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皮实的诗
王蒙
1979年冬,我首次遇到吴祖光兄,还是在法国驻华使馆的一次请宴上。但见他头发虽已花白,仍然神采奕奕,风度翩翩,一脸的喜气;与其说是像劫后余生,不如说是像漫游归来。
自我介绍后,我赞道:“您可真精神!”
祖光答曰:“咱们这样人,皮实!”
地道的北京话。“皮实”的“实”,读轻声。
皮实,善哉斯言也。我的解释便是援引北京旧日卖布头自卖自夸的顺口溜,叫道:经铺又经盖,经洗又经晒,经拉又经拽,经蹬又经踹,您说皮实不?
后来诅光应我请求给我题写了“皮实”二字,我裱起来,悬挂在寒家的“厅堂”里了。
最近又读到祖光在“五七干校”就读深造期间写的一首打油诗,为之拍案叫绝。诗云:
眼高于顶命如纸,生正逢时以至此;行船偏遇打头风,不到黄河心不死。
今试析之:“眼高于顶”者,有眼光、有志向、有“格”也。实是那段时期“命如纸”的根源。
“生正逢时以至此”,诗眼是“正”字。叫做不偏不倚,您真赶上点儿了。祖光告我原写“生不逢时”,后改“不”为“正”;改得好,着此一字,尽得风流;着此一字,尽得皮实之要领。着此一字,便有几分铜豌豆的英风豪气了。
“行船偏遇打头风”。第三句接得平平。
“不到黄河心不死”突然翻上来了,石破天惊了,诙谐中显示出慷慨悲歌的火热来了。
“行船”句与“不到”句,孤立看来,都是俗滥之句,把这两句这么联起来,便化腐朽为神奇了。命如纸也罢,以至此也罢,打头风也罢,既然生逢其时,便要皮实到底,直到黄河之清,直到中华振兴腾飞之日,壮矣哉!还要继续皮实下去呢!
正是:莫道打油成一笑,皮实深处气凛然! 写于1986年9月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
正确给2分,有选错的给0分)
A.对吴祖光的外貌勾勒看出人物的精神世界。
B.吴祖光说“咱们这样的人”,含有一种自谦而又自怜的心情。
C.文章虽未对吴祖光生平事迹作详细描写,但从文中仍可看出吴祖光慷慨、凛然的形象。
D.“不到黄河心不死”表明吴祖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格。
E.作者对吴祖光的“皮实”怀有深深的敬意。
2.文中说“后改‘不’为‘正’;改得好”。作者为什么称赞“改得好”?请你作简要分析。(4分)
3.“皮实”代表什么?请结合全文作简要概括。(4分)
4.文中说“把这两句这么联起来,便化腐朽为神奇了”,对此你是如何体会的?请结合全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皮实的诗
王蒙
1979年冬,我首次遇到吴祖光兄,还是在法国驻华使馆的一次请宴上。但见他头发虽已花白,仍然神采奕奕,风度翩翩,一脸的喜气;与其说是像劫后余生,不如说是像漫游归来。
自我介绍后,我赞道:“您可真精神!”
祖光答曰:“咱们这样人,皮实!”
地道的北京话。“皮实”的“实”,读轻声。
皮实,善哉斯言也。我的解释便是援引北京旧日卖布头自卖自夸的顺口溜,叫道:经铺又经盖,经洗又经晒,经拉又经拽,经蹬又经踹,您说皮实不?
后来诅光应我请求给我题写了“皮实”二字,我裱起来,悬挂在寒家的“厅堂”里了。
最近又读到祖光在“五七干校”就读深造期间写的一首打油诗,为之拍案叫绝。诗云:
眼高于顶命如纸,生正逢时以至此;行船偏遇打头风,不到黄河心不死。
今试析之:“眼高于顶”者,有眼光、有志向、有“格”也。实是那段时期“命如纸”的根源。
“生正逢时以至此”,诗眼是“正”字。叫做不偏不倚,您真赶上点儿了。祖光告我原写“生不逢时”,后改“不”为“正”;改得好,着此一字,尽得风流;着此一字,尽得皮实之要领。着此一字,便有几分铜豌豆的英风豪气了。
“行船偏遇打头风”。第三句接得平平。
“不到黄河心不死”突然翻上来了,石破天惊了,诙谐中显示出慷慨悲歌的火热来了。
“行船”句与“不到”句,孤立看来,都是俗滥之句,把这两句这么联起来,便化腐朽为神奇了。命如纸也罢,以至此也罢,打头风也罢,既然生逢其时,便要皮实到底,直到黄河之清,直到中华振兴腾飞之日,壮矣哉!还要继续皮实下去呢!
正是:莫道打油成一笑,皮实深处气凛然! 写于1986年9月
1.下列关于原文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两项都选对给4分,只选一项且
正确给2分,有选错的给0分)
A.对吴祖光的外貌勾勒看出人物的精神世界。
B.吴祖光说“咱们这样的人”,含有一种自谦而又自怜的心情。
C.文章虽未对吴祖光生平事迹作详细描写,但从文中仍可看出吴祖光慷慨、凛然的形象。
D.“不到黄河心不死”表明吴祖光不达目的不罢休的性格。
E.作者对吴祖光的“皮实”怀有深深的敬意。
2.文中说“后改‘不’为‘正’;改得好”。作者为什么称赞“改得好”?请你作简要分析。(4分)
3.“皮实”代表什么?请结合全文作简要概括。(4分)
4.文中说“把这两句这么联起来,便化腐朽为神奇了”,对此你是如何体会的?请结合全文并联系现实加以探究。(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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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境:生命的简单重复与“瞎浪漫”
王蒙
①大多数人难于碰到特别的逆境和顺境,更多是一种俗境:工作不好不坏,专业过得去但不出色,客观环境一般化,身体、心情、收入、地位、处境都可以说是比上不足比下有余。
②这样的日子过得平常、平淡、平凡、平静、平和。这样的平常状态很容易被清高的、胸怀大志的人们视为庸俗。这样的生活有着太多的重复,太少的新鲜感、浪漫和刺激。静极思动,人们长期处在相对平静的生活中也会突然憋气起来,坐起火来。
③我在年轻时最怕的也是庸俗,写作的一个目的就是对抗庸俗:我甚至认为,许多知识分子之选择-革命,不是像工农群众那样是由于饥饿和压迫,而是由于想拒绝庸俗。后来我明白了,庸俗银难说是一种职业,一种客观环境,一种政治的特殊产物。商人是庸俗的吗?和平生活是庸俗的吗?英雄主义的政治与大众化的政治,究竟哪个更庸俗呢?画家、明星、外交官、飞行员、水兵和船长这些浪漫的工作中都有庸俗者。另一方面滥用庸俗这个说法,孤芳自赏,如王小波说的只会瞎浪漫,则只能败坏正常与正当的人生。
④庸俗不庸俗主要还是一个境界问题,一个文化素养、趣味问题。与其袁哀地酸酸地悲叹或咒骂旁人的庸俗,不如自己多读书、多学习,提高品味,扩大眼界,同时理直气壮地在正常情势下过正常的生活。如今流行一句话,叫“大雅若俗,大洋若土”。真正的雅并不拒绝至少不对大众、一般、快餐、时尚、传媒、蓝领痛心痰首。真正的雅或洋并不会致力于表示自己的与俗对立,特立独行。只有旧俄作家笔下的乡村地主,才会留下十余年前在彼得堡听戏的戏票,时不时地向人炫耀自己的不俗。
⑤俗并不可怕,可怕的是用俗来剪裁一切,排斥一切高尚高雅,或者使世俗向低俗再向恶俗方面发展。还有令人起鸡皮疙瘩的是自己已经俗得可以了,偏偏以高雅自居,张口闭口都是旁人的庸俗。例如喜爱吃喝,绝非大恶,毋宁说那也是人生乐趣的一部分。因贪吃贪杯而挥霍、而钻营、而丧失尊严、而丑态毕露那就是低俗了,而进一步用大吃大喝为手段结交坏人,共谋犯罪,那就不仅是恶俗而是罪恶了。而如果是自己吃完了立刻抨击吃喝呢?
⑥提出一个比较易行的建议:培养自己的审美能力吧,不论你的工作是干什么的,你总可以读点名著,看点名画,听听音乐戏曲,赏赏名山大川,用人类的文化祖国的文化丰富一下自己的局促的生活吧,用艺术与自然的美丽来补充一下抚慰一下自己平凡的日子与难免有时感到寂寞的灵魂吧,这比自恋自迷强得多啦。
(摘自苏教版《语文读本·必修五>,有删改)
1.结合文意,简要说说标题中“瞎浪漫”的主要表现。(6分)
2.简要分析第三段的论述层次。(6分)
3.作者在文中对“俗境”人生表达了哪些看法?请加以概括。(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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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题。(25分)
我是小偷
[印度]拉斯金·邦德
遇到阿尼尔时,我还是一个小偷。虽然那时我才15岁,但干这一行却已经是老手了。
当我接近阿尼尔时,他正在观看摔跤比赛。他25岁左右,瘦高个子,看上去随和而善良,是我信手可得的对象。虽然我可能取得这个年轻人的信任,但近来我的运气一直不好。
“你看上去像是个摔跤手啊,”我对他说。没有比奉承话更好接近陌生人了。
“你也像啊。”他回答道。我一时卡了壳,因为我当时瘦骨嶙峋,没个人样。
“哦,我也凑合摔两下子。”我谦虚地说。
“你叫什么名字?”
“哈利·辛格。”我撒谎说。我经常换新名字,这样做是为了逃过警察和我以前雇主的耳目。
阿尼尔起身走开时,我漫不经心地跟着他,向他恳求似地笑着说,“我想为你效劳。”
“可我无法支付你工钱啊。”
我考虑了片刘,“光管饭行吗?”我问。
“你会做饭吗?”
“我会。”我再次撒谎说。
“如果你会做饭,或许我还能养活你。”
他把我带到他在朱木拿甜食店上面的房间,让我住在阳台上。那天晚上,我做的饭一定很糟糕,因为阿尼尔把饭倒给了一条走失的狗。于是他让我走。但我死皮赖脸地求他,并装出一副讨好他的笑脸。看到我那副样子,他禁不住笑了。
后来,他拍了拍我的头,说没关系,他将教我怎么做饭。他还教我写我的名字。他说他将教我写整个句子和数数。我很感激。我知道,一旦我能像一个受过教育的人那样能写会算,那就没有什么我想做而做不到的事情了。
为阿尼尔干活是非常愉快的。早上做好茶点,我就出去采购一天的食品。一般来说,我每天都要捞个把卢比。我想他是知道我从中捞了点小钱,但看上去他好像并不在意。
阿尼尔的钱是靠他的小聪明和机会得来的。他常常是这个星期借钱,下个星期再转手贷给别人。他总是在为下一张支票发愁,但当支票一到,他就要出去庆祝一番。他好像是在为一些杂志撰稿:一种古怪的谋生方法。
一天晚上,他带回一小沓钞票,说是刚把一本书稿卖给一个出版商。夜里,我看到他把钱塞在了床垫下面。
我为阿尼尔干了大约个把月的活。除了买东西时做点小弊,我没有再去干我的老本行。其实我有很多得手的机会。阿尼尔给了我一把房门钥匙,我可以随意进出。他是我所遇到的最信任别人的人。
这倒使我很难对他下手。偷一个贪心的人容易,但偷一个粗心的人却很困难——有时,他甚至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盗,这对于我这行的来说倒没多少意思了。
是动真格的时候了,我对自己说;长时间不干,手都生了。如果我不把钱拿走,他将把它全部花在他的朋友身上,反正他是不会支付我工钱的。
阿尼尔睡着了。皎洁的月光透过阳台照在床上。我一骨碌从毯子里爬出来,悄悄地爬到他的床前。阿尼尔安详地睡着,他的面孔清晰,没有一丝皱纹。与他相比,我的脸上却布满了伤痕。
我把手伸进床垫下去摸钞票,我轻轻地将其抽出。阿尼尔在梦中叹了一口气,并把身子翻向我。我不由大吃一惊,赶紧爬出屋子。
一上路,我便开始跑起来。我用腰带把钞票束在腰间。跑了一阵后.我放慢了步子。边走边数着票子:50卢比一张,共600卢比。真是发了大财!这下我可以像一个阿拉伯石油富翁一样,过上一两星期好日子啦。
来到车站,我直奔站台,开往勒克瑙的快车刚要出站,尚未加速,我还来得及跳上一节车厢。但我犹豫了——我自己都说不清为什么——我失去了逃走的机会。
当火车离去,我发现自己站在空无一人的站台上。我不知道该去哪里度过这个漫长的夜晚。我没有真正的朋友,我认识的唯一好人却是被我偷了钱的人。
在我短暂的偷盗生涯中,我研究过那些丢了东西后的人的各种表情。贪心的人惊慌不安,富有的人怒容满面,贫穷的人无可奈何。但我想,当阿尼尔发现谁是盗贼时,他只能是悲伤失望。这倒不是因为丢了钱,而是因为失去了信任。
不知不觉,我来到了一个广场。我在一条凳子上坐下。11月初的夜晚有些凉意,毛毛细雨更使我心烦意乱。不一会儿,又下起大雨。我浑身湿透,衣服紧贴在身上。凉风夹着暴雨,无情地抽打着我的面颊。我摸了摸腰间,钞票都被雨水打湿了。
啊,阿尼尔的钱。如果我不离开他的话,早上他很可能给我两三个卢比,让我去看电影。但我现在把他的钱全部拿走了,再也不用做饭,不用跑集市,不用学写句子了。
偷盗成功的激动,早已使我忘记了学习的事。我知道,学习总有一天会给我带来比几百卢比更大的好处。但偷盗简直是太容易了,有时就像被别人捉住一样容易。可是,要做一个真正的人,一个聪明能干的人,一个受人尊敬的人,则是另一回事。我应该回到阿尼尔身边,我对自己说,即使只是为了学习。
我急忙向阿尼尔的房子走去,心情异常紧张,因为把赃物送回而不被发现;比偷盗更难。我轻轻地推开门,伫立在月色朦胧的门口。阿尼尔仍在熟睡。我悄悄地爬到他的床前,手里捏着那打钞票。我把手慢慢伸向床边,将钱塞进垫子下面。
第二天早上,我起晚了,阿尼尔早已煮好了茶。他把手伸向我,手指间夹着一张50卢比的票子。我的心提到了嗓子眼,以为我的所为被发现了。“我昨天赚来一点钱,”他解释说, “你将定期得到工钱。”我精神振奋。但当我接过钱时,票子还是湿的。
“今天我们开始学写句子。”他说。看来他对我所干的事是知道的,但他什么也没表露出来。
(选自《文苑(经典美文)》 2008年02期)
1.下面对小说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没有过于复杂的情节,只是围绕“我”到阿尼尔家的经历来叙事、对话,有心理描写和“我”的议论,但读来却发人深思。
B.“我”骗取了阿尔尼的信任,从而在一个晚上成功地偷到600卢布,并迅速赶往车站准备逃跑,使情节达到高潮。
C.小说中阿尔尼总是把钱塞到床垫下,“我”从床垫下偷到钱后,阿尔尼在梦中叹气,表现了他对我的失望之情。
D.“我”虽然是一个小偷,但“我”内心深处同样也渴望得到信任,想做一个真正的人,一个受人尊敬的自食其力的正常人。
E.这篇小说通过“我”被迫做小偷这件事,揭露并批判了资本主义制度的黑暗及其对人格的扭曲。
2.“我”在小说中起着怎样的作用?请结合小说简要分析。(6分)
3.请联系故事情节和人物描写,谈谈阿尔尼的形象特点。(6分)
4.“我”偷了钱,后来又偷偷把钱退回阿尔尼家,这个情节安排合理吗?请写出你的看法和理由。(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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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文(文学类、实用类文本)阅读: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共20分,共4小题)
此心安处是吾乡
徐怀谦
①海德格尔说:“诗人的天职是还乡。”还到哪一个乡呢?是自己的出生地还是工作所在的城市?是父母的身边还是妻儿的身边?是旅途中一见钟情的他乡还是魂牵梦绕的故乡?
②其实,精神的故乡并不单指一处,它可能是一种混合了的给人以安宁的精神皈依。当然也有一些人是无所谓他乡故乡的。
③而我,一个在北京有房有车有妻女的男人,混了20多年,却依然觉得我不属于这个城市,这个城市对我也不理不睬。
④我的故乡在山东农村老家,在每一片有着乡野气息的田园村庄,在离大自然最近的泥土中。
⑤老家,承载了我童年的梦。犹记夏夜乘凉时,躺在庭院里的草席上,看繁星满天,听知了鸣唱,长辈们叼着烟袋,火星明灭间,讲牛郎织女的故事讲懒婆娘的故事讲孤魂野鬼的故事,也许太有趣了,风也赶来偷听,蹑手蹑脚的,听了几耳朵便窃窃私语着离开了。老家,因了父母的存在,挽系住了一颗游子的心。
⑥然而,老家并不是我唯一的故乡,因为它有很多陌生的地方让我难以走近。比如,鱼肉乡里的村官,污水横流的街道,越来越势利的人际关系,这一切都让我对故乡望而生畏。
⑦于是,我的心灵开始了新一轮的寻根,寻找的结果仍然是乡土,只要那里有和煦的阳光和清新的空气,只要那里能让我忘却都市的喧嚣,它们都可以给我故乡般的慰藉。
⑧在都市里我们所见的除了水泥丛林,就是人,我们早已习惯了单调,习惯了远离大自然,习惯了悬浮在空中的无根生活。于是无端地替都市人难过起来——他们的精神故乡在哪里?
⑨人类不能没有故乡。没有精神故乡的人必将陷于虚无。苏东坡获得的关于故乡的最初启悟不是来自儒、释、道的学说,竟是来自于一名歌伎。东坡有一位好友叫王巩,受“乌台诗案”牵连,被贬谪到地处岭南荒僻之地的宾州。王巩南下时,其歌伎柔奴毅然随行到岭南。1083年王巩北归,与苏东坡劫后重逢,席间请出柔奴为东坡劝酒。苏东坡问及岭南生活的酸甜苦辣,柔奴答道:“此心安处,便是吾乡。”东坡听后,大受感动,作《定风波•常羡人间琢玉郎》一首献给王巩:“常羡人间琢玉郎,天教分付点酥娘。自作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想想看,东坡自中进士后,就开始了颠沛流离的宦游生涯。当年近60的东坡听到自己被贬岭南的消息时,我猜想他一定想起了十几年前柔奴说的那句话“此心安处,便是吾乡”,否则,他很难做到“泊然无所蒂芥,人无贤愚,皆得其欢心”。
⑩与东坡相比,我们的背井离乡算得了什么?泥土中固然有我的故乡梦,而城市中唯我独尊的那间书房、让自己安身立命的写作生活、三两知己的倾心交流,又何尝不是吾心安处?人生无常,我们不过是世间的匆匆过客,如果让自己的心终生流浪,不得安处,岂不是太对不起带我们来世上的父母?那么怎样才能求得心安呢?在我看来,“节欲”是最根本的方法。如果一个人欲望太强,那么即使他身居乡下,也不会领略那些优美的田园趣的,相反,他会认定是噪音,会觉得烦人,会继续因为股票的涨跌而失眠。如果他节欲有方,那么都市的霓虹灯不会迷失他回家的路,别人的豪宅洋车不会打乱他行走的步伐,交际场的纸醉金迷不会让他眼花缭乱,因为他知道这一切浮华都是外在的,进入不了自己的心灵。
⑾去年应邀访问澳门,在这个有着“东方蒙特卡罗”之称的地方,一边是各地富豪灯红酒绿,挥金如土,一边是澳门百姓安分守己,安居乐业。当地老百姓有感于自己的前辈大多因赌博而倾家荡产,由此悟到“不赌就是赢”,因而主动远离赌场,只过属于自己的小日子。这样的心安,是比归隐田园更要难能可贵的。
⑿“此心安处是吾乡”,就冲这句话,真想回到1083年的那个夜晚,慨然敬柔奴一杯酒。
(摘自《广州日报》,有改动)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
A.文章开头引用海德格尔的名言:“诗人的天职是还乡”,是为了引出下文,引发读者对“还乡”的思考,同时也增添了文章的哲学意蕴。
B.对作者来说,自己的“心安处”既指乡野的田园村庄泥土,也指城市中能让他放松的书房、写作以及与能与他倾心交流的知己。
C.年近60的东坡被贬岭南,他想起了十几年前让他对“故乡”一词有着最初启悟的歌伎柔奴的那句话“此心安处,便是吾乡”,这位才华横溢的文学家由此“泊然无所蒂芥”了。
D.文章末段,再次点题,想“慨然敬柔奴一杯酒”照应了前文,进一步强化了心安即故乡的主题。
E.文章叙事、议论、抒情相结合,字里行间传达出人生无常、繁华如烟的消极思想。
2.作者写乡野生活的笔墨非常精彩,试以第⑤段为例加以赏析。(4分)
3.第⑨段比较详细地介绍了苏轼写《定风波》一词的经过,其用意是什么?(4分)
4.“此心安处是吾乡”这句话蕴含着作者怎样的情感态度?结合作者的观点,联系自身实际,谈谈你读完此文的感受。(8分)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本大题共3小题,共9分。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音乐圈曾经有个说法,叫作“音乐无国界”,现在看来,这只是某些人的一厢情愿罢了。事实上,音乐不但有国界,而且还是极端个人化的。同样一支乐队,有人狂热地喜欢,有人却无动于衷,为什么呢?
神经生物学为这个问题提供了部分答案。加拿大研究者运用“功能性磁共振成像技术”(fMRI)对19名受试者进行了音乐口味测试实验。研究人员让受试者分别聆听以前从未听过的60段音乐,然后为每段音乐出价并实际购买。实验程序和在音乐网店里买唱片的过程非常像。唯一不同的是,受试者在整个过程中都要接受fMRI扫描。这种技术可以让科学家实时地知道受试者哪部分大脑最活跃,活跃的程度也可以被精确地定量。于是科学家们就可以知道当受试者聆听并最终选购某段音乐时,他们的大脑中究竟发生了什么。
首先,大脑中伏隔核的活动与受试者对一段音乐的喜爱程度直接相关,大脑中只有这一部位的活跃程度和受试者为每段音乐的出价成正比。伏隔核是大脑“奖赏回路”的核心。大部分对于生存有关键作用的行为,比如进食,可以直接刺激哺乳动物脑中的一个神经网络,使之产生满足感,进而重复这一行为。这个神经网络就是“奖赏回路”。实验结果说明,音乐和食物一样,可以直接刺激人类大脑中最基本的“奖赏回路”。听音乐和进食一样,属于人类的本能行为。这大概就是绝大多数人都喜欢听音乐的原因。
其次,研究人员还发现,受试者到底愿意为某段陌生音乐出多少钱,和听觉皮层本身的活跃度并没有直接的关系,和听觉皮层与伏隔核之间的神经连接强度相关度极高。受试者出价越高,两者之间的神经连接强度就越高,研究人员甚至可以从后者推测前者,猜中的概率非常高。听觉皮层储存着一个人听到过的所有声音信息。研究显示,如果某段音乐曾经让受试者产生过愉悦感,那么当他再次听到这段音乐时,听觉皮层就会向伏隔核发出信号,再次让受试者产生满足感,这就解释了为什么很多人喜欢听老歌。本次研究虽然用的都是陌生的音乐,但其基本声音元素都是受试者所熟悉的。也就是说,如果新音乐唤醒了受试者记忆深处的某种愉悦感觉,就会刺激伏隔核,让受试者再次产生满足感。
总之,这个实验说明,虽然音乐本身千变万化,但每位受试者在决定购买某段音乐时,其大脑的兴奋点都是一样的。一段音乐之所以会让受试者感到愉悦,是因为它激发了听觉皮层向伏隔核发出信号,从而激活了受试者大脑中的“奖赏回路”。换句话说,只有和受试者过去的聆听经验相吻合的音乐才有可能作为“奖品”,刺激受试者的神经中枢,让他产生愉快的感觉。 ,所以每个人喜欢的音乐都是不同的。
(取材于2014年《三联生活周刊》袁越的文章)
链接材料:
伏隔核(Nucleus Accumbens,又名阿肯伯氏核)是一组神经元,被认为是大脑的快乐中枢,在大脑的奖赏、快乐、笑、成瘾等活动中起重要作用,对食物、毒品等刺激有反应,可卡因能够改变伏隔核活性。
1.下列对文章内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恰当的一项是(3分)
A.通过让受试者模拟在音乐网店里买唱片的过程,研究人员用fMRI对受试者进行扫描,监测他们的大脑活动。
B.很多对生存有关键作用的行为,能使哺乳动物从中感到满足,是由于这些行为刺激了其大脑中的“奖赏回路”。
C.受试者愿意为某段陌生音乐出的价钱,与听觉皮层无关,和听觉皮层与伏隔核之间的神经连接强度成正比。
D.实验用的都是受试者不曾听过的音乐,但其中某些音乐元素如果是受试者听过的,就可能会让其产生愉悦感。
2.下列是为最后一段横线处补写的句子,其中最能够使文意完整、贯通的一项是(3分)
A.每个人的生活经验都是不同的 B.每个人对愉快的理解是不同的
C.每个人的神经中枢结构是不同的 D.每个人希望听到的音乐是不同的
3.下列根据文章内容(含链接材料)做出的理解和推断,不合理的一项是(3分)
A.部分非洲人对欧洲古典音乐可能不太欣赏;同样,部分亚洲人会觉得以打击乐为主的非洲音乐太单调了,不好听。
B.因为音乐和食物、毒品一样,都能刺激人类大脑中的“奖赏回路”,使人产生满足感,所以音乐也能改变伏隔核活性。
C.在测试中,当受试者听觉皮层与伏隔核之间的神经连接强度达到最高时,他将会乐于以最高的价格来购买那段音乐。
D.某当红歌星打算推出与过去演唱风格截然不同的新专辑,就会冒失去一些老歌迷的风险,但也会拥有一批新歌迷。
高三语文现代文阅读中等难度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后面题目。(2分)
请你把文章的观点写明白点,是赞成还是反对,要一目了然。不要故弄(xuán)虚,让人废解。
根据括号内的拼音填写正确的汉字。(1分)
文中有一个错别字,请指出并加以改正。(1分)
高三语文语言应用简单题查看答案及解析
阅读下面的文章,完成后面题目。
有泪水的牲口
耿翔
(1)我离开马坊好多年了。我熟悉的那些人,尽管有一大群已经回到土里去了,但在土上继续活着劳动的人,还是大多数。而我熟悉的那些牲口,连影子都找不到了,全部消失在村子的记忆里。如果硬要追问,有些细心的人,会指着他们家的一盘并绳,说这是那些牲口的皮做的。
(2)这就是一头牲口的命运。
(3)它们挺着那么巨大的骨架,在大地上驾车运送过多少东西,拉犁耕种过多少土地,这是谁也说不出来的。等它们被繁重的活路磨到老死后,它们包裹过太多力气的皮,还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继续显示着牲口一身的柔性和韧性。
(4)在马坊人的记忆里,都有一根鞭子的阴影。那是用死后的牲口的皮拧成的,是用来抽打活着的牲口的。有一种高角鞭子,是赶大车、碾场的人用的。一根细软的竹子,系一根细软的皮绳,稍子是马的鬃毛。这种鞭子,摔在空中是一串炸响,落在地上起一阵土雾。它在挥鞭人手中爆发出的力量,常常使牲口细软的皮毛上,隆起一道血痕。一村人中,有几个鞭法很好,我们也就常常围上去,听他们讲述在赶车的路上,或在碾麦的场里,一鞭子挥下去,牲口的耳朵是怎样被撕裂的。那些撕心裂肺的痛,由不会说语的牲口,用自己的皮肉承受着。
(5)我在那时就有一种感觉:农业绝对不是一首田园牧歌。
(6)我们从大地上要获得一把粮食,就要付出皮肉之苦。
(7)这样的苦,既出在人的身上,也出在牲口的身上。
(8)还有一种牛皮鞭子,很短的,从手里摔出去,也就几尺远,刚好能打着犁地的牛的头。我是用这样的鞭子,打过村上的几头牛的。那是在犁地的时候,由于我喊出的吆喝,不通牛的习惯,牛总是踏不到畔子上,犁出的地歪歪扭扭,被背着手走过来的队长彦英骂了几句。我心里很窝火,就用手里的牛皮鞭子,狠劲地抽打着那头黄牛。
(9)牛不会出声骂我,牛转过头来看我。我突然发现,牛的眼窝里是噙满泪水的。在这以前,我只知道人的眼窝里,常常会流出泪水,压根就没想过,这些从心底里涌出的东西,牛也像人一样拥有着。
(10)我那时忍受着许多委屈。想到这些,我一摸自己睁着的眼,里面全是泪水。我想那头牛的泪水,就是我的泪水,我不敢在白天的劳动中流,只能在一个人的夜晚里,这样悄悄地流。
(11)我由自身知道,有泪水的牲口,是有悲伤的牲口。
(12)我从此在劳动的前后或间隙,都要在牲口的眼睛上摸一摸,让它的长流不止的泪水,能浸润一下我的手心。因为在夜晚,我知道白己无处抓摸的手心里,还有我白天摸到的,牲口的泪水。
(13)我也想这些有泪水的牲口,哪来那么大的力气?
(14)我清楚地记得,村里那高大的脬子牛如何把深陷泥地的装满一车玉米的大车吃力挪动的。在它的嘴唇前,有一个金黄色的玉米棒子在晃动。挤在激动的人群中,盯着这头有泪的牲口的眼睛,我想为了生存,一头牛和一个人是一样的,生命中的高贵和屈辱,是同时存在着的。
(15)这头牛后来是怎么死的?死时一村人怎么用土埋葬它的?我不得而知。我只知道,它面对金黄色的玉米棒子,眼里也是有泪水的。现在,我最想知道的,就是这些有泪水的牲口,身上怎么有那么大的力量?
(16)我想到了它们的胃。
(17)这是属于田园的胃。这是属于农业的胃。这是属于乡村的胃。
(18)这样的胃,在一头牲口的身体里,为了聚集劳动所需要的力量,日夜不停地蠕动着。这样的胃里,装着一座山的颜色,装着一座山的力量。而你真正看清它,就是一把青草。这样的胃是疼痛的,因为我看过,村上人从一头牛的胃里,用吸铁石吸出了那么多的铁丝和铁钉。那时,我觉得自己的胃也很痛,我知道有泪水的牲口,也是为自己的胃,而无言地流着泪的。
(19)我也在诗里写到:“而活在一地的青草里/我在马坊的原野上/看见的牲口,没一匹不拉着木犁或楼耙/深入土地的心脏,把一身骨架/山一样耸立起来。不要说青草在野/也不要说青草贫贱,在牲口毛色/发亮的身上,我看见乡村/正一寸一寸地生长。”事实上,我们和一头牲口,和一株庄稼,和一棵草木一样,都在乡村里生长。
(20)只是要记住,我们更和有泪水的牲口一样,也是在自己的眼里,噙满了泪水,在乡村里生长的。
(节选自《第五届老舍散文奖获奖作品》,有删改)
1.下列对这篇文章的理解和分析,不准确的两项是( )(4分,两项都对得4分,答对一项得2分,有错项得0分)
A.文章第3段采用了排比的修辞手法,从田园到乡村,层层深入地揭示了牲口在乡村中的重要作用,表达了对牲口的赞美之情。
B.文中描写了听鞭法好的人讲述鞭打牲口的情形,在撕心裂肺的疼痛中表达了作者对挥鞭人鞭打牲口这一行为的强烈谴责。
C.本文视角独特,以“流泪的牲口”来观照人在乡村中“成长的艰难”,在字里行间中饱含着真切的生命体悟和沉痛的乡土情怀。
D.文中多次写到牲口的流泪,让我们不仅感受到一个牲口的痛苦生长,而且更感受到在乡村中成长的人也一样充满艰辛与悲苦。
E.文章主要运用了叙述、描写、抒情、议论多种表达方式,回忆了马坊中的那些牲口以及与这些牲口有关的经历和故事。
2.“牲口”为什么流泪?联系全文,分条概括。(4分)
3.文中第19段引用诗句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4分)
4.作者为什么说“农业绝对不是一首田园牧歌”?联系文章内容,结合现实生活或阅读体验,谈谈你的理解。(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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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写出人物鲜明的个性
①无论是小说中的林黛玉,还是现实生活中的车夫老王和哲学家金岳霖,都是因为是独有的“这一个”才让人们牢记的,这就是个性。所谓人物的个性,是指一个人在思想、品质、行为、习惯等方面异于他人的特征。
②那么,如何在文章中写出人物鲜明的个性呢?
③要学会感受,感受生活的酸甜苦辣,感受人物的喜怒哀乐。了解人物的生活与情感,是写好人物的基础。高尔斯华绥《品质》中的坚守制靴和做人品质而最后被饿死的靴匠,杨绛《老王》中身处困境却同情关心遭受迫害的知识分子的三轮车夫,个性鲜明,给读者留下深刻的印象。作品中的这些底层人物能如此真实感人,原因之一就在于作者对生活中这类小人物的命运充满了同情、尊重和爱。缺少这样的眼光和胸怀,就无法认识人物,更无法写好人物。
④要写出人物生存的环境,换句话说,就是作者要熟悉生活。杨绛不熟悉生活是写不出老王来的,哪怕老王天天在她面前转悠;高尔斯华绥不熟悉生活是写不出格斯拉兄弟的,哪怕格斯拉兄弟整天坐在他面前。注意观察和思考生活是写出鲜明人物个性的必备条件。
⑤个性体现在人物的方方面面,人物的言行都是个性化的,是他人无可替代的。写出鲜明的人物个性,就要写出能体现人物鲜明个性的言行。它体现一个人物的身份、地位、年龄、职业、性格、文化教养等诸多方面的东西。人物的言行中往往有很多细节,这些细节最能传神地表达出人物的个性,细节描写是刻画人物形象、描绘人物个性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方面。比如杨绛写老王送钱钟书去医院后,面对杨绛坚决给钱的举动,哑着嗓子悄悄地问:“你还有钱吗?”这一细节就非常传神地把一个善良人的复杂心态呈现在读者面前。一方面,老王得收车资,他是靠这个来维持生活的,为雇主干活当然得拿报酬;另一方面,老王又不忍心收钱,因为老王知道对面的好人正在落难之中。“你还有钱吗”一句,就把一个好人对另一个好人的同情准确地表达出来,写出了人物的性格。人物的生活细节可能很多,但并非所有细节都有价值,要注意选材,保留能体现人物鲜明个性的材料。《品质》、《老王》、《金岳霖先生》等文章都是这方面的样板,要仔细体味作者在细节选材上处理的妙处。
⑥还有,要注意描写手法的综合运用。孤立地描写人物肖像不是不可以,但不如抓住记忆中最深刻的印象,把肖像描写与语言、动作描写结合起来,这样给人的感觉更立体更逼真;静态地描写人物心理固然好,但通过人物的动作、语言可能更能丰富而生动地表现人物的心理世界,刻画出人物的个性。
⑦当然,写出人物鲜明的个性还有其他一些艺术手法,通过阅读与写作实践,你自然会慢慢体会到。
1.请简要概括本文的论述思路。 (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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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文在论证上主要采用了什么方法?有什么特点? (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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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综观全文,如何写出人物鲜明的个性? 请概括说明。(6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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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灵魂
彭晓风
①林子宇是个资深的书画拍卖师,同时还是位造诣很深、精通鉴赏书画的名家。
②在一场为期三天的拍卖会上,林子宇受邀拍卖字画。这是一幅《暮色鹿归》图,画的是暮色笼罩的森林边缘,一只母鹿带领着两只小鹿往森林走。该画布局合理,用笔轻快明了,墨色浓淡相宜,意境温馨恬淡。尤其是对母鹿回头凝望两只小鹿时,母性流露的神态刻画得入木三分。
③按一般程序,林子宇会先介绍该画的概况,然后进行点评,接着报出起拍价。但这次林子宇只寥寥介绍了几句,然后就报了起拍价,一会儿就落槌成交了。这幅作品拍卖完后,林子宇借故走出了拍卖厅。过了一会儿,拍卖行有人解释说他身体不舒服,余下的作品由另一个拍卖师接着拍卖。
④第二天的拍卖会上,林子宇就昨天的事向大家道了歉。他说,看了那幅《暮色鹿归》图后心情非常复杂。也许是为弥补昨天的失常,今天林子宇把现场的气氛搞得很活跃。在拍卖最后一幅书法作品前,林子宇卖了个关子,他讲了一个故事……
⑤一天晚上,环城高速公路上一辆小轿车把一个妇女撞伤后逃走了。当这个妇女被人发现送到医院时,已经气绝身亡。就在这天晚上,医院在清理妇女遗物时,发现她贴身衣兜里有封写给肇事司机的信。信上说她是故意寻死的,司机没有任何责任,她惟一的请求是让司机在撞了她后迅速把她送往医院,让医生在她临死前把她的两个肾取出来,以挽救她两个儿子的生命。妇女的双胞胎儿子都得了尿毒症,彻底治好必须进行肾移植。她的肾虽然可以移植,但医生说只能移植一个。可两个儿子她哪个都不想放弃,无奈之下她想到了以自己的死来挽救两个儿子的生命。但最后令妇女没想到的是,肇事司机竟然逃走了!
⑥讲完这个故事,林子宇说:“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我讲这个故事是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这幅作品。”说完他挂出一幅书法作品,并说征求了拍卖行的意见,把作品的起拍价由5万元提高到10万元。
⑦林子宇的这个举动引起了台下竞买者的不满。林子宇笑着说:“促使我提高这幅作品起拍价的是昨天那幅画,画中母鹿回首凝望时,眼中流露的母爱震撼了我。而刚才我讲的那个故事,说明母爱是最伟大、最无私的,以母爱为主题的作品理应更受尊重。”
⑧林子宇的话音刚落,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最后那幅作品以18万元的价格成交。林子宇激动地说:“明天是这次拍卖会的最后一天,经拍卖行同意,我个人有几幅字要出手,到时候还望大家捧场。”
⑨第三天,拍卖快结束时,林子宇拿出他带来的四幅字,一一挂好。台下的竞买者一看,四幅字竟然全是《游子吟》,惟一不同的是四幅分别以楷、行、隶、草等字体书写。大家都很纳闷,不知道林子宇葫芦里究竟卖的什么药。林子宇稳了稳情绪,然后坚定地说:“我虽然不是名家,但这几幅字是我用灵魂写的,四幅字起拍价100万!”他的话一出口,就有竞买者站起来说:“林先生,你的字虽然不错,但目前还只是叫好不叫价,四幅字充其量也就十来万,你以为用母爱作幌子,别人就会买账?”林子宇说:“你们可以指责我字写得不好,但不能亵渎我对别人表达母爱的崇敬,以及我自己对母爱的表达。这四幅字虽然不值那么多钱,但我还有附加条件,今后的10年,我每年再提供10幅作品。”这的确是个诱人的条件,很快就有人举牌。把这四幅字拍卖出去后,林子宇长嘘了一下:“谢天谢地,总算把我的灵魂拍卖出去了。”
⑩见众竞买者都不解,林子宇苦笑了一下,说:“我就是昨天那个故事中的肇事司机。我之所以要拍卖这四幅字,正是为了筹集给那个妇女的两个儿子做手术的钱。”说完,林子宇朝公安局方向走去。
(选自《中国微型小说名家名作百年经典》第二卷,吉林出版集团,有删改)
1.下列对文章有关内容的分析和概括,正确的两项是(4分)
A.第1段介绍林子宇的身份,既引出下文拍卖的故事,又为后面林子宇拍卖自己的作品成功作了铺垫,文字简约而不简单。
B.第2段中关于《暮色鹿归》母鹿母爱的描写,为激烈的拍卖会注入了一丝温情,使小说情节不疾不缓,平中见奇,淡中有味。
C.第二天拍卖会上,林子宇通过讲故事,使价值不高的最后一件书法作品拍出了18万元的高价,充分说明了林子宇高超的拍卖技巧,也照应开头他“是个资深的书画拍卖师”。
D.第9段中竞买者对林子宇的指责,披露了当今拍卖界以种种理由为幌子抬高拍卖品价格的现实,表达了作者对这种丑恶的炒作之风的无比愤怒。
E.小说细节处理细致入微,尤其是对林子宇心理变化与感情活动的伏笔式点染,如“借故”“心情非常复杂”“激动”“苦笑”等暗示性语言,都在后文得到了合情合理的解释,可谓匠心独具。
2.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林子宇的形象经历了怎样的转变。(4分)
答:
3.联系全文分析本文线索有何独特之处。(6分)
答:
4.明明是拍卖自己的作品成功,林子宇为什么说“谢天谢地,总算把我的灵魂拍卖出去了”?小说中的“妇女”引发了你怎样的思考,请结合自身体验,谈谈你的感悟(6分)
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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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中的村庄
苏作成
①我一直觉得,雾中的村庄是有灵魂的,我好想到城市近郊去看看这种状态下的村庄。②尽管天气微寒,但天空的那一枚太阳,还是给了我温暖。吃过早点,我就开始了我的“短程旅行”。然而,还没有从城东走出城市,太阳就淡成了一片圆形的白纸。继而闪一下,便和天空融成了一块。从而,我就确定了这边起了浓雾。
③走入郊外的村庄,雾还真的来得气派。在一处废墟附近,我停了下来。我不知道为什么产生了一种恐惧。骤然像进入了童年,甚至有了一种回到了母亲子宫的那种感觉。我是在梦中吗?我蹲了下来,路边的几棵狗尾草却站在陌生的季节静悄悄地摇动它们的身子。几声虫鸣和移动的影子似的鸟啼,显然也无力撑开这种来得奇异的浓雾。一棵树挂了些枯叶,面对压抑,脱去了生动,只留下梦一样的剪影。
④我知道,如果不是城里的汽车声穿透了村庄,我真不会相信不是在梦中。然而,整个城外的村庄,乃至整个世界,只剩下了孤独的我。附近的田野,只有几畦白菜,在尽力地往我的目光和感知中伸出它们的存在,我脚边的一种野草,静静地匍匐,仿佛领了上级的潜伏命令,一种粉红的米粒大小的花,成了它们警惕的耳朵。在野草的附近,一些开着黄花的菜,全身披挂从深夜走来的露水,也安静着,计划着。一种植物已枯掉了叶子和身子,却依然开出一种像细丝棉似的花球,带着寒冬的眼泪,为丢失的时光伤感。就在左边附近,一个台阶举起的小小寺庙,淡成了一帧历史照片,也在静听尘世的声响。紧挨着它的一棵棕榈树,执拗地让干渴的绿色在暗色中坚守。在东边的雾中突然有了一枚银币闪动,就像某个官吏蛮横的眼神,那是太阳,瞬息它又被雾推开和融化了。雾不让我看到太阳的挣扎,我也不愿意听到太阳挣扎的声音。
⑤然而,我很快喜欢了这雾。雾淹没了城市,淹没了村庄,淹没了我,淹没了无数的思绪、野心和贪婪。雾真是一个高明的艺术家,雾精简了这个世界,雾精简了这个村庄。这个世界,这个村庄在此时此刻成了精品:脚下的一段道路,近旁一些忘记了季节仍然开着花的无名野草;不远处一些菜园,一些废墟,一个寺庙,几个被季节抹黑的菜棚的木架,两三个农家院子的轮廓,还有几个交流的人的声音,几声顽皮孩童的哭叫,几个脚步的声响和孤独的我的躯壳和思考。
⑥那一个白纸的圆在村庄的一处又闪了一下。我疑心它是另一个世界不怀好意的使者,它更像是我所在世界的一个威力无比的漏洞。我开始喜欢的这个世界,到底有没有力量来堵塞这个漏洞?
⑦我感到我的躯体开始变热。我返身朝东边看了一下,那圆的白纸,在雾中已然光亮起来了。很快,越发亮起来的太阳光线,让城市这一面的雾开始后退,那雾竟然闪出一种好看的蓝光。有一座楼房的几排窗口,光鲜地露出了脸。我知道城市很急切地想将雾中的村庄纳入它的视野和地盘。鞭炮声、车子的喇叭声、街道的嗡嗡声,成了城市的帮手。我明白我很快又会被城市逮住,成为一个城市人。河边的一棵树,挺立着,似乎做好了面对现实的准备。然而村庄仍然懒在雾中,没有完全起身,我知道村庄的心事,我也同情村庄的心事。
⑧不久,城市露出了贴近村庄的更多的建筑,在散开了的雾中,清瘦着,精神着。
⑨有了几个农民在田野走动,一个还扬起了锄头,然而我明白,他再怎么努力也无法将那渐行渐远的世界留下,挖一锄,挖两锄,挖三锄,乃至挖一千锄,也只是枉然。
⑩然而,我真心祈祷,雾中村庄的灵魂,能够变成城市的音符。
(选自2013年第4期《散文百家》,有删改)
1.下列对原文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确的两项是(4分)
A.本文开门见山,直接表达了作者对雾中的村庄的认识:雾中的村庄是有灵魂的。这既奠定了整篇散文的情感基调,也照应了结尾。
B.在第③段中,作者写雾中的村庄,通过村庄中的狗尾草、虫鸣、鸟啼等在浓雾中给人的感觉,表现出了乡村环境的恍若梦境的特点。
C.第④段画线语句作者采用拟人的修辞手法,表现了太阳和雾的斗争,表明了作者对太阳的敌视,对真实世界的躲避的心态。
D.第⑦段画线句子中,树、村庄和作者的态度不一样,树在坚守自己的底线,村庄却已然向现实妥协,而作者是一个旁观者。
E.文章第⑨段运用细节描写,雾渐渐散去,农民开始在田野劳动,写农民挖地既是实写,也是虚写,表达了作者对渐渐远去的村庄的灵魂的深思。
2.文章不仅写了雾、村庄,还写了城市,这样写有怎样的作用?(4分)
3.文章第⑤段画线部分写了雾中的村庄的景象,请赏析其写作特色。(4分)
4.作者最后说“我真心祈祷,雾中村庄的灵魂,能够变成城市的音符”,请你结合文本,探究其含义和原因。(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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