁有过?樊哙能把一个整猪腿生吃下去;燕人张翼德,睡着了也睁着眼睛。就是市井之人,凡有走了一步好运的,也莫不有与众不同之处。大家听了,不禁暗暗点头。
⑧张汉猛吸了几口旱烟,忽然话锋一转,向王二道:“即以王二而论,他这些年飞黄腾达,财源茂盛,也必有其异秉。”王二不解何为“异秉”。“就是与众不同,和别人不一样的地方。你说说,你说说!”大家也都怂恿王二:“说说!说说!”
⑨王二虽然发了一点财,却随时不忘自己的身份,从不僭越自大,在大家敦促之下,只有很诚恳地欠一欠身说:“我呀,有那么一点:大小解分清。”他怕大家不懂,又解释道:“我解手时,总是先解小手,后解大手。”张汉一听,拍了一下手,说:“就是说,不是屎尿一起来,难得!”
⑩说着,已经过了十点半了,大家起身道别。管事卢先生向柜台里一看,陈相公不见了,就大声喊:“陈相公!”喊了几声,没人应声。
⑪原来陈相公在厕所里。这是陶先生发现的。他一头走进厕所,发现陈相公已经蹲在那里。本来,这时候都不是他们俩解大手的时候。
(有删节)
1.下列对本文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A.生意兴旺后,王二可以自由地听书和过年推牌九,这反映了他的生活质量得到了提高。
B.陶先生、陈相公的境遇和王二形成了对比,与王二相比他们缺少一颗积极向上的心。
C.张汉的出场引出了话题“异秉”,照应标题,使前文看似散淡的材料得以整合提升。
D.本篇小说没有大起大落的故事情节,语言精炼朴实,体现了汪曾祺作品的独特魅力。
2.请简要分析王二这一人物形象。
3.小说以“异秉”为标题,用意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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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列小题。
空鸟巢
刘照进
春天,总是在繁花绿叶间看到一些被遗弃的空鸟巢,像是村子的角落里失去烟火气的破败茅屋,房檐上蛛网密布,主人已不知去向。
大多数鸟儿并不选择去年的旧巢孵蛋育雏。一棵树,一处房檐,石壁间长满荒草的缝隙,都有可能成为鸟儿暂时栖身的村庄。它们在这块地域上衔草筑巢,构筑临时的家园,培育孩子,然后又匆匆地搬迁——这成了鸟儿世界难解的一道谜。
或许有一个词能够解开这样的谜团:安全感。飞翔在空中的鸟儿,早已洞悉了脚下的危险。一棵树似乎总是逃不开这样的宿命:风摧,雨打,雷劈,火烧,砍伐……倾巢之下,岂有完卵!树的命运的不确定性让鸟儿失去准确而明智的判断,逃离是唯一的选择。灾难来临,飞翔的姿势已无所谓优不优美,像战乱时期的难民,鸟儿匆匆从一棵树逃离到另一棵树,卑小的命运里饱含许多沧桑和流浪感。
细小的鸟巢依附树身,临空危悬,仿佛警惕的眼睛。
几乎无人知晓鸟儿的仇恨,它们内心的悲恸与哀怨常常被暗藏花香的语言忽略。
小时候,总喜欢上山去寻找树丛中藏着的新鲜鸟窝,这几乎是整个童年的乐趣和向往。小小年纪,隐含许多成年的狡谲。拇指大的几枚鸟蛋,颜色雪白,或者暗褐中夹杂着斑纹,婴儿一般地安睡在巢里。一对幸福的夫妻携手在林间觅食,全然不知灾祸濒临。一双幼嫩的小手取走了鸟蛋,仿佛偷摘邻家未成熟的瓜果一样随心所欲。肇事者并不逃逸,仿佛有意滞留现场,观看伤心欲绝的父母怎样扯开喉咙怒骂。强者的霸道遮掩了制度和道德的约束,弱者只有通过一张相对自由的嘴巴远距离地发泄愤慨。
恶毒的举止来源于对未知事件的好奇,对悲惨结局的出现毫不在意,人类的心灵永远无法装下对弱小生命的尊重。家毁子亡,一春的希望瞬间化为乌有,鸟儿的伤心不亚于未亡人的恸哭,凄楚的哀叫电线一般绵长地划过那无边旷野……
再次见到鸟巢的时间是今年三月。阳台的花盆间不知什么时候悄悄筑起了一只鸟巢,妻子发现它的时候已经完全成型。饭碗大的体积依旧做工精巧,仿佛记忆中某只鸟儿的手艺。已经无法确切叫出这只鸟儿的姓名了。玲珑小巧的身体,擅长飞翔,灰褐的羽毛,两翼有一抹雪白,像流线形的飞机,每天升降于我的生活周围。惊喜之余,居然没敢告诉女儿,担心女儿毁了它的家。幼时掏鸟蛋的一幕,依旧历历在目。每一天,怀着期待暗中观察鸟儿下蛋、孵化小鸟、嘴对嘴地喂孩子们虫子,直到它们长大,把身体完全交给飞翔。
一只鸟儿从旷野迁徙到喧嚷的城市,是不是对高楼如林的城市的误读?空荡荡的鸟巢并不能给予答案。好在,它依旧置于我家阳台,作为怀旧时抵达疼痛的路径。
每次回到老家都要惊叹故乡的变化,只是屋檐下再没见到燕子的新巢,地里迷惑鸟兽的稻草人也不见踪迹,曾经被祖母用来驱赶麻雀的竹制响器早已变成灰烬。房脊上挂着几滴细微的鸟鸣,但那声音与儿时听到的鸟声大合唱简直无法相提并论……
尚记着许多鸟儿的俗名:红肚儿,水鸦雀,啄木官(啄木鸟),地麻雀,夜老鼠(蝙蝠),牛屎雁,鬼鬼阳(阳雀),薅草包谷(布谷鸟),扁茶罐(脚鸡)……像幼时一同玩耍过的伙伴,多年之后,依旧能够轻易喊出他们的乳名。
是人的欲望打断了鸟儿的飞翔。那么多的鸟儿已被死亡收藏。那么多的鸟儿,像宝贵的眼泪,被我们随意挥霍。
天空是一只倒悬的巨巢,衔着地球这枚鸟蛋——一枚病变的鸟蛋,正在加深天空的空度。
(选自《陶或易碎的片段》,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 )
A. 作者认为,大多数鸟儿不选择旧巢孵蛋育雏,是因为它们觉得旧巢不够安全。
B. 儿时偷鸟蛋只是因为好奇,无心之失却让鸟儿受到伤害,作者对此感到遗憾。
C. 作者用心守护阳台上的鸟巢,“惊喜”“期待”等词都表达了他弥补旧过的真诚。
D. “我”能喊出乳名的鸟儿如今却已被“死亡收藏”,作者对伤害鸟类的行为十分愤怒。
E. 结尾的比喻,指向人类生存的巨大空间,“加深天空的空度”既是伤叹也是警示。
2.鸟巢被鸟儿遗弃的原因是什么?结合原文概括。
3.试探究文章以“空鸟巢”为题目,有何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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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11—13题。
烛 心
乔迁新居,还没收拾完毕,突然停电了,室内一片漆黑。
"笃、笃、笃",小薇刚摸到蜡烛和火柴,门外便传来了敲门声。
打开门一看,原来是一个小男孩,仰着小脸,背着手:"阿姨,你家有蜡烛吗?"
怎么?刚搬进来第一天就支使孩子来借东西!真是欺负新来,这怎么行?今天借给他 家蜡烛,说不定明天又来借葱、蒜之类的。不,不行!小薇的脑筋急速地转着。
"哎呀,真不巧,阿姨刚搬来,也没有蜡烛。"说完就准备关门。
"阿姨,你看,我妈妈让我送来的。"小男孩变戏法似的从背后抽出手,高高地举着两根粗粗的蜡烛。
面对孩子澄澈的眼睛,小薇一下子惊呆了,继而无力地倚着门,双手捂面,不敢与孩子对面……
3.请写出主人公小薇的心理变化过程。(4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本文主要表现的人物都是谁?他们的性格特点各是什么?(5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根据文章最后一自然段展开想象,续写小薇复杂的心理活动及如何接待了小男孩,等等,想象要入情入理。(6分)
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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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白云人家
夏阳
老刀和老马,我挺好的一对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不到一年,就散伙了。
朋友做成这样,真没劲,老马太操蛋了。老刀丢下这句话,怒气冲冲地走了。去哪儿?上白云山种植药材。白云山,云海苍茫,是方圆数百里海拔最高的一座山。
老刀刚去的那阵子,一天好几个电话打下来:山上太无聊了,要不是看在几个钱的份上,老子早下山了。
即便如此,这家伙还是隔三差五地躺在我家里,吃饱喝足后,霸在电脑前。
后来,老刀就来得少了,偶尔下山进城,也是采购一些药材种子,来去匆忙。不仅人来得少,电话也少,十天半个月无音讯。
我最后一次接到老刀的电话,是两年后的事。那天,老刀告诉我,不想种药材了。是挺来钱的,但开公司欠下的债还清了,不想种了。所以,手机也没有保留的必要。
挂了电话后,我愣了好一会儿:这家伙怎么了?赚钱的买卖不做,手机也不用,在山上成仙了?
又过了半年,待到满山泻翠时,我收到老刀的一封信。信在路上走了足足半个月。老刀在信里热情地邀请我上山住几天,还画了一张草图,孩子气十足地写道:不识老刀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外。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我哭笑不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带着满肚子的好奇进山了。
按照老刀草图的指引,我那辆心爱的路虎越野车,在一条坑坑洼洼的山路上吭哧了半天,终于走到了路的尽头——白云山脚下的一个林场场部。把车寄存后,林场的干部递给我一根木棍,指了指一条悬在头顶的羊肠小道,说:走到头,便是老刀的家。
老刀的家——山的腰际,白云深处。
我拄着木棍,胆战心惊,在深山老林里蜗牛一样连滚带爬。四野万籁俱寂,一条小路,绳一般抛向浓荫蔽日的原始森林深处,弯弯绕绕,走了七八公里,一拐弯,眼前突然变得开阔:云朵在脚下快速地流动,云海雾浪下,群山峻岭、城镇村庄、阡陌田野、河流树林,像摆在一个棋盘上一样一览无余。浩阔的地貌让人平静,我的心陡然升起一片清凉。久居城市的我,面对这样一方突然冒出来的世外桃源,如痴如醉。
老刀站在几间瓦房前笑吟吟地看着我。
晚上,老刀隆重地烧了几道菜:小鸡炖蘑菇、山笋红焖兔子肉、清炒野菜、凉拌木耳,奇香无比。
第二天清晨,我被一群鸟吵醒。一群鸟的嫩嗓子,唤醒了整座白云山。四周影影绰绰,牛奶一样的雾霭在指间流动。空气雨后般清新湿润,我伸了伸懒腰,贪婪地做着深呼吸。
一碗鲜甜的地瓜粥,一碟爽口的咸萝卜。早餐后,我们隔桌对坐,喝着绿茶聊天。我问老刀,干吗不种药材——不是挺来钱的吗?
老刀说,这里的气候和土壤特殊,种植的药材,几乎接近于野生的品种,来钱确实挺快的。但你看我现在还需要钱吗?喝的吃的用的,哪一样不是自产的?
我心有不甘地说,你这样远离尘世,会远离很多快乐,容易被时代抛弃的。
老刀挥了挥手,说,抛弃什么?无非是互联网上那些流水线作业的八卦新闻——谁打记者了,谁当总统了,哪个球队输了或者赢了,股票涨了或者跌了。其实想想,那都是傻瓜式的快乐,挺没劲的。我这里完全不插电,没有任何电器设备。但你看看,满天星空比不过城市的霓虹灯?飞禽走兽的啼叫比不过歌星声嘶力竭的吼唱?书上的唐诗宋词比不过电视连续剧里幼稚的缠绵?每天午后一场雨,一年四季盖被子,比不过城市里密密麻麻的空调?出门靠脚走路,双手勤耕细作,比不过打的去健身房跑步?
我得意地说,哼哼,你这里没有冰箱。
老刀笑了。拉着我转到屋后,从一口幽深的井里往上拽起一个竹篮。湿淋淋的竹篮里,两瓶红酒和一个西瓜,丝丝地直冒凉气。老刀说,不好意思,这是我们中午享用的。
我尴尬地挠了挠头。
几天的接触里,我发现老刀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抽烟,偶尔喝点酒,养一条狗几只鸡,种半亩稻田半亩瓜菜。每天早睡早起,晨时,携清风白云荷锄而出,晚霞烧天时,坐在家门口喝茶读书看脚下的行云流水。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俗人,所以还得下山。老刀一直把我送到山脚的林场场部。临别,塞给我五万块钱,叮嘱道,仔细想想,当年公司倒闭的事儿,主要是我的责任,不能怪人家老马。这点钱,算是我赔给他的。另外,我在这里种植药材赚钱的事儿,一定要替我保密,市侩之徒来多了,会污染这里的空气。说到这里,老刀有些忧心忡忡了。
嗯。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摘自《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 小说通过老刀的视角描写白云山优美的自然景色,更能体现白云山的独特魅力,加深读者对老刀以山为家这一人生选择的理解。
B. 刚上山时,老刀经常打电话给“我”,还时常到“我”家吃吃喝喝,可见老刀对突然改变的生活不适应,也可以看出他与“我”关系的亲密。
C. 小说写老刀说他不想种药材,手机也不保留了。这不仅让“我”感到疑惑,也给读者留下悬念,为后文揭示事实真相做了铺垫。
D. 小说通过讲述老刀的故事,将繁华与原始放置在现代文明的大背景下进行观照、感悟,表达了对“白云人家”的理想家园的向往。
2.小说的结尾写老刀要赔钱给老马,为什么这样设置?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白云山与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在环境特点上有相似之处,但两者寄寓的思想情感有所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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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文后各题。
白云人家
夏阳
老刀和老马,我挺好的一对朋友,合伙开了家公司,不到一年,就散伙了。
朋友做成这样,真没劲,老马太操蛋了。老刀丢下这句话,怒气冲冲地走了。去哪儿?上白云山种植药材。白云山,云海苍茫,是方圆数百里海拔最高的一座山。
老刀刚去的那阵子,一天好几个电话打下来:山上太无聊了,要不是看在几个钱的份上,老子早下山了。
即便如此,这家伙还是隔三差五地躺在我家里,吃饱喝足后,霸在电脑前。
后来,老刀就来得少了,偶尔下山进城,也是采购一些药材种子,来去匆忙。不仅人来得少,电话也少,十天半个月无音讯。
我最后一次接到老刀的电话,是两年后的事。那天,老刀告诉我,不想种药材了。是挺来钱的,但开公司欠下的债还清了,不想种了。所以,手机也没有保留的必要。
挂了电话后,我愣了好一会儿:这家伙怎么了?赚钱的买卖不做,手机也不用,在山上成仙了?
又过了半年,待到满山泻翠时,我收到老刀的一封信。信在路上走了足足半个月。老刀在信里热情地邀请我上山住几天,还画了一张草图,孩子气十足地写道:不识老刀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外。都什么年代了还写信?我哭笑不得,在一个阳光明媚的周末,带着满肚子的好奇进山了。
按照老刀草图的指引,我那辆心爱的路虎越野车,在一条坑坑洼洼的山路上吭哧了半天,终于走到了路的尽头——白云山脚下的一个林场场部。把车寄存后,林场的干部递给我一根木棍,指了指一条悬在头顶的羊肠小道,说:走到头,便是老刀的家。
老刀的家——山的腰际,白云深处。
我拄着木棍,胆战心惊,在深山老林里蜗牛一样连滚带爬。四野万籁俱寂,一条小路,绳一般抛向浓荫蔽日的原始森林深处,弯弯绕绕,走了七八公里,一拐弯,眼前突然变得开阔:云朵在脚下快速地流动,云海雾浪下,群山峻岭、城镇村庄、阡陌田野、河流树林,像摆在一个棋盘上一样一览无余。浩阔的地貌让人平静,我的心陡然升起一片清凉。久居城市的我,面对这样一方突然冒出来的世外桃源,如痴如醉。
老刀站在几间瓦房前笑吟吟地看着我。
晚上,老刀隆重地烧了几道菜:小鸡炖蘑菇、山笋红焖兔子肉、清炒野菜、凉拌木耳,奇香无比。
第二天清晨,我被一群鸟吵醒。一群鸟的嫩嗓子,唤醒了整座白云山。四周影影绰绰,牛奶一样的雾霭在指间流动。空气雨后般清新湿润,我伸了伸懒腰,贪婪地做着深呼吸。
一碗鲜甜的地瓜粥,一碟爽口的咸萝卜。早餐后,我们隔桌对坐,喝着绿茶聊天。我问老刀,干吗不种药材——不是挺来钱的吗?
老刀说,这里的气候和土壤特殊,种植的药材,几乎接近于野生的品种,来钱确实挺快的。但你看我现在还需要钱吗?喝的吃的用的,哪一样不是自产的?
我心有不甘地说,你这样远离尘世,会远离很多快乐,容易被时代抛弃的。
老刀挥了挥手,说,抛弃什么?无非是互联网上那些流水线作业的八卦新闻——谁打记者了,谁当总统了,哪个球队输了或者赢了,股票涨了或者跌了。其实想想,那都是傻瓜式的快乐,挺没劲的。我这里完全不插电,没有任何电器设备。但你看看,满天星空比不过城市的霓虹灯?飞禽走兽的啼叫比不过歌星声嘶力竭的吼唱?书上的唐诗宋词比不过电视连续剧里幼稚的缠绵?每天午后一场雨,一年四季盖被子,比不过城市里密密麻麻的空调?出门靠脚走路,双手勤耕细作,比不过打的去健身房跑步?
我得意地说,哼哼,你这里没有冰箱。
老刀笑了。拉着我转到屋后,从一口幽深的井里往上拽起一个竹篮。湿淋淋的竹篮里,两瓶红酒和一个西瓜,丝丝地直冒凉气。老刀说,不好意思,这是我们中午享用的。
我尴尬地挠了挠头。
几天的接触里,我发现老刀像换了一个人似的:不抽烟,偶尔喝点酒,养一条狗几只鸡,种半亩稻田半亩瓜菜。每天早睡早起,晨时,携清风白云荷锄而出,晚霞烧天时,坐在家门口喝茶读书看脚下的行云流水。
我承认自己是一个俗人,所以还得下山。老刀一直把我送到山脚的林场场部。临别,塞给我五万块钱,叮嘱道,仔细想想,当年公司倒闭的事儿,主要是我的责任,不能怪人家老马。这点钱,算是我赔给他的。另外,我在这里种植药材赚钱的事儿,一定要替我保密,市侩之徒来多了,会污染这里的空气。说到这里,老刀有些忧心忡忡了。
嗯。我郑重地点了点头。
(摘自《小小说选刊》)
1.下列对文章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与鉴赏,不恰当的一项是
A.小说通过老刀的视角描写白云山优美的自然景色,更能体现白云山的独特魅力,加深读者对老刀以山为家这一人生选择的理解。
B.刚上山时,老刀经常打电话给“我”,还时常到“我”家吃吃喝喝,可见老刀对突然改变的生活不适应,也可以看出他与“我”关系的亲密。
C.小说写老刀说他不想种药材,手机也不保留了。这不仅让“我”感到疑惑,也给读者留下悬念,为后文揭示事实真相做了铺垫。
D.小说通过讲述老刀的故事,将繁华与原始放置在现代文明的大背景下进行观照、感悟,表达了对“白云人家”的理想家园的向往。
2.小说的结尾写老刀要赔钱给老马,为什么这样设置?请结合全文简要分析。
3.白云山与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在环境特点上有相似之处,但两者寄寓的思想情感有所不同。请简要分析这种相似与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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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各题。
悲剧产生于社会的矛盾、两种社会力量的冲突。冲突双方分别代表着真与假、善与恶、新与旧等对立的两极,却总是以代表真、善、新等美好的一方的失败、死亡、毁灭为结局,他们是悲剧的主人公。因为他们的力量还比较弱小,还无法与强大的旧势力或邪恶力量抗衡,正义的要求不能实现,于是形成了悲剧。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指出,悲剧描写了比现实中更美好同时又是“与我们相似的”人物,通过他们的毁灭“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感情得到陶冶”,即产生净化的作用。
然而,悲剧不仅表现冲突与毁灭,而且表现抗争与拼搏,这是悲剧具有审美价值的最根本的原因。鲁迅说过:“悲剧是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种毁灭是抗争、拼搏以后的毁灭,抗争与拼搏体现了人的一种精神。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从天上盗取火种,触怒了主神宙斯,被锁在高加索山崖上,每日遭神鹰啄食肝脏,但普罗米修斯毫不屈服,最后坠入深渊。罗丹的大理石雕塑《马身人首》中,人臂绝望地扑向一个它所抓不到的目标,而马足则陷于尘土不能自拔,表现出人性与兽性的冲突,象征着灵与肉的斗争,具有强烈的悲剧性。可以说,没有抗争就没有悲剧,冲突、抗争与毁灭是构成悲剧的三个主要因素。
悲剧的审美价值的载体只能是文学艺术。因为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美好事物的毁灭是令人伤悲的,因此现实中的悲剧不能作为直接的审美对象来欣赏,否则人就是泯灭了人性的人了。现实中的悲剧只能激起人的同情、义愤,迫使人采取严肃的伦理态度和实践行动。民主革命时期,在演出歌剧《白毛女》的过程中,曾多次出现扮演地主黄世仁的演员被打甚至险遭枪击的事件,这是人们以实际的道德评价代替了审美活动。现实的悲剧只在客观上具有悲剧的审美性质,它们必须以文学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成为欣赏的对象,美学上所谓的“以悲为美”才能实现。
悲剧成为审美对象只能以文学艺术的形式出现,原因在于它需要建立悲剧事件与人的心理距离。不仅遥远的时间会使过去的现实悲剧的悲惨因素淡化,就是很近的时间间隔也可以使人不陷入现实。这里还有一个空间的间隔,悲剧艺术展现的毕竟是一个人们不熟悉或有点陌生的空间,这就使人们不容易介入其中,而能够客观、超然地看待。当然,在欣赏中审美主体可以“审美地”加入悲剧冲突,体验悲剧客体的巨大和狂暴、悲剧主体的抗争和悲痛,从而感受到强烈的震撼和刺激,获得悲剧感和审美愉悦。
悲剧表现的不是人生的欢乐或全然的幸福,而是悲剧主体对待痛苦和死亡的方式,这是人类社会和人类活动中十分重要、严肃的一面。悲剧在表现对伟大和崇高的人的摧毁的同时,更表现出无法摧毁的人的伟大和崇高。
(摘编自王晓旭《美的奥秘》)
1.下列各项中,其性质不属于原文所论悲剧的一项是( )
A. 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中,祝英台女扮男装外出求学,为追求爱情自由,面对封建势力的巨大压力,拒绝委曲求全,最后触碑殉情,化成蝴蝶。
B. 在甲午海战中,清军致远舰在中弹累累、舰身倾斜、弹药耗尽的情况下,开足马力,冲向日本吉野舰,最后被鱼雷击中,沉入海中,200多名官兵壮烈殉国。
C. 在电影《狼牙山五壮士》中,五位八路军战士为了掩护大部队撤退及当地群众安全转移,阻击了3000多名日寇的多次进攻,弹尽粮绝之后,跳下悬崖。
D. 老舍笔下的祥子,纯朴善良,勤劳能干,有着骆驼般坚韧的精神,在饱受旧社会、旧制度的沉重打击之后,沦为自甘堕落的行尸走肉。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
A. 在悲剧冲突中,代表真、善、新等美好的一方总是以失败、死亡、毁灭为结局,他们是悲剧的主人公,即悲剧主体,而其对立面则是悲剧客体。
B. 在罗丹的《马身人首》雕塑中,人首和人臂是人、灵和人性的象征,马身和马足则是兽、肉和兽性的象征,兽性和人性的矛盾构成了人间的悲剧。
C. 当悲剧以文学艺术的形式出现,悲剧事件与观众或读者之间就会具有一定的心理距离,这样人们就不至于获得悲剧感,从而不至于介入悲剧冲突之中。
D. 悲剧主体的死亡意味着肉体力量的失败,却并不意味精神力量的失败,所以说悲剧在表现伟大和崇高的人被摧毁的同时,更表现出人的无法摧毁的伟大和崇高。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具有“净化”作用。他所说的“净化”,不是指受众在生理上的发泄,如呼喊、哭泣等,而是指他们道德、精神和情感的提升。
B. 悲剧在表现冲突与毁灭的同时,也表现抗争与拼搏,因此双方力量越是悬殊,主体的抗争越是艰难,所体现的精神就越强大,悲剧的审美价值也越高。
C. 在歌剧《白毛女》的演出过程中,扮演地主黄世仁的演员被激愤的观众殴打的事件,说明人们的实际道德评价是不可能把现实的悲剧作为审美对象的。
D. 人们之所以喜欢欣赏悲剧,是因为悲剧会引起人的悲伤、畏惧、怜悯,使人在强烈的痛苦中获得一种快感,所谓“以悲为美”的意思全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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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小题。
悲剧产生于社会的矛盾,两种社会力量的冲突。冲突双方分别代表着真与假、善与恶、新与旧等对立的两极,却总是以代表真、善、新等美好的一方的失败、死亡、毁灭为结局,他们是悲剧的主人公。因为他们的力量还比较弱小,还无法与强大的旧势力或邪恶力量抗衡,正义的要求不能实现,于是形成了悲剧。古希腊学者亚里士多德指出,悲剧描写了比现实中更美好同时又是“与我们相似的”人物,通过他们的毁灭“引起怜悯和恐惧来使感情得到陶冶”,即产生净化的作用。
然而,悲剧不仅表现冲突与毁灭,而且表现抗争与拼搏,这是悲剧具有审美价值的最根本的原因。鲁迅说过:“悲剧将人生的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这种毁灭是抗争、拼搏以后的毁灭,抗争与拼搏体现了人的一种精神。古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为了人类从天上盗取火种,触怒了主神宙斯,被锁在高加索山崖上,每日遭神鹰啄食肝脏,但普罗米修斯毫不屈服,最后坠入深渊。罗丹的大理石雕塑《马身人首》中,人臂绝望地扑向一个它所抓不到的目标,而马足则陷于尘土不能自拔,表现出人性与兽性的冲突,象征着灵与肉的斗争,具有强烈的悲剧性。可以说,没有抗争就没有悲剧,冲突、抗争与毁灭是构成悲剧的三个主要因素。
悲剧的审美价值的载体只能是文学艺术。因为人生有价值的东西、美好事物的毁灭是令人伤悲的,因此现实中的悲剧不能作为直接的审美对象来欣赏,否则人就是泯灭了人性的人了。现实中的悲剧只能激起人的同情、义愤,迫使人采取严肃的伦理态度和实践行动。民主革命时期,在演出歌剧《白毛女》的过程中,曾多次出现扮演地主黄世仁的演员被打甚至险遭枪击的事件,这是人们以实际的道德评价代替了审美活动。现实的悲剧只在客观上具有悲剧的审美性质,它们必须以文学艺术的形式表现出来,才能成为欣赏的对象,美学上所谓的“以悲为美”才能实现。
悲剧成为审美对象只能以文学艺术的形式出现,原因在于它需要建立悲剧事件与人的心理距离。不仅遥远的时间会使过去的现实悲剧的悲惨因素淡化,就是很近的时间间隔也可以使人不陷入现实。这里还有一个空间的间隔,悲剧艺术展现的毕竟是一个人们不熟悉或有点陌生的空间,这就使人们不容易介入其中,而能够客观、超然地看待。当然,在欣赏中审美主体可以“审美地”加入悲剧冲突,体验悲剧客体的巨大和狂暴、悲剧主体的抗争和悲痛,从而感受到强烈的震撼和刺激,获得悲剧感和审美愉悦。
悲剧表现的不是人生的欢乐或全然的幸福,而是悲剧主体对待痛苦和死亡的方式,这是人类社会和人类活动中十分重要、严肃的一面。悲剧在表现对伟大和崇高的人的摧毁的同时,更表现出无法摧毁的人的伟大和崇高。
(摘编自王晓旭《美的奥秘》)
1.下列各项中,其性质不属于原文所论悲剧的一项是
A.在梁山伯与祝英台的故事中,祝英台女扮男装外出求学,为追求爱情自由,面对封建势力的巨大压力,拒绝委曲求全,最后触碑殉情,化成蝴蝶。
B.老舍笔下的祥子,纯朴善良,勤劳能干,有着骆驼般坚韧的精神。在饱受旧社会、旧制度的沉重打击之后,沦为自甘堕落的行尸走肉。
C.在电影《狼牙山五壮士》中,五位八路军战士为了掩护大部队撤退及当地群众安全转移,阻击了3000多名日寇的多次进攻,弹尽粮绝之后,跳下悬崖。
D.在甲午海战中,清军致远舰在中弹累累、舰身倾斜、弹药耗尽的情况下,开足马力,冲向日本吉野舰,最后被鱼雷击中,沉人海中,200多名官兵壮烈殉国。
2.下列理解,不符合原文意思的一项是
A.在悲剧冲突中,代表真、善、新等美好的一方总是以失败、死亡、毁灭为结局,他们是悲剧的主人公,即悲剧主体,而其对立面则是悲剧客体。
B.在罗丹的《马身人首》雕塑中,人首和人臂是人、灵和人性的象征,马身和马足则是兽、肉和兽性的象征,兽性和人性的矛盾构成了人间的悲剧。
C.当悲剧以文学艺术的形式出现,悲剧事件与观众或读者之间就会具有一定的心理距离,这样人们就不至于获得悲剧感,从而不至于介入悲剧冲突之中。
D.悲剧主体的死亡意味着肉体力量的失败,却并不意味精神力量的失败,所以说悲剧在表现伟大和崇高的人被摧毁的同时,更表现出人的无法摧毁的伟大和崇高。
3.根据原文内容,下列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一项是
A.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具有“净化”作用。他所说的“净化”,不是指受众在生理上的发泄,如呼喊、哭泣等,而是指他们道德、精神和情感的提升。
B.人们之所以喜欢欣赏悲剧,是因为悲剧会引起人的悲伤、畏惧、怜悯,使人在强烈的痛苦中获得一种快感,所谓“以悲为美”的意思全在于此。
C.在歌剧《白毛女》的演出过程中,扮演地主黄世仁的演员被激愤的观众殴打的事件,说明人们的实际道德评价是不可能把现实的悲剧作为审美对象的。
D.悲剧在表现冲突与毁灭的同时,也表现抗争与拼搏,因此奴方力量越是悬殊,主体的抗争越是艰难,所体现的精神就越强大,悲剧的审美价值也越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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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一: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各题。
空鸟巢
刘照进
①春天,总是在繁花绿叶间看到一些被遗弃的空鸟巢,像是村子的角落里失去烟火气的破败茅屋,房檐上蛛网密布,主人已不知去向。
②大多数鸟儿并不选择去年的旧巢孵蛋育雏。一棵树,一处房檐,石壁间长满荒草的缝隙,都有可能成为鸟儿暂时栖身的村庄。它们在这块地域上衔草筑巢,构筑临时的家园,培育孩子,然后又匆匆地搬迁——这成了鸟儿世界难解的一道谜。
③或许有一个词能够解开这样的谜团:安全感。飞翔在空中的鸟儿,早已洞悉了脚下的危险。一棵树似乎总是逃不开这样的宿命:风摧,雨打,雷劈,火烧,砍伐……倾巢之下,岂有完卵!树的命运的不确定性让鸟儿失去准确而明智的判断,逃离是唯一的选择。灾难来临,飞翔的姿势已无所谓优不优美,像战乱时期的难民,鸟儿匆匆从一棵树逃离到另一棵树,卑小的命运里饱含许多沧桑和流浪感。
④小小的鸟巢依附树身,临空危悬,仿佛警惕的眼睛。
⑤几乎无人知晓鸟儿的仇恨,它们内心的悲恸与哀怨常常被暗藏花香的语言忽略。
⑥小时候,总喜欢上山去寻找树丛中藏着的新鲜鸟窝,这几乎是整个童年的乐趣和向往。小小年纪,隐含许多成年的狡谲。拇指大的几枚鸟蛋,颜色雪白,或者暗褐中夹杂着斑纹,婴儿一般地安睡在巢里。一对幸福的夫妻携手在林间觅食,全然不知灾祸濒临。一双幼嫩的小手取走了鸟蛋,仿佛偷摘邻家未成熟的瓜果一样随心所欲。肇事者并不逃逸,仿佛有意滞留现场,观看伤心欲绝的父母怎样扯开喉咙怒骂。强者的霸道遮掩了制度和道德的约束,弱者只有通过一张相对自由的嘴巴远距离地发泄愤慨。
⑦恶毒的举止来源于对未知事件的好奇,对悲惨结局的出现毫不在意,人类的心灵永远无法装下对弱小生命的尊重。家毁子亡,一春的希望瞬间化为乌有,鸟儿的伤心不亚于未亡人的恸哭,凄楚的哀叫电线一般绵长地划过那无边旷野……
⑧再次见到鸟巢的时间是今年三月。阳台的花盆间不知什么时候悄悄筑起了一只鸟巢,妻子发现它的时候已经完全成型。饭碗大的体积依旧做工精巧,仿佛记忆中某只鸟儿的手艺。已经无法确切叫出这只鸟儿的姓名了。玲珑小巧的身体,擅长飞翔,灰褐的羽毛,两翼有一抹雪白,像流线形的飞机,每天升降于我的生活周围。惊喜之余,居然没敢告诉女儿,担心女儿毁了它的家。幼时掏鸟蛋的一幕,依旧历历在目。每一天,怀着期待暗中观察鸟儿下蛋、孵化小鸟、嘴对嘴地喂孩子们虫子,直到它们长大,把身体完全交给飞翔。
⑨一只鸟儿从旷野迁徙到喧嚷的城市,是不是对高楼如林的城市的误读?空荡荡的鸟巢并不能给予答案。好在,它依旧置于我家阳台,作为怀旧时抵达疼痛的路径。
每次回到老家都要惊叹故乡的变化,只是屋檐下再没见到燕子的新巢,地里迷惑鸟兽的稻草人也不见踪迹,曾经被祖母用来驱赶麻雀的竹制响器早已变成灰烬。房脊上挂着几滴细微的鸟鸣,但那声音与儿时听到的鸟声大合唱简直无法相提并论……
尚记着许多鸟儿的俗名:红肚儿,水鸦雀,啄木官(啄木鸟),地麻雀,夜老鼠(蝙蝠),牛屎雁,鬼鬼阳(阳雀),薅草包谷(布谷鸟),扁茶罐(脚鸡)……像幼时一同玩耍过的伙伴,多年之后,依旧能够轻易喊出他们的乳名。
是人的欲望打断了鸟儿的飞翔。那么多的鸟儿已被死亡收藏。那么多的鸟儿,像宝贵的眼泪,被我们随意挥霍。
天空是一只倒悬的巨巢,衔着地球这枚鸟蛋——一枚病变的鸟蛋,正在加深天空的空度。
(选自《陶或易碎的片段》,有删改)
1.下列对文本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不正确的一项是( )
A. 第1自然段以繁花绿叶的生机反衬被遗弃鸟巢的落寞,又采用比喻手法描述出空鸟巢的破败,突出鸟巢之空,表达出伤感之情。
B. 第4自然段将鸟巢比作警惕的眼睛,承接上文突出鸟儿内心的不安全感,并为下文写人为的破坏给鸟带来的痛苦做铺垫。
C. 本文语言朴实而灵动,如“房脊上挂着几滴细微的鸟鸣”,在朴素的叙述中用“挂”“滴”等词语将“鸟鸣”写得具体可感。
D. 文章写“我”惊叹故乡的新变化,但故乡的鸟却越来越少,主要是为了表现农村的现代化发展对传统乡村的巨大冲击。
2.文中详细记叙了幼时“掏鸟蛋”的事情,有何用意?
3.结合全文,说明文章标题“空鸟巢”的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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